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书斋>其它小说>在大唐窃国的日子>第七百一十八章 作室门之变(四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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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昔日萧何改建章台宫时用的是一步到位的借口,祖宗把该做的事情都做了,后人就不用在修了,但是人都是喜新厌旧的,未央宫修得再豪华也不如自己新盖的房子,结果赤眉军和绿林进城一把火将那些天宫给烧了。隋炀帝也是想一步到位,不仅修大运河,还修了神都洛阳,远征高句丽也是用压倒性的人数优势想一步到位,结果输的一塌糊涂,想一步到位的想法很好,可惜穷家没有那么多家产给儿子败,放眼未来的话一步到位确实更适合,能省很多钱,干净利落长痛不如短痛,可是臣子们做不到啊,缩地成寸的这种本事不是凡人具备的,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要走十万步才能的地方一步跨过去,不怕扯着蛋么?

  杨广想在自己的任上干出后人干不出的丰功伟业,他太着急了所以施了急政,急性子的牧童遇上了慢性子的老牛,他的鞭子一直不停地抽,最后被鞭策的老牛被激怒了,转过头来把牧童给撞翻了。

  居民疏散有人在做,防御工事有人在整,该他做的他都做了,人事已尽,能不能成全看天命造化,每一个想做出一番事业的君王都是这样的,自己辛苦做的铺垫被后来人捡了便宜,文帝景帝一样想当汉武帝那般醒握杀人剑,醉卧美人膝,但天命就是让他们承前启后的,秦始皇统一六国还不是之前有百年积累,天命难违,想不认命也不行。

  平时在这个已经被人遗忘的城市里,用四十人守覆盎门都嫌多,然而现在接近五百人还是觉得不够,尤其是当那让人浑身汗毛竖起的鬼音响起来之后,梨园的小娘子总共也就两三百人,也不是各个都学的唱歌,但那声音却比几千个老爷们儿齐声高喊还要响亮,感觉不是百鬼夜哭,而是万鬼齐哭,没有伴奏的清唱凄婉悲凉,照理说隔着那么远是不该传过来的,然而覆盎门所有人都听到了,王守善只觉得一股凉气从脚底开始窜起。

  好女人都是被爱滋润出来的,疼她爱她,她就温柔似水;怪她怨她,她就冷漠如冰。女鬼也是这样,只要对她好不论那个供养人人品如何她都会帮他,哪怕是杀人越货一样照干不误。浸透了冤气的血玉是好东西了,从尸体身上解下来的玉很瘆人,可是这种玉还是有人收,照着普通人的理解阴气重就是不吉利,要阳气重的地方才是吉位,做生意在阳气重的地方自然聚财,活人都喜欢朝着人气爆棚的地方聚,阴气重的地方适合做阴宅,活人在阴宅里是呆不住的,留不住客人自然就没法做生意,而且住在阴气重的地方常会有怪异的事情发生,对胆小体弱的人来说阴气重确实不是好地方。

  学校都建在坟场,年轻人朝气蓬勃阳气又重,用来镇压那些乱坟岗里的冤魂最合适不过了,自从孟母三迁的故事之后华夏人对学校周围的房子特别厚爱,好像儿子听着朗朗读书声就真的能成才一样,坟地周围的房子谁他妈会高价买,盖了学校就不一样了,王莽新政时期汉长安的房价就打着滚往上涨,投机客蜂拥而至,逼的他后来在城里建了房子给真正有需要的学者们住。如果一个有能力的人发现自己到了新地方连住哪里这种事都要操心的话他就不会去那个城市了,所有人都在为烂事纠结,根本就不是做事的地方,给多少钱、多少高官厚禄都不会去,他宁可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那种照本宣经的读书方式就跟和尚念经一样,名师出高徒,庸师误人子,什么样的人带出什么样的兵,混饭吃的老师教出混饭吃的儿子,整日之乎者也,照本宣科根本没记到心里去,败家儿子读着读着就睡着了。

