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书斋>热门小说>邪王世子有点妖>第210章 君子剑,故时人
  翩翩君子,玉树凌风,腰悬白玉,手握丹青。

  大楚书香世家出生的洛松,天才一词一直长伴其身,若是没有遇到徐渊,那他注定一生都耀眼。

  两岁便能通览全书,五岁能赋诗,十岁便已经精通琴棋书画,十五岁时便已经是楚国家喻户晓才子,被说成是文曲星下凡,被寄与了楚国文冠的希望。

  当时的楚国虽然国运已衰,但是文运如虹,有身在东海心在楚的文圣陆少游,有下笔如有神的画圣马凉,以及数不胜数名人雅士,而洛松能在文运如此昌盛的楚国脱颖而出,可见其不凡。

  他的用剑天赋亦如他的文赋一样,有过之而无不及,先提剑而后握笔,不到三十岁便已经步入剑仙之列。

  可惜这颗冉冉升起的新星在他步入剑仙之后,遇见了他命中注定的克星。

  先是十年一次的春潮湖大比中,为了宁青衣,以红尘仙境败给了半步红尘仙境的徐渊。

  宁青衣出自当时江南没落的文坛世家宁家,自打洛松第一眼看到宁青衣之后,便被她的惊为天人、知书达理、落落大方吸引,后来变成了江南宁家的常客。

  家道中落的宁家自然愿意与当时如日中天的洛家联姻,而且洛松名声在外,而且玉树凌风,正是女婿的上上之选。

  两人也算是郎才女貌,才子佳人,相得益彰,如此一来二去,家族利益的驱使下,自然也就成洛松的未婚妻。

  但是宁青衣不想作为家族的牺牲品,而且他也不喜欢洛松,一直将他当作大哥一般看待。

  后来逃婚的宁青衣离开江南去了北方,遇到了同样刚出来混江湖的李成玉。

  当时的李成玉也算风流人物,第一眼就认出了女扮男装的宁青衣,但是没有揭穿她身份。

  就这样,原本要去江南赏花的李成玉放弃了万亩花田,跟着宁青衣北上看雪。

  原本要春暖花开的李成玉遇到宁青衣后便进入了冰天雪地,开始了他悲凉的前半生。

  后来遇到了同样游历江湖的徐渊,三人结伴游历江湖。

  渐渐的宁青衣喜欢上了雄才大略的徐渊,两人越走越近,而李成玉则是越想越气。

  正值年少轻狂的年纪,当时同为天骄的李成玉自然不愿让徐渊后来居上,于是后来两人便私自立下赌约,是谁输谁放弃宁青衣,并作胜者十年的小弟。

  结果可想而知,宁青衣知道两人要分出胜负,害怕两人拼个你死我活,最后说出了自己的内心的想法,于是李成玉半招落败。

  于是后来江湖上少了一个风流倜傥的玉刀公子,徐家铁骑里多了一个李二刀,李成玉在次以那支令人闻风丧胆的骁骑军大将军闻名天下。

  同为天骄的洛松看着到手的媳妇被抢,能气得过?自然是气不过的,恰逢十年一次的武林盛典”春潮湖大比“到来。ωWW.miaoshuzhai.net

  于是两个年轻气盛的男子,为了彰显男人的魅力,便走上了擂台。

  因为当时洛松已经突破到了红尘仙,答应压制实力到半步红尘仙境,公平一战。

  十五岁便已经上马死战的徐渊比武时便已经在北部边境率军打的燕辽两国苦不堪言,早就磨练出一身战场上的杀伐之气,若是死战,岂是天天与琴棋书画为伍的洛松能比的。

  同为半步红尘仙的洛松很快便陷入了下风,眼看就要落败,便解开禁锢,想要至徐渊与死地,结果徐渊生生扛住了已经位列剑仙行列洛松的攻势。

  当时的洛松不仅丢了媳妇,还丢了人,已经进入癫狂状态,夺妻之仇、毁名之恨,洛松没有让徐渊活下去的理由。

  早就有一身战场杀伐之气的徐渊自然杀红眼,越打越凶,悍不畏死,加上战场上熟练的杀人术,多是以伤换伤,不让洛松占到丝毫便宜。

  最后,竟然以半步红尘境打愣是将洛松击败,站到了最后。

  一败之后,洛松就再也没有在徐渊的阴影下站起来过,四年之后,离楚一战,洛松奉命率十万大军驻守江城,与徐渊的大军隔江对峙。

  徐渊率军夜里奇袭江城,洛松大败,率残部一千余人逃回楚都邺城。

  楚都邺城一战,洛松再次大败,同年楚国覆灭。

  随着楚国的覆灭,十国乱战的时代结束,中原大地除了蜀国之外,全部归属大离治下,洛松再也没有了与徐渊叫板的机会。

  遇到徐渊是洛松的悲哀,当然不止洛松,可以说与徐渊同时代的天才都是悲哀。

  往事以成烟,随着不败战神徐渊身死蜀国,洛松这个名字也渐渐淡出了江湖视野。

  今日再次出现的洛松虽然依旧玉树凌风,但是终归沾染上了一些岁月的沧桑感,许多人,许多事,已经物非人也非。

  洛松看向已经成了血人的随行淡淡说道:

  “没有想到三十年前威震江湖的刺客影子,却甘心做了大离朝廷的鹰犬。”

  随行撤下覆盖在脸上的面皮微微一笑,若是徐宁安在此,会发现此人便是府上经常帮他赶马车的老车夫。

  那时候徐宁安身体孱弱,拿不动那些笨重的刀剑,便经常与老车夫讨要那柄光亮如雪的匕首,用来在院子里当飞镖耍。

  扔进过火堆,丢下过池塘等等,反正徐宁安将其弄丢过好多次,但是每一老车夫都会耐心的寻回来。

  只是后来被赵如雪骂了一次后,徐宁安就再也没有同老车夫要过匕首练飞镖了。

  起先因该是赌气,后来则是慢慢的长大了,懂事了,也看出了匕首的不同之处,就再也没有讨来玩过。

  徐宁安知道老车夫是一个高手,但是却不知道老车夫就是暗卫的第一指挥使。

  面对洛松的讥讽,随行不怒反笑,嘴角不断有血水渗出。

  “我本就出生卑微,也只会杀人,而且做的都是见不得光的买卖,在哪里做都一样。倒是你洛松,原本就高高在上,如今却成了丧家之犬,可笑可笑。”

  自持高傲的洛松,最听不得被别人说成是丧家之犬,脸色已经铁青。丧家之犬最是听不得丧家之犬四个字。

  徐渊一剑斩断的不仅是他的骄傲,更斩断了风骨,马凉绸缎闭目,以楚臣自居,自嘲丧家犬,不侍二主,虽云游天下,依旧心系楚地,甘愿奉上玉玺,求一个楚民太平,此乃家国大义。

  但是当下的洛松只敢以君子剑自称,早就没有了楚臣的忠节烈气,更何谈文人风骨,早已经握不住手中的笔了。

  随行继续不气死洛松不休止,咳出一口鲜血笑道:

  “当年就是我刺杀你的父亲,将他的头颅挂在邺城之上,不过你父亲比你有风骨。”

  洛松已经气的双目通红,手中丹青剑颤抖不止,周身剑意肆虐,杀心暴起。

  他本来就是来收拾残局的,绝对不可能让随行活着离开,现在恰好一起报了杀父之仇,就在他准备拔剑时,一个冷漠的声音突然响起起:

  “老家伙,你是真的想死了吗,伤这么重还不闭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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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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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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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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