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游坐在雪地上悲愤大喊,耳听着那些骑兵渐渐远去,这是一只足有两万人的精英先锋军,他们顶风冒雪狂奔,长长的队伍头尾不能相见,仿佛一条巨大的黑蛇在雪地上蜿蜒。
突厥骑兵天下无双,一旦纵马狂奔几乎能日行数百里,此时虽是大雪之夜,然而他们的速度并不受太多影响,只短短几个时辰已经接近中原。
前方就是雁门关,自古为兵家必争之地,领军的突厥将领猛然一收马蹄,随机对着传令骑兵喝道:“传令下去,全军驻足歇息,让勇士们养精蓄锐,半个时辰后立即攻城。”他说完此话之后看也不看传令兵一眼,自己当先翻身下马,将身上披着的羊皮大氅铺在地上,随手掏出一块干肉撕咬起来。
自古沙场生与死,敌我双方一旦杀红了眼,没有谁敢保证自己能存活。此时大战临前,空气极为紧张,这将领虽然自持武勇超人,然而也要小心将养精神。
再厉害的猛士也是人,尤其是在临战之前,每多储存一份力气便多一份生机,此人奋力撕咬着肉块,仰头喝下一口烈酒,不断调节自己的体能。
他这是最正确的做法,偏偏旁边却有人嘲讽出声,嗤笑道:“忽博尔赤,你已经胆小如此了吗?不过征战一个弱小的唐朝,你竟然也要做战前准备,简直比草原上最胆小的黄羊还要可笑,我阿达真是羞于你为伍!”
伴随着话音,只见一个雄壮的突厥青年缓缓策马走来,他并没有翻身下马,而是顺手解下背上的大弓,随手扯了一个满月弦,然后‘嘣’的一下松开,他双目盯住地下坐着的大汉,战意熊熊,一脸挑衅之色。
这青年正是阿达,地上的大汉则是忽博尔赤,两人同时出身突厥野狼部族,乃是青年一辈有名的高手,并肩号称草原双鹰。
突厥人崇拜武勇,但也并非不注重领兵之人的战术。此次颉利南征中原,先头派出了最精英的骑兵,因为忽博尔赤勇冠三军,而且性格沉着稳重,所以颉利便命他为主将。青年阿达虽然武力与忽博尔赤并驾齐驱,但是心性方面却有所欠缺,自古王者无蠢人,颉利可汗既然能够一统草原大漠,自然也不是浪得虚名之辈,他岂会看不出阿达在领军一道比不过忽博尔赤。
这事谁都明白,唯独阿达心中不服,他一路之上也不知挑衅过忽博尔赤几次了。这家伙最近武力进境很快,已经有赶超忽博尔赤的势头,所谓少年轻狂得势不饶人,尤其他又一直愤恨忽博尔赤,常年压抑造成的心性扭曲,让他忍不住在大战前便挑衅起来。
可惜忽博尔赤连话也不搭理一声,仍旧奋力撕咬着肉干,不时喝下一口烈酒,大雪之中,他呼出的热气遇冷凝结,远远看去好像在喷吐白雾一般。
他这般冷静避让,却更加惹恼了阿达,青年心性狭隘,感觉自己又受了侮辱,他脸上赤红变幻,半天终于忍耐不住,开口喝骂道:“忽博尔赤,你是哑巴吗?你不是一直叫嚣着等我挑战么,来来来,趁着现在南征机会,你我先战上一战。我要让所有突厥人都知道,我阿达才是草原第一高手,你忽博尔赤没有资格与我并肩,你只是个胆小鬼……”
他说到这里猛然一拉硬弓,空弦对着忽博尔赤嗡嗡作响,这个姿势乃是草原上最侮辱人的做法,大概的意思就是我看不起你,和你交战我空弦就行,根本不屑用箭。
草原之上一旦摆出这个挑战姿势,那几乎就是不死不休之争,阿达敢这么做完全是自认为武力进境已经赶上了忽博尔赤,常年压抑终于有了翻身希望,说话做事来便少了三分谨慎,多了七分肆意。
忽博尔赤重重往地上一拍,指掌用力之大,崩起无数积雪,他胸膛起伏不断,脸色憋的发青,缓缓站了起来。
阿达嘿的一声,他策马轻轻后退一步,先将硬弓挂到背上,然后抽出腰间弯刀,冲着忽博尔赤嘲笑道:“终于忍不住了吗?来吧,今夜不分生死,但我要将你的荣耀全部打翻。”
他摆出战斗姿态,双腿紧夹马腹,浑身肌肉隆起,刹那间将精气神提升到了最佳。
“阿达……”忽博尔赤重重哼了一声,愤怒道:“如果时间允许,我真想一下拧断你的脑袋。”
“是么?那你来啊!”阿达扬天打个哈哈,继续挑衅道:“还等什么,跃上你的马,抽出你的刀,让我看看你这个胆小鬼到底有多大本领。”