  春天不是读书天,夏日炎炎正好眠,秋高气爽登高去,寒冬腊肉备新年,稷下学宫看重的是雄辩,书在家读完了,带着问题去请教老师,老师说了自己的见解,学生提出质疑,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在辩论中学习进步去伪求真,孟子听的就是隔壁书院辩论的声音,复读就是人云亦云,如果有人提出孔融让梨是不可学的就会有人抨击,谦让是一种美德,怎么就是不该学的了,要辩赢他们需要旁征博引,那个时候脑子是要动的,书院里的人就是先人说的都是正确的,后人不该质疑,王守善就不喜欢那种死气沉沉跟宗祠一样压抑的氛围才离开的,他的性格就是跳脱好斗,夫子却让他文静顺从,他宁可不读那些破书。

  去学校读书应该是愉快的,学生不愿意去要么是学生出了问题,要么是学校出了问题,学术应该是自由的,当它成为如囚笼一样约束人言行的地方时它就是监狱,没人会喜欢去监狱服刑的。

  读书不求甚解,在拆穿了丈夫真面目后齐人的一妻一妾绝对会跑,谁会依靠一个乞丐过日子,同样都是负心汉当然是找有钱的了。

  压迫就是强制别人服从,女人不愿意接受三从四德和男人三妻四妾有理的观点,当兵的不接受崇文抑武的国策,奴隶不想一辈子都是奴隶,百姓不想交税给贪官污吏继续吃喝嫖赌铺张浪费,坐在庙堂之上的高官们拿不出对策就只能看着原本属于自己的权力一点一点被宦官给夺走,真小人才不管什么谦让,高力士已经是镇军将军了,掌征伐背叛、镇戍四方,他下的命令可以代表皇家,东汉宦官权势再滔天兵权也是掌握在外臣的手里,霍光可以左右皇帝废立是因为他是大司马大将军,再这么继续发展下去李唐的宦官会比东汉更权势滔天,难怪李玙也要叫高力士阿翁。太子被抓那天是高力士带着人把他送回东宫的,看起来和气好说话的高总管可能一点都不好说话。弓箭库就在武库里,要调用军械是要兵部说了算,可是武库是高力士在管,高力士只需要说一句“准”王守善就屁事没有,可以继续在长安城里到处蹦跶,谁要是敢说投石机不归高力士管李隆基下个旨高力士就能成军器监总管,兵部的权力又被削掉一层,即便再多不满也只能忍着。

  大白鹅横归横,它迟早要下锅的,人要吃肉的欲望战胜了所谓的人性就会举起刀,鹅的羽毛会被拔下来,它的身体会被烹饪供人食用,这就是它的价值。

  女人的价值首先就是她的身体,对不能行人道的宦官来说她就是鱼饵一样的工具,宦官是不会跟文武官员一样为了一个优伶争风吃醋的,宫女在失去利用价值后归宿就是宫人斜,皇宫可不是庶民能进去的,逢年过节连个上坟的人都没有,活了一辈子男欢女爱的滋味没尝过,除了衣食无忧外跟守活寡差不多,还不如在乡下当个小寡妇,即便有王八蛋踹她的门,万一狗男女终成眷属呢,汉宫里的女人活着的时候不快乐,死了执念难消,鬼神的力量是寻常人不允许碰触的,就跟投石车的技术一样属于皇家垄断,梨园子弟也是女人,女人都有成为女巫的可能,她们天天练习唱歌跳舞,就算原本不会招魂本事也练出来了,梨园隔着南宫墙那么近,大家都成熟“人”了,梨园子弟一开唱那边就开始和了。

  未央宫里有宫人斜,一般的宫殿是南门是正门,萧何却将北阙当成了正门,宫女是不会埋在前朝的,招魂也要跳祝舞,请碟仙、笔仙女人多了必出事,万鬼嚎哭的阵仗王守善的腿肚子都朝前,更别提那些生活在汉长安城里的居民了。

  原本王守善只是想吓唬一下那些刁民,谁知道能整出这个阵仗,他自己都要被吓死了。

  “还愣着干嘛!挖啊!”项大胆朝那些站着如中了定身术的门卒喊,所有人如同被水泼醒了一样,立刻开始继续修工事。

  对面惨叫声此起彼伏,可能不用万骑再冲一轮他们就要开始退了,王守善偏着头往禁苑里看,搞桐油的那两个混蛋怎么还没回来?

