妙书斋>其它小说>在大唐窃国的日子>第八百七十四章 再看江山
  叛逆的女儿比儿子更难管教,儿子抽他一顿他就能学点教训,上一次当学一次乖,女儿就完全两码事。

  女人老抱怨男人绝情,其实女人绝情起来比男人狠得多,她能把一个人搞得一蹶不振,一心登顶的女人有多可怕看李守礼就知道了,他活得像个行尸走肉,什么黑锅都敢背,他是被武则天打残的,李瑁是从里到外被毁了。中国男人很可怜,活得非常之憋屈,王守善是混血的,算是半个外人,他实在看不下去了,希腊有个哲学家说无知是一种罪,中国人说女子无才方显徳,以前他是不认同中国人的,看了李瑁这样他也开始转变观念。文人容易恃才傲物,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常跟他们那些文人一起混的“才女”也容易沾上这个习性,楚儿那种女人连捕贼官都看不起,必然看不起除粪的富翁罗会,她就看的起跟她一样的上层人物,郭锻也是个白痴,把那个自个过得一团糟的楚儿迎回家干嘛,人人都不要,让她在妓院里老死的“才女”,他迎回去做别宅妇,结果给自己惹来了一群绿头苍蝇围着转,最后他还被嫌弃,这是何苦给自己添恶心。

  一个人缺什么就特别渴望什么,缺钱的时候想方设法赚钱,缺自信的的时候想法设法证明自己很自信,缺父爱的时候就想方设法找父爱。杨玄琰在杨玉环很小的时候就死了,再加上他估计要忙于政务,自然就没有去关心女儿,杨玉环想找个年纪大的男人弥补父爱,这是王守善理解的,不然他理解不了李隆基和杨玉环为什么要这么对李瑁。

  哭过之后李瑁就成了彻底的醉鬼,他连续吃喝玩乐了好几天,不修边幅还把酒当水喝,身上一股臭味,将他从那个鸡窝里捞出来之后王守善就把他送回了宁王府,十王宅是有他的住处,不过王守善估计他此刻不想一个人在那个空无一人的家呆着。

  伤心难过的时候有人陪比一个人好过,未亡人要比死了的那个更需要活着的勇气,赵姬却没有那种自立的力量,没有了男人陪伴她就活不下去,这种女人就算是儿子也看不下去,跟她断绝了母子关系,倘若能割肉还母的话,也许嬴政会考虑的,可惜血缘就是血缘,那不是宣布舍弃就能真的能舍弃的。

  娘和女儿是自己的,李林甫那样的人对自己的女儿非常好,对妻妾的态度却堪称冷酷,他很清楚刚才来瑱所说的那番话代表的意思,对一个人太好,她不一定领情,可是对她一开始就很冷酷的话,偶尔一点怜爱她就会感激涕零,李显对李裹儿、阿韦够好了,她们母女俩怎么对待中宗皇帝的,李裹儿要学李令月也不看看时候,她介绍薛怀义给武则天的时候李治早死了,她爹还活着,而且还是介绍自己的驸马,真正对她好的男人不会母女兼收的,愚蠢的选择不仅会让自己,也会让别人的生活过得一团糟,杨玉环就搅乱了武落蘅和李瑁的人生,更可悲的是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孽,她还在为自己被帝王“宠爱有加”,感觉到无比幸福甜蜜。

  不知者无罪?无知者也是一种罪,同时无知也是一种福气,知道了世界的黑暗仍然要上路需要勇气,无知者无畏就可以轻易踏上旅程,在阳光下享受人生。

  穿黑衣和披黑袍的人,这一生都和那些“正常人”不一样,在无罪之人的眼中他们不是纯洁善良的人,在披着羊皮的狼眼里是可以拉拢的对象,如果不愿意与他们同流合污就会成为被消灭的对象,因为他们知道了太多秘密,无法跟羔羊一样被统治了。

  世界是残酷的,可是也非常美丽,家是回去之后可以安心休息的地方,把李瑁送回了家,王守善自己的家又在哪儿呢?

  王守善看了眼来瑱,他现在才感觉到自己差了来公子多大一截,至少他还有心情去招待那些东北人。

  “你要是觉得不行了就回去吧,有我和高老板在一样可以的。”

  趁着宁王府的仆从们把李瑁抬进去的功夫,来瑱说道。

  人累了,可以休息。心累了,怎么办?

