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法,吃火锅不要喝酒吗?宋人喝酒就喜欢吟诗作对,而吟诗作到兴起的时候,就会以歌相合。
王钦若算是多才多艺,做出的词曲让人拍案叫绝,一句:“九重天阙梦掉臂,黄鸡白酒邻舍恩。”道出离别之意。
但你作诗作词还是好,可你扯着那破锣嗓子在那里叫喊是不是太过分了?!
吃饱喝足,又高歌唱和的王钦若潇洒起身,看着天上逐渐散去的雾气,微微一笑:“云开雾散时,老夫却要踏上回乡之路,也算是善终了不是?”
叶安叉手相送,王钦若欣然蹬车,但此时却有一匹快马疾驰而来,马上之人一身公服,白底黑靴,一看便知是宫中黄门。
“玉清昭应宫使、昭文馆大学士王钦若接旨,王卿侍奉三朝,为先帝之重臣,辅佐官家有功,虽有失察之过,但罪不至出外,留品秩兼译经使,往传法院编篡经文。”
叶安惊讶的看向王钦若,而王钦若却微微苦笑:“圣人还是不打算放王钦若归家啊!”
黄门内侍宣读完旨意后,颇有深意的看了一眼叶安,随即笑道:“王公深受天家器重,视若肱骨,这次回京必受重用!”
待王钦若的老仆打赏过黄门之后,叶安不知该说什么,若是不知底细的人还以为这是刘娥念旧情,可事实上这是在要王钦若的老命!
一个即将油尽灯枯的人还让他做什么译经使,这是要熬死他啊!
但王钦若却知晓,这是在做给外人看,要把他最后的价值也给榨干,如此一来便能让外人看到,王钦若即便如此也深的天家的看重,天家仁慈无双于世!
当然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只要王钦若还在朝中一日,王曾与吕夷简便都要坐立不安,朝臣们也会被突如其来的变故而弄得不知所措。
“小子,圣人在朝一日,官家就不得实权,如此便不是变法的时候,国朝法度在圣人看来就该稳如泰山,一旦过早触及,必会惊天动地!”
叶安微微一愣,随即便不再多言,在王钦若看来变法的最大难度在于刘娥,可事实上却并非如此,最大的主力并不在刘娥身上,而是在朝中的利益。
双方的视角不同,对大宋的了解也不同,王钦若是站在这个时代的层面从当下的政局出发,而叶安则是站在了历史的高度上,他看到了整个大宋的历史,看到了那两次改革的失败……更清楚在改革失败后所面对的是什么。
或许自己不应该太早的推行变法,但循序渐进的准备却不能停,在叶安看来无论是范仲淹还是王安石,都是在变法前没有充足的准备,没有平衡好各方的利益而导致变法失败。
而他自己不会走这两位的老路,多做铺垫和准备,待社会矛盾加剧,朝堂之上的政治环境允许时,他才会大举进攻,在此之前对赵祯的培养和潜移默化的改变也是其中重要的一环。
无论是什么样的计划都需要进行大量的准备工作,这其中就包括了物质准备和思想准备,叶安是人,虽然有超越前人的远见,但他毕竟毕竟不是神。
即便是他能避免范仲淹或是王安石犯下的错误,但他却不能保证自己不会犯错,他走的路也不过是第三条路而已,至于能不能走的通,还需要时间的论证,但最少他相信自己比范仲淹和王安石要准备的充足。
对于王钦若的建议,叶安还是非常认真的采纳的,这毕竟是前辈的劝告,当然叶安自己也明白,有刘娥在,变法根本就不用想。
只不过王钦若什么都猜对了,唯有一点他猜错了,叶安根本不是从刘娥那里知道他重病的消息,而是本来就知道他的死期…………
这个世界对于叶安来说是神秘的,但又有一些东西对于他来说是不设防的。
而秋季收获的时光最是容易让人淡忘一切,所有人都投入到了轰轰烈烈的秋收之中,这甚至影响到了整个东京城。
东京城中的人们仿佛约好了一般,纷纷向东京城外而去,在东京城外有田产的人家自然是拖家带口的出城,这一点是无论贫富都一样的。
这个时代的人对土地的看重就像是对后世人对房产的看重一般,土地对与他们来说是一切,即便是家中富贵,根本不需要土地的产出,但秋收一到,人们还是会不顾城中的买卖如何,也一定要前往城外的土地里参加这场收获,否则便会被人骂做是数典忘祖。妙书斋
一时间牛车,马车,驴车遍布东京城开始了一场令人惊异的小迁徙,连帝王天家也不能例外,因为冬日里帝王不光要参加藉田的秋收,还需要秋狝。
自太祖建隆二年,始校猎于近郊后,大宋的历代帝王都要进行秋狝,只不过秋狝的次数越来越少罢了。
太祖的秋狝并不是单纯的打猎,相反其中有着更为深远的意义,其中符合礼制规范,树立帝国统治的正当合法权威、促进君臣关系、体恤爱民等政治意义要远大于狩猎。
而到了太宗时期,国家逐渐稳定,内部不会出现大的变动,从太宗开始逐渐的把目光放到了内治上,于是秋狝的次数越来越少。
但虽然减少,却并没与废止,真宗时“禁围草地,许民耕牧”,田猎的礼制象征意义和军事威慑作用更加凸显。
只不过赵祯继位后,年幼体弱,这项制度便暂时的被搁置,而这一次刘娥打着“谓田猎以训武事”“昭孝德”的名义,才有了赵祯秋狝的可能。
可即便如此,群臣之中依旧有人极力反对,并且提出了三点“一者在外言兵不利天子之安危;二者兴师动众出门行猎既荒废政事,不务正业又破坏农耕生产,扰乱百姓生活;三者有悖于“上天有好生之德“的儒学教义,也不容于佛教、道教信仰中的“戒杀“。”
这三点理由皆被赵祯亲自下诏驳斥,并且还是引用叶安说过的话:“秋狝乃祖宗之制也!强身健体,方能勤政天下;百姓近郊耕种,远郊则狝于山林又有何妨碍?上天有好生之德,亦有雷霆之怒,不以兵事为重,何以震慑宵小?!”
这三点算是逐一批驳,一时间让朝臣哑口无言,只有叶安在朝会上微笑,什么不利天子,不务正业,上天有好生之德,全是狗屁,达尔文进化论已经说明一切“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汉家的君王永远不能是一只绵羊,而必须是一头“大虫”!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爱阅小说app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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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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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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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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