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书斋>女生小说>论精分的最高境界[快穿]>第 104 章 颠倒的武林(63)
  叮铃铛铛。

  驮着货物的骆驼队伍整整齐齐地排成一行,在领头人的牵引下安安分分地在宽阔的街道上走过。两边的行人只是稍稍给予一个见惯不怪的眼神,很快便继续做自己的事。

  如果观察仔细一点,就会发现,这里的百姓肤色都要比中原人黑一点点,肤质也要粗糙一点点,光膀子大咧咧地满街走的也不在少数,不少猛男脑袋上还裹着头巾。喊起话来,无论男女老少,皆是中气十足。

  这街道、这城镇、这规划,也和中原方方正正、规规整整的坊市模式不太一样。

  城墙是有的,但是明显更高更厚,守城的士兵起码有三十人,分别在城墙上下内外巡逻,个个看上去都特别骁勇善战,不像中原地区,就城门口两个兵,还总是懒懒散散的。

  城里也没有划分好坊市,乱糟糟的。如果从天上俯瞰整个城池,就会发现乱是真的乱,一副完全没有规划,随心所欲地建筑的模样,压根就看不出哪里是干嘛的。城中的道路倒是十分宽敞,八马并驱也能走的那种。

  而街道上叫卖摊位也有一些,只是东西又多又杂,像是什么“三百年的断剑”、“五百年的枪头”、“前朝王爷用过的鼻烟壶”……各种零零碎碎,都不晓得是从哪里给挖出来的,甚至无法断定是不是所谓的“明器”。价格也是忽高忽低,前头说了这件不让砍价,后边那件直接抹去一个零。

  买食品的小摊位自然也是有的,而且不同于那些“杂货摊”,大饼、馍馍……又大又硬实,吃两口就饱了,还特别便宜,足够实惠。

  是的,既然画风与中原迥异,此地自然并非是中原,而是在皇朝西部,再准确点,应该说是“西北”——五大派之一的洪武门所在的西北!

  在街上的一个摊位上,林万一正了正头上遮阳的斗笠,龇着牙“咕噜咕噜”地喝下一碗不知道加了什么料的羊奶,那奇葩的味道,让他整张脸都皱了起来。

  与之相反的是坐在他侧边的洪风烈,面不改色地一碗干了,甚至还咂咂嘴回味着,伸手喊人“再来一壶”。妙书斋

  看见“百里未明”那张妖孽脸都快要变形了,洪风烈忍不住“哈哈”大笑道:“你这样子倒是不太像徐老哥。徐老哥第一次喝这加料的羊酥同样喝不习惯,但他没像你这般明显。之后他也喜欢上这味道了,更是常常请客。”

  闻言,林万一心里暗自撇撇嘴。他不晓得原版的百里未明口味是否完全跟他一样,也许能够接受这种“特制口味”的羊奶,但是他真的欣赏不来。那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一沾上他的舌尖,他差点就吐了出来——如果不是洪风烈在他身边喝得津津有味的话。

  当然,林万一没有当场吐槽这位不怀好意领他到这摊位的“前辈”,拿起白开水漱漱口,而后道:“我爹就是这样的人,好吃不好吃,对他来说没什么感觉。小时候我还不会做菜,贪玩胡乱炒了一碟黑乎乎的菜叶炒肉,他都能面不改色地吃下去,还说味道不错。”

  “……徐老哥就是会给别人面子。唉!”洪风烈把喝羊奶喝出了灌酒的风范,豪爽地一抹嘴,擦掉唇边的奶迹,“当年,我还以为咱们还能在江湖混个几十年。有事一起打打魔教,没事去皇宫偷几嘴所谓的御膳,没想到……”

  “……无论如何,我都会想办法查出杀害老爹的真凶。不过,现在前辈还是先说回那个神秘组织的事情吧。”林万一毕竟不是真正的百里未明,没打算继续跟洪风烈“缅怀故人”——关键是担心会说着说着露出马脚,系统还会暗搓搓地添一笔偏离值,于是生硬地转移话题,“毕竟正事要紧。”

  这话他没说错,他们两个在西北这边,的确是在办“正事”,而且还是整个武林盟的正事!

