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书斋>热门小说>弄潮时代>第四十四章 什么是有钱人
  送走约翰等人,赵红兵开车回公司,这些天都是他自己给自己当司机,大国让他派到了东辉公司,和凤五一起跑钢贸,这些天忙得从早到晚不见人影。

  因为陪约翰他们,赵红兵向公司请了两天假,今天还在休假中,本来不用回公司,但是说好晚上请林总一家吃饭,赵红兵想想也没其他事,干脆决定回公司看看业务报表。

  来到家乐大厦,停好车,上楼的时候忽然听到有人在背后叫自己:“赵总,赵总,等等我。”

  赵红兵回头一看,不禁笑了,真是有缘,又遇到了马晓玲,想到她那双让自己心动的大长腿,目光下意识朝下瞄了瞄。

  马晓玲今天穿了一身黑色紧身皮衣,衬托得那双长腿更加醒目。只见她气喘吁吁追上来,说道:“赵总,你刚出差回来吗?”

  赵红兵笑道:“你猜错了,我没有出差,这两天陪几个国外朋友玩了一下。”

  马晓玲天真地道:“外国人哇,他们说话叽里咕噜,我一句都听不懂。”

  赵红兵说:“其实外语比中文要简单,尤其是英语,多听多学很快就能掌握,一看你就知道在学校没有好好读书。”

  马晓玲吐吐舌头:“其实我是好学生来着,只是家里穷,书只读到初一,后面家里要供弟弟读书,我就没有念了。”

  赵红兵感叹道:“读书是成功的一条捷径,但不是唯一之路,你现在就很好,聪明灵活不比人少,也懂得努力,好好干吧,我看好你。”

  马晓玲仰慕地看着赵红兵道:“赵总,你就是我的偶像,如果有一天我能有您的一小半儿成功,我就满足了。”

  赵红兵笑:“我算什么成功,只是稍微有点钱而已,不要以我为榜样,这会固化你自己。其实,能实现自我抱负,体现自己的价值,这就算成功。”

  马晓玲说:“反正能赚到钱就是成功,我想成为有钱人。”

  赵红兵问:“那你认为什么才叫有钱人?”

  马晓玲调皮道:“你是不是以为我会说像你这样的大老板就是有钱人,呵呵,我偏不,也没有那么大理想。告诉你个小秘密,我小的时候觉得有钱人就是喝饮料不舔瓶盖,顿顿有鸡蛋吃,这就是有钱人。”

  赵红兵被她成功逗笑了,好不容易板住脸道:“原来你的理想这么伟大!不舔盖子就算有钱人,就不能有点骨气吗?怎么不得买两瓶,喝一瓶,倒一瓶才算阔气?”

  马晓玲扑哧笑了,笑得前仰后伏,差点贴到赵红兵身上,半天,她艰难忍住笑,说道:“赵总,你,你不要这么幽默行不行,我快被你笑死了。”

  一句小奉承让赵红兵有些飘飘然,所以说男人最受不得的就是女人的奉承,尤其是漂亮女人的奉承。

  赵红兵心里高兴,就想多说一些,道:“说真的,公司这么多营业员,我真的很看好你的潜力,你虽然读书少,但知道学习,聪明灵活,遇事会动脑筋,又长得这么漂亮,只要好好努力,这座城市绝对会加倍回报你的付出。现在趁年轻,多学习,多充实自己,一个好的销售人员,时时刻刻都在强化自己,如果能把销售搞好,以后当个经理,甚至自立门户做老板,根本不成问题。”

  马晓玲说:“我可不懂那些高深的大道理,我只知道赵总您很成功,无论是事业,还是做人,都让我佩服,特别有男人味。”

  赵红兵听了,深深地看了马晓玲一眼,觉得她的话里有特别的意味,但是他现在和几个女人纠缠,已经有点迷失自己,不敢再招惹是非,因此故作不懂道:“是吗,那是你见识少,你在深市多待两年,多见一些生意上的大场面,就会觉得我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角色了。小马同志,前程远大,咱们一起努力吧。”

  说完,赵红兵没有再和马晓玲多聊,紧走几步,上了电梯,马晓玲只好跟上,电梯里有不少人,不方便交谈,两人沉默着上了公司的楼层,然后赵红兵和对方摆摆手,径直去了林总办公室。

  林总今天在公司办公,看到赵红兵进来,笑着问道:“听说昨天有几个鬼佬来找你?”

  赵红兵道:“是以前认识的朋友,他们来深市游玩,顺便来看我。对了,他们想做服装生意,我有意投资,林总有兴趣吗?”

  林总说:“服装行业我不太熟呀,还是算了吧。”【妙】 【书】 【斋】 【妙书斋】

  赵红兵便转移话题,说道:“说好了,今天晚上我请你和嫂子吃饭,一会下班咱们就走。”

  林总笑道:“你太客气了。好吧,让你见一下我的乖仔,已经三岁了,很聪明。”

  赵红兵看看手表,说道:“四点钟了,给嫂子打个电话吧,让她们准备一下。”

  林总道:“准备什么,就让她带大女儿和乖仔来就行,其他小孩吵得很,不让她们来。”

  赵红兵知道林总重男轻女,也只好由他,两人在办公室聊了会公司的事,精仔进来给他们泡了功夫茶,喝过两次后,时间也到了快五点。

  林总派精仔去接老婆孩子,等到接来时,也到了下班时间,赵红兵又叫了刘总和陈总,再加上林总一家,一行人出了公司,开车直奔目的地。

  赵红兵请客的地点在富临大酒店,是深市新开业的高级酒店,矗立于最大的陆路口岸-罗湖口岸之边。

  富临酒店与港岛隔河相望,坐拥深港河套山水风景高级客房餐厅上百间,提供足够的视野空间。窗外深港两地绿意葱葱的田园风光与霓虹斑斓的都市风光相得益彰,伫立窗前,即可拥有一溪绿水皆春雨两岸青山半夕阳的无以匹敌的自然风景,清幽、宁静、逍遥之感,见证这座城市发展的日新月异。

  赵红兵为照顾家属的口味,特意选择了粤菜,席间宾主尽欢,气氛很好,赵红兵也认识了林总的妻子,一个很普通的乡下女人,还有那个调皮的小男孩,最引人注意的是林总的大女儿阿晴,一个很文静的高中生,几乎不说话,就静静地坐在那里,但是她的眼睛,像一湾幽暗的深潭,赵红兵看着那双眼睛的时候,几乎能在里面看到自己灵魂的倒影。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爱阅小说app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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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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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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