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书斋>重生小说>唐土万里>第四章 以貌取人
  法能到底没有能扶起多闻,只能由着他磕头,直到额头见了血。

  他也终于知道,多闻心里的仇恨到底有多深,他的佛法化解不了,或许只有沈郎君才行。

  赞摩寺里,多闻还了俗,沈光也按部就班地执行着自己的计划,他抄写的《心经》就当是吃住在赞摩寺的报酬,可是他这些时日画的几张佛像图,却是和法能开口请他帮忙换些钱财。

  沈光不是专业的画师,可是能够在学校里兼任美术老师,画功还是有的,更何况在这个绘画重神意的时代,他的工笔佛像图惟妙惟肖,落在大家眼里或许不算什么,但是在普通人眼里便很稀奇了。

  “这辟支佛画的如此逼真,沈郎君有心了。”

  法能懂画,因为他师兄法明便是有名的画僧,开元年间常被圣人招入宫中作画,在他眼里沈光的画虽然缺乏神意灵气,可是却胜在逼真精致,对于于阗国内的达官贵人们来说,能卖的上价。

  赞摩寺是于阗王室供奉的寺庙,不缺钱财,就连窗户都嵌着从弗菻国来的琉璃,法能直接收了沈光的佛像图,他在异域弘法,深谙“不依国主则法事难成”的道理,沈郎君的画极好,起码这于阗国内无人能及,用来送于王室的善男信女再好不过。

  西域的钱币混乱,各国皆有自己的货币,大唐的开元通宝虽是硬通货,可市面上也少见流通,所以沈光最后从法能那里拿了袋河中诸国的金银币,价值大约二十贯。

  冬去春来,天宝五载的春日,于阗镇守使高仙芝从安西都护府治守所在的龟兹镇归来,然后这位刚兼领了焉耆镇守使和安西副都护的高都护并没有急着回于阗都督府所在的西城,而是领着近百牙兵到了赞摩寺。

  “方丈,高镇守……不,高都护已至山脚……”

  高仙芝性子豪阔奢侈,出行时前呼后拥,除了在恩主河西大节度使夫蒙灵察面前显得乖顺以外,在安西地面上可谓是飞扬跋扈,横行无忌。

  看着赞摩寺上下鸡飞狗跳般地准备迎接高仙芝,沈光也难免有些期待,来到这大唐盛世,他想闯出些名堂来,最重要的是他不想看着这盛世如绚烂的烟花转瞬即逝,尤其是这安西大地,他要守住这万里沃土。

  赞摩寺前,寺门大开,沈光和法能站在一块儿,想要看看高仙芝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很快沈光便看到山脚下一彪精锐的牙兵簇拥着身着锦袍,披着领白色皮大氅的中年男子上山来。

  快接近寺门时,高仙芝从马上跳下,他虽然飞扬跋扈,可也是个虔诚礼佛的信徒,对法能大师颇为敬重,而且自从自法能大师来赞摩寺担任住持后,于阗王室侍奉大唐也更加忠诚,让他省心不少。

  沈光这时已能看清楚高仙芝长相,这位安西副大都护身材高大,看上去年近四旬,瘦削的脸庞英挺,双眼如墨,眼神凌厉,叫人有股不寒而栗的感觉。

  高仙芝同样看向沈光,接着便觉眼前一亮,他素来以貌取人,身边亲卫和随从都是相貌堂堂之辈,手下那位头号幕僚还是屡次向他自荐,才被他收入麾下。

  沈光的身形挺拔,一米八多的身高合唐尺六尺余,放在安西四镇的军士里也算条大汉,更何况他肤色白皙细腻,和高仙芝手下那些黝黑的糙军汉相比,宛如云泥之别。

  “果然是好样貌!”

