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书斋>其它小说>通天大帝>第128章 长乐未央
  长乐郡统御亿万子民,疆土辽域何其之广,有些地方的江河山川分外妖娆,若要论哪一处景象可称长乐之最,当要属“长乐未央”的绝景。

  长乐未央是个地方。

  来到长乐未央,哪怕你腰缠万贯,也抵不过里面挥金如土的奢靡,除了它的景可称为一绝外。

  长乐未央的美人儿也是一绝。

  当然了,欣赏美女的歌舞时,离不开佳酿。

  所以长乐未央的美酒,也可以号称长乐一最。

  美酒佳人…美酒佳人……有佳人地方,恰巧这些佳人能歌善舞,如果缺了美酒的话,岂不是少了雅兴?有美酒在桌上,少了佳人的歌舞,哪怕是最好的酒,恐怕也会变的索然无味了罢?

  江湖上的好汉,十个至少有九个好酒,还有一个嗜酒如命。

  除了酒外,当然是赌了,一掷千金豪赌万银,江湖上的好汉,纵横江湖草莽间,哪个没有赌性?

  在长乐未央,勿论你拿出多大赌注,都有人与你赌。

  哪怕,你将脑袋拿出来,也有人与你赌命!

  所以这里的赌,在偌大一个长乐郡中,也可以称上一个最字。

  暖香温玉在怀,豪掷千金一赌。

  这句话形容的便是,长乐未央赌桌上的一种景象。

  行走在江湖间的江湖人,偶尔也会厌倦江湖中的刀光剑影,哪个不愿意放松一下呢?

  再加上景美、人美、酒香、赌豪…这长乐未央的吸引力,又有多少人可以抵抗?

  所以这长乐未央,还有另外一个名称,叫江湖人的天堂。

  日日夜夜欢不尽,来来往往客流连。

  只要提到长乐未央,人们就会自然而然的,想到这句话。

  欢不尽、客流连,长乐未央的辉煌景象,由此可见一斑!

  长乐未央的未央阁,但凡能够踏足的人,必然非同凡响。

  一般的人,就算出资再大,也不能落足未央阁,这未央阁就是长乐未央,为不一般的人所准备的。

  如今,在未央阁中,聚集了不少年轻人,这些年轻人当然都不一般了,而林慕仙亦赫然在列。

  舞姬扭动着曼妙的躯体,尽情的释放浑身魅力。

  有声乐扬起,有酒香漂浮,有欢声笑语……长乐未央除却奢靡之外,其实也有许多雅致之所。

  未央阁的雅风,在长乐未央中,当要首屈一指。

  与此地的融洽,显的有些格格不入的,只有窗前的那道曼妙身影。

  林慕仙透过窗台,看着未央阁前的长乐峰,这长乐峰便是景绝。

  未央阁之所以可以称做,长乐未央最具雅风的别苑,就是因为在未央阁内,打开窗子就可以将,景绝长乐峰的美姿尽观眼中。

  不得不说,长乐峰上的景色,确实是秀色可餐,瀑布树木花草等各

  种风景,可以称的上是浑然天成。

  “诸位皆是我长乐郡,年轻一代中的佼佼者,本郡能拥有诸位实属是本郡之幸。不满诸位,今日本世子邀诸位前来,其实是有要事相商。”

  说话的青年,赫然是长乐郡世子谢临风,他虽然贵为世子却显的平易近人,与他那温润尔雅气质非常接近。

  谢临风说着,环顾了众人一眼,顿了顿接着又道:

  “如今大世将来的征兆已显,许多潜龙已经出渊……这个时代是我辈趁势而起的机缘,也是我辈扬名天下的舞台。但是与那些出渊的潜龙相比,我们其实还是有点势弱啊。所以,我们不妨抱成一团,在这个即将来临的大舞台上,将长乐郡的旗帜展现高天。”

