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书斋>热门小说>文娱:我的女友竟然是偶像歌手>第314章 他还是人吗?
  全场寂静了大概三十秒。

  最后响起一连串的吸气声。

  “嘶……好华丽的辞藻!”

  “嘶……以花和云拟人手法,来夸林烟雨的美,绝了!”

  “这特么哪个女人听了受得了?”

  “妙绝!简直就是无敌!”

  “云想衣裳花想容,好美的词!!!”

  “我接受不了,他一个混娱乐圈的,不仅对子对得好,连写诗也这么厉害!”

  而那些穿着古装的女子。

  纷纷露出崇拜之色。

  “啊啊啊!!老公,我也要诗!”

  “谁能给我写这么美的诗,我可以当场嫁给他!”

  “长得又帅,又这么有才华,简直就是完美男神!”

  整个交流会现场,在这一刻一片哗然。

  大家纷纷交头接耳,表达自己内心的震撼。

  简直太难以置信了。

  大家都是文化人,当这首诗被苏宇念出的时候,答案就已经揭晓了。

  吴小萌的诗虽然厉害,但是比起苏宇的这首,什么都不是。

  现在,所有人心里只有一个问题。

  他还是人吗?

  他还有什么不会的?

  ……

  兰亭内众大佬的反应倒是没多大。

  只不过,他们的目光中,带着一种说不出的幽怨。

  沉默了!

  无语了!

  “我没脸说自己研究了几十年的古诗词。”

  “我也没脸说自己精通诗词了。”

  “活了几十年,竟然会被一个毛头小子打击到了……”

  众人摇头叹息。

  而诗词协会会长吴天,更是一脸苦色,自己女儿对联被吊打,作诗也被吊打。

  还玩个屁!

  谁请这小子来的!

  他左右看了看,最终将目光落在一旁的戏曲协会会长,周正国身上。

  他记得清清楚楚,交流会刚开始的时候,就是周正国说的,今天苏宇会来。

  “看我干嘛,早就给你说过,苏宇是个很有才华的小伙子。”周正国满脸抑制不住的笑容。

  当初那首《赤伶》再到后来的《牵丝戏》,戏曲协会占了苏宇的大便宜。

  他自然对这个小伙子非常有好感。

  所以才会让陈蓉把苏宇给邀请来参加文化交流会。

  不过,他的本意是让苏宇来长长见识,没想到却成了苏宇的主场。

  这孩子,每次都让人意外啊。

  “我说老吴,你也别这么气,虽然你女儿输了,但是咱们见识到一位少年天才,让真正有才华的年轻人被人关注,这不是交流会的目的吗?”书法协会会长沈凌云,拍着他肩膀,安慰道。

  “你说得轻巧,如果输的是你儿子,以你的脾气,早就骂娘了。”吴天闷声闷气的说道。

  “老吴,你别乱说哈,我不是那种人。”沈凌云一身正气。

  “哼,等着吧,马上就是书法环节,如果苏宇又精通书法,我可要好好看看你的脸色。”吴天冷笑一声,心里升起无限的希望。

  他是多么希望,苏宇在书法上也有极高的造诣。

  这样,也不至于他女儿一个人被吊打。

  至少也可以把沈淳给拉下水啊。

  “呵呵,如果他真的赢了沈淳,我也会笑着祝贺他。”沈凌云毫不在意的摆了摆手。

  ……

  在短暂的混乱后。

  现场逐渐平和下来。

  林烟雨和苏宇也回到自己的位置。

  不过,林烟雨眼里的小星星都快要溢出来。

  “苏苏,我真是崇拜死你了!!!”

  她抱着苏宇胳膊激动的摇晃,这句话不知道重复了多少次。

  在文化交流会上,用文化人的写诗方式撒狗粮。

  这简直就是所有女生梦想中的场景。

  “低调,低调。”苏宇被胳膊上那团柔软,蹭的大呼受不了。

  “不行,就要高调!把你刚才的诗再念给我听听,我发一条微博。”林烟雨拿着手机,依偎在苏宇肩上,满脸幸福的拍了一张自拍。

  她已经迫不及待的要把这首苏宇为她写的诗,告诉全世界了。

  “我给你打出来……”苏宇只得接过她的手机。

  其实他脑海里还有几首写爱情的。

  但是他觉得,还是李白的这清平调要适合当前场景一点。

  全场最淡定的就是龚举仁。

  因为,他根本听不懂诗词的厉害之处。

  不过,他看到弹幕里面满屏幕的“卧槽”,也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本该如此,因为宇哥,就是这么的无敌。

  接下来。

  曲水流觞的游戏,也变得有些索然无味。

  在千古绝对后,对联没意思了,而苏宇一首绝美的情诗,也让在场的众人不敢上去献丑了。

  在酒杯停了几人,皆是放弃之后。

  活动方觉得,这次活动几乎已经到了尽头。

  所幸,直接就宣布,本次交流会进入最后一个流程。

  那就是书法水平的交流。

  不过,并不是最简单的书法交流,而是用古人的方式,写出交流会的经过一类。

  参加交流会的,都是文化圈内比较出名的人,他们的诗词也是极有水平,值得学习交流,因此交流会出现的诗词,都会被挂在华文网上展览,所以书法比试就是为这些诗词选择一篇最好的序言。

  往届,当选的序言会经过诗词协会润色,达到最佳后再发到华文网上,但是署名依然是当选之人的名字,相当于是给当选人简历上划上了浓墨重彩想一笔,在业界的一种极高的荣誉。

  “接下来,就看我的吧。”沈淳深吸口气。

  这次交流会,苏宇出尽了风头。

  不过,在书法上,也该轮到我沈淳了啊。

  “论书法,在场的怕是没法和沈淳比。”

  “咱们也就走走过场,最后当选人大概率是沈淳。”

  “别人从小练习书法,得到华国几位书法大师的精心栽培,在年轻一辈早就没了敌手。”

  当笔墨纸砚分发完毕,在场的众人的关注点,从苏宇变成了沈淳。

  这个年仅二十几岁的年轻人,以一手绝妙的书法,成为京都的四大才子之一。妙书斋

  他的一副字,可以卖到上百万的价格。

  真正的做到了一字千金。

  兰亭内,书法协会会长沈凌云乐得合不拢嘴。

  沈淳的书法是他从小培养出来的,一直都是他的骄傲。

  “哼。”一旁的吴天见状,冷哼一声。

  虽然,他希望苏宇能继续用书法惊艳全场,打一打沈凌云的脸。

  但是他心里也知道,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不过,他的目光还是看向苏宇的方向。

  那边,林烟雨已经在研磨,而苏宇的脸上,依旧是挂着那淡淡的慵懒笑容。

  ……

  ps:后面写了一半,等我去公司摸鱼摸出来,大概中午的时候更,今天四章,突破极限了,大家催更点点,走点礼物,感谢!(码完熬不住睡了,没对错别字,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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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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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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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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