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书斋>热门小说>重生只想搞钱>第四百零二章 正月十五吃元宵
  扎两个冲天揪…………不对,是扎着一对丸子头,身着一身红色汉元素短裙,肩上还披着一件带绒短披肩,这就是苏澄今天的形象,一个被华夏风点缀的温婉少女。

  现在还没轮到她上台,她只是在后台看着那一个个忙碌的身影,和少数几个马上都要上场了却依旧不紧不慢的人。倒不是说他们不尊重舞台,只是这些人一方面是有了一定的身份,而另一方面,他们舞台经验丰富,对时间把控的非常精准。在明知道时间来得及的情况下,自然就显得从容了。

  只是这份从容跟身边簇拥着他们的忙碌身影对比起来,看上去就难免会让人觉得不太舒服了。

  不过这里是后台,除了电影剧组之外,这里是娱乐圈当中等级最森严的地方了。

  可能一个新人见到老人没有主动打招呼,计较一点的老人都要把新人叫到自己的化妆间去训话,然后要求道歉。

  当然,这是在新人没什么人气的情况下。而像苏澄这种,已经是颇具人气的歌手,许多老人都比不上的情况,就不会有人为难她了,除非那人是个脑残。

  不过能在国央台晚会后台出现的人,也不可能是脑残就对了。

  在随便什么地方耍大牌都行,在国央台耍大牌。

  台长都敢放话,以后你能再出现在荧幕前一次都算他输。

  正常情况,后台两个人不熟悉的艺人见面都会礼貌性的打个招呼,如果两个人都不赶时间的话,就会停下来客套几句。

  在这里所有人信奉的都是一句话,多个朋友就少个敌人。娱乐圈说大很大,但真正站在金字塔上层的人始终就那么些。不是说娱乐圈人少,而是市场的蛋糕就那么大,生态位有限。有人上去了,就势必有人会被挤下来。Μ.miaoshuzhai.net

  所以对于一些站在中上层的人来说,彼此之间其实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关系,没必要随便就跟人闹僵。

  苏澄虽然不信奉什么娱乐圈的守则,但她也知道人要懂礼貌,跟别人无冤无仇的,为什么非要对人摆臭脸呢?笑脸相迎又不是很困难的事情…………

  然后她就莫名其妙的迎来了一个人。

  “哈喽,苏澄你好,终于见到你本人了,我是你的粉丝!”一个留着短发,打扮有些非主流的短发女生突然热情的小跑过来。

  突然被这样近距离的当面说是自己的粉丝,苏澄一下子有些紧张,还有一些害羞。不过她好歹也是经历过大场面的人,所以并没有因此儿慌乱。她迅速的认出了这个自己非常喜欢的歌手郭美美。

  她的代表作是不怕不怕。

  不同于杰伦那种,需要具备一定的鉴赏能力才能听懂,故事性很强的歌曲。这首不怕不怕就是早期最为流行的口水歌之一。

  歌曲朗朗上口,不论是旋律还是歌词,都很容易被人记住。

  可能杰伦的歌越听越有感觉,要听很多遍才能学会。而不怕不怕这种歌曲则是像快餐一样,走在街上,路过音像店的时候听到了一小段,马上就能跟着哼唱起来。

  两种歌曲的风格其实是没有高低的,但因为特性不同的缘故,口水歌往往是能够短时间内迅速爆红,而等到下一批口水歌出来以后,前一批就又会被迅速淘汰掉。因为人们听的就是一个乐趣,并没有对哪一首歌有什么执念,只要能听的高兴听的嗨,只要差不多的听谁的都一样。

  而像杰伦,jj,力宏这类歌手的歌曲,则能存活的比较久一些,那些旋律不会一下子被人们记住,但反复听过以后就会连同某一段记忆被一同刻在脑子里。等过了很多年以后再听到相同旋律的时候,记忆就会被唤醒,让人由衷的发出一声感叹。

  如果说经典的歌曲是一杯清茶,要细细品尝,回味无穷的话。口水歌就是夏日里的一瓶冰镇可乐,猛地灌一口下去,清爽无比。

  每种曲风都有它自己的优点,只是人们更喜欢拿时间作为衡量的标准,如此一来,能够经历时间考验的经典歌曲,自然就要比口水歌高端一些了。

  站在对面的歌手也是自己喜欢的歌手,苏澄自然也露出了笑脸,“我也是你的粉丝,很喜欢你唱的不怕不怕。”

  “真的吗?好开心,我可以要一张你的签名吗?”说着美美从包包里拿出了笔和本子。

  苏澄愣了一下,急忙签好以后,也说道:“也可以给我一张你的签名吗?”

