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文殊这辈子最大的仇人,他的某位亲师弟和他起面临波旬给他们的这场麻烦前,对方确实又在外头无所事事地晃悠了整天。
在这个故事中,直占据着特殊地位的存在普贤,这位未来将真正崛起的四大菩萨中最后一位今天也个人独自众叛亲离着。
尽管,相比起之前故事中早就已经出场其他三位的观音,大势至,和文殊。
身处于魔境的他到底在过去,现在,未来会是一个怎么样的人,我们也还没有次真正的正面介绍过他。
但他这个人,其实对自己的定位倒是一直很明确。
那就是他是一个嫉妒心很强的叛徒,是一个心眼非常坏的小人,他的脑子里除了坏主意就是坏主意,所以谁现在都别来找他,离他越远越好。
这种自我认识,普贤直以来表达地很清晰明确。
他今年二十四岁,从小出生在佛国。
长着张路人甲的脸,从他生下来之后,周围人没人把他当回事过,更不信他这种人有本事干出什么大事来。
这世道,对一个路人甲从来都不客气。
这种事,他从生下来就懂了。
更何况,和他当初起生下来的另外两个方方面面都像是主角,只有他个人长得像一个路人甲,这对比就更惨烈了。
他对于这件事直以来表现得都很平静,也从来不和人多表达他到底在想什么。
这也让他老被本人以为他这个人脾气很好,是个脸长得般,个性好歹还挺斯文善良的老好人。
可他从来不斯文,不善良,相反他这个人根本从来就和斯文没任何关系。
而这样的人面兽心反差感也就造成了,他当初二话不说背叛佛国时,除了有个人提前步死了,根本没骂到他,他这辈子过去认识的所有人都把他给骂了个遍。
那群指着他鼻子,不断叫骂着的佛国高僧们更是用最直接的唾沫星子,把他那张长得平庸,从来不像佛国人的脸都给里外吐了个痛快。
“你……你这个叛徒!凭你也做真佛之子!过去你就一直资质品品,根本没有资格能和文殊,观自在一样位列三大菩萨,从来什么也没为佛国做过,现在的你就更让真佛蒙羞了……你杀了文殊,害了那么多人,僧珈蓝摩现在毁在你的手上,你就是佛国一千万年也不可能原谅的罪人,佛国没有人会原谅你……你真该死!该千刀万剐下额鼻地狱一辈子!”
“……”
这话,伴着他正前方一个白眉毛高僧拼死扔过来的把沙土,把普贤当时的眼睛都砸花了。
那把沙子挂在他脸上,鼻子上,有些还进了他的嘴里。
让他看上去更不怎么样了。
他人就这么无动于衷站着,就像耳朵根本听不见。
面对这些僧人们恨不得杀了他的骂声,作为叛徒的普贤听了也没什么表示。
因为他这人没什么优点,就是脸皮很厚。
小时候别人说他什么,他都不当回事。
别说是这群僧人们骂他,打他了,就算真佛活过来也跟着起指着鼻子骂他,他想干什么,也没人能拦得住他。
所以,他在果断干活这票,出手即灭了自己老家的惊人之举之后,还是一个人来魔境了。
毕竟魔境,原本就是是魔国三大主城中的第一王城。
曾是一个魔族平民青年的波旬当初就是从这里出发,花费了整整五十年把战争打到了佛国的菩提树下。
他当年主张反叛,解放一切最初被古佛国僧人们认为是最肮脏不堪血统的魔国人。
因此在魔国人眼中,波旬就是魔族当之无愧的英雄王。
