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顿时安心下来,还好,他什么都没有发现。>
可是自己逃跑的计划也不能实施了,不知什么原因孟祁没有被我刺死,但是他既然没死,自己就是跑了出去,以后也有后患。>
余下的日子里,我每天都在找刺杀他的机会,都在想办法逃走,但是每次都没有成功,逃脱也是无望。>
就这样,我在那个冰冷的巢穴中,日复一日地干着苦工,忍受着被唤作奴隶的屈辱,干着最下贱的工作。>
奇怪的是孟祁从来没有让我带他出行过,明明是以坐骑的身份进来的,他却总是派给我一些杂活。不过这样也好,至少作为正统妖界出来的人,我总算保留住了最后一点自尊。>
一次又一次的刺杀失败,我慢慢变得心灰意冷了,就在我觉得我会以这样卑微的方式过完我的一生时,那个男人出现了,是他让我重新燃起对生活的渴望,是他让我看到了生命中还有曙光。>
那一年,我十六岁。在孟祁举办的妖王聚会上,我第一次见到他。>
他叫炽鸟,是距离我们这里很远的一座山的妖王。和我一样,他是鸟人族。>
孟祁在聚会上介绍他的时候是这么说的:“我的好兄弟炽鸟,曾经在我出游时救过我的性命,和我有八拜之交。为人和善风趣,最会讨女孩子的欢心。”>
听了他的介绍,在场的很多女孩子都忍不住红了脸颊,因为她们知道孟祁所言不虚。炽鸟不需要做什么,只要他亮出他那张完全不同于妖族的帅气白净的脸庞,这些女孩就已经被他迷得神魂颠倒了。>
可是只有我,对他完全没有好感,只因为他是那个我最恨的人的兄弟,我觉得能和孟祁称兄道弟的人,绝不会是什么好人。>
这些年,我亲眼见到孟祁是怎么残忍地对待山中这些百兽的。他曾经只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接连杀害了数百种兽类还在襁褓中的幼崽,那些幼崽的父母前来寻仇,他就将他们抓起来,逼迫他们同他一起享受用那些幼崽烹制的美食,如果有人不从,他便将那个人掏心挖肺,喂养山中的野狼。>
这样一个人,他的结拜之交能是什么好人?我甚至有些怨恨那个炽鸟,如果不是他当初救了这个魔鬼,后来怎么会有那么多生灵被害,自己也不会落到这幅田地。>
聚会是在孟祁的巢穴中举行的,他的洞里只有我一个侍女,其他都是一些雄性鹿妖,孟祁嫌他们笨手笨脚,便委派我在这些客人周边服侍。>
“女孩子的手不是用来做这些的!”这是炽鸟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我当时正在为他倒酒,所以也没注意到他的目光已经锁定在我的一双粗糙干裂的手背皮肤上。>
那是一双因为长年干着繁重工作,已经失去本属于十六岁少女肌肤光泽的手。>
我当时听他这么说,还以为他要耻笑我,于是在倒完酒后赶紧将手藏进了衣袖里。在我就要离开他的座位去给下一位客人倒酒时,他抓住了我的衣袖,接着便将一个小瓶子强塞进我的手里。我没有去看那个小瓶子是什么,又不敢轻易丢掉,以免惹得孟祁的贵客生气,于是只好顺手塞进了我的腰带里,然后去服侍下一位客人。>
酒过三巡后,夜已深。很多客人喝得酩酊大醉,孟祁为这些远道而来的客人准备了客房,这次他没有命令我,而是让那些鹿妖背着酒醉的客人回房休息。>
待这些客人都走的差不多了,孟祁命我独自留下来打扫卫生。>
那时正值冬季,热水要留给客人和鹿妖们洗漱,所以我只好用凉水擦洗桌椅和碗筷。冰凉的水侵入我的肌肤里,我的手像针扎一样疼痛。可是这么多年都是这么过来的,我已经不知眼泪为何物,况且在这个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地方,没有人会相信眼泪了。>
待我把桌椅和碗筷洗刷干净后,我开始跪在地上擦试地板。这时,一个身着墨绿色衣袍的人突然出现在我的眼前,我抬头看去,是炽鸟。>
他站在我的身前,就那样一直淡淡的笑着,没有说话,也没有走开。>
恍惚间,我竟然觉得他的笑容很温暖,那丝温暖使我本已冻僵的手开始有了知觉,身体也不自觉得发烫起来。>
“你…你挪一挪…我没办法工作了…”我很不喜欢这样的自己,这是自己最痛恨的人的朋友,我怎么表现得和那些花痴女一样了?>
我低下头,强迫自己不再去看他,可是下一秒,他却拉起了我的手,放在了他的大掌里。>
我被他突然的举动吓坏了,赶紧抽开自己的双手,可是他却再次将我握紧,然后连同我的手一齐举到了他的嘴边哈气。>妙书斋
我的脑子顿时一片空白,同时也忘记了反抗,我不知道他要做什么,只是任由他握着,因为我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怜惜,那是一种曾经只有师傅给过我的怜惜眼神。>
很长很长时间里,我们都没有说一句话。>
一个被冰冷包围了许久的人,突然抓到了一丝温暖,真的舍不得放手。>
