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一点上,大唐其实是不如大怂财大气粗的,而且也没有挥金如土的洒脱。
唐人信奉的是另一套生存哲学,当我暂时打不过你的时候,就先让你嘚瑟一会儿,条件什么的都好说。
但只要让我缓过劲,劳资特么的弄死你!
这种事,贞观初年逼着太宗皇帝缔结渭水之盟,过不了多久就以在长安表演才艺为生的颉利可汗最有发言权。
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下,报复,或者说反击,简直就是水到渠成理所应当的事情。
所以,王方翼对坐在主位上的薛讷的出现,一点都不意外。
黑齿常之在安西都护府,那里比这边的局势复杂多了,轻易不能调动;刘仁轨那一副老骨头,根本就到不了漠北。
剩下可选择的对象,也就那几个了。
丘神绩就是条疯狗,咬人还行,出来打仗只怕够呛;娄师德善于屯田,军事方面还差点意思;程务挺,那一抔黄土也不知道干了没有……
想到这里,王方翼对主位上的薛讷随意地拱拱手,淡淡地说道:“折冲府队正王方翼见过大将军。您要是没什么吩咐,末将就回去喂马了哈。”
知道你薛讷牛,亲老子是三箭定天山的薛仁贵,但耶耶也不是一点跟脚都没有的穷措大,你主将的威风,还摆不到耶耶面前!
隔山不打鸟,您一个河东道行军大总管、左卫大将军,没必要跟我这不入流的兵头一般见识吧?
“且慢。”
薛讷还没说话,薛讷旁边的一个白胖子却说话了。
“没请教……”
“监军狄仁杰。”
“哦,没听说过。”
习惯性地嘴欠了一句之后,王方翼才忽然想到,自己好像现在真的只是个大头兵,平时还无所谓,但现在朝廷摆明了车马要找骨笃禄的晦气,自己也被编入了军中,那就是任人宰割的鱼肉了啊!
“对不住啊,狄监军,小的乡野粗鄙之人,实在是不知道您的大名。您可别怪罪呀!”
狄仁杰大笑:“永淳初年大破西突厥阿史那车薄啜,杀敌七千,擒其首领三百余人,西域震服的王方翼王仲翔,居然成了乡野粗鄙之人?与君相比,狄某岂不就是不识之乎的稚童?”
这话,可是挠到了王方翼的痒处了。
什么**厥西突厥,在他眼里都是突厥,都是给他送人头刷经验值的小怪!打突厥,他从来就没有怕过!
薛讷点点头:“可以。”
声音冰冷,还有些生涩,就像一个很久不说话的人忽然开口不知道该怎么协同口舌一样。
声音嘶哑还无所谓,但薛讷忽然说的“可以”是什么意思?
耶耶可是什么话都没说啊!
这时候,狄仁杰的作用就显露出来了:“大总管的意思是,一切都按照王队正对付西突厥的法子来,萧规曹随嘛!”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草原上的部族之间就流行一个规矩,每征服一个部族,凡是高过车轮的男子一律杀死,没有身孕的女子重新分配。
血腥吗?
残酷吗?
王方翼不这么认为。
成年的男子,虽然看似是个很好的劳动力,但他随时可能反叛,派人看着他们劳动实在不划算。而且,草原部族之间既不同文也不同种,一刀砍了,也不会有什么负罪感,更不会有腐儒跳出来骂娘。
说起来很残酷的办法,却造就了草原生生不息,一代代的传承。
所以,王方翼在对付西突厥余孽的时候,也就入乡随俗了一把,很是杀了个人头滚滚。
被人骂了,王方翼也不在意。
被骂就对了,如果哪个武将被文官集团称颂,那他绝对只剩下造反然后被全家杀头这一条路可走了。
“你们知道规矩吗?”王方翼试探着问道。
不是他轻视薛讷和狄仁杰,实在是因为各地的风土人情、风俗习惯不一样。中原地区喜欢开战之前骂一阵,说着“杀你全家”其实根本就不会那么做;而在北漠,却是个实打实的犯罪描述。
他们,真得能接受吗?
“你们能做得了这个主吗?”王方翼又问。
不是看不起薛讷和狄仁杰,这天底下能提拔他王方翼的,只怕除了上阳宫的那位,再也找不出第二个人。
职位什么的都是笑话,真正的老鸟没一个在乎那个的。今天你可能只是个守门小卒,明天你就可能是统领一方的大将军。
“此乃监国太子的意思。”狄仁杰往东都方向拱拱手,遥祝李余在天有灵,“监国智谋深远,胸襟宽阔,岂是你这罪臣所能评价的。”
薛讷点点头:“嗯。”
“那就干?”王方翼狞笑着,“杀他个鸡犬不留?”
“干了!”狄仁杰也狞笑起来,“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
薛讷再次点点头:“嗯!”
…………
人有伤虎意,虎有害人心。妙书斋
尽管在大唐眼里,骨笃禄最多也就是个打着阿史那家族旗号的马贼,但骨笃禄自己却不这么,也不能这么认为。
自己都怀疑自己的血统了,还怎么骗别人,说自己是伟大的阿史那可汗家族的直系后裔?
此时,这位伟大的“颉跌利施可汗”正在大排宴筵,与诸喽啰欢庆取得的又一次胜利。
此次进攻朔州,可谓大获全胜!
阵斩朔州都督,掳取金银、铜铁、布帛、粮食无数。
虽然被王方翼搅了局,没能进一步扩大战果,让人有那么一点点小小的遗憾。但唐人不是常说,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嘛。
不深入敌境,就避免了被人抄后路的危险,说不上是吃亏。
而且,此行还有一个巨大的意外之喜,那就是得了程务挺的脑袋!
当大队人马经过那个烽燧时,分明看见了那个山一般伟岸的男子,尽管整个身躯已经破破烂烂,几乎找不到一块完整的地方,却仍然保持着战斗的姿势,单膝跪地,一手撑地,一手执刀。
他的身前,是一排排如韭菜一般被放倒的突厥战士,他的身后,是一个早就熄灭的火堆。
“他在护卫那个火堆!”当时就有人叫嚷起来。
“天啊!这还是个人吗?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强悍的人!”
崇拜强者的天性,让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当时就跪拜起来。
更有人忧心忡忡,唐军一个老卒就如此凶悍,咱们还打得过他们吗?
要不,咱们撤吧?
任骨笃禄斩杀了好几个意志不坚定的家伙,军心却还是动摇了。
事实摆在眼前,一个百人敌就在那里,如果唐军都是这么骁勇善战,咱们这一去就不是去发财,而是去送死的呀!
幸亏,熟知唐国风土人情的国师阿史德元珍赶来,一眼就认出了老卒的身份——大唐前大将军程务挺!
这就对了嘛!
用百十个人换一个大将军,还是可以的。否则,唐人就太可怕了。
所以,程务挺的尸身很快被那些号称要“生啖其肉”实际上却是拿回去偷偷供奉的家伙,给分割干净了。
甚至,连骨笃禄自己都分到了最大的一块。
有什么关系呢?
程务挺再厉害,也已经死在了我突厥勇士的刀下,供奉起他的尸身,让他勇武的精神保佑我突厥战无不胜,也是可以的吧?
毕竟,这样的勇士在哪个国度都不会太多,这样的人无论是生前还是死后都应该得到尊敬。
所以,在听说大唐朝廷派出名不见经传的薛讷来讨伐自己时,阿史那骨笃禄是不在意的。
你以为现在是贞观年间呢,大唐随便派个人过来就是绝世猛将?
薛讷,不知道,不认识,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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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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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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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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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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