  长乐郡世子谢临风的话,虽然说的有些模棱两可,但是在场的众人都听明白了。

  这些年轻男女除了少数的外,其他人在长乐郡中绝对称的上,一个权势滔天。

  故而,对于育灵时代,他们或多或少知道一些,如林慕仙这等小家族出身的人,在这数十人中加上林慕仙仅有三个。

  另外两人,分别出身一个一级城池与一个二级城池,他们挤进了此次长乐群英榜前十之列。

  关于育灵时代的消息,长乐郡王告知了群英榜前十,故而林慕仙他们才会知道。

  在古坏上一世,他可是从长乐郡王让他们进入的秘境出来后,才得到长乐郡王告知育灵时代消息的。

  而现在,通过长乐群英会,选拔出了年轻一代中的佼佼者,还没有进入那方秘境呢,却已经告诉了他们这个消息。

  古坏上一世可没有这个待遇。

  听着谢临风的话,在场的大部分人都面色凝重,他们自然也明白其中的利害关系。

  就连林慕仙,都将放在长乐峰上的目光收了回来,望着近处不知在想什么。

  谢临风只是说出了他的想法,并没有立刻让众人表态,到底要不要和他站在一起抱团取暖。

  他身为一郡世子,自然懂得揣度人心,若有人愿意和他站在一起,那么那人自然会私下找上他。

  而不愿意与自己站在一起的人,若自己强制要求他们表个态,未免有些失了人心。

  强扭的瓜不甜,谁知道,哪个会在育灵时代,飞的更高?

  所以,看清时势,点到即止便好。

  “来,我先敬诸位一杯,如此美酒佳人在旁,愿诸位今日尽欢于此。”谢临风举杯,淡笑着言道,说着一饮而尽。

  在座的所有人都举杯了,当然了,在座的不包括站在窗前的林慕仙,她并没有举杯。

  长乐郡世子,于长乐郡下在这些人中,乃是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物,他们谁敢不给面子?

  唯独不笑仙子!

  只不过的是,对于

  林慕仙的行为,谢临风一点都不恼怒,他微笑着道:“诸位随意就好,一定不要拘束,外面就是秀色可餐的长乐峰,可以随意观赏。”

  众人点头称是。

  谢临风移步,看向林慕仙,微微笑道:“不笑仙子能来赴约,本世子甚是高兴,我敬你一杯。”

  谢临风极为俊朗,丝毫没有世子架子,宛如一位文雅的书生。

  当即有一名容貌姣好的侍女,端着一杯碧绿色的美酒,莲步款款的走在林慕仙身旁,而后动作优雅的奉上。

  “我不饮酒。”林慕仙开口,声音很清冷。

  林慕仙穿着一件淡灰色的长衫,乌黑的秀发自由披散在腰际,没有什么发饰,就连身上也没有佩戴什么饰物。

  大多数女子,穿戴非常考究,像林慕仙这个样子的,未免显的过于素了。

  时隔一年有余,林慕仙整个人都好似变了,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天阴灵体的缘故,她变的比以前更加美丽,只是气质越来越清冷。

  好像入了道门,万般皆空了般,对待一切的人与事,都可以平静如水。

  “奉茶。”笑容不减,谢临风依旧温润尔雅,平淡的吩咐道,他给人的感觉,就像一块暖玉般温润尔雅。

  饮了一口茶,林慕仙又看向窗外,目光又落在了长乐峰上。

  “她整天板着个脸,到底是在给谁看呢,开始大家都喝的时候,她站在一边装聋作哑,还让世子单独敬她,最气人的是竟然装模作样的不饮酒。不喜欢这种场合就别来,来了就别摆出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真是恶心。”

  说话的是名女子,她穿着极为华丽,满头的珠钗流光四溢,容颜称的上上乘,只是与林慕仙一比之下,她立马就黯然失色了。

  尽管她穿着华丽的衣服,佩戴着精致的装饰,林慕仙仅仅是一件,简单的淡灰色长衫。

  单指林慕仙身上那种,可以令人心如止水的淡雅,就将她甩到不知哪里去了。

  尽管林慕仙只是安安静静的站在一边,却依旧是这些人中最耀眼的那颗星。

  她身上的气质太出众,这里的一切都掩盖不了,她身上那古朴典雅的美。

  “华儿,要分清楚这里是什么场合,不是什么话都可以说的。”