  距离武林盟五年一度的盟主之位换届大会结束,已经过去一个多月。在“百里未明”展露出“武林神话”级别的实力,与金刚寺方丈一战成名,并且隐隐得到真武观和洪武门的支持后,他的连任变成了水到渠成的事情。第二天的“投票”环节,只是例行公事而已。

  于是,在那天之前,人人都不看好的“百里未明”,在那天之后,惊掉一地下巴地成功稳坐在武林盟主的位置上。

  天信楼的榜单更新,同样十分及时,“天下九绝”又一次变为“天下十绝”,暂时以“武林盟主”作为称号的“百里未明”,排到了天下第八的位置上,于洪风烈之下、任无忧之上。

  值得一提的是,原本在宗师榜排到第五的“烈日霸拳”林万一,也在同一时间消失不见。天信楼没有给出具体原因,任由江湖上议论纷纷,也不透露丝毫口风。

  就连林万一本人,也无法判断,崔玉楼到底是因为去了现场,猜出了什么,还是谁谁谁给他什么情报。如今天信楼并没有捅-穿“林万一”和“百里未明”之间的关系,他也不好去问个究竟。

  总之,“百里未明”稳坐盟主之位,于是灭门案再次被他提上议程,当着各家的面,主张彻查此事,还“嚣张”地搁下一句:“谁赞成,谁反对?”

  当然,此事最终全票通过,所以他才跟随洪武门一行前往西北,被洪风烈拉到这家摊位喝了一碗味道奇葩的羊奶——主要还是因为抓住那个跟灭门案有关的神秘组织的尾巴的,正是洪武门,人证也留在这边。

  “叫声‘洪叔’就这么难吗?”洪风烈没有留意到“百里未明”的思绪已经不知道飞到了哪个时间、哪个空间,他“小声”地嘟囔了一句,恰好能让“百里未明”听清楚那种。

  而后他又很快严肃起来,正色道:“你也知道,我在这边还算有点面子,有点势力,所以才意外捉到了人——一开始,我们还以为那家伙是西域那群不死心的老鼠派来的奸细,没想到……”

  ——没想到抓到了一条大鱼。

  林万一默默地在内心补全,同时对洪风烈的前半句表示“鄙视”——这哪里只是“有点面子”、“有点势力”,根本就是土霸王好不好!

  洪风烈的称号是“撼天侯”,“撼天”源自洪武门的绝学,而“侯”则是因为,他还真是个侯爷。洪家被封在这片土地上,世代以镇守边疆为己任。可惜,无论是哪个朝代,皇帝的疑心病总是那么的重。再忠心耿耿的属下,都有可能被逼反。

  洪家倒是没有反,只是兵权到了洪风烈父亲那一代,就已经彻底被拿下,一点不剩。到了洪风烈继承爵位,他就只剩下一座因被弹劾“违建”而不断拆除的小宅子,以及一个只有象征意义的名头。

  不过,洪家到底在西边经营良久,有些影响力,不是远在中原的皇帝想削就能削的——至少现在还不能。再加上洪武门这一门派本身的势力,强强联手,在洪风烈成为洪武门掌门后,这一门派在西边几乎是无冕之王。

  这也是为什么,神秘组织在这边搞事,再怎么小心,还是露了痕迹的主要原因。所以洪风烈“自谦”那番话听听就好,谁相信谁是傻瓜。

  不晓得“百里未明”正在腹诽自己,洪风烈放下银钱结账,站起来招手道:“既然你这么迫不及待了,那便随我来吧。”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爱阅小说app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网页版章节内容慢,请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内容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请退出转码页面,请下载爱阅小说app 阅读最新章节。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爱阅小说app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爱阅小说app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为您提供大神聂青衣的论精分的最高境界[快穿]最快更新

第 104 章 颠倒的武林(63)免费阅读.https://www.doucehua.xyz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免注册), 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