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书斋>重生小说>长歌当宋>第三百四十一章夜袭
  雇佣兵都是老兵组成的职业军人,所以训练方便自然不用担心,军事素养也比寻常的市井凶徒要强得多,更重要一点在于事关身家性命,由不得商贾们不小心。

  贺丰源对于自己雇佣的这些个老兵非常满意,虽说这是他第一次雇佣老兵来做商队押车,但结果却出人意料的好。

  都是土生土长的河西良家子,一路上没有任何龃龉和懈怠,甚至还能好心的般商队搬运一些重物,也不多要钱只是担心路上耽搁无法在军中规定的时间抵达前线。

  一路上聊着聊着贺丰源发现这支雇佣军中的指挥竟还是自家的邻人,能住在广庆街的宅院,家境一般都不错,一打问才知晓这名叫方瑞年轻人竟还是个读大学的。

  今年刚刚满二十岁,为人聪明又好学,当初去考军学院谁知落第不中于是便服役四年再考,谁知温习功课准备再战之时,刚好赶上叶侯西征。

  贺丰源有些好奇道:“为何不去应征?”

  方瑞苦笑一声:“家中长子,上有父母双亲,下有年幼弟妹,招兵司马说了,就我这般的家境亦是不许从军的,否则老母老父无人照顾,幼弟幼妹无人扶持……”

  闻言,贺丰源不禁感叹:“要说咱河西之策便是惠民,利民,爱民之策,如此这般都能考虑周全,可见河西政府之仁也!”

  两人坐在篝火边说话,但方瑞的眼睛却在不断的扫视四周,说话之中还不时提醒四周的老兵注意警戒,甚至派出骑术好的骑乘快马游弋巡查。

  “嘿!果是军中出来的好男儿,这般的谨慎可比我家那小子强得多,整天就知晓看书,学问没多少倒是把眼睛看坏了,非要去格物院中去,还说什么“数学之美”,数术不就是用来算账的吗?除了算账还能作何使嘞!”

  谁知话没说完,对面的方瑞便笑了,随即叉手道:“没想到令郎竟是个喜爱数学的,方某佩服!”

  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夸自己那傻子般的孽障,贺丰源不禁奇怪道:“这数术有什么好处不成?”

  “那可多了去了,反正我当年考军学院落第就是因为数学不够格,后来考官还说了,数术之所以要列入军学院乃重中之重,上至天文,下至地理,再到水力,用兵,器械制造,数学皆有大用。就说你这趟负责给远征军运送的补给吧!多远的距离,每日走多少里,咱们的用度和消耗,这些补给到达巴尔思汗后能用多久,等等这些都需要用到算学来谋划,你说这算学可否重要?”

  贺丰源瞪大眼睛,随即从怀中拿出一个信封翻看起来,随即抬头带着一丝骄傲道:“俺家孩儿说这趟路途总计消耗钱粮十五贯钱,去往巴尔思汗要用十贯钱左右,回程五贯足矣,还能赚不少的钱财……嘿嘿……”

  方瑞苦笑着感叹:“多好的天赋啊!若是出入不大,你便能让令郎考学去了,家大业大也没有孩儿的出息大啊!”

  “可不是!”

  贺丰源整个精气神为之一提,随即感叹道:“以前是没个机会,可现在咱河西比大宋要强,若能考个官身,嘿嘿,多的不说能去县里当个文吏便好,以后有的是机会出头!”

  但这一次方瑞没有回应他,而是死死的盯着地面,继而吹响了脖子下的铜哨。

  尖锐的哨声此起彼伏的响起,贺丰源不用他吩咐就已经带着人开始向车队中间聚集,而跟随而来的雇佣兵们已经纷纷走出帐篷开始列队集结。只要是在河西当过兵的,就没有一个没被紧急集合所所摧残过,大半夜的听到哨声第一件事便是穿鞋出门,以最快的速度列队备战。

  “有大股骑兵从西南奔袭而来,列阵御敌!”

  “喏!”

  木质拒马和陷马坑在安营扎寨时就已经准备好的,箱车中的一丈长的拒马枪被取了出来,这种长枪最大的作用就是为了对付骑兵,只需要密密麻麻的固定在一侧,便能最大程度上保护侧翼。

  五十多人的雇佣兵小队算不得人多,但也足够应付一路上的匪寇劫掠,只不过这一次方瑞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凝重,甚至要求贺丰源将所有能用的伙计和力夫都交给他统一调度。

  就这样也仅仅凑齐一百二十多战力,就连贺丰源也是一咬牙一跺脚的要求亲自参加这场战斗,他非常清楚如果这一战输了,损失最大的将是他,且黑汗人不会留给任何人一条活路。

  如此一来,整个商队上下便是一条心,而方瑞也在向所有人分发武器,这时候就没有什么区别对待了,好在甲胄,武器是按照三倍来配给的,就连贺丰源这个商人都知道盔甲的重要性,明白这个钱绝不能省。

  老兵组成的雇佣兵手持盾牌和长枪站在最外层,但非常分散,在他们中间站着的是民壮,在后面则又是一部分手持火枪的老兵,他们的准头极佳所以才给他们放在这个位置上。

  再往后便是一些刚刚拿到弩箭的小斯,伙计,这其中也包括整支商队的东家贺丰源。

  方瑞原本是打算抽调一些人手作为跳荡兵的,但看着已经有些稀疏的队形,只能放弃这个打算,随着脚下的震动越来越大,铜哨在他的口中发出短促而有力的声音。

  “敌袭!”

  “稳住!无令不得放箭!”

  打着火把的黑影出现在地平线的尽头,从对方乱七八糟的嚎叫声中就能判断出他们是黑汗的骑兵,在这个距离上弩箭已经具备杀伤力,但方瑞依旧在稳定军心。

  对方骑兵的数量有很多,举着火把就像一片移动的火海,但就算如此商队的阵形也没有任何动摇,在出发前他们就雇佣兵们告知过,战场上只要你敢逃,那下场就是一个死字。

  或许是嘲笑,或许是戏弄,对方的骑兵并没有立刻发动冲锋,而是在迂回包抄,若非知晓自己的后侧插满了被涂抹漆黑的长矛拒马,方瑞心中绝不会有现在这般的踏实。

  他的所有指挥全部都是按照军学院的操典进行,仔细想了想并无疏漏,唯一的变数就是敌方的人数太多了些,足有千人……

  若是自己统领的是百人小队,那这时候第一反应是应该利用箱车边打边退,火枪和箱车配合起来能给敌人造成相当大的损失,再来些骑兵在附近骚扰的话,这场野战多少能够占据优势。妙书斋

  可现在不行,不光有平民百姓,还有大量需要运往巴尔思汗城的补给啊!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爱阅小说app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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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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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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