  “当然啊。”美美签的很痛快。

  之后两个人又记性了一波商业互吹,彼此寒暄了几句,交换了联系方式,才分开去忙各自的事情。

  “我马上就上台了,先去准备一下,你也加油哦。”美美是这样说的。

  苏澄也给与了美美鼓励,等美美的身影从视线当中消失以后,她才松了口气,急忙躲回了自己的化妆间…………

  好累!

  原来跟自己不熟的人强行聊天这么累,全程感觉都很尴尬,却还要装作高兴的样子。虽然她真的喜欢美美这个歌手,但也就到此为止了,要说把她当偶像却也不至于。所以刚刚其实就是两个彼此知道对方的陌生人,然后还非要硬聊。

  苏澄不知道美美是不是跟自己有一样的感觉,反正她自己是累的不行。

  以后再也不商业互吹了。

  话说哥哥教自己的这个名词还真是贴切,商业互吹这四个字,哥哥是怎么想出来的呢?

  好像哥哥总是能想出一些特别贴切,但是又稀奇古怪的词语………

  说起哥哥,他现在应该已经玩的很嗨了吧?元宵节灯谜会,好想去啊。

  …………

  …………

  冬天的寒冷并不能阻挡人们欢庆元宵的热情,举行灯谜会的地方挤满了人,同时也挤满了小商小贩。

  无利不起早,是全世界亘古不变的道理,灯谜会不会有人平白花钱举办,这其中肯定是有利可图的。而这些小商小贩就是盈利的项目之一。

  “那边有卖元宵的唉!”

  秦洛洛突然看到了一个冒着蒸汽的摊位,兴奋的拉着苏澈跑了过去。

  虽然这东西并不稀奇,但是能够在这么热闹的地方,买一碗元宵跟大家一起吃,光是这种喜庆的感觉就跟自己在家吃不一样。

  而且最重要的是,家里一煮就要煮好多,大多数都吃不完。而在外面的话,一次只买一个元宵都可以,不怕吃不完。尤其是摊位主要还是卖的炸元宵,这种东西在北方比较难吃到。好多家里都是不会做的。

  平时买的那种速冻的叫汤圆,汤圆跟元宵不是一种东西,只是外观一样,实际差别很大。

  秦洛洛跑到摊位,就冲着老板喊:“四个炸元宵!”

  她也没问自己身后的人是要煮的还是要炸的,反正她就点了炸的。因为她觉得煮的大冷天吃起来比较麻烦,还得端着个碗。炸元宵的话,一根竹签穿着就可以了。

  摊位的老板是一堆夫妻,丈夫在负责包,妻子则负责下锅或是炸或是煮,然后在再把做好的元宵打包给客人。

  至于收钱的工作,自然也是交给老板娘来的。

  在忙碌的空隙,老板娘收了秦洛洛的钱,然后把包好的元宵下锅。伴随着哗啦啦的油炸声,元宵很快就熟透了。

  老板娘把炸好的元宵捞出锅,然后装进一个一次性的塑料碗里,拿了四根签子,最后放到了秦洛洛的手里。秦洛洛满足的接过元宵,自己拿着签子串起了一个,然后回身递给了自己身后三个人一人一个。

  秦襄两口子都笑了起来。

  苏澈一遍吃着炸的又酥又软的元宵,突然看到了不远处的大屏幕上,播放的内容正是国央台的元宵晚会。

  这就是国央台的魄力,不管别的电视台多么受欢迎,正式场合上官方选择的都必须得是国央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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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澄愣了一下,急忙签好以后,也说道:“也可以给我一张你的签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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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马上就上台了,先去准备一下,你也加油哦。”美美是这样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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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累!

  原来跟自己不熟的人强行聊天这么累,全程感觉都很尴尬,却还要装作高兴的样子。虽然她真的喜欢美美这个歌手,但也就到此为止了,要说把她当偶像却也不至于。所以刚刚其实就是两个彼此知道对方的陌生人,然后还非要硬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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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后再也不商业互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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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像哥哥总是能想出一些特别贴切,但是又稀奇古怪的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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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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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爱阅小说app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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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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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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