  “很晚了,幽州人会来吗?”

  来瑱冷笑一声“睡女人当然是晚上睡,你难道大白天睡吗?”

  “明日还要出城,不如主公今日先回去吧。”高云莫一路关切地说。

  “我能行……”

  “别逞能了,你先去高仙芝家去做准备,我们去雄武营请客。”来瑱拍了拍王守善的肩膀“你不是软蛋,但你是个好人。”

  被一个男子发了好人牌,王守善想用豆腐撞死自己,我是好人所以我活该被欺负、被人占便宜是不是?

  他看了眼醉醺醺还在哭的李瑁,面无表情地拍开了来瑱的手“不,我不是好人,我只是不主动害人的恶人。”

  “随便你吧。”来瑱谈了口气,这时谭四郎带着十几个手下出现在街角的饼店,他们的心情看起来很爽,春风得意宛如刚才当了盘新郎,他看着他们说道“憋太久的人,为了图一时爽是不计后果的。”

  男人为啥喜欢用暴力解决问题呢,因为一两句话根本扯不清楚,暴力就轻松多了,谭四郎带兵抄了进士团的老巢,以后他们恐怕也要跟金吾卫一样被挤出平康坊了,但谁在乎,那句大唐缉事番役例行搜查喊着得劲,黑帮和官府合作亲密无间的时代过去了。

  “王驸马。”谭四郎朝着王守善拱手。

  “你们还在抓流民吗?”王守善没跟他废话。

  “当然还在抓,只是没跟去年一样设了考核指标。”

  “那你跟我来吧,南城还有不少流民,他们想抢我的粮仓。”

  谭四郎晓得见牙不见眼“您要是去年来了,我们就不至于那么累了,居然还有贼上门找抓。”

  “刚才那个跟你们在花园打斗的人是谁?”来瑱问。

  “他叫石斌,是个绑架撕票的惯犯,前年还听说他在岭南,没想到他居然跑回来了。”

  “哦。”来瑱若有所思,看样子是看上那小子了。

  “我们还需要抓舌头吗?”

  来瑱横了王守善一眼“瓜皮。”

  王守善怒从心头,他怎么又瓜了?

  二人的马寄放在宰相府,在平康坊西门集合的时候谭四郎赶了一辆装货的马车,上面装满了不良人,旁边停着一辆华丽的马车,上面坐着倡优,她们的脸在竹帘后看不见,不过里面传来的哭声表达了她们的心情。

  世道就是这样,男人当兵服役战死疆场,用身体别人当垫脚石,女人将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供其挑选,成为少部分人戏弄的对象。那些权贵精英一旦遇上自己打不过的人就会将女人、子女和财物送出去保命,又鉴于他们吃喝玩乐不思进取,很多民族都能欺负他们,所以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跟文人在一起那是玩,玩当然快乐了,武将没那个心情也没那个能力舞文弄墨,娼妓不喜欢武夫是因为他们离战争太近了。m.miaoshuzhai.net

  战争里的女人是可怜的,女人提起战争想起来全部都是痛苦的回忆,跟文人在一起则是风花雪月这些与实际生活无关的东西,普通女子还要担心柴米油盐,还要思考日子怎么过下去,她们是一点都不关心这些的,教坊里有乐官,当上乐官就能自食其力,那是一份“正经工作”,不用再做皮肉生意了,又轻松、来钱快、又有社会地位,这就是她们的理想和事业。一下子从云端落到地上,从望月吟诗到面对一群野兽一样的男人,这种落差太大了。

  汉家的兵是最温柔的,不扰民是军纪,异族的兵更坏,对保护自己的人温柔点有那么难吗?