他已摆出如此侮辱姿态,等闲之人是忍受不住的,偏偏忽博尔赤却长长吐出一口热气,他翻身跃上马背,看也不看阿达一眼,反而对着旁边的传令兵大喝一声道:“时辰已到,传令下去,全军出击。若是天亮之前能拿下雁门关,我允许大家掠夺一日。”
“嗷呼!忽博尔赤威武!”那传令兵高叫一声,突厥人天性贪婪,听到能够自由掠夺一日,顿时兴奋的满脸通红,他策马转身飞驰,不断将命令传播下去。
全军沸腾,战意腾腾而起,目标直指雁门关。
忽博尔赤缓缓将大氅披好,然后缓缓抽出玩刀,就在阿达以为他要应战之时,忽博尔赤却突然一夹马腹,刹那间人马和一,速度如飞,宛如一道闪电,他的方向分明不是迎上阿达,而是对着南方冲去。
那里正是雁门关……
……
雁门关,自古兵家必争之地,无数人曾为这座城池浴血搏杀,打生打死,鲜血染红了大地,白骨铸造过京观。
这里既是大唐的门户,也是突厥南下的近途。
其实不止大唐时期如此,纵观历朝历代,每次异族入侵,必然要攻打雁门关。
拿下雁门,便能长驱直入,拿不下雁门,便要绕过重重群山。异族不善后勤,作战必须取捷径,就算雁门关再怎么易守难攻,他们也得硬着头皮猛攻。
中原王朝自然也懂得这个道理,几乎每个朝代都会在雁门关部署重兵,并且连年加固城防,渐成固若金汤之势。
可惜的是,再怎么固若金汤的坚城依然还是要靠人防守,若是守城的将领出了问题,随便一个命令下去,城防便减弱七分。妙书斋
雁门关守将是太原王氏的出身!
更加确切的说,他是王凌云的人,他从三年前便被王凌云控制着生死,每一个命令都必须遵从。
而今夜,从未出过长安的王凌云突然出现在他府中,王凌云并没有多说,只是淡淡吩咐了他一件事。
“以大雪为借口,让将士们回营安歇,城头值守之人只留一队……”
雁门关将领震惊失色,他想要反驳一声,抬头却看见王凌云脸上淡淡的笑。这个笑容是那么温和,然而却整整折磨了他三年,这让他顿时想到三年来生不如死的痛苦,忍不住浑身都抽搐起来。
名族英雄毕竟是少数,面对自己生死和民族安危,此人终于没能鼓起反抗的勇气,他乖乖听从了王凌云的命令,甚至还亲自去做了撤军的监督。
于是,这一夜的雁门关,城防几乎形同虚设。
王凌云是目送着雁门关将领从府中离去的,他缓缓走出房门,负手立于大雪之中,脸色时而茫然,时而清澈,心中天人交战无数,最终却变成了阴狠。
“既然不能名垂千古,那便遗臭万年……”
他缓缓吐出一口热气,望着风雪之中的城墙,淡淡发出了一声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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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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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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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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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不能名垂千古,那就遗臭万年免费阅读.https://www.doucehua.x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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