而此时还活在第世的魔王波旬,和后世早已经魔化再不能相比较的那个残暴冷血的疯子不同。
哪怕时至今日作为男性,他已经人年过五十,但因为魔族人天生不老的而不减风采。
他这种强大张扬的父辈人个性,对崇尚力量的魔国人来说,恰恰也是让人对他具有崇拜感和吸引力的位君王。
加上,波旬继位将过去众生中地位低下的魔族一下子拔高到了第一,超越了切地上的生灵,这里也就自然成了魔国最中心地带的个城市。
因为这个,魔境现如今变得夜夜笙歌,繁华无比。
魔国人,是波旬所制定的五等人中的第一等。
走在街上的每个魔族人都有坐骑,有华服,有饰品,是真正的人上人,能把其他种族都踩在脚底下。
他来到了这里成为魔族一员,就意味着人可以步登天。
所以显然,文殊在这次来魔境寻仇前,开始也是猜测某人是绝对不可能被自己随便就在大街抓到的。
毕竟,有个人以前人品再不济,能力再平庸。
以前的他好歹也是佛国三大菩萨之,凭他直以来在佛国的地位,再怎么混也不会混的太糟。
但咱们初来乍到的狮奴先生显然又猜错了某个人这身连魔都被能他耍的团团转的本事。
因为我们的佛国著名叛徒同志。
本佛国篇故事中第恶毒反派担当普贤普某人不仅人经常会很亲民地出现魔国任何条大街上。
今天一整天,他其实还就在魔境街市上最脏的只牲口笼窝着邋里邋遢地睡大觉。
而且,他还睡得非常香。
从一倒下来就开始睡,人最后都给睡迟到了,搞得今晚魔王波旬和群魔国贵族专门等他单独出现这么厉害。
可类似街边牲口圈这种臭烘烘的鬼地方,般还要点脸的人都根本躺不下去,更别说睡觉了,
普贤却像一头死猪一样莫名挺自在的。
这是因为,他其实已经很久不洗干净自己的脸和身子了。
所以这身受魔王赏赐才得来的衣服鞋子固然一开始很华丽,早就变得脏兮兮。
而他这头长得已经盖住整住了眼睛的短卷发。
明明还了俗也不会和大多魔国人样回去认真打理,反而整天乱糟糟地在头上和耳朵边打着卷。
灰头土脸,蓬头垢面。
个人的再长得好都会不怎么样,更何况,他本来就听说长得不怎么样,所以只会更不怎么样了。
此刻,他瘦巴巴身子的底下,还压着他以前吃剩了藏起来的半块饼。
这半块恰巴提,就和他的宝贝似的走到哪里都带到哪里。
刚好这时,路边有两个强壮魔兵踹了这家伙脚,还把他身底下压着的半块饼给踢飞了。
但他怀中的半块饼都飞了。
这往常就好吃懒做的小子挨了脚踹愣是没动弹,还在死猪般地躺着继续睡。
“死猪!安金!又躲起来偷懒睡觉!等波旬抓到了你,肯定又得毒打你不给你吃饭了!”
这话,死猪两只耳朵和铁打的似的听不见的也没个反应。
两个魔兵对着他的身子来回又踹了几脚还是不好使。
过半天,这皮糙肉厚的小子才和睡傻了似的翻个身,还抬起其中条腿用沾了黑泥的脚底板往魔兵身上蹭了过去。
两个魔兵一看他这双脚朝自己贴过来立刻大叫躲开,但也真的怕了这个脑子有病的活脏鬼了,只得骂骂咧咧走了。
等这两个活的比他还像一个人的魔兵被他活生生臭走了。
地上装死装的活灵活现死猪才睁开只头发后的眼睛,像没事人一样爬过去把半块布满脚印子的饼捡回来揣回去,继续倒下了。
“傻逼。”
这从泛着淡色的薄薄嘴唇动就熟练吐出的字,根本一点某人原本该有的斯文好师兄的样子没有。
