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书斋>女生小说>穿成七零白富美>第 124 章 第 124 章
  很快就到了三天后,秋秋他们一早就起来了。

  只是让人奇怪的是,连着这几天早上起来,都没见到谢执的人影,问家里的人,他们都也说没看到。

  至于和谢执住在一个屋内的叶东来,叶东来只是说,谢执说出去有事情,不用管他。

  在细问下去,谢执却不愿意说的。

  秋秋越发奇怪了一些,不过想一想,那么大的人也丢不了。

  也就放心了不少。

  秋秋洗了一把脸,食指上沾着几滴灵液,陆陆续续的涂抹在了脸颊上。

  这个年代,没啥护肤品,她就把灵液外敷内用,两个一起来。

  不止如此,她还稀释了一些,为了蒙过去沈秋萍,也用着这稀释的灵液水,给沈秋萍敷脸,美名其曰补水。

  沈秋萍脾气好,再加上自己闺女的皮肤也确实好,嫩的能掐出水来。

  据秋秋说,这全部都是靠着补水来的,她年纪也不小了,而且都说女为悦己者容,沈秋萍也不例外,她希望自己在叶建国的眼里是漂亮的媳妇,在孩子们的眼里是一个年轻的妈妈。

  还别说,这样连续了好几次,她发现,自己的皮肤好像是比以前好了一些。

  等一切都弄完毕了以后,她才开始批改作业,还不忘问道,“怎么一大早就没看到小执?”

  对于这个新回来的儿子,沈秋萍和叶建国两人达成一致意见,那就是放养。

  大方向不错的情况下,只要孩子舒心就好。

  至于大方向,他们根本也不用担心太多,因为有秋秋在,作为从小看大的闺女,叶建国和沈秋萍比谁都知道,秋秋是个心里有数的姑娘。

  有她领着,再加上谢执也听秋秋的话,基本他们都不用操太大的心。

  秋秋放下手里的小杯子,她摇头,“我也没看到,早上一起来人就不见了,听大哥说,他早上出门了,让我们不用管他。”

  沈秋萍和叶建国对视了一眼,不由得有些急切了,“这孩子,马上都要出门去县城接人了,这会不见了可怎么办?”

  秋秋也有些为难,“他也没说去哪里,不过约摸着晚点就回来了,前两天也是这样的!!”亏得今儿的休息,这要是上学的话,可不就成了逃课了。

  叶建国想了想,“咱们先去大队口等人吧,要是实在是没等到,那就算了,反正有秋秋还有林杏在,两个人也是够的!”

  秋秋点头,她摸了摸还没得及扎起来的头发,说道,“爸,您给我扎个头发在出门吧!”

  “好好好!”每次秋秋一让叶建国给她扎头发,他就激动的不得了,手里不管是什么活,都能立马停下来,这次也不例外,经过一次又一次的练习,现在叶建国那大糙手,也巧的不得了,每次给秋秋扎的马尾都格外的好看。

  秋秋对着镜子看了看,满意,“爸爸,您的手艺越来越好了!”

  叶建国心里别提多骄傲了,面上却还是一副,“那是我闺女模样生的好!”

  沈秋萍瞧着这父女两人互夸的样子,简直有些没眼看,她进屋又挑了一件颜色鲜亮点的裙子递给了秋秋,“今儿出门,咱们换一件鲜亮的衣服,这才像是小姑娘!”

  秋秋没把这接人当回事,她就穿了一件平时的短袖和五分裤,虽然清爽干练,但是却少了少女独有的娇媚,秋秋瞧着面前那朱红色的裙子,她皱着眉毛,“必须穿吗?”

  沈秋萍和叶建国两人齐齐的点了点头,“穿,我闺女穿裙子才好看!”

  对上叶建国和沈秋萍两人期待的目光,秋秋老老实实的进屋把裙子给换掉了。

  不止如此,沈秋萍还把秋秋之前穿着的牛筋底水晶凉鞋给拿了出来,这凉鞋他们县城可没有卖的,这也是谢致远前段时间一块送来的,这些都是城里面姑娘最爱穿的,谢致远几乎把秋秋从上到下所有的衣服鞋子都给包了。

  等秋秋换完衣服和鞋子出来的时候,叶建国和沈秋萍两人眼睛都一亮,小姑娘俏生生的立在门口,肤色白皙,眉目如画,高高扎起的马尾,露出修长的天鹅颈来,如同含苞待放的花骨朵,亭亭玉立。

  这下,叶建国和沈秋萍两人都看待了去,还是叶建国先反应过来,“我闺女、我闺女长大了啊!”

  平时秋秋老是在他面前撒娇,他也就把秋秋当做小孩子,可是如今这一身衣服一打扮,都跟换了一个人一样,跟电视上的小姑娘一样。

  沈秋萍,“可不是,这往后,还不晓得多少人把咱们家的门槛给踏破了!”

  她这话一说,叶建国原本的笑容立马没了,“这样可不行!”顿了顿,他指了指秋秋,义正言辞地说道,“就先前那套衣服吧,裤子好看又方便,这裙子麻烦坏了!”

  秋秋,“……”

  好像先前催着她去换裙子的人不是叶建国了一样。

  沈秋萍瞪了一眼叶建国,“瞎说,就这样穿,秋秋正是花一样的年纪,你不让她穿漂亮一些,天天净穿的跟男孩子一样,那哪里行!”接着,她话锋一转,“再说了,你再不出门,估计都要去迟了!”

  这下,叶建国恨不得给自己一耳刮子,干嘛要把新裙子给闺女换上,这不是找罪受吗?一想到去城里面接那些知青,瞧着他闺女这般漂亮的样子,还不晓得那些瘪犊子怎么惦记他家闺女呢!

