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书斋>热门小说>绝世狠人,砍翻天下>番外:剑一与南宫未央的故事
  云西有一座很普通的小镇,叫做梧桐镇。

  梧桐镇中有一家小酒馆,酒馆里有一个十七八岁的跑堂小二,姓林,是个孤儿,父母去世得早,也没取个大名,吃着百家饭长大,都管他叫林小二。ωWW.miaoshuzhai.net

  在林小二十二岁那年,

  镇里来了一个商人,据说曾经闯荡过江湖,是个了不得的人物,因为年纪大了,厌倦了江湖,才来到梧桐镇开了家小酒馆。

  那酒馆老板见林小二可怜,无依无靠,就让他来酒馆里当了个跑堂小二,每个月给林小二工钱。

  从此之后,林小二终于可以自己养活自己了,他很珍惜这个机会,勤勤恳恳老老实实,也深得酒馆老板的喜欢,平日里不忙的时候,就喜欢跟林小二讲一些江湖上的事情。

  林小二一直相信酒馆老板是个了不起的大人物,因为他看过老板一掌将一根碗口大的木桩拍断了。

  在他看来,传说中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大将军,也就是这么厉害了。

  林小二是个很务实的人,

  虽然经常听酒馆老板讲江湖上是如何波澜壮阔,如何的灯红酒绿繁花似锦,他都只是笑呵呵的听着从来没有向往过。

  他最快乐的事情,就是每个月月底的时候,老板会给他二钱银子当工钱,而他最大的理想,就是存够十两银子之后,去镇东头请刘阿婆给他做媒说个媳妇儿。

  因为刘阿婆曾答应过他,只要他存够十两银子付得起彩礼,她不收钱为他说媒娶媳妇儿。

  刘阿婆是个好人,一直都很照顾他。

  所以,刘阿婆肯定不会骗他。

  林小二虽然偶尔也会幻想自己某一天能成为酒馆老板口中那样仗剑天涯白衣似仙的大侠,行走江湖锄强扶弱,但他都只是想想,

  因为他觉得好好当一个跑堂小二,好好的攒钱,将来娶一个媳妇儿,生一个孩子才是最好的,如果可以,他要买一头牛,再找刘老爷买一块地,

  每次想到那种幸福的生活,他都会特别的有精神,干活时都会干得更快。

  他也会经常幻想自己未来的妻子会是什么样的,

  刘老爷家的小姐长得跟仙女一样,他是肯定不敢想的,而且刘小姐太瘦了,干活肯定不行,还是张屠夫家的姑娘好,一个人能够扛起半头猪,而且,镇里的老人都是张屠夫的女儿屁股大好生养。

  但是,张屠夫说要娶他女儿需要三十两彩礼。

  林小二想着自己存了几年才存到的六两七钱银子,最后决定不娶张屠夫的女儿了。

  那,到底娶谁呢?

  这天下着雨,

  酒馆里没客人,

  林小二很是纠结的趴在桌子上想着,

  他将镇里那些待字闺中的姑娘都想了一个遍,还是没想好到底要娶谁?

  就在这时候,酒馆外的细雨绵绵中,出现了一个人,是一个瘸腿的姑娘。

  当那个姑娘进门时,

  林小二看呆了,

  他从未见过那样的一个姑娘,

  身上穿着一身铠甲,像戏班子来镇里唱戏时演将军的小生身上穿的一样,手握一把方天画戟,落落大方。

  那个姑娘并不好看,

  不说比刘老爷家的小姐,还没打铁的陈大叔家的翠花好看,

  可林小二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只是看了一眼,心里就觉得这姑娘比他一辈子见过的所有姑娘加起来都还要好,虽然是个瘸子,可就是很好,

  他不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感觉,

  就只是觉得这姑娘真好!

  但他只是偷偷的看了一眼之后就立马不敢多看了,因为他知道这姑娘不是他一个店小二有资格多想的人物。

  他记得很清楚,

  那姑娘一共喝了两斤梨花酒,吃了五大碗饭和一盆牛肉。

  林小二从没见过这么厉害的姑娘,

  姑娘只在酒馆里待了小半个时辰,因为雨停了,她放下钱之后就离开了。

  林小二一直讨厌下雨,

  因为每一次下雨,他家里都会漏雨,怎么都治不了,

  今天是他这么多年来第一次想着,

  这雨要是能够多下一会儿该多好啊!

  小酒馆里,林小二看着那个背影离去,

  他心头很失落。

  一直没出现的酒馆老板突然从后堂出来了,他轻轻拍了拍林小二的肩膀告诉林小二,那姑娘是个跑江湖的,而且还不是一般的江湖人,与林小二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让他别想了。

  那一刻,

  林小二第一次产生了一个想法,

  要是自己不是店小二而是个江湖大侠该多好?

  那是他知道有江湖的存在之后,

  第一次产生了向往!

