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书斋>重生小说>曹魏>第三百一十七章 时代的残酷!
  “老丈,不知最近的菜饭可还可口?”

  曹冲一身青衣,头用用丝绢裹住,手上握着一把羽扇,看起来倒还真有些文人的样式。

  在曹冲身后的,则是一身儒服的诸葛亮,诸葛亮这些日子在曹营中过得还有些舒坦,平素也没有什么事情做,最多的,还是回黄家,与老丈人黄承彦下棋会友,曹冲倒是有跟上去几次过,但下棋实在是没有多少乐趣,曹冲之后也就不再去了。

  比起这些文人之间的交际,曹冲更喜欢到部队来看看这个时代的士卒是什么一个模样。

  平时曹冲看到的,都是一身甲胄的曹军,所以曹军的铁甲的铁剑,是曹冲对这支曹军最深刻的印象,但到了曹营之中,与这些士卒一同吃喝,曹冲对这支军队在心中的定义,却是有了一些改变了。

  曹冲以前是警校毕业的,也服过兵役,虽然知晓三国时期的伙食一定不如自己在服兵役之时的伙食,但没想到会差到了如此地步。

  皇帝不差饿兵,军无粮则散,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中国有诸多关于军粮重要性的警句。无论何时何地,士兵只有吃好睡好,才有能力穿戴沉重的装备行军作战。中国虽然是烹饪大国,但那些花样繁多的菜肴都是富裕及贵族家庭的专利,普通士兵是享受不到的,军营里的伙食就是2个字“单调”。

  中国汉族的远祖是半游牧半渔猎民族,但是自从他们从甘肃青海进入中原内地后,人口逐渐增多,开始发展出原始农业。

  在商朝田猎是军粮的一个主要来源。商代田猎规模很大,一次出动上千人可获得数百头野兽动物。甲骨文就记载一次田猎,商人就获得451只鹿。

  到周朝田猎规模更大,周武王曾一次猎杀上万头野生动物。正因为此,商周王朝才能不断开疆拓土,逐渐将国土扩大到陕西,河南,山西,河北,山东,安徽等诸多省份。

  经过夏商周时期半农半牧生活后,到战国以后汉族正式成为一个农耕民族,五谷杂粮和一些品质不多的蔬菜成为老百姓,也是军队的主要饮食。

  饿着肚子或者营养不良的士兵是无法披甲作战的。

  在三国时期,军队的饮食,除了干粮之外,便是一些粥水了。

  因为在宋朝之前,一般炊具都是陶器,极少有铁锅。陶器最适合煮粥,而不适合炒菜。

  夏商周三代军队伙食都是煮小米粥的,少有菜粥,菜粥需要在粥里加入各种野菜,野果,豆类,而需要放入肉类的肉粥,自然更是无从谈起。

  军队一到饭点,就架起锅熬菜粥喝。只是粥非常稠,称之为厚。

  在曹军之中,军队的主粮,就是小米。

  曹冲看着面前这个老兵手上的一碗半水半粥的小米粥,只得在心中叹了一口气。

  连饭都吃不饱,怎么可能打仗?

  那老兵是荆南四郡的部队,而这支部队,原来就是长沙郡的人,以前是世家的私兵,现在则是受魏延辖制的,而魏延,现在自然是曹冲的人了。

  老兵没有看到曹冲脸上的神情,看着碗上的粟米粥,再向前看陶锅里煮着的野菜伴粥,脸上的皱纹却是挤出了灿烂的微笑。

  “贵人,小人的饭菜十分可口,现在都不曾饿肚子了。”

  曹冲听着这士兵的回答,心中没有半点快感,反倒是沉重了不少。

  这,就是这个时代的士兵!

  这个时代的士兵,行军打仗,无非就是活命,其实并没有想那些封官加爵的事情的,所谓的封妻荫子,对他们来说,是一件可望不可即的事情,而活命,却是当下最重要的事情。

  他们来当兵,主要是自己已经破产了,在王朝初始阶段从国家手上分到的田地,已经被世家权贵兼并了,他们若是不参军,便会成为路上的一副枯骨。

  活生生的被饿死!

  这老兵手上拿着一碗水粥,却像孩子一般的开心,并非是因为这碗米粥与其他的米粥不同。

  而是因为在之前,他连这种米粥都喝不上。

  王朝崩塌,当兵的连小米粥都喝不上,可以想像那些平民的生活会是多么的落魄。

  士兵没饭吃,可以去抢,可老百姓,没东西吃,那能怎么办?

  去抢吗?

  当然不,他们只能卖儿卖女,若是有贵人要的话,连婆娘都可以卖掉。

  这就是这个这个时代普通人的生活,在这个群雄逐鹿的时期,在这个无数英雄故事的背后,就是这些普通人的悲惨血泪!

  呼~

  曹冲在心中吐了一口气,用一个漆碗舀出半碗米粥,放在嘴上吹了吹,仰头一口饮了下去。

  米粥无味,曹冲在丞相府中锦衣玉食,这样的米粥在曹冲口中,自然是索然无味,曹冲喝半碗就有些不适了,很难想象这些人就是靠它来过活的。

  曹冲与这老兵有一句没一句的攀谈着,刚开始这老兵还有些畏惧曹冲,但话说多了,又在一个锅里吃过饭,这老兵的话也越发的多了起来,从这老兵的口中,这个时代的士兵生活,如一张画卷一般,渐渐的在曹冲面前展开。

  这老兵原来是一个随军厨子,后来因为在一次战役中杀了一个人,被提拔成了伙长,手下有几个人。

  老兵作为一个随军厨子,却能杀人,这是因为这时期的厨子,并不完全是厨子。

  这个时代打仗,随行的厨子,战时悠闲时,充当厨子给士兵做饭。战斗一紧张起来,就得扔掉菜刀,拿起武器上前线火拼,也能勉强算个临时战力。

  曹冲穿越而来,便是一个贵公子,对于这个时代的丑恶面,在这些天,才慢慢的知晓,而知晓之后,曹冲的心中有些沉重。

  在与周不疑等人相处之中,曹冲日思夜想的,是如何获得世子大位,是如何掌握更多的权力,而在与这些士卒相处,曹冲却感觉能活下去,就是很不错的事情了。

  群雄逐鹿?

  呵呵!

  无非是个笑话罢了!

  曹冲起身,径直的走进了自己的营帐之中,诸葛亮等人自然紧随其后。

  曹冲轻轻的吐出一口浊气,才算是把自己的情绪安抚下来。【妙】 【书】 【斋】 【妙书斋】

  “先生曾经在刘备营中做事,不知道先生可知其士卒伙食如何?”

  诸葛亮心中自然清楚曹冲想要知道的是什么,但即使是知道,也只能在心中摇摇头了。

  “刘皇叔那边的伙食,比曹营的伙食还大有不如,尤其是如今刘皇叔身在江东,靠着江东接济,孙权虽然会给予刘皇叔粮草,但数量,绝对是不足的。”

  曹冲点了点头,他自然知道刘备那边的伙食不如自己,他如此问,只是让自己的心中念头坚定一点罢了。

  群雄逐鹿,军阀混战,但,老百姓是无辜的.....

  便让我结束这纷乱的世道罢了!

  曹冲眼神闪烁,手上一道道军令飞拨下去,一个时辰之后,原地的白色帐篷消失,大军如一群蚂蚁一般,往着夏口方向快速的进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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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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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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