  女子的旁边,坐着一位青年,青年叫做马童,乃是长乐郡左丞相之子,而女子与马童是亲兄妹,叫做马芳华。

  马童看似在批评马芳华,其实在心里根本没有一丝批评的意思,听见马芳华提起林慕仙。妙书斋

  马童不由眯了眯眼,向林慕仙看了过去,嘴角扬起些许高深莫测的笑容。

  “我又没说错嘛,再说世子哥哥也不会怪我冒失,我就是快人快语了些嘛。”

  马芳华是赤果果的嫉妒林慕仙,听见哥哥马

  童的批评,她顿时气鼓鼓的撅着嘴巴,摇了摇马童的胳膊,一副不依不饶的做派。

  “好了好了,骨头都快被你摇散架了,去向不笑仙子道歉,这次我就原谅你了。”马童笑了笑开口。

  “道歉?我才不去呢,我本来说的就是事实,再说她有什么资格让我道歉。被人欺负到家门口了,连个面都不敢露一下,丢她自己的脸就算了,还害的我们长乐郡的面子上都没有光彩。”

  “你知道长兴郡主,那一众人怎么说的吗?他们说长乐群英榜第二,完全就是个缩头乌龟,难道长乐郡年轻一代无人了吗,让个缩头乌龟当上了第二。”

  “她个人的事,却害的我长乐郡都搭上了,被外郡的人如此嘲笑。既然登上了群英榜第二,享受这个荣誉的同时,也该担起这个责任,怎么能任人嘲笑!就她这个样子,我才不给她道歉。”

  马童兄妹的对话,虽然声音说得不是太大,但是凭在场诸人的非凡,自然都听的一清二楚。

  林慕仙当然也听见了,不过她什么话都没说,甚至连眼皮都没眨一下,就好像完全没有听见有人说自己坏话,可见她根本没有放在心上。

  “贱人,乱嚼你娘的舌根,你在给老子说一句,老子把你的舌头拔了。”

  突然一声爆喝,一个青年气势汹汹的站了起来,他双目怒张杀气逼人的瞪着马芳华。

  突如其来的变故,一下子将马芳华吓住了,她倒不是这么胆小,而是没料到这种场景,竟有人会如此不顾风度的大喝。

  “刀冲霄,你个莽夫,你骂谁啊!瞎了你的眼睛,你帮林慕仙说话,人家承你人情吗,恐怕连理都不会理你。”马芳华不甘示弱,同样气势汹汹的站了起来,指着青年叫道。

  青年乃长乐郡,这代兵马大元帅之子,名叫刀冲霄。

  刀冲霄身材魁梧,从小随伍,举止豪放,浑身上下充斥着军人那种独特的气息,他瞪着马芳华骂道:

  “老子骂的就是你娘,就是放你娘的屁了,你上来咬老子啊。”

  马芳华身为左丞相之女,与刀冲霄同为郡中权贵,论身份她不惧刀冲霄,所以她当即就准备还口,却看见哥哥马童站了起来,又将话咽了回去。

  “马童,你小子如果敢帮你妹,信不信老子砍了你,你妹是个贱女人,老子不屑向女人动手,但是你如果敢给老子说三道四,你他妈就给老子试试看,老子砍不砍的死你!”

  刀冲霄一通大喝,可谓是喝的惊天动地,众人都是一脸的目瞪口呆,这是真要动刀子的节奏啊。

  刚站起来的马童,张了张嘴话都还没说出来,却被刀冲霄这一通话骂懵了。

  刀冲霄这个家伙,马童的心里委实忌惮,他知道刀冲霄的火爆脾

  气,一旦混账起来可是敢在他自己的爹面前,一口一个老子的说话。

  若真是要动起手来,自己肯定打不过他,这家伙从小随伍,皮厚实着呢!

  “哥!”马芳华见马童不吭声,不由喊了一声,催促马童赶紧找回场子。

  “华儿,你刚才不也说,这家伙就是个莽夫吗,咱们是知书达理的人,不跟莽夫一般见识。”马童只有这样给自己找台阶下。

  “哼!”马芳华重重的哼了一声,气哼哼坐了下去,狠狠的剜了林慕仙一眼,都是你这个贱女人!