  王守善看着那些哭泣的女人感觉到迷茫,为什么她们不好真心,反而喜欢虚情假意呢?这些抱着琵琶当笼中鸟的玩物撤退的时候权贵是不会带着的,当兵的却会坚守到最后,因为那是他们的职责。

  还真的是,对她们太好感觉不到,对她们差才觉得偶尔的宠爱是一种恩赐,对她好感激只是暂时的,甚至连感激都没有。选择比努力重要,错误的选择会让自己的生活变得一团糟,武崇训就努力得让安乐公主爱自己,结果她轻而易举就被武延秀取代了,那个愚蠢女人做的都是错误的决定,她不仅自己的生活一团糟,还连累大家一起过得一团糟,仅仅是为了一条百鸟裙上的羽毛把鸟抓绝了,最终引来蝗灾。

  王守善不再看那些女人一样,拍马疾驰而去,女人之所以会成为女人是被人教出来的,过分强调自己的女性特质并将之当成买卖是将自己处于消极被动的位置,弩女人一样可以学,扣动扳机的力量没有比琴弦多多少,弓弦和琴弦都是紧绷的,为什么要将自己置身于等待被赈救的弱者的境地。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王守善自己也自身难保,实在没有能力赈救世人,他想做的只是寿终正寝而已。

  中途与来瑱分开后,王守善重新回到永安坊,诸人很容易就找到了高仙芝的住处,一是因为南边人少,二是因为那里正闹得鸡飞狗跳,有不少人在连夜搬家。

  普通唐人的房子都是木制的,高仙芝的家却是茅草屋,在王守善的映像里,高仙芝是个很高调的人,穿鲜亮的盔甲,骑最好的马,他家却看起来不是很富裕,至少没有王守善想得那么有钱。

  “这是高句丽的风格,我听我父亲说,就连皇宫他们也是修的茅草屋,处了防御的石头堡以外都是用的这种屋子。”

  “皇宫也用茅屋?”谭四郎一脸不相信。

  “说是取的天人合一的理念,汉代的明堂不是也是修的茅草屋吗?”

  被从茅草屋里赶出来的人里面有一个胖胖的高句丽老妇人,她的腿脚不灵便了,一边小跑一边用她的家乡话念“哦多剋”,她明明很惨王守善却莫名觉得想笑,刚才的坏心情一下子消失不见了。

  下得马来,王守善步入了高仙芝儿时住过的宅院,这里有点像大杂院,以上年纪的高句丽人为主,各个阶层的人都有,高句丽的裙子和唐女穿的很像,鲜卑人也是东北来的,只是她们的衣领是交领,不像袄裙一样收了一下,而且发型也有很大区别,那些被迫迁出来的人看到王守善诸人一点都没有敌意,还很热情地打招呼,王守善顿时有点懵。

  “老板交代了,跟老夫人要说是高仙芝的上司来了,要借用他的房子,回去后要给他升官。”那个伙计向王守善解释道。

  每个成功男人背后都有一个女人,老娘也是女人呐,高仙芝家的男男女女穿得都很朴素,和那个鲜衣怒马的高句丽欧吧根本不一样。

  虽然是借用别人的房子,也不能把正房给占了,高仙芝离家从军去了,他那个院子空了出来,那些迁出来的是住在他院子周围的庶民,虽然他已经走了很久,里面还是很干净,点亮了树枝灯后可以看到墙上的壁画,那是与敦煌、中原截然不同的风格,都是鱼猎的场面,藻井上也画满各种动物,看起来并不像届画一样精准,而是大气飘逸,看起来充满了勃勃生机。

  每一个有宏图霸业的皇帝都会图谋西域,然而要是将重点关注在西域,东北就会被冷落了,武士一旦没有战争可以打就失去了作用,王守善看着屋中那套无人穿着的盔甲,对习惯了威风凛凛、被万人敬仰的“英雄”来说,重新归于平凡无奇是困难的,以至于会发出飞鸟尽良弓藏的感慨。

  这个世界每个人都在寻找自己的位置,都希望自己做的事是有用的,自己是可以被认可的,可是那并不是容易的事。

  高句丽人和鲜卑人至少看起来是黄皮肤黑眼睛,自己这个绿眼睛的胡人该怎么被汉人接受?

  犯我华夏者虽远必诛。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唐人将疆土开到了长城之外,可是心里还有一道长城,要打开思想的壁垒可不容易,高仙芝到底是高句丽人还是唐人呢?

  得民心者得天下,教化明明那么重要,怎么会有人只关注体面的生活,而不把那些该做的事情当回事呢?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爱阅小说app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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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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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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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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