  跟中国人做生意就是这样,耐心是成交的关键,基本上没问题表示有大问题,回答了“一定一定”答案却是不定不定,没什么事情是容易的。

  中国人套路深,防不胜防,粟特人也懂得中国人的谈判桌就是酒桌的习俗,入乡随俗,中国人丢马是肯定找不到了,胡商丢了骆驼他能找回来,礼仪之邦嘛,老百姓把当官的背都骂肿了还是没人管内涝的事,外人丢个骆驼他比谁都急,在中国一切都有可能,王守善心里默念平常心,家大业大了就什么鸟都有,郭子仪已经快修成正果了,他的修为不够,要平常心,平常心。

  “王大郎,那边好像有人开始跑了。”阎老五极力远眺,佯攻京兆府的人也开始撤了。

  京兆府很大,毕竟在西汉时期曾是丞相府,皇帝在未央宫办公,丞相在丞相府办公,遥想当年尚冠里一带应该是很繁华的,这一片的建筑都很宽敞,而且有两层围墙,跟平民住的那种共用伙墙的房子截然不同,而京兆府则有前后三重围墙,门前有两阙,上绘青龙,除了比皇宫前面的阙小一点差别不大,过了那么多年过去大房子旁边见缝插针修起了不少小民居,羽林军能阻住大路却不能阻止那些宵小之徒流窜入民居里面,如果那些人只是想跑的话还好说,就怕是绕到羽林的后面偷袭。

  “你带人先下去到第三跳壕沟后面,把柴火准备好,另外在前街也布置上火墙。”

  “我上哪儿去找木头?”

  “把长乐宫的房子拆了,我看前殿有不少毁了一半的建筑,即便不够也别去后宫,等我的火油过来填空,留五十人在那边放哨,其他人全力准备守太常街。”

  “唯。”阎老五带着人下去了,其他原本在城墙上放哨的禁军也下去了,城墙上就剩下王守善和夜莺。

  “云汉,我们干什么?”一个夜莺问道。

  百密一疏,要是问那两个瓜皮桐油在哪儿放着的话就不至于像现在这么被动。

  兵败如山倒,一开始北逃的人举着的火把如同涓流,渐渐的它开始壮大,两万散沙和两千精锐的对决中精锐赢了,狭路相逢勇者胜,那些乱民并没有跨过皇帝走的驰道,而是在西侧供庶民走的路上狂奔,东边的民居暂时看起来是安全的,但是还是撤出汉长安更保险。

  活在一个城市里的人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谁知道有没有披着羊皮的狼,专干乘火打劫的事。

  “你们有没有胆子跟老子站在第一排?”王守善问夜莺们。

  夜莺们吹起了口哨“工事都修好了,我们怎么撤走?”

  “在女墙上拴绳子,爬墙你们会吧?”

  “我一直都不明白,为什么中国人要把这种墙称为女儿墙?”一个夜莺摸着砖头砌成的墙垛问道。

  “你没瞧见墙上面有洞吗?”王守善鄙视这帮没见识的小子“知道那些洞是干嘛的吗?”

  “探测敌情。”诚实的娃老实答道。

  “对也不对,那是偷窥用的。”老兵恬不知耻地开始教坏好孩子“上面的洞是用来瞭望的,下面的洞是用来排水的,躲在墙后面敌军就看不到咱们,就给偷看女人洗澡一样……”

  “哦,不,停下。”夜莺们开始捂耳朵“太下流了,你简直实在毒害我。”

  王守善笑地得意洋洋,从没有一个粟特人娶过李唐的公主,李唐的公主在汉文化圈里名声差,但外国人无所谓的,只要不是那种玉臂借人枕的女人就可以结婚,欧罗巴的傻骑士还要屠龙救公主,他直接撞大运撞上了一个,只要让对方觉得吃亏了自己就是赚了,女儿是父亲上辈子的情人,这辈子是别人的老婆,李隆基现在肯定觉得亏得慌,女婿和岳父的关系本来就不好处,就跟媳妇和婆婆的关系不好处一样,天生的对头。

