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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书斋>重生小说>贼眉鼠眼>第四十四章 行宫遇刺
  坐在吏部官衙的空地上,李道正大哭不已,一个朴实的农户汉子,从来没有如此脆弱的时候。

  自己的一辈子就这样了,本分守着这块地,静静地老去,静静地湮没于尘埃。

  可儿子不一样,他才十五岁,若是儿子没本事倒也认了,将来自己老去,把地传给他,一代又一代,后辈里终归有个能出息的,老李家也算光耀了门楣。

  然而儿子是有真本事的,尽管这本事从何而来并不清楚,但他的本事就摆在面前,李道正的想法很简单,有本事的人,朝廷就得认。

  无尽的不甘和委屈涌上心头,李道正呆呆地坐在官衙前,不顾周围行人好奇的目光,一边发着呆,一边抽泣哽咽。

  不知过了多久,李道正终于站起身,拍了拍身后的尘土,使劲吸了一下鼻子,仰头看着天,长叹一口气,小心翼翼地将儿子写的诗收起来,塞进怀里,如同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安静地离开。

  夕阳西沉,朱雀大街上,落日的余晖将他的身影拖长,影子笔直得像一支宁折不弯的钢枪。

  …………

  回到家已是夜里,李道正推开柴扉之前用衣袖使劲擦了擦眼眶,又是平日里古板沉闷的模样。

  李素坐在堂屋里发呆,桌上的油灯摇曳不定,时而炸开一朵昏黄的灯花。

  李道正推门进来,李素起身迎上:“爹,白天你去哪了?”

  李道正摇摇头,注视着已和他差不多高矮的儿子,难得地用粗糙的大手抚了抚他的头顶。

  李素莫名其妙地看着他。

  许久,李道正从怀里缓缓掏出儿子写的诗,怀里揣久了,纸显得有些皱,李道正急忙用衣袖抹平皱褶,递给李素。

  “娃啊……”李道正叹息,仿佛想叹尽一生的悲苦:“要争气咧,一定要为自己争口气。”

  李素捧着自己写的诗,看着疲态毕露的父亲,疑惑地道:“爹,你咋了嘛?”

  李道正摇摇头,笑了两声:“不早咧,快去睡,明早要去学堂做学问咧。”

  说完李道正往房内走去。

  李素定定看着父亲的背影,一种莫名的心酸涌上心头,忽然道:“爹,以后一定能过上好日子的。”

  “瓜怂。”屋内传来李道正的笑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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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上好日子当然要有钱,钱是衡量一切好日子的唯一标准。

  不知道大唐的人怎么衡量的,至少这是李素的标准。

  掰着手指,数着日子,城里文房店差不多该结算帐款了,首先把大房子盖起来,至于家里的家具,李素早就画好了图纸,只等大房子盖好再请村里的木匠做一套。

  李素算了算,在乡下地方盖个房子花不了多少钱,七八贯的样子便很好了,只不过如何解释房款来源是个大问题,李道正若看到这么一大笔钱从天而降,他最有可能的反应不会是喜极而泣,而是牵着儿子去官府投案自首。

  …………

  河滩边,东阳公主早早来了,百无聊赖地坐在石块上,看着天边的云彩发呆。

  李素远远看着她的模样,笑了。

  他也喜欢发呆,对发呆的人总有着莫名其妙的好感,他总认为一个人有闲暇时若能毫无防备地发一阵呆,不假笑也不假哭,露出原本想露出的表情,那么这个人一定不是坏人。Μ.miaoshuzhai.net

  爱笑的女人运气特别好,其实发呆也是。

  李素也在东阳公主身边找了一块平整的石头,先用手擦去石头上的灰尘,然后又跑到河边洗手,一遍又一遍的洗,洗得很仔细,做完了这一切,他才安心地坐下来。

  东阳公主很无语地看着他的举动,想笑,又觉得不淑女,眼睛悄然弯成了月牙儿。

  这个……斯文败类,居然比她这个金枝玉叶的公主还爱干净,而且……为何就是看不惯自己戴三支簪子?一定要对称,要工整才合意?

  “不错,今只戴了两支簪子,看起来顺眼多了,今看到你,由内而外感到舒坦。”李素的夸奖很直白,至少这个年代的人不会这么不含蓄。

  东阳公主俏脸悄然染上了红晕,却使劲板起脸,让自己看起来很不满。

  “今日本来要戴三支簪子的,出门前忘记了,明日我便戴三支簪子给你看。”

  顿了顿,东阳公主瞪着他:“你刚才说今日才看我顺眼,难道以前每日都看我不顺眼?”

  李素嗔怪地看她一眼:“话怎能这么说?以前当然也看你顺眼的,特别是那天下午……”

  东阳公主喜滋滋地问道:“哪天下午?”

  “你面前堆着十贯钱的那天下午,真的,那天你快把我的眼闪瞎了,你整个人仿佛散出万道金光,跟西天如来似的,当时我差点向你跪拜了……”

  东阳公主笑容凝固,俏脸渐渐黑了:“李素你这个斯文败类,还可以更无耻点么?你当时想跪拜的是我还是那十贯钱?”

  “不要在意那些细节……”

  …………

  …………

  二人风轻云淡闲聊之时,长安城外却发生了一件震惊全城的大事。

  长安城西北二百余里的九成行宫内,大唐皇帝李世民居然遇刺了。

  刺客不多,四十多人,为首的刺客名叫“阿史那结社率”,名字很怪异,从姓氏可以看得出来,此人是突厥人。

  说到这个名字,不得不说说他的哥哥,阿史那结社率的哥哥阿史那什钵苾,曾经的东/突厥突利可汗。

  大唐武德年间,东/突厥正是风光之时,几大部落时常结兵一处,入侵大唐境内杀人放火抢粮抢女人,其中最大的部落当属颉利可汗和突利可汗两支。

  武德七年,颉利可汗和突利可汗再一次入侵大唐,是的,他们又来了,带着满满的恶意。这次大唐皇帝李渊不乐意了,因为这两大部落已打进了关中腹地五陇阪,李渊虽然刚刚建国才七年,无论国力还是兵力都非常孱弱,然而这一次也不得不龙颜大怒。

  这是不把皇帝当干部啊,怎么办?揍他!

  于是李渊下旨,秦王李世民领兵于五陇阪抵御突厥兵锋。

  李世民是个很不错的将才,领着大军刚刚到达五陇阪,与突厥人遥遥对峙,然后他便做了一件让人忍不住为他的机智点赞的事。

  他二话不说派人找到了突利可汗,三下五除二便跟突利可汗拜了把子,结为异姓兄弟。

  突利可汗乐坏了,拍拍屁股很痛快便阵前反水,背叛了颉利可汗站到大唐那一边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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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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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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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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