炽鸟居住的深山离孟祁的这座山林相隔很远,所以自炽鸟救过孟祁一次后,他们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面。这次聚会,孟祁在第二日送走其他妖王后,独独留下炽鸟在山中多住几日。>
从鹿妖口中得知这个消息时,我心中雀跃,但又不敢太表现出来。想起昨晚上离别时炽鸟对自己说的话:“你在这里太苦了,给我点时间,我向孟祁要了你,带你离开。”>
我真的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吗?在我几乎已经放弃了这个念头的时候,炽鸟再次给了我希望。>
可是我也知道,孟祁最痛恨自己的奴隶对他有二心,他曾经将一些从这座山林逃跑的奴隶全部抓回来,砍去四肢,挂在树上七天七夜示众。那样的血腥惨烈的场面,我至今还记得。>
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很幸运,虽然试图逃跑那么多次,也试图加害孟祁那么多次,可是从来没有被他发现过,所以我才侥幸活到了现在。>
但有时候我也觉得自己很倒霉,为什么那么多妖兽奴隶都顺利地从这个山林逃出去了,而自己一次也没有成功过!>
那时还不知道是师傅为我铺好逃跑路线的我,只以为好运气都在逃离妖界的时候用光了。>
但是现在,上天给了我一个正大光明离开这个鬼地方的机会,我当然要牢牢把握住。更要小心翼翼地,在炽鸟开口之前,我不可以让孟祁知道我们之间早已有了来往。>
我拿出腰带间炽鸟送给我的那个小瓶子,那是凡间女孩们用的护手霜,很香很香的味道。炽鸟说从不去凡界的他只从属下手里得了这一瓶,还说这是对皮肤好的东西,叫我擦在开裂的肌肤上。已经多久没有感受过被人关心的滋味了,我的心慢慢地被他捂热了。这是我离开妖界后,第一次感觉到了幸福的滋味。>
炽鸟在的这些日子里,他总会偷偷的跑来找我,不是帮我做些苦工,就是讲外面好玩的事情给我听。那段时间尽管依旧劳累,但我过得很快乐!有了他的陪伴,我感觉日子也没那么难熬了。>
有时候孟祁也会问我,为什么近来脸上总挂着笑容?每当这时,我都会吓得惊慌失措,生怕自己的心事被他看穿。好在后来他也没有深问,只说高兴些也好,毕竟要在这里度过一生,天天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看了叫人心烦。>
如果他以前这么说,我可能会难过好久。一生?多么恐怖的一个词?毕竟妖族的一生可不是百年千年那么简单!可是现在,我完全不会担心了。因为有炽鸟在,他说过会带我离开这里,而我也深深的相信着他。>
就在炽鸟住在鹿妖洞的第十天夜里,他突然很兴奋的来找我。看到他开心的样子我心中不禁一惊,心想难道是孟祁答应他带我走了!>
我紧张的望着他,以为我的好运终于到来的时候,炽鸟拍了拍我的额头,然后忍不住笑道:“虽然孟祁还没有答应,但是也差不多了!今天我们喝酒时他提起了我当年救他一事,还说一直无以报答。我趁此机会便说看中了他的一样东西,他不假思索的回我满山林任我取之。只可惜我刚想提你的时候,那家伙就醉倒了,不过有一干手下作证,想必他也赖不掉。我明天直接和他提要你一事,他必定遵从承诺。”>
虽然没有按照自己想的那样,但是有了孟祁的那句话,我心里也安稳了些。但是想到他素日里的阴狠狡诈,我还是忍不住担心道:“万一他不遵守约定呢!”>
炽鸟微微一笑,将我搂进怀里:“我认识的孟祁为人虽然凶狠,但绝对是一个遵守承诺的汉子!更何况你只是他众多奴隶中的一个,以我们的关系,他不会不舍得给我。”>
听了这话,我才彻底安心了。炽鸟说的没错,我只是孟祁手下一个干粗活的丫头,坐骑一事想必也只是他那日的一时兴起,毕竟他出行时从不曾真的骑过自己。>
而且孟祁不会因为我跟他的结拜兄弟翻脸,我走了他还有上百个奴隶可以驱使,其中如我般的丫头也不在少数。>
就这样,我兴奋的一晚上没睡,满怀着期待等着第二日早点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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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爱阅小说app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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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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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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