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书斋>热门小说>重生野火时代>第一百三十四章 大红袍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陆坤几乎是马不停蹄地拜访贵州当地的一些实权派。

  老话说得好,“三年不上门,当亲也不亲”,更何况仅仅只是在酒宴上的一面之缘?

  上门拜访的礼物,季克良很贴心地为陆坤准备好了。

  毕竟陆坤在贵州当地是人生地不熟的,对各位达官贵人的喜好也不了解,要是弄巧成拙,惹出乱子,估计还得他出面才能收尾。

  ......

  “怎么了?想家了?”,陆坤看着程浩蔫蔫的模样,不禁拍拍他的肩膀道。

  “我想我二婶的肉包子了”,程浩咽了口唾沫,梗着脖子道。

  陆坤:“......”。

  喂,到底是想你二婶的肉包子还是想你二婶做的肉包子?

  说清楚点呐,不然作者菌又被人误会开车了。

  “再坚持坚持,名单上就剩下这一个人,咱们抓紧时间,早点上门拜访,估摸着要不了多久,就能完事了”,陆坤安慰道。

  “名单上这人可真古怪,好好的城里不住,非跑乡下去受罪”,程浩苦着脸,郁闷道。

  “能人都是怪人,没什么出奇的”,陆坤解释了一句。

  ......

  这个天气,实在是沉闷得令人压抑。【妙】 【书】 【斋】 【妙书斋】

  陆坤估摸着,老天爷待会儿估计还得下一场雷雨。

  “快点,咱们先上车,别待会儿被淋成落汤鸡”,陆坤冲着程元程浩、李昌福三人催促道。

  哗哗哗......

  大雨瓢泼。

  车子飞驰在路上。

  由不得司机不开快点,要是待会雨下得太久,路变得泥泞,车子恐怕会大概率陷在这。

  “就这儿?”,陆坤几人面面相觑。

  眼前是个典型的农村院落。

  “就是这,那位老爷子嫌弃城里太吵闹,早些年就搬到这儿来养老了。”

  季克良安排的司机兼导游,笑着解释道。

  陆坤点了点头,表示理解。

  前些年,《少林寺》一上映,刮起了武侠旋风,把青少年的肾上腺素刺激得蹭蹭直上,不少年轻人就到武当少林等“名门大派”拜师学艺去了。

  前年春晚气功一出,不少中老年人都被忽悠得找不着北了。

  据说,还有为了练气功,差点吞粪自尽的。

  这老爷子只不过是不喜欢生活在城里,更愿意待在乡下。

  相比较而言,这老爷子,可比那些个成日寻仙访道的家伙正常多了。

  ......

  陆坤扶着老爷子的胳膊,随着他在院子里踱来踱去。

  “老爷子好,老爷子好!”

  鸟笼里,一只长得挺“英武”的鹦鹉不断点着脑袋,叽里咕噜道。

  “哈哈,小陆啊,你送的这只鹦鹉挺有意思啊”,老爷子抚着胡须,哈哈笑道。

  “不瞒您,这也是别人送我的,我算是借花献佛了”,陆坤笑呵呵道。

  ......

  “老爷子,您不打算回去了?”,陆坤小心翼翼道。

  “还回去干嘛?我这都是土埋脖子的年纪了,还回京干嘛?和人争权夺利?我算是看透了,逍遥一日算一日吧。”

  陆坤眼神微凝,没有回话。

  好半响,陆坤才继续试探道:“那您的后辈......”。

  “儿孙自有儿孙福。只要我老头子还有一口气在,京里的那些老家伙的后辈,多少还是要卖我几分面子的。

  儿孙要是争气,自然用不到我这把老骨头出马,自己就能往上爬。”,老爷子清咳两声,悠悠叹道。

  “要是不争气呢?”,陆坤眼神闪烁。

  在前世,老爷子的这一支红色血脉后裔,混得可不算是有多出彩。

  “呵呵,不争气就不争气,大不了成天混日子呗,他们能把小日子过好,也是一种福分”,老爷子手一顿,而后笑呵呵说道。

  老爷子说得轻巧,但陆坤却在他的语气里,听出一股子霸道的意味。

  这就跟学习成绩不好,就得回家继承祖宗留下来的亿万家产一个道理。

  只要不变天,混得再差又能差到哪里去?

  “呵呵,还是老爷子看得通透”

  陆坤给老爷子竖起大拇指,赞叹道,内心却是有几分遗憾,这根现成的金大腿,看来是抱不着了。

  “你试试这茶,京里的宝贝东西,我喝着觉得很不错”,老爷子抿了抿口茶水,指着茶壶,示意陆坤自便道。

  “那我就沾沾老爷子您的光,好好品一品您的好茶了”,陆坤笑道。

  “怎么样?”,老爷子昂着头,略带几分得意道。

  “这......怎么像是大红袍?不过,好像跟大红袍有点不一样”,陆坤,舔了舔嘴唇,微微蹙眉道。

  “嘿!你小子,看不出来啊,见识不浅”,老爷子意外道。

  “这茶呀,就是正宗的大红袍。我这个大红袍,可是当年死皮赖脸才从那人手里讨来的。

  这可是九龙窠岩壁上的那几棵母茶树产的!”

  老爷子显然十分得意,他可是少数能从那人手里抠出100克茶叶的人。

  想当初,尼克松访华的时候,一号也就赠送了他四两的大红袍母株茶叶而已。

  一号手里拢共也就不到一斤的大红袍母株茶叶,送了尼克松“半壁江山”,手里头也没什么存货。

  老爷子为了得到100克大红袍母株茶叶,可没少撒泼耍赖。

  “哦?难怪香味这么浓”,陆坤眼神一亮,开怀笑道。

  大红袍的历史可追溯到明朝洪武年间。

  传闻一举子赶考,路上腹痛难忍,巧遇天心永乐禅寺一和尚,和尚取出珍藏的茶叶泡给他喝,病痛立马就好。

  举子中了状元之后,脱下大红袍,绕茶从三圈,将其披在茶树上,才有了“大红袍”之名。

  大红袍不能包治百病,但功效却是一点都不少。

  除了一般茶叶具有提神益思,消除疲劳、生津利尿、解热防暑、杀菌消炎、解毒防病、消食去腻、减肥健美等保健功能外,还具有防癌症、降血脂、抗衰老等特殊功效。

  大红袍本就极少,而被公认的大红袍,仅是九龙窠岩壁上的那几棵,最好的年份,茶叶产量也不过是几百克。

  “谢谢您嘞,不然我可喝不到这等好东西”,陆坤仰着脖子咕噜咕噜地把杯子里的茶水喝光。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爱阅小说app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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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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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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