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书斋>其它小说>在大唐窃国的日子>第九百一十七章 恒久哲学
  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掌握军权的武夫如果不懂得放权难有好下场,李家人已经是非常温和的了,要不然为啥萧何要自损名声,落下个骂名才能继续当丞相。

  韩信就不懂这个,他让刘邦感觉到成了威胁,又偏偏他立下了三不杀的誓言,才让吕雉一个女人杀了兵仙。

  杀机就是这么一点一点来的,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土成山,风雨兴焉,人无法战胜风雨,也没办法和龙斗。老百姓穿着龙袍结婚是一回事,被老百姓乃至军人认为是神龙化身,那就是与真龙天子为敌,在天子脚下稍微有点风吹草动就能被察觉,李靖、李孝恭、程咬金都被安排在长安,程咬金老了乞骸骨都不许他回老家。你有能力就会被主公忌惮,女人嫉妒别人的美貌,男人嫉妒别人的才能,这世上嫉贤妒能的人很多,小人喜欢抱团排挤,党魁由此产生了。

  李林甫需要的是仪仗马,韦陟那种人就是撅腿的烈马,是需要收拾的,又碰巧他给了李林甫机会,所以他倒霉了,纵使他是国公,而且还很有能力,感觉很稳一样命悬一线。

  人有嫉妒心是很正常的,荀子是学儒的,却被排除在孔庙之外,除了他提倡人性本恶之外,在他的书里还记录了一个故事。春秋时期鲁国有个大夫叫少正卯,这个人是个能言善辩,总爱混淆视听之人。而他的讲课水平很高,而且讲的都是一些符合实际的时政话题。所以引起当时广大学子的喜爱,因此很多人都跑到他那去听课。就连孔子手下的学生都听说了他的学术很有趣味,所以都忍不住跑到少正卯哪里去听课,搞得他那里课堂人都坐不下。而孔子的教室则空空如也,只剩颜渊一个人在教室里。

  孔子的心里不是滋味。后来少正卯通过自己的言论,很快吸引了更多的人听课。时间一久,他的名气就高涨起来,都盖过了孔子。终于,孔子通过自己的努力,当上了鲁国的大司寇,代理着宰相职务。就在孔子得势之后,他立马下令将少正卯给杀了,而后将其暴尸三日。

  孔子被圣人化了,皇帝也是一样,如果东罗马帝国的皇帝必须是基督徒,那么中国皇帝不以“仁”治国,那老百姓的嘴里他就不是个仁君,脾气暴躁点的直接安上暴君的名字,稍微有人煽动一下就有冲突爆发。儒家在华夏有难以撼动的地位,纵使它在经历了“焚书坑儒”、五胡乱华之后依旧没有消失,因为“仁”这个词太能迷惑人了,东汉时期就是学文的压过了学武的,造成了门阀林立,那些学文的手上是不沾一点血的,他们不用被良心谴责,也不用担心有人会来追血债,因此可以问道长生,甚至在北方沦为尸山血海的时候通过学佛来保持内心平静。

  司马迁曾经说过,夫作事者比于东南,收功实者常于西北。历史上的统一都是以西北伐东南,只有项羽反秦时南统一北方,中国的地图就是个太极图,秦岭以东多雨湿润,秦岭以西干旱少雨,不一样的风水养出不一样的人,别说人,连橘子的味都不一样,北方就是尚武之风盛行,南方能成强军者少,主要是水土太养人了。