相反,还混蛋的要命。
虽然,傻逼这两个字,对以前还是一个斯文人的他来说是很粗俗没礼貌。
但显然,相比起他精心保养才能一直保持黑乎乎的臭脚,每天都要这样一次次被迫举起来操劳,还是这招要来的好用简单很多了。
这招臭脚熏人,不得不说是人见人怕,魔见魔跪了。
但普贤如果不这样,他就要天天去让自己扮演个面部表情很丰富,很热爱打滚怪叫的资深戏精。
他的亲师弟观音要是看见他现在这样活泼的样子。
估计以为他这种以前活的挺自以为是的人是吃错药了或者在搞什么行为艺术了。
而魔国人普遍富裕,从贵族到士兵都穿鞋。
可佛国人过去就很穷,旦开始打了仗就更穿不起鞋了。
所以作为似乎穿不惯鞋的乡下佛,他到了魔国后干脆还是光着脚四处走,久而久之,双脚的脚趾缝都脏到发黑了。
这让见过他这副德行的人,都怀疑这人身上会不会有虱子了。
加上他身上那股象骚味,所以尽管这天天穿金戴银,出入魔宫,可连魔国街头做买卖的魔国妓女都看不起他,更不乐意服侍这种人。
因此,他当然不会觉得这笼子里脏,更甚至他天到晚吃住都基本在这里,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
有了这个家,他才可以有地方睡觉。
至于他把牲口笼当做家这件事,这世上,唯一有意见可能就是那迦罗了。
为此,这小子甚至还说要有义气地和他起同甘苦的事,却都被普贤口拒绝了。
而如果不是他这个人有时候没那么多讲究,这种为了混日子,所以连脚都洗不了的日子真的是一般正常人天都过不下去。
因为他除了天天没饭吃,没水喝。
还要每天挨这群魔兵无数顿毒打,如果再总是睡不好,可能真的连五年都活不了了。
他还得再撑五年,哪怕是最后连这具脏兮兮的破烂身体都彻底跨了,可他还是得五年。
尽管,这里没有个人会把他这条命当做命来看。
因为一只灰扑扑到只能被四处驱赶的耗子,是整个魔境对普贤这个底层败类小人物的普遍认识。
伟大的魔王波旬之所以会留下他,原本也是看中了他平庸无比的身体下罕见的部分才能。
他自己也曾经夸下海口,说自己定能帮波旬把那两个传说中的生死轮造出来。
可惜,虽然他现在也在每天干活。
但干活的同时,他身上的诸多好逸恶劳的恶习始终难改,搞得连波旬这种贵族出身的君王都开始发自内心地厌恶他了。
除了每次被波旬又一次抓找到回去,他才会老实去做点自己手上直在拖拖拉拉造生死轮的活。
天天往魔国最繁华奢靡的地方瞎晃悠偷吃的。
还有乱蹭地方躲起来倒头睡觉,就是普贤背叛了佛国,现在每天干最多的两件事。
波旬给他钱,雇他,希望他好好干活。
普贤这个又懒惰又没用拿了钱以后,非但要求干一天歇三天,有时候还三天两头翘班躲起来睡大觉。
可人都已经来了,波旬现在也赶不走他。
这就导致,波旬这么个除了打仗,对人其实还算好脾气的人有时候看他都有点开始不爽了。
“你说……如果造这两个生死轮就要造整整五年?”
“过程中,我还有给你准时发工资,但工资不要次性给你,要按你工作的时长来算,最好还要算上个月的那七天和真佛诞辰,所以,你现在……这是在耍我么?”
“还是说,你真的把我这个主人当做你爸爸了,普贤?”
