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身穿红衣服的中年妇女看见林秋醒来就开始扯着袖子抹眼泪。
您是谁?话到嘴边又硬生生地咽了回去。
自己昨儿个晚上重生了,重生在1986年,一个待嫁新娘子身上。
“秋儿,妈对不起你,妈明知道你不喜欢宋家小子,却没说破。”
林秋终于清醒过来,这是原主的母亲从今以后这也是自己的母亲王美珍。
“妈。”林秋别扭地喊了一句。林秋没有母亲,也从来没有喊过一声“妈”,这是林秋第一次喊,听起来腔调有些怪怪的。
中年妇女沉浸在悲伤之中,没有听出自己的闺女喊自己的这一声与平日里有什么不同。
“秋儿啊,妈对不住你,可妈也不能看着你两个哥哥打光棍啊!”王美珍想着想着眼泪止也止不住,“秋儿,妈,妈对不住你。”
知女莫若母,林秋强颜欢笑装得一副中意宋墨的样子,父亲和两个哥哥不懂女儿家的小心思看不出来林秋的真正心思,但当妈的却是能看出端倪来的。再加上秦家那小子林母也是知道的,自然知道女儿是为了让两个儿子都讨上媳妇才答应这门亲事。
手心手背都是肉,女儿嫁出去苦了女儿但两个媳妇就有了着落,女儿嫁给穷小子那两个儿子就得打光棍,最终她选择什么也没说。因为如果知道林秋是为两个哥哥嫁给宋墨,家里的老头子和两个儿子是万万不会同意的。女儿自然是疼的,但家里是这样的光景,女儿不嫁的话以后的日子不知道要怎么过下去。
“妈,您别哭,我愿意嫁。”林秋伸出手握住了母亲的手,那是一双布满老茧的手,那是一双为家庭操劳半辈子的手。王美珍四十出头,看着有些黑,脸色不大红润,脸上已经有不少的皱纹还有不少的黄褐斑,看起来比实际年龄显老不少。
“妈知道你懂事。”王美珍掏出一个包好的手帕递给林秋,“这里面有两百块钱,你拿着当私房钱用。”
“妈,不用。”林秋推拒着。
“拿着,嫁给别人当媳妇不比在家里,从小你就是娇养大的,身边没有钱傍身,没钱花的时候,妈怕你委屈自个。”说着说着这眼泪就又下来了,“你嫁过去日子不会太难过,宋家没有公婆你也就不用受公婆的那份气。宋家大嫂也是个好相处的,就是宋家小姑子脾气不大好。”
“孩子他娘,你准备的怎么样了。”爹在外面叫。
“哎,在弄着呢!”
王美珍拿出一件大红的衣服给林秋穿上,一边念叨着:“在那里如果受了委屈,就回来告诉家里人,你爸你哥还有我这个老婆子都给你撑着,咱老林家也不是那么好欺负的。”
听着母亲的话语,林秋忍不住流出泪来。
“一会儿可不许哭,否则你就成了大花猫了。”【妙】 【书】 【斋】 【妙书斋】
林秋想象着脸上的妆容晕开,红的黑的混在一起的滑稽模样,忍不住破涕而笑。
听了王美珍许久的叮嘱,天也一点点亮了起来,林秋开始梳妆打扮,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说句实在话和原来的自己长得一模一样,要说有什么不同的话就是现在的自己更加水灵更加白皙,当然比原来的自己嫩了不少。林秋本来是一个孤儿,为了读大学除政府帮助以外就是四处打工挣钱,后来大学毕业做餐饮也累得不轻吃过不少苦头,即使后来花大价钱保养也总觉得差了点什么。而原主林秋虽说是个乡下妹子却真是没吃过多少苦头,看起来自然更美,也难怪宋墨愿意花这么大一份彩礼钱娶原主。
林夏用眼线笔给自己画了个眼线,大大的杏眼微微向上吊起显得妩媚有神,又涂上一点口红,这年头化妆品的种类不多,林秋不准备给自己涂上一层厚厚的粉显得脸色惨白。想了想,林秋用指腹沾取些许口红,在手背上先把颜色点淡一些,以轻拍的方式,让颜色附着在脸颊上,创造出自然的腮红效果。
“我家姑娘就是漂亮。”王美珍看着林秋给自己麻利的化了个妆,还真是挺好看的。她转身出去拿回来一把小剪刀过来给林秋剪脸,实际上就是剪剪脸上的汗毛,原主曾经看过嫁人的表姐被剪过脸上的汗毛,这个时代新娘子都是要做的,林秋看着感觉还是有些心慌慌的。