  黄巾起义山东闹得最厉害是有民众基础的,自古以来那片就是方仙道的地盘,天子受命于天,而张角直接把天给废了,“苍天已死黄天当立”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老天爷不长眼,一点都不帮咱老百姓,咱们就当它已经死了,别去拜它了,咱们黄巾军代表的老百姓当家作主,把大汉王朝推翻了。”走农民起义的造反派都要假借宗教,摧毁民众过去的信仰,建立新的信仰。武则天成为皇帝都要假借佛法,自称是弥勒化身,因为道教是李唐的国教,他们拜李耳为祖宗。每一个王朝都有与五行中的以德相对应,然后根据五行相生相克的理论来解释王朝更替。欧罗巴的皇帝就讨论耶稣是人还是神的问题,希拉克略还提出二性一意论,是不是真的不重要,重要的是希拉克略可以借此理论获得部分“异端”的支持。至于教皇高兴不高兴跟他没关系,他是罗马皇帝,和西罗马的国王要听教皇指挥不是一回事,从这儿开始基督教已经实现了从一个“邪教”华丽变身为无冕之皇的过程,基督教信仰的基石是耶稣复活,如果耶稣复活是假的,那宣称自己合法的基督教就是欺世盗名之辈,人有可能复活吗?中国有那么多借尸还魂的小说、精怪故事,那耶稣复活也可以当故事听,基督教信徒就要跟你拼命,不为啥,因为你不尊重他的信仰!在这个德鲁伊会被送上火刑架烧死的黑暗世纪什么都可能发生。

  恐惧会让人失去理智,干出在外人看来极其荒诞的事情,又偏偏这是社会主流价值观,你不从众反而容易被当成黑羊。房价和粮价都是因为恐慌涨上去的,长安的房价只见涨不见跌,买晚了就更贵,正是因为人的这种恐慌心理才让恒产变成常人理解的最保值的产业,然而国门一破,房子被一把火给烧光了,就剩下残垣废墟,城里的水也变得盐卤,人只好迁徙他处。

  即便是男人有是也是非理性的,不然也不会干出情杀这种事来,在战场上人的精神是高度紧张的,如同惊弓之鸟一样容易被吓着,那个时候只有方阵能给自己带来一点安全感,除了身边的兄弟之外谁都靠不住。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人战斗需要一个理由,如果这个理由不够充分士兵就会怀疑自己的行为是否正当,项羽率领楚军打秦国的时候就是为了统一战争期间死去的人复仇,一路屠城、烧杀,心理没有丝毫愧疚,可是刘邦却排了女兵去跟楚军打,正义之师成了女人必须反抗的禽兽之师,那些士兵心里的良心和人性觉醒,一往无前的气势就没了。

  复仇是主动发起攻击的最好理由,每个勇士的心里都有复仇的灵魂,冉闵的杀胡令让河北人反过来将羯族灭族了,他们一点都不觉得良心不安,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时候为啥还要手下留情?仁慈的东晋朝廷跑到南方去了,将自己的百姓丢下不管,等把胡人赶跑了还想要回自己的地和地位,老百姓直接将那张废纸给撕了。

  东晋时葛洪曾在茅山修道,这一门的绝技就是五鬼搬运,就是人利用鬼之神力改运。驭鬼术很多人都会用,可是这门法术传华不传外。人和鬼之间本来就存在互相利用的关系,鬼给人搬运,人就要给鬼供奉,但若是人只记得求财利己,忘记给鬼的承诺,那么鬼就会反目无情。

  老百姓常说状元是啥文曲星下凡,意思就是说帝王将相是对应天上星宿的,将星就是象征大将的星宿,帝星就是象征帝王的星宿,能杀星宿的人他不是个神仙也是个半仙,王守善被人当成神龙了,这是妥妥得等着被“安排”,上次他把钟馗招来帮忙,就算钟馗真的是个有求必应的义鬼,规矩就在那里摆着,别人替人干活都要给工钱,鬼替人干活当然要给好处了,钟馗本来是武举人,因长相丑陋落选。多不公平啊,钟馗长的丑不代表他没有才华,武夫长得凶不代表不温柔,谁的心里还不住着一只小绵羊呢?奈何没人欣赏,于是钟馗一头撞死在御阶之上。