“……”
这番对话大约发生在文殊当时还在野孩子城之前。
二人在又一次交谈中,这位年长到确实能做他亲爹的波旬冷冷问着,心情也是真的不好。
这段日子,佛国被灭,他固然解决了个心头大患。
可在波旬的心中,却对于真佛当年遗留下来的任何东西都会感到恐惧。
他知道佛教之所以能在人间留存多年,本身就和这个宗教能带来一种名为因果轮回的东西有关。
佛说,世间任何生命,身上都会有因果和轮回。
如果这些被他打败的佛国人再经历轮回,或者追寻着这世因果击败魔国,波旬对于这种结果并不满意。
他要佛教永世不得翻身,再也不可能打败他。
所以,他要自己主宰和制造新的轮回,就只能挑选个唯一了解生死轮,却又没什么大本事的佛国人来为自己服务。
普贤就是那个最好的人选。
因为众所周知,这个人虽然是三大菩萨,却脑子般,长相一般,个性一般,胆量一般。
波旬不相信世上有人会真的狼心狗肺出卖故乡亲人毫不在乎。
可普贤是一个平常人,他在自己的威胁下就不可能做出不怕死反抗他这种举动。
只是人虽然是抓来了,但哪怕波旬现在在尽可能保持自己贵族的高贵优雅,双随时能动手杀了他的碧色眼睛中,都有着他明显地对这小子压制不住的森冷杀意。
因为他想要永世地统治佛魔两国的切众生,不给地上切众生再轮回反抗自己的机会和自由,
那两个生死轮就是他最想得到的东西。
他给了这唯一有这点价值的小子世上独一份活命的机会。
就是他对这世上切佛国人仅有的点慈悲,而凭他强大的实力,更能随时把这平庸胆小的小子撕扯的粉碎。
可我们的普子在面对真正杀人不眨眼的大魔王时,竟然软硬都吃,智商负数。
更甚至,他还真的激动又黏糊地仰头,露出一个波旬这辈子最讨厌的油腻傻笑又点了点头。
“……其实,是,是这样,没错,爸爸,因为钱才能让生死轮能更快地造出来……帮助您……”
这话说着,张口叫认爸爸,普贤像亲儿子似的红着脸羞答答看了眼英俊非凡的波旬。
波旬本来就杀他,却这么被强行认了干爸爸,只能表情复杂有点怀疑真佛到底吃了什么才生出这个货色,顿时一脸难受地说不出话了。
可普贤见波旬不答应自己,还立刻低头搓搓手羞涩地表态了起来。
“您要是……不想做我的干爸爸,我也可以……叫您一声干妈妈,干妈”
这见鬼的干妈妈简直让人想杀人,根本没心思和这不要脸的小子较劲,脾气恶劣起来的波旬连忙阻止又扔了个东西过去。
“闭嘴!赶紧滚,我会给你切,但做好你该做的!”
“谢……谢爸爸!谢谢爸爸!
就是因为这他主动句粘上去的干爸爸,伟大的波旬不得不好脾气地继续给这个干儿子个为他工作的机会了。
虽然事后,波旬为了修理他,故意给了他个叫安金的名字。
但他和波旬亲上加亲,现在还成为一家人了。
这种不要脸的办法,还是让他的命仿佛能在魔国活的更长久了。
这种好像是没什么地位,又好像随便就能踩着每个魔国人头顶不停摩擦活命的嚣张行为。
似乎才是普贤这么个厚脸皮,又没实力的家伙现在还能好好活在魔国内部,且魔国人都开始把他自己人随便对待的原因了。
因为这世上的人,大多数人对实力强大有所敬畏的外人还是比较客气的。
但旦他们觉得个人根本没什么威胁,说话开始不客气,甚至什么话都开始张口说了,这就意味着大家终于不把他当外人了。
他成了和猪狗同等地位的存在。
只来自佛国的猪狗,魔国人当然不会拒绝,他也因此终于成为了整个魔国人的自己人。
这么想,或许他遇上的每一个真是一群热情好客的魔国朋友。
“……”
当下,今年才二十四岁,却已经没志气成这样的普贤点没尊严地枕着手臂心想。
可他却一点没有自己这身脏臭不堪,鼻青脸肿的殴打伤痕正是这群魔国朋友每一天给他的过分情绪波动。
只有,还想躺下在这个不会有人来烦他的牲口笼里没人打扰睡一觉的夙愿罢了。
因为,这段时间他其实还是拿了不少钱的。
那些财宝黄金,看似好像被他这个卑鄙小人像耗子样握在了手里,却到底没有块真的落在了他自己手里。
相反,他转头就换了吃的送了出去。