“我家姑娘的脸啊,就是嫩,连个汗毛眼儿都见不着。”王美珍象征性地摆弄几下剪刀,就放下了。
接下来王美珍给她梳头,嘴里念着:“一梳梳到尾,二梳梳到白发齐眉,三梳梳到儿孙满地,四梳梳到四条银笋尽标齐。”
“这李媒婆怎么还没来,这头发还得她来弄样式。”
“妈,我来吧,我会弄。”林秋之前为婚礼做准备的时候没少去弄头发,复杂的她也弄不来即使弄得来也不符合这个时代的审美,因此林秋只能给自己弄了个简单的样子。
林秋给自己挽了个好看的样式,王美珍拿过来一朵鲜艳的大红花,别在她的耳后。
“林家嫂子,真是对不住,路上绊了一跤,这不就迟了吗,真是对不住。”一个身穿大红外衣,脸上涂着一层粉,嘴上涂着厚厚一层口红的大妈走了进来,这想必就是姗姗来迟的李媒婆。“你家姑娘头发弄好了,真可真是标致啊,十里八乡的姑娘就数你家的长得最好。”
当父母的,当然都爱听别人夸自家孩子好,虽然媒婆见着新娘子十有八九都会夸新娘子长得标致水灵。王美珍还是高兴得很,乐呵呵的又是端茶倒水又是抓生瓜子的拉着李媒婆唠嗑,还给一个劲儿的给她往兜里塞糖让拿回家给孙子们吃去,这会儿林秋也坐在床上,坐在大红被上等着新郎来接亲,从现在开始一直到婆家脚都不能沾地的。
即将结婚林秋的心里有几分忐忑不安,带着对未来的惶恐,不过这回应该不会有人来抢亲吧!想到这处林秋的心落下去了一点。
林秋坐在床上没多久,跑进来一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喊了一声:“接新娘子的来了。”整个屋子里的人都迎了出去,只留下林秋一个人坐在床上。外面响起了噼里啪啦的炮竹声,林秋想着这是迎亲的队伍来了。
一群人进了屋,林夏一眼认出了宋墨,在一群大老年们当中只有他一个人穿着一身绿色军装,上衣口袋里别着一枝花,这副打扮只有可能是新郎。他个子很高大概有一米八五,理着个板寸头头发根根竖起,高鼻子,薄嘴唇长得十分俊是一枚硬汉型帅哥,全身最出彩的地方是他的那双眼睛,那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透着犀利与严谨。在一群男人中间,他是最出挑的一个,不仅仅是因为他的外貌更多的因为他的精气神与众不同。他这么高的个子站在那里,林秋抬头盯着他看脖子酸得厉害,就低下了头。
说句实在话宋墨今天见到林秋有一种惊艳的感觉,他知道林秋长得漂亮,十里八乡没有哪个姑娘比得上她,今天化了淡妆显得娇艳欲滴比平日里显得更美。
五年前宋墨见过十五岁的林秋,那个时候的林秋就出落得很是美丽,那个时候他就打上了她的主意,想着娶她或许是一个不错的决定,今年听说林家遭了难,宋墨提出娶林秋为妻其实这里面也有私心他想娶这个女孩为妻,匆匆忙忙赶回来,在婚前两人见过两三次,本就漂亮小姑娘已经出落得十分动人,想着从今以后她就是自己的人了宋墨的心里一阵火热。
看着林秋害羞地低下头,这真是一个美好的误会。宋墨心里想着或许林秋也对自己有意,今后的日子一定会过得很好。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爱阅小说app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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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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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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