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书斋>末世小说>我以为我是无敌的主角>一百零四 主角的好伙伴
  说实话,宋钟他也是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才忽然发现,原来自己也会是个闲不住的人。

  这种情况,以前他倒是从没发现过,即便是拿现在的自己跟从前对比,他觉得没有什么不同。

  哦,除了,变得有钱之外。

  啧啧,这么说起来,还是有钱的错了?

  人啊,一旦有钱就会忽然变的会玩了!

  不管男女!

  不不不,不应该怪钱,钱本身是没有错的,有错的还是人本身。

  “前世”的平淡的生活经历,让宋钟,更是有着一种迫切的渴望。

  ?既然让我拥有这个机会,那我肯定会好好珍惜,宋钟心中暗自坚定起来了信念。

  在他前世,因为平庸和碌碌无为,热血已经冷却,但现在,面对这个诡异世界的邀请,宋钟他只想下场,一起狂欢。

  人生苦短,何不让自己试试?

  上辈子他从没主动选择做什么事情,好像一切都是自然发生,自然结束。

  一切的一切,都那么顺其自然,随波逐流,没有一点的波浪起伏。

  但今天他有一种感觉,似乎拥有了金手指后,从此就会走上一条完全不同的路。

  和他之前的想法并不冲突。

  之前是抱着万一自己金手指没效果的情况下,宋钟认为,自己能填饱肚子就行了。

  毕竟,但凡能重来的事情,都已经很幸运了,更何况生命这种东西。

  但是如今金手指开启了,超能力也有了,他于茫然中得到了“指点”,接下来要做的,无非就是朝一个方向全力奔跑就是了。

  某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伟人说过,这世界本无路,走的人多了就有了路。

  以前他觉得这话很怪,但是现在想想,路不就是人走出来的么。

  他总会找到属于自己的路的。

  机会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那种感觉就像是自己历经千辛万苦终于追到了女神,但是女神的闺蜜却说她喜欢自己。

  一个填空题他想起了答案,却突然发现变成了一道多选题。

  多出来的这个答案,还是他之前从未考虑过的。

  恍惚之中,宋钟似乎看到一个画面:广袤的名为“诡异”的超级菜地上,他拿着一把镰刀,开始切割着重重叠叠的韭菜...

  不禁浮想联翩,觉得爽歪歪,嘴角也勾出了一个弧度。www.miaoshuzhai.net

  总之,他会一步一步站在世界娱乐的巅峰,人们会记住他,世界也会记住他响亮又伟大的名字--斯内克.宋!

  诶不对,乱了乱了!

  ?是宋某人!

  胡思乱想一通的宋钟,又莫名其妙的就感到一阵愉悦。

  一切来的是那么的突兀和奇怪,得亏他旁边没有人,不然一定以为他发瘟了。

  自娱自乐的哼着歌,宋钟搬来笔记本电脑,然后照例登录,打开了内网,留意着自己设置搜索了关键词的信息播报。

  没有发现增添新的诡秘相关的新闻,也没有疑似引发的一些异常事件,似乎,这段时间里面,没有太多诡秘事件喷发。

  这不正常啊。

  宋钟扣了扣头皮。

  按照自己原本在写小说的时候,习惯三天一搞事,五天一大事的臭毛病,这个时候,主角不应该忙碌起来,沦为被求救的工具人,然后在不断解决问题的途中,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的趋势吗?

  总不能是自己现在变成了主角的缘故,所以省略了白富...咳咳,省略了诡秘事件的喷发情况了吧?

  不过他也没有傻兮兮的跑去问人严真,而是换了一种思路,打算将目标信息来源的搜索,扩大到网络上的实事报道方面。

  虽然目前来说,由于除灵人和驱魔人的出现,这个世界明面的整体上面还是和谐安宁的,但是随着诡秘事件的不断爆发,普通人的新闻报道方面,也是渐渐地有些针对性的苗头了。

  宋钟有注意到这方面,哪怕,那些消息,只能在网络上停留很短的时间,就会404,再也搜索不到了。

  但是各大论坛上,关于这方面的事情讨论的话题,也开始渐渐地多了起来。

  宋钟没有忽略掉这些信息,也没有小瞧这些信息背后,可能存在的诡秘事件。

  他现在还是不够强大。

  按照他以前涉及的诡秘怪物,能够让他无可奈何的存在,还是太多了。

  既然他都可以穿越到书中的世界里,那么那些绝大多人认为只有可能发生在书中的事情,发生在了现实中似乎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

  作为这本书原作者的宋钟,比谁明白,路要一步一步走,饭要一口一口吃。

  藏锋敛锷,是他的风格。

  主要是他太帅了,如果为人再不低调些。

  势必会引起众人妒忌。

  这样不好,容易吃亏。

  嗯,这个时候,就需要找一群“志同道合”的伙伴,来陪同伟大的主角,同风雨共患难,帮助主角度过他人生当中最低谷的时刻,是每一个合格伙伴,应该尽的责任和义务。

  这也是为什么,在一般的小说里面,一般的配角,作者君为了让他的读者印象深刻,会或多或少的加深描写,来彰显自己刻画角色的功力。

  在这个过程中,多多少少会赋予配角一些个性特征或者外貌标签,以提高角色辨识度,甚至可以利用这些特征和标签作为伏笔,方便在后面展开剧情。

  什么?你说主角自己?

  主角嘛,当然就不一样了……

  主角可以个性鲜明,丑到被人砍,帅到被人砍都没有问题。

  或者说,有的小说里面,为了迎合一些读者的恶趣味,让主角平平无奇也可以……

  反正他是“主角”,他只需要这一个标签,身为主角,只需要活着,会搞事就行,其他的,就都不是那么重要了。

  嗯,主要是会搞事!

  “呼!”想了想,宋钟深深的吸了一口,又长长的吐出。

  短暂的纠结后,宋钟终于做出一个艰难的决定,昧着自己那颗善良纯朴的良心,做出了一个很大胆的决定。

  嗯!

  在进行思考之前,他宋某人还是一个善良、纯朴、诚实、守信的老实人,一个小时后……

  他打算不当老实人了!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爱阅小说app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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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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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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