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书斋>重生小说>帝国败家子>第三十一章 沈临风
  见得王康不语,董辉又是大声道:“我可是听说前几日阳州城流传着一句话啊!”

  “今晚全场所有的消费由王公子买单!”董辉笑着,“不知这话还管不管用,要不今晚就让康少爷破费了,把我们这些人也请了吧,我们可都是不介意的啊!”

  “哈哈!康少爷就请了吧!”

  “对啊,康少爷富豪之名谁人不知,这点小事对于康少爷来说不值一提!”

  “…………”

  顿时厅堂想起一阵轰堂大笑并伴随着吵杂一片,能出入这里的都是非富即贵之人,自是不差这点消费。

  他们如此捧事一是为照顾董辉的面子,毕竟他是刺史的二公子,二来也是想看王康的笑话。Μ.miaoshuzhai.net

  王康倒是显得极为淡然,并没有因董辉之语而生气,开口淡淡道:“我说董二少你是不还想找打啊!”

  一听这话,董辉脸色霎时变得极为难看,那日被王康拉下马痛打一顿,给他留下很深的印象,甚至是阴影。

  他董辉是谁,可是刺史大人的二公子,平日里谁不恭恭敬敬的,更别说动手动脚了。

  而王康却是敢如此做的第一个,因此在听到王康此话,董辉一时语塞,还真不知道该说什么。

  说到底他也就是个无能官二代,跟其哥哥董乾相比,差之极远。

  一时间厅堂安静了下来,董辉被王康当街爆打这事情虽被刺史后来低调处理了,但在场知道的人还是不少的。

  “哎,今晚可真是热闹的紧啊!”就在这时有一道笑声传了进来。

  王康顺眼看去,只见门口有着一位俊美公子走了进来,这公子年轻俊俏,剑眉雄目,脸型棱角分明,发鬓整理的一丝不勾。

  他手执折扇轻摇扇动,端的是风流倜傥。

  “啊,是沈公子来了?”

  “沈公子来此,当真是使这满香阁蓬荜生辉了。”

  “哎,看来今晚这夜郎君又是非沈公子莫属了!”

  此人刚进门,就有不少人起身抱拳相迎,看得出来他有着极高人气。

  “哈哈,承蒙各位照顾,今天可是谢姑娘出场的日子,我自然是要前来的。”俊郎公子抱拳笑道。

  谢姑娘是这满香阁的头牌清倌人,足以称得上是人间尤物,在前年的花魁竞选中因差一丝运道,而趋于第二,从那之后就很少露面了。

  而今晚则是谢姑娘的独场,只有谢姑娘一人露面,亲自出题挑选入幕之宾,运气好若能得到谢姑娘青睐,甚至能直接拿到谢姑娘的初夜也不一定。

  而这位俊郎公子名为沈临风,此人极具才学,出口成章,因风流倜傥学富五车而受到阳州城内才子佳人的极力推崇。

  听得旁人的推崇,沈临风双手抱拳谦虚道:“哪里哪里,谢姑娘是最喜诗文佳句,但沈某也只是略有文采,能不能得到谢姑娘的青睐,还未可知啊!”

  他虽说的谦虚,可那眉语间却是无半点谦虚之意,反有一种傲然意味。

  沈临风在龟奴的带领下,正准备入座,这时见到其人的董辉却是眼睛一亮,忙得站起喊道:“沈公子又何必独坐,我这边还有空位,不如就与我同坐共饮,岂不美哉?”

  听得董辉相邀,沈临风也是有些意动,他是才名远扬,可却只是出身普通之家,背景浅薄,若想在仕途上发展,还得需要找到靠山。

  而刺史董易武毫无疑问是最大的靠山,上次做诗嘲讽王康,其实只是为了博得董辉的注目,因为他清楚的知道董辉与王康并不对付。

  只要能得到董辉的信任,以他的手段机敏便有机会得到其父董易武的赏识。

  上次做诗嘲讽那个败家子果然是有用的,这不他刚一露面,董辉就主动相邀了,沈临风心头暗喜。

  但表面却抱着拳客气道:“沈某怎能当得了董二少相邀,自己独坐即可。”

  他摆着手,一副拒绝的模样。

  “哈哈,沈公子的才学这阳州城谁人不知啊?你当然是当得起我二少邀请了!”董辉忙着又道。

  听闻此话,沈临风这才是镇重道:“那沈某可就却之不恭了。”他心知过犹不及,便应了下来。

  两人相对而坐,董辉更是亲自给沈临风倒茶,这让沈临风有些惊讶,抬眼间正看到董辉给他的打着眼色。

  顺其目光所指,原来董辉指的人正是王康。

  沈临风恍然大悟,难怪董辉如此热情相邀,想必就是因为王康了,是由他继续奚落王康。

  这倒是个亲近的好时机,沈临风眼光流转,只要榜上了刺史大人,前途才能光明,至于得罪王康那又如何。

  想到这里,沈临风向董辉点了点头,而后起身对着周围人作辑道:“沈某今日前来,见得一人也是在此,偶得灵感便想作诗一首。”

  此时众人目光本就汇集在沈临风身上,听得此话,都是眼前一亮,沈临风才名远广,自然是想听其作诗。

  “沈公子才学广博诗词文章信手捏来,佩服佩服!”

  “不知沈公子又有何作?不妨做出由我们赏析。”

  “听闻沈公子是见得一人,不知此人是谁?竟能给沈公子带来灵感?”

  见得将所有人吸引,沈临风满意的点了点头道:“那在下便在诸位面前献丑了。”

  闲置诗书废光阴,

  华街彩巷靡靡音。

  承欢纵乐日复日,

  万顷家业终颓倾

  沈临风摇头晃脑手拿折扇的念着。

  听到此诗王康脸色霎时就变得极为难看,这诗分明隐有寓意。

  其意为,将诗词书本闲放着浪费光阴,却整日沉迷繁华街区柳巷酒肉美色,日复一日的享受欢乐,哪怕是有着万顷的家业,也会被败光倒塌。

  这分明就是一首讽刺败家子的诗,结合沈临风先前看到一人才来了灵感,那这个人说的就是王康了。

  谁不知晓王康的败家子之名?

  更过分得此诗中还暗喻,照此下去哪怕是一家之富堪比阳州的富阳伯爵府也会被王康败光家产,最终覆灭……

  好一个沈临风,好一个万顷家业终颓倾!王康眼中闪烁着冷光。

  这个沈临风可真是在找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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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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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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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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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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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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