  “云汉,你偷看过女人洗澡吗?”夜莺们一边拴绳子一边跟王守善百无禁忌的聊天。

  “没有。”他很诚实地回答了。

  “你说谎!”没人相信他说的实话。

  “我真的没有。”他只是经常偷看一个女人插花而已。

  可惜她是他父亲的正妻,而且她还生了个讨厌的儿子,这辈子他能结婚已经很走运了,他想象不出自己当父亲会是个什么鬼样子。

  单身和有家庭的男人是截然不同的,李隆基就是个有家庭拖累的单身汉,他永远都在狩猎新的女人,而他的义父则是没有家庭的已婚男,他的妻子都因为各种原因去世了,但他却依然守着自己的家,没有续弦,当他们还活着一样每日供奉。

  流浪太久了他想稳定下来,如果公主背叛他他会动手杀了她,然后继续流浪,他不会跟其他驸马一样为了任何一个“合理”的理由默许自己的女人偷情,像他这种向女人下黑手的混蛋上仙公主都能看得上,她到底有多笨,居然以为把自己整成跟男人一样就没人对她起色心,她对自己的保护幼稚又可笑,陈鹏是个君子,他不是,所以他赢了。

  难怪他跟真小人的宦官处得来,搞了半天他其实也是个小人,没人是纯洁无辜的,每种生物都是杀手,人长了犬齿就是用来吃肉的,当生命受到威胁人什么都会吃,包括同类,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活下去,而其他比人强悍的动物都绝种了,蔬菜不会叫唤怎么能叫没有杀生,蔬菜一样也是有生命的,那些自持高尚而否定真实性情,看起来端庄有礼,实际上一肚子男盗女娼的斯文败类凭什么要求其他人对他唯唯诺诺言听计从,不说谢谢就是性格扭曲,说了谢谢没把谢意记在心里那这声谢谢有何意义,不过是敷衍罢了,礼节出错有伤风雅,风雅能当饭吃么?人没有礼存在的时候一样能活得很好。

  拴好了绳子,夜莺们从城墙上顺着绳索降下去,他是最后一个,在转身跨出城墙的刹那他看到一个穿着白衣,披头散发的女人站在安门附近,她应该很年轻,脸上没有一点血色,惨白地宛如死人。

  在心神巨震的同时,伴随着悉悉索索的声响他快速下降,最终又重新回到了地上。

  白衣长发,刚才那个是人还是鬼?

  恰在此时风向陡然转成南风,原本吹向未央宫的火舌一下子改而吹向桂宫,惨叫声四起,一个女人正得意又猖狂地笑,伴随着阵阵丝竹之声,好像有个女人正迎风而舞。

  差点忘了,赵飞燕也他妈的葬在未央宫的宫人斜里。

  “仙他娘个屁,明明是个妖怪。”王守善朝着地上吐了口痰,狐狸精对人好它就是狐仙,对人不好它就是狐妖,就跟人为地分出益虫和害虫一样,蚕对人是益虫,对桑就是害虫,看到树上爬满了毛虫没人会觉得那场面好看,汉长安易出灵异事件,上林就出现过虫食文,想要蚂蚁排成字很容易,用糖水写字就可以了,可是虫子吃树叶刚好吃出公孙病已立是人为的还是巧合。

  马蜂窝不能捅的,隋文帝都改叫大兴了,李家人偏偏嘚瑟,非要取长安这个名字,人活一世不容易,汉长安这小破城再没有唐长安繁华宏伟那也是长辈,多活了一千多年,这座城里住了很多人,谁知道里面有没有一个姓刘的,财神爷即位前也只是个被废的庶人,连普通的匹夫都不如,刘家人就是这个风格,哪怕贱到了人人都能踩的地步了他还是能爬起来,就像杂草一样难以根除。

  西去安西九千九百里,隔着那么远李白都被从碎叶卷回来了,这种凝聚力就是那么强大,入了相思门这一辈子都出不去了,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永远的相思永远的的回忆,它是一座由被鲜血浸透由记忆组成的奇遇之城。

  “大王,我们把桐油取来啦!”

  就在王守善思考怎么在没有火油继续守城的时候,覆盎门外响起了马蹄声和车轮声,他忍不住笑了起来。

  运气好就是真的好,想什么就来什么,如若神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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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爱阅小说app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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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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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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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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