  高宗年间和武周的人都是这样的,看脸,那是个拿着尺子在脸上比划,脸长得好看、颜值高就一路官路亨通的时代,你有颜就可以横行霸道,哪怕把半个中国丢了还是有人觉得是天妒红颜,“天啊,怎么有人会长得这么好看?”,卒。后来吐蕃人从石堡城出击,直接打到兰州,高宗皇帝被逼到要用皇后的女儿去和亲,换取暂时的和平,后来武则天为了保护女儿让太平公主出家当女道士。人长了个头部,不只是长了五官,中国贵女疯狂买买买除了养出了阿拉伯帝国的军队,还把科学这个东西给整出来了。阿拉伯人非常喜欢波斯炼金术,通过大量实验,他们可以完善解释一部分“伪魔法”,达到他们毁灭别人的信仰,引领他人信仰安拉的目的,不过他们却将炼金术的三大禁忌给扔到世界尽头,这种统治工具用起来很方便,但同时也会带来很多其他的问题,如同打开了地狱之门,让不该掌握力量的人掌握了力量。

  后来阿拉伯人提出了贤者之石的神话物质,这块石头不仅可以让一切贱金属变成黄金,甚至还能制造不老药,它被赋予打奇迹、奥义等称号,为了得到那个玩意儿人会多疯狂普通人是不可想象的。炼金术与其说是一种物质转换实验,不如说是一门研究宇宙起源的艺术,阿拉伯人删减掉那些对他们统治不利的部分,然后就有了“清真”的科学,谁会对一个从头到脚都被纱巾包裹着的女人感兴趣,当然是穿着清凉的肚皮舞娘了,追根溯源得将,中国炼丹术和西方的炼金术虽然都要用到大量实验,本质确是不一样的,炼丹术的目的是“再生”,炼金术是“成神”,种子不一样当然长出不一样的果子。

  普罗米修斯为人盗来了文明的火种,用粘土按照自己的身体造出了人,然后雅典娜赋予了人灵魂和神圣的生命,就跟女娲造人时做过的一样,对着那些粘土吹了一口气它们就活了。

  在骊山有个神奇的山洞三元洞,从这个洞吹出来的神风可以治病,远近驰名,高宗皇帝还曾经住过那个窑洞治病。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如果能弄明白为什么三元洞的风能治病,那么就可以治疗很多人的风湿病,长安的贵族和有钱人就不需要靠吃阿芙蓉止痛了。

  任何药物,只要它是能带来身体舒适感的,哪怕是原本用来治疗风寒的五石散,到了意志薄弱、贪图安逸的人手里都能变成毒品。力量没有好坏,只在人心,有的人学了医术悬壶济世,有人拿了它来伤人性命、大肆敛财。

  女子修道入门绝对比男子快,金丹过了就生元婴,跟女人生出来的活蹦乱跳的娃差不多,只是一个是有型,一个是无形,天地如鸡卵,而后生盘古,气海就是子宫年内有真神赤子居住,上丹田在眉心,中丹田为在心脏附近,她每个月都要痛一次当然清楚那种痛多难受了,男人只能“想象”,慢慢想象气海在哪儿吧,想清楚了就有气感了,那种热、麻、痒、痛能让人心神不宁,偏偏这时候还要保持灵台清明,不然炼功不成,反而把自己的气血给搞乱了。

  糊涂鬼就是糊涂鬼,死了都不知道该去哪儿,骊山是祖龙归处,有人就以为骊山脚下就是阴曹所在了,一开始没人去管,后来去丰都的游魂野鬼多了,地府才多了勾魂使者这个职位。

  走错路了也就罢了,就怕不知悔改,刚才安节义指挥的那些小鬼就没有人管,鬼是没有心的,它只图它自己快活,幸好安节义也没什么道行,不然换个有修为的人用了那邪门法术,天知道会出多大的乱子。

  在楚巫一带有赶尸这个职业。赶尸匠是白巫术,因为湘西山路崎岖,没法用马车把尸体运回去,一般来说是人越少越好,一个师傅在前面摇摄魂铃,一个徒弟在后面敲锣,听到锣声有狗的人家把狗拴起来。一开始王守善也没想到,到了家门口才猛然想起来,那套把戏不就跟赶尸匠差不多么,赶尸这一行有个不成文的规定,不仅要胆子大身体好,还要选长得丑的。

