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书斋>热门小说>重生过去,我在人世间>第一百〇七章 周秉昆的心事
  林晓晓把信放进包中,对郑娟保证道:“大小姐,我们记住了。”

  “没什么事,你们回去准备吧。”

  “好的,大小姐。”二人向郑娟鞠个躬后,离开了办公室。妙书斋

  郑娟这么安排,是有她的打算。

  在她看来,

  陆天要是没有信守诺言,没到两年就找了别人,是他对不起自己。就算将来孤寂一人,也不会再去找他。

  若还是一人,郑娟已经通过振邦集团找到了特别渠道,通过特别方式,让陆天来香港。

  假如是在九月十四日之后结婚,郑娟觉得是自己不好,没能早一点想办法联系上他,才会这样。

  这个时候,就让陆天自己来选择,留下还是赴港。即便他选择留下,郑娟也不会怪他。

  三种可能,郑娟当然希望是第二种。

  那样的话,一家人在香港团聚,才是她想要的幸福。

  ……

  寒风袭来,吉春又步入了冬季。

  在太平胡同,每天晚上卿卿我我的陆天和周蓉,也搬回了周家。

  周母和冯玥睡在里屋,而陆天和周蓉住在外屋。

  每当周母和冯玥熟睡之后,陆天和周蓉便钻进一个被窝,在被子底下,享受着最愉悦的相处方式。

  不过,隔壁的墙实在太薄,稍稍动静大了,就会把旁边屋里的人吵醒。

  周母是过来人,左耳听右耳冒,就当没听见。

  可冯玥不一样,

  时不时会下炕,过到这边看看发生了什么,令二人不得不中途停止。

  可没办法,家就这么大,有冯玥在,只能多注意些。

  这一天,周蓉收到了周秉昆的来信。

  信上除了恭喜陆天和姐姐登记结婚外,还说了一个小秘密。

  他喜欢上了一个姑娘。

  陆天看过信后,对周蓉说:“秉昆今年虚岁都二十了,找女朋友应该鼓励,不要打击。”

  周蓉收起信,说:

  “秉昆喜欢这个姑娘叫陶俊书,和冬梅姐在一个农场插队,家是上海的。

  冬梅姐前段时间来信,就跟我提过这事。

  这个姑娘人长得很漂亮,从小弹钢琴,很有艺术天分,倒是和秉昆很般配。

  就有一点,她的父亲在解放前是上海的大资本家,现在还被隔离审查。

  陆天,你说秉昆要是娶了个大资本家的女儿,他将来的前途会不会有影响?”

  陆天摸了摸周蓉的长发,浅笑道:“冬梅姐的成分不是更不好,你哥还不一样和她不离不弃。秉昆找个资本家的女朋友,有什么不行的?”

  “话不能这么说,

  我哥和冬梅姐好很多年了,不分开也是应该的。分开,就是我哥的不对了。

  冬梅姐给我的信上可说了,秉昆进到文工团以后,大舞台表演快板,广播里说着评书,现在是整个建设兵团的红人。

  到哪里演出都有好多人要他的签名,每天都能收到小姑娘的求爱信。

  这个时候,秉昆跟陶俊书谈恋爱,是不是有些不好?”

  “有什么不好的。

  别看那个姑娘现在成分不好,再过五六年,中国将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经济发展将成为时代的主流。

  倒那个时候,想找个大资本家的女儿,就不容易了。”陆天轻轻掐了掐周蓉的脸蛋说着。

  “那可不一定,冬梅姐可说了,好多小姑娘给秉昆写求爱信,说不准就有不错的。”

  “秉昆信里根本没提这事,应该没有动心的。”陆天摇摇头。

  “是啊……陆天你说为啥那么多求爱信,都没有让秉昆动心的?”周蓉不解道。

  “那还用问?建设兵团那种地方,照张像都找不到地方。看不到人,当然不会动心了。”

  “是么?”周蓉似乎还没想通。

  “蓉儿,你跟我说过,你十四岁就给冯天成写信,他却一直没有回。直到你十五岁的时候,信里加了你一张照片,他才跟你回信的。这么想,你就能想明白了。”

  两人住在一起后,陆天对周蓉的称呼也改成了儿话音的“蓉”。

  起先周蓉觉得有些怪怪的,听常了觉得蛮好听,便让他这么叫了。

  陆天这般讲,周蓉方才焕然大悟,“你这么说我就明白了,求爱信没见过真人,怎么能顶得上真真切切的漂亮姑娘。陆天,那你的意思,让他们处了?”

  陆天点点头,“告诉秉昆,这样的姑娘不可多得,速速拿下,落袋为安。”

  “你这个混蛋,秉昆还不到二十周岁,你就出这馊主意。”周蓉笑骂道。

  “蓉儿,听我的没错。

  再坚持六七年的苦日子。

  到时候,有大哥这边的官方背景,有秉昆这边的经济支持,咱们家一定能成为整个吉春最显赫的家庭。吉春的未来,也会在我们这一家人手中改变。”陆天自信道。

  “行了,你说的这些,也就我能听听,换成别人还以为是精神病呢。我现在就去给秉昆回信。”周蓉站起身来。

  “你怎么回?”陆天问。

  “按你说的,速速拿下,落袋为安。”周蓉笑着说。

  ……

  建设兵团,十二连农场。

  郝冬梅下乡的地方。

  在家里,周秉昆不怕爸妈,连哥哥都不怎么怕,唯独怕这个姐姐。正因为这样才会给姐姐写信,听听姐姐的意见。

  本以为又会被姐姐训斥一顿,没想到信上的内容令他十分意外。

  信上除了陆天那句“速速拿下,落袋为安”外,还说春节时候让他带陶俊书回家,参加她和陆天的婚礼。

  有了姐姐的这封信,周秉昆顿时有了底气。

  现在的周秉昆,可不是两年前在家无所事事的周秉昆。

  一年前,如愿选入建设兵团文工团后,他便如鱼得水,很快就成为文工团的骨干。

  每天晚上六点,整个兵团四十万官兵、知识青年,都会把收音机拨到建设兵团广播电台波段,围在一起收听周秉昆讲的评书《林海雪原》。

  有大喇叭的农场,更会在这个时候打开喇叭,让没有收音机的人也能听到。

  除了录制评书,周秉昆还会跟着文工团在各个农场演出。

  到了大舞台,评书就换成快板。

  用快板这种表现形式,重新演绎评书里的桥段。

  每次演出之后,就会用大批观众涌入后台,要周秉昆的签名。

  文工团收发室的信箱,每天都会收到年轻姑娘寄给周秉昆的求爱信。

  可这些求爱信,周秉昆从没有上心过。

  因为,他心里已经有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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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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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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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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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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