  也是他人生中第一次产生了想趁着年轻出去走一走的想法。

  但是,林小二是个务实的人,那个想法只是在很短的时间里就按捺下去了,他依旧是安安静静的当着店小二。

  直到一年后,

  因为掌柜的给他涨了工钱,他提前将十两银子攒够了,

  他很开心,

  因为终于可以娶媳妇儿了。

  那一天,也是下着雨,

  他特意跟老板请了个假,小心翼翼的拿着十两银子去镇东头找刘阿婆。

  路过一处小巷时,

  他看到一个人影倒在大雨中,积水里还有鲜血在蔓延。

  当即,他就加快脚步想要离开,

  从小混迹在底层,他深知有些事情不能沾身。

  只是,当他正要离开时,

  他看到了那人的面容很熟悉,

  沉寂了很久的回忆突然涌上心头,

  好像是那个很好很好的瘸子姑娘。

  大雨之中,

  林小二没有犹豫,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那么冲动,

  他心里很清楚,

  这个姑娘和他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他若是过去了,就很有可能会把命都交代进去,可他还是没有一点犹豫,

  他跑进小巷里,

  果然,那倒在水地上的人正是一年前见过的那个姑娘。

  他扛起那姑娘就走,

  但是,那姑娘却一直昏迷不醒,怎么叫都没有回应。

  林小二找了蓑衣披在那姑娘身上,然后就背着姑娘往县城去,

  因为镇里没有大夫。

  林小二也不知道自己是哪里来的力气,竟然顶着大雨背着那姑娘走了整整一天一夜到了县城。

  来到医馆之后,

  林小二咬了咬牙,将自己存了这么多年才存够的用来娶媳妇儿的十两银子给了医馆,求他们给这位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姑娘治伤。

  林小二太累了,

  把钱给了大夫之后,他就靠在墙角睡着了。

  当他醒来时,那个姑娘也醒了,

  那个姑娘告诉他林小二,她叫南宫未央,来自一个叫千羽门的江湖门派,正在被魔道追杀。

  林小二不知道什么是千羽门,他也不知道什么是魔道,

  他只是担心南宫未央还会不会有危险,他要带着南宫未央离开。

  南宫未央笑他是个傻小子。

  林小二也只是挠着头傻笑。

  南宫未央受了重伤,只能任由林小二背着她跋山涉水。

  两人开启了一场千里逃亡,

  过程之中,

  南宫未央很多次都让林小二不要管她,可是林小二就是闷着头不说话。

  两人就这么携手同行了六个月,

  这六个月里,南宫未央的渐渐的恢复了。

  那是一个晚上,

  两人被魔道的人追杀,躲在一个小县城中。

  但那一次,是他们遇到的最危险的一次,几乎已经到了绝境,满城都是敌人在搜捕他们。

  南宫未央说,

  是因为他们已经快到一个名为剑王城的地界了,魔道的人要进行最后一博了,说是有什么大修行者亲自来了。

  林小二不知道什么是大修行者,

  但是,他知道对方肯定很厉害,他很担忧,

  但是,偷偷看了一眼南宫未央,

  他突然又觉得,

  能够跟她一起,其实,死,也不是那么可怕了!

  ……

  “林小二,你是不是喜欢我?”

  那是在后半夜时,两人被追杀进了一个破旧无人的小院里,外面追杀的人汇聚得越来越多,已经几乎将这小院都包围了。

  南宫未央突然开口问了林小二这么一个问题。

  本来在担忧怎么逃生的林小二突然惊住了,脸颊变得通红,整个人都局促不安很是紧张,他很想回答是,可是,就是不敢回答,低着头揉搓着手指不敢回答。

  南宫未央笑呵呵的拍了拍林小二的肩膀,说道:“不错,你这小子虽然人不咋地,但眼光还是不错的。”

  林小二不知道南宫未央是不是在夸他,但是,听着心里就是很开心。

  “可惜了。”南宫未央突然又说道。

  “怎么可惜了呢?”林小二问道。

  南宫未央说道:“可惜,你眼光很好,而我眼光不好。”

  林小二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正在思考的时候,就被南宫未央一掌拍昏迷过去了。

  南宫未央一手拖着昏迷的林小二,微微低着头看着林小二的那颇为清秀脸,突然轻笑道:“其实我眼光也没那么不好,还是挺好看的。”

  她轻轻的将林小二塞进了一堆破砖烂墙里,然后塞了一本武功秘籍和一瓶丹药在林小二怀里,随后,她就转身朝着院子外走去。

  ……

  那一次分别之后,

  林小二的人生出现了巨大的变化。

  因为南宫未央为他留下了一门剑法,也正因为那一门剑法,他被剑王城的人发现了。

  再一次见到南宫未央,

  是因为林小二不肯拜入剑王城,

  剑王城特意请南宫未央来劝说。

  ……

  那一天夜里,

  南宫未央看着林小二,问道:“那,我让你去练剑,你会去吗?”

  “会。”

  “为什么呢?”南宫未央问。

  “因为你让我练我。”林小二说道。

  南宫未央笑着说了一句傻小子。

  “你以后不要叫小二了。”

  “那叫什么?”

  “嗯,林剑一吧!”

  “好。”

  “你不问问为什么吗?”

  “你说叫什么就叫什么。”

  “剑一嘛,一辈子为谁握剑的意思嘛!”

  “我为谁握剑?”

  “嗯?为谁呢?”

  “为……为……我不知道。”

  “你个傻小子!”

  南宫未央拍了拍林小二的肩膀,起身道:“明日开始,就好好的练剑,你总会有一天知道为什么而练剑的。”

  林小二望着南宫未央的背影渐渐离去,

  夜色朦胧里,

  他低着头,脸上露出一缕微笑,小声滴咕道:“哪里还用得着想嘛,这辈子就是为你叫的剑嘛……”

  昏暗之中,

  已经远去的南宫未央脸上也露出了一缕笑容,滴咕道:“真是个傻小子,不知道武者耳聪目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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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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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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