  没钱也就罢了,要是长得好看还能“嫁”进豪门当上门女婿,长得丑那就没办法了,只好干这辛苦的差事。

  虽然名为赶尸匠,不过真的懂那套法诀的人很少,大多数人都是挂着羊头卖狗肉,把手脚给肢解了,到了地方再缝合起来,然后向雇主索要高额费用。

  兵营里五湖四海哪来的都有,没事就聊天玩,西域那鬼地方,畜牲比人多,三天两头就发生诡异事件,人吓人吓死人,也不知道为什么,除了说艳情,大家就爱聊鬼故事。

  离家多年就想回家,可是一旦离家近了心情却难以平静,看着入夜后灯火通明的重明阁,王守善站在门外不敢进去,本来闷头跟在他后面的中官差点撞到他的后背。

  “王郎这是怎么了?”

  “这么晚了,公主应该睡了吧。”王守善擦了擦手心的汗,他莫名其妙得好紧张。

  中官看了看灯火通明的重明阁,翘着兰花指,“婉约”一笑“王郎,公主在等你呢,进去吧。”

  “进去吧。”

  “快进去吧。”

  中官们就像在推新郎入青庐一般,将他推送回了重明阁。

  唐宫的气势磅礴,布局严密,这重明阁却因为有荷花池环绕,多了一丝柔美,夏夜蚊子多了,一楼被纱门给挡了起来,里面的人影影绰绰,都是宫娥打扮,连守在门口的是刀人,除了他自己之外一个男人也没有。

  此时此刻,他觉得自己来到了女儿国,从女王到大臣都是女人。

  就连佛教也有显宗和密宗,伊兰也有神秘学派,好奇是人的天性之一,科学则太“合法”了,让人失去了那种探究的心情,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如果一切都说得明明白白,没有了那层神秘的面纱,人反而失去了那种探究的心情。

  太阳偶尔会失约,可是黑夜却必然会到来,火为人照亮了黑暗,可是它却如此脆弱,风一吹就会熄灭。我们能够做的,也是允许做的,就是保证知识的结晶能够继续传承下去。

  如果有一天世界末日到来,最后活下去的必然是女人,她不仅要负责种族延续,还要将知识传承下去。

  龙族灭绝了,除了巨大的骸骨外它们什么都没留下,人比那些洪荒巨兽要脆弱得多,但我们之所以能存活至今,主要是因为人不像动物一样有发情期的限制,一年四季都可以繁育后代。

  就像老鼠、兔子这种弱小的动物一样,因为弱小所以才需要那么高的生育能力,但又不跟老鼠一样一生就是一窝,就像是魔法一样神奇。

  有人掌握了这么神奇的力量,想到的只有杀戮和奴役,还有所谓的荣耀。

  希腊火将阿拉伯人的船队在黄金海湾送上了天国,同它一起消失的还有无数中国人送给阿拉伯人的黄金,要建造一支强大的海军需要很多钱,中国的远洋舰队有多久没有换装了?

  纱帘后面没有点燃香料,而是杂草一样的艾叶,这种中药的苦味让他想起了中药柜,然后想起了汉长安的那个自称吴道子的奇怪掌柜,他用药柜摆出了一个变幻莫测的阵法,准确得说,那是一个奇门遁甲,奇门遁甲是轩辕黄帝发明的布阵之术,诸葛亮的八阵图也是其中之一。

  明明守着那么大一座宝山,为什么要羡慕别人有的?

  中国人,真让人费解。

  王守善舔了舔嘴唇,推开了重明阁的门,刘邦是娶了吕雉后才有那么好的运气,他可是很信旺夫相的,一个会旺夫的女人要好好珍惜,毕竟这世上女人多如牛毛,可是真正能“旺”自己的寥寥无几,还有什么财宝比“好运气”更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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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爱阅小说app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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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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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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