  但是,对上沈秋萍那冒着火苗的眼角。

  建国委屈。

  建国不说。

  秋秋瞧着她爸妈这样子,有些好笑,不过确实是不打算在换了,一直换衣服,有些累。

  临出门前,沈秋萍还给秋秋装了一水壶的蜂蜜水,这水壶也是谢致远寄过来的,是一个天蓝色印着雪人的保温水壶,在外面是一层塑料的,里面确实不锈钢的。

  在壶身的两侧,是同款蓝色的带子,可以刚好挎在身上,瞧着就气派的很,要沈秋萍来看,这一定是从华侨城商店买的,因为普通的供销社可买不到。

  当然,谢执也有一个,不过他是黑色的,谢执觉得上面印着雪人,太娘气了,从来都没用过。妙书斋

  秋秋这个,一送过来,沈秋萍就觉得这保温水壶好,尤其是姑娘家家的,就算是夏天,也少喝凉水,多喝一些温水还是好的。

  秋秋瞧着沈秋萍一本正经的把水壶斜跨在她身上,她有些无奈,“妈,我这是去接人,不是春游啊!”

  沈秋萍瞪眼,“这会还早,太阳是不毒,等你回来的时候就知道了,渴了也只能忍着!”

  这种夏天,是最热的。

  秋秋实在是没法拒绝沈秋萍的好意,她弯了弯眼睛,老老实实的由着沈秋萍把这水壶给她挎的好好的,一切准备就绪了以后,这才跟着叶建国出了门。

  他们到了大队口的时候,已经算是比较晚的了。

  林春生已经把拖拉机给开到了队口,林杏穿着一件白色的确良的裙子,她身姿柔弱,站在阳光下面,颇有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

  林杏一眼就瞧见了秋秋,秋秋平时向来以干净利落为主,所以都是穿的短掛裤子一类的衣服,很少穿这种裙子,加上那一双透明的水晶凉鞋,更是像极了城里面的娇小姐。

  更别说,秋秋本就生的白皙,那一件朱红色的裙子,越发衬的她明眸皓齿,娇美动人,裙子林杏也有,但是她的五官寡淡,不适合穿颜色靓丽的衣服,一不下心就落了俗气。

  可是秋秋不一样,似乎这一年多的时间,原本瘦弱如同小孩一样的秋秋,身量和五官一下子张开了不少,尤其是那通身的雪白细腻,更是给这精致的五官徒添了几分灵气,这颜色鲜亮的裙子,在她身上平添了几分娇媚动人。

  林杏咬着唇,她不知道,周书跃在看到秋秋的第一眼,会不会再次喜欢上她,就跟上辈子一样。

  一想到这里,她咬着牙,不可以,不可以,这辈子,她一定会赶在秋秋前面认识周书跃,一定一定!

  周书跃也只能是她的。

  秋秋一走到这牛鼻子旁边,自然就瞧见了已经坐在拖拉机上的林杏,而她眼里的惊讶,她自然没有错过。

  秋秋挑了挑眉毛,就当没看见林杏,反而对着叶建国说道,“爸,在等一会吧,我估计小哥一会就过来了!”

  在叶建国他们面前,秋秋一直都是问谢执喊哥哥的。

  不过为了区分叶东来,所以她问叶东来喊大哥,问谢执喊小哥,甭管她在外面怎么喊谢执,但是在叶建国他们面前,她向来是注重叶建国和沈秋萍两人的感受。

  不为别的,就冲着他们对自己这么好,把自己当做亲生闺女来看待,她也会把谢执当做亲人来看待的。

  叶建国点头,对着林春生说道,“你就在等一下吧!”

  林春生不情愿的嘟囔了一声,“出个门还让人等,真当是城里面的大少爷啊??”

  他虽然和叶家没了来往,但是也是晓得叶家当年抱错了孩子,那亲生儿子从城里面回来了。

  叶建国看了他一眼没说话,约摸着等了三分钟左右,还是没人,他们都打算准备走了,却不成想,谢执从那小路后面突然出现了。

  少年清瘦挺拔,脚下跑的飞快,许是出的汗意太多了,连带着平时阴郁的俊脸上都柔和了几分

  秋秋看到谢执的时候,眼睛一亮,“快点!”

  明明跑的很快的谢执,在听到秋秋喊他的时候,脚步也跟着一顿,反而慢了下来,不仅不跑了,反而走了过去,瞧着悠闲的不得了,哪里还有前面的慌慌张张。

  走到秋秋跟前的时候,他双手一撑,身子一跃,就到了牛鼻子里面,他轻描淡写的把身上挎着的保温壶给递了出去,“你打开看看!”

  谢执面上虽然是一副轻描淡写的样子,但是实际眼底却有一丝期待。

  秋秋自然没有错过,她有些好奇,拧开了保温水壶,她是知道的,这水壶自从拿了回来以后,谢执是一次都没用过的,他嫌弃上面的雪人太娘气了,但是这一大早他却拿了出去。

  当秋秋看到这水壶里面装着的乳..白..色..液体的时候,她一呆,“这是牛奶?”

  谢执点头,不以为意,“快趁热喝!”

  这是刚从母牛身上挤下来的,他拿着保温壶去刚刚好,还能保温。

  秋秋心里一阵暖流,她抱着水壶,说,“你早上出门那么早,就是为了去弄牛奶的?”

  谢执脸上有些不自然,他摆手,“哪里,我是出去转转,没想到这么巧就遇到了一头产奶的奶牛!”

  秋秋轻笑了一声,也没戳破谢执的不自然,她说,“我很喜欢,谢谢小哥!”

  叶建国一巴掌拍到了谢执的肩膀上,“臭小子可以啊!知道对你妹妹好了!”

  谢执别扭,死不承认,“我就是顺带顺带遇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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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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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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