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书斋>重生小说>唐土万里>第三百零六章 燕歌行
  在杨国忠府上住了十来日后,沈光终于回到了怀远坊,而这时候数日未见的杜甫倒是又给了他一个惊喜。

  如今杜甫在长安城里名头不小,坊间都传闻他必是此次省试进士科的状元,对于内定状元这种事情,长安城的老百姓早就见怪不怪,更何况杜甫流传在外的诗篇确实都是精品。

  哪怕杜甫不怎么参加那些士子间的宴饮,但是寥寥几场就已经足够他碾压旁人了,只不过早就饱饮世情冷暖的杜甫压根就不在乎那点虚名,他只是因为沈光的拜托,努力在那些士子里为安西军挖掘人才。

  杜甫曾经在长安城窘迫到投卷于权贵门邸,差点为五斗米折腰,所以他自然瞧不上那些一心狗苟蝇营的士子。眼下他为沈光引荐的高适,也和他一样,郁郁不得志,但是却深具风骨。

  “高适见过沈郎君。”

  年过四十的高适身材高大,长须及胸,身上的袍子虽有旧色,但是却洗得干干净净。

  高适是杜甫在永王府上的宴饮时认识的,当时众多士子都争相拍永王马匹,只有高适冷眼旁观,毫无阿谀之相,后来他读了高适的诗以后,更是觉得高适和岑参一样,不该在这长安城里窘迫度日,为人所笑。

  于是杜甫主动结交了高适,沈光刚回来,他便带着高适来见沈光。

  “原来是高兄,某可是久仰大名,不曾想却是托杜兄的福,能结识高兄。”www.miaoshuzhai.net

  沈光很是热情地招待起高适来,这位的边塞诗极为悲壮雄阔,那首脍炙人口的《燕歌行》更是他最喜欢的唐诗之一。

  “沈郎君知道某?”

  高适少年时就仗剑远游燕赵之地,只不过他屡次科举不中,期间虽然也曾欲投奔当时的朔方军大使,但始终都没有如愿。

  这些年他奔走于河洛中原,旅居各地,称得上是居无定所,开元年间曾经闯出的些许名声也早就烟消云散,眼前这位沈郎君可比他年轻许多,怕不是在说客套话。

  “杀气三时作阵云,寒声一夜传刁斗。相看白刃血纷纷,死节从来岂顾勋。”

  沈光察言观色的本事在学校时就练出来的,要不然他当老师那会儿,校长也不会每回带着他去给领导喝酒作陪,高适只是神情微变,他就已经猜到颠沛流离数载的高适怕是十分敏感之人,于是连忙开口吟诵道。

  “高兄这首《燕歌行》里,某最喜欢的便是这四句,死节从来岂顾勋,高兄可谓是道尽了我大唐将士的忠魂热血。”

  高适见沈光言语诚挚,再加上杜甫对沈光的推崇,他终于是放下了心防,坐下后道,“子美说沈郎慷慨豪迈,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吟诗需得有感情才能动听,沈光本就是学声乐的,当了老师以后这诗朗诵也是他的业务范围,方才吟诵《燕歌行》那四句诗时,他自是投入了真情实感,因此念出后让高适都感动不已。

  他这首《燕歌行》写于开元二十六年,当时幽州节度使张守珪经略边事,颇有战功。但开元二十四年,张守珪让平卢讨击使安禄山讨奚、契丹,结果“禄山恃勇轻进,为虏所败”开元二十六年,幽州将赵堪等矫张守珪之命,逼迫平卢军使乌知义出兵攻奚、契丹,先胜后败。“守珪隐其状,而妄奏克获之功”

  当时高适正游历于幽燕,曾经北上蓟门,希望到信安王幕府效力,结果未能如愿。还写了首《蓟中作》感叹此事,“岂无安边书,诸将已承恩。惆怅孙吴事,归来独闭门。”他当时对东北边塞军事,是很下过一番苦功研究的。

  开元二十四年以后的这两次败仗,高适感慨很深,因此写了《燕歌行》,时人都以为他是借此诗讥讽张守硅,而他也因为这首诗得罪了幽燕众将,这些年更是郁郁不得志,可是只有他自己心中清楚,他除了不忿张守硅、安禄山外,诗中亦是盛赞了血战沙场的大唐将士,可是偏偏人们只记得,“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君不见沙场征战苦,至今犹忆李将军。”之语。

  这许多年来,还是头回有人那般评价他这首《燕歌行》,说他写尽了大唐将士的热血忠魂,一时间他难免对沈光生出几分知己感来。

  “高兄,且满饮!”

  沈光为高适杯中倒满了酒,杜甫带高适来见他前,他已听封常清提过,高适在边事上还是很有见地的,只不过是不是纸上谈兵不好说,但确实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三杯酒下肚后,三人间便热络起来,高适酒量极好,他早年游历幽燕,也曾去过草原塞外,和契丹奚族的头领喝过酒,只是他最年轻气壮时却没有遇到愿意用他的明主,以至于颠沛流离半生,只能写诗聊以**。

  “沈郎折了那安禄山的脸面,可谓是大快人心,某在坊间听闻沈郎逼得那安禄山节解甲脱衣,狠狠抽了他三鞭子时,可是在酒肆里喝得大醉。”

  安西烧春的酒劲上头,高适言语间也随意许多,没有了初来时的拘谨,他当年写《燕歌行》讥讽张守硅,张守硅好歹还是要脸面的,也不会和他这个落魄之人计较,但是安禄山却是为了讨张守硅欢心,曾派人截杀于他。

  “好在某在燕赵也有不少朋友,知道安禄山那厮派人寻我麻烦,才叫我侥幸得脱,这杂胡如今在平卢范阳等地收买人心,日后必定为祸天下。”

  喝高了的高适说到安禄山时满脸不忿,不过沈光本就不喜安禄山,再加上他觉得安禄山迟早会反叛,于是附和道,“高兄所言极是,安禄山这杂胡鹰顾狼视,脑后生反骨,绝不是什么好鸟……”

  杜甫在边上听了无语,这安禄山胖的如同肉山,这脖子转起来都费劲,还怎么鹰顾狼视。

  “高兄,不知道你在燕赵那些朋友可还有联系,我沈光生平最爱交朋友,他们若是愿意,我这儿自有大好前程,但凭他们本事来取。”

  沈光高声说道,高适年纪虽大,但是人脉关系却也因此广博不少,说起来这位后世和岑参齐名的边塞诗人,年轻时居然是燕赵游侠的首领,难怪能北上蓟门,跑到草原上浪去,那是真的上马砍过人,不像诗圣腰悬佩剑只能打几个蟊贼。

  “沈郎此言当真。”

  高适虽然喝得半醉,但脑子还算清醒,燕赵游侠多慷慨之辈,与其叫他们被安禄山那杂胡网罗,倒不如都来投奔这位沈郎,去安西军中搏个前程。

  “绝无戏言。”

  “好,某信沈郎。”

  高适放下酒盏,竟是直接要了笔墨,便修书给了自己那些燕赵故交,他已经打定主意要去安西建功立业,能有这些旧识来帮忙亦是再好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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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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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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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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