  “就知道你是个怂货,以后给老子管好你妹,如果再有下次的话,老子饶不了你。”刀冲霄指着马童的鼻子骂,要多嚣张就有多嚣张。

  “你!”马童咬着牙,一张脸憋的通红,心里的怒火差点都压不下去了。

  “你什么你,有种你给老子动手试试,老子的钢刀正饥渴难耐着呢!”刀冲霄狞笑着道,他眉毛很浓很厚…一看长相就知不是善类。

  马童紧紧的握着双拳,眼睛都红了,死死的瞪着刀冲霄。

  想他马童,身份何其尊贵,何时被人如此骂,而又不敢顶撞过?

  至于世子谢临风,还是那种温润尔雅的样子,平淡的看着这一切。

  好似今日的主事者不是他一般。

  “刀冲霄,你未免有些过分了,马童是我家公子的朋友。”就在这时,莫凌出声了,他曾让马童去穆长兴面前污蔑林慕仙,说起来马童算他公子的一个随从,怎容被人如此欺辱?

  “滚!你一个奴才,也敢对老子大呼小叫,这里有奴才说话的份吗!”一股气势陡然喷薄而出,压的莫凌脸色刷地一白,双腿颤抖差点忍不住刀冲霄的威势。

  坐在莫凌旁边,穿着鲜红衣衫的青年,这时从容的挥了挥手,莫凌承受的威压一下子消失。

  “莫染血,管好你的奴才,在敢顶撞老子,老子砍了他。”刀冲霄冷冷的喝道。

  红衣青年不语,自顾自的饮了一杯酒,脸上的表情始终如一,从容而淡定。

  “请问,林慕仙小姐在吗,外面有人求见,他自称是林家的人。”刀冲霄的声音刚刚落下,一位侍女的声音,就从门外传了进来。

  “进来。”林慕仙开口,并没有转过身子,还是看着窗外。

  来者的确是林家人,他是林烈派来喊林慕仙的,他朝林慕仙见了一礼,而后道:“小姐,家主派属下来,唤你回去。”

  “何事。”

  “少爷回来了。”来者老老实实的回答。

  林慕仙霍然转过身,目光化作实质,定定的看着来者,半响后…小心翼翼的问道:“是他回来了吗?”

  “对,古坏少爷回来了。”

  唰!

  林慕仙的身影直接从原地消失了。

  众人不由一阵愕然。

  这世上竟还有事情让这位不笑仙子失态?!

  太不可思议了吧?!

  这个古坏是个什么鬼?

  嗯?

  听说,不笑仙子有个未婚夫,好像就叫古坏,他不是死了吗?

  又活过来了?

  调查过林慕仙的一些人,知道一些事情,此时在心中这样暗思。

  “对了!我想起来了,这个叫古坏的家伙,杀了我们在奇峰城,举行群英会的举行人。在杀了我们的人后,才得到老元帅看重,从而亲自颁发群英令。”有人一拍大腿,激动的说道。

  “就是他杀了我们的人?”这人皱眉,不由看向林慕仙离去的方向,不知心里想着些什么。

  “我告诉你们,这个叫古坏的家伙,其实是林慕仙的未婚夫。他与林慕仙是青梅竹马,一年多前无故失踪,听人说是死了。没想到,如今又活过来了,也难怪林慕仙失态。”有知情人士爆料。

  “哦,不笑仙子的未婚夫,倒要见上一见。”有人笑道。

  “敢杀我们的人,不知道这长乐群英会,在明面上是我们几个人在操作吗,敢这样落我们的威风,我倒要看看这个古坏,到底是何方神圣!”有人的脸色阴晴不定。

  “走一起去。”

  未央阁内当即都乱了套了。

  “莫兄有没有兴趣,去看看这位…古兄的风采?”谢临风看着莫染血,笑了笑道。

  “哦?既然世子有此雅兴,在下愿意作陪。”莫染血的衣衫很红,红的就像鲜血。

  于是乎,在未央阁内聚会的众人,组团向奇峰城赶了过去。

  (本章完)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爱阅小说app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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