  高仙芝心中暗道,他自己年轻时也以姿容俊美著称,再加上出身将门,二十不到便做了将军,所以他对于样貌俊朗的沈光大生好感,想他手底下幕僚随从数十,可样貌上这般出众的却不多,更别说眼前这位沈郎君还有股书卷气。

  大唐边镇尚武,关内尚文,高仙芝这般的将种出身,都是允文允武之辈,只不过他们的文采远不如武功出众罢了,并不是纯粹的武夫。

  “法能大师,这位想必就是沈郎君了?”

  和法能见礼后,高仙芝便猛盯着沈光打量起来,他的目光极有侵略性,换做旁人只怕早就低下头来,可沈光却始终如常,反倒是同样细细打量起高仙芝来。

  穿着身黑色云纹锦袍,外面披着白色皮大氅的高仙芝看上去没什么武人气息,反倒是像个孑然独立的孤傲文士,“沈光拜见高都护!”沈光口中称呼拜见,但也只是拱手行礼,并未折腰。

  “这令牌还你。”

  高仙芝将那枚刻有姓名的骁骑尉令牌丢还给沈光,目光里满是欣赏,他对于长得好看又有本事的人向来宽容,这位沈郎君看着猿臂蜂腰,身材健美,不像是银样镴枪头的样子货。

  “多谢高都护。”

  说话间,高仙芝进了寺门,然后往精舍而去,大唐在于阗设镇守使,统御六千汉兵,高仙芝平时的镇守府行在设于阗都城内,但他嫌城内住着憋闷,时常来赞摩寺小住几日,顺便在附近打猎。

  安西和河中各国大都信奉佛教,但寺庙的规矩大都和关内不同,沈光看着高仙芝手下那些牙兵提着猎来的野物出入赞摩寺的伙房,寺内的僧人们也浑不在意。

  “沈郎君是哪里人?”

  高仙芝少年时因为父荫得了五转的骑都尉勋官,对于勋官的令牌并不陌生,沈光那块骁骑尉的令牌是仿照实物制成,做工用料极为精细不说,还特意做了包浆的做旧效果,叫他都没瞧出半分破绽来。

  “某是江南吴兴人。”

  在高仙芝面前,沈光回答时的姿态不卑不亢,那种沉静的气度让高仙芝暗自点头。

  “原来沈郎出自吴兴沈氏。”

  高仙芝低声自语道,吴兴沈氏,勉强算得上江南名门,不过他高氏出自高句丽,在五姓七望眼里,也是微末寒门,大哥不笑二哥。

  到了精舍后,原本作陪的法能大师识趣地离开了,他本就不愿和高仙芝多打交道,这位高都护性子确实是豪爽大方,可是行事乖张,瞧得上眼的便引为知交好友,瞧不上的则是言语刻薄。

  点上檀香,精舍内浅浅的烟气萦绕,让人闻之很是舒爽,高仙芝身旁有随从取了琉璃瓶,为两人倒酒。

  “这是凉州的葡萄酿,沈郎觉得味道如何?”

  高仙芝是个酒徒,自认有千杯不醉的海量,他看着举杯一饮而尽的沈光,眼里发亮。

  “味道还行,就是有些发涩,想来是酿酒用的葡萄采摘时出了差池。”

  沈光放下酒杯,犹有余味地说道,他喝过的葡萄酒不多,可是家里年年自酿葡萄酒,几年品味下来,对这酿酒也有几分心得在。

  看到沈光懂酒,高仙芝越发欢喜,一瓶葡萄酒,片刻间就叫两人喝了个精光,微醺之际,高仙芝看着精舍内那架摆放的古琴,朝沈光问道,“沈郎可会抚琴?”

  “略懂一些,不过许久不曾抚琴,怕是有些生疏。”

  沈光答道,可他的神情却不像是略懂一些的样子,他是学民乐的,最擅长的是二胡和琵琶,这古琴也是会一点的。

  说话间沈光已走到那架古琴前,双膝跪坐,神情变得肃穆宁静,他学古琴时,老师讲过古琴最重意境,诚心正意才能得其神韵。

  端坐好之后,高仙芝看着浑身气息凛然的沈光,莫名叫他想到了梨园内那几位大家,一时间叫他隐隐有些期待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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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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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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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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