那些人中,有牲口笼里被卖过多次,已经被打残了丢到城内的异族母子。
有身患疾病的兽族,有鬼族。
有哪里都被排斥的人魔混血,有最可怜的母亲,有出生就没奶水喂养的孩子。
他还找到了三个从大战中的佛国幸存下来的小沙弥,三人分别叫阿难,伽叶和思维。
这些人,唯一的共同点就是他们在大战之中还信仰真佛,是难得活在魔国已经全面胜利后还坚持下来的佛教徒,他们都拥有自己的个人信仰。
普贤让那迦罗帮自己以平等王的假名字收留,帮助这些人。
平等王是他自己虚构出来的个假名字。
这世上如今哪里都是不平等,唯有平等王,能够救所有人。
普贤还让那迦罗告诉了这些此刻受他帮助的人,传说中平等王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在普贤借由那迦罗传达这个故事的口中,平等王是一个面貌俊美,堪比战神,满身耀眼光芒像真佛儿子的传奇人物。
平等王高大,勇敢,是每个人的兄长,儿子。
这个人和卑鄙小人只能躲在牲口圈里的普贤不同,他才是真正的英雄,菩萨,是能救这些还保留着真佛信仰的人。
而在这些因平等王已经渐渐凝聚起来的佛教徒,其中更有位名叫目连,天生只长着只眼睛,竟然还是从佛国出生的佛魔混血少年。
1目连是个天生的沙弥,和普贤样本应该出生在佛国。
可他却因为他的母亲是鬼族女子。所以他只有只眼睛,两只眼睛连在一起,跟着他母亲一起被佛国拒之门外。
目连年纪不大,却一直在非佛国的其他国家带着母亲传播佛教,独自修行。
他是普贤所见过的唯一不在佛国修行,但对佛祖非常虔诚的个沙弥。
他对他的母亲更是不离不弃,直坚守在魔国这个战争中最黑暗的地方。
对于目连的这种善待母亲,慈悲普渡的行为,普贤在从那迦罗口中得知后,定程度给予了目连宝贵食物和水,并让他直也好好地活在魔境。
目连的能力,以及他曾遭受不平等却保持善良的个性能和那迦罗样,成为普贤真正信任的对象。
这也是为什么,明明拿了很多很多波旬的钱,普贤自己反而经常没饭吃没水喝的原因。
因为,他现在正在养一支军队。
支属于一个不存在的英雄人物平等王的军队。
支混杂着每一个大地种族在战争中遭受过种种不平等,更渴望平等,未来更愿意一起走上战场的军队。
这样的军队,比曾经佛国的军队更强大,因为消除了血统不同带来的偏见,佛魔战争才能在未来又一次打响。
而最关键的是,虽然他此刻又一次得到了波旬这次的大恩大德,他从来也没真的觉得波旬真的会被他现在这副样子所完全欺骗。
波旬到底是一个魔族君王,他现在还会陪着自己这么来回地玩。
只是因为他确实有价值,两个人一个人冷静理性却扮演着蹩脚的小人,个人老道阴险却扮演着受骗的魔王。
他们俩到底能把这场关于那两个生死轮的交易玩到什么时候,自己对魔国三大魔王平衡彼此的价值又到底还能保持多久,的确是一个未知数。
可他还活着,这支属于平等王的军队,他就要直地带下去了。
因为佛国人已经容不了他,魔国人也鄙视他,他成了两国人,人人心中最下等的人,可他这个下等人做这切,才不会被世上任何个人发现。
包括那些受过他帮助,未来可能逃脱这种奴隶命运的人。
只是不得不说,这鬼地方,除了自己这个下等人,或许根本不适合任何正常人呆在这里。
普贤有时候夜里闭上眼睛,摸着自己身上那一道道怕是一辈子都要留下各种后遗症的坑坑洼洼都会这么想。
因为相比起魔境。
欲望之国和不动王城,或者是干脆死了至少都比挨这种魔兵时不时对着他的脸就能脱了裤子来一泡尿的客气好。
自尊心这种东西,他早就没了,就也不在乎能被人糟践到什么程度了。
而,欲望之国和不动王城。
此刻一想到这两个冷不丁在他脑子出现的地名。
普贤这个原本躺着动不动,却好像把全局始终看得很透彻的人还是摸了摸自己直用脏兮兮的身子掩住的身下。
过了半天,这个走到那里都貌不惊人的人才缓缓摸出了个被他藏起来,刚刚连魔兵他们都没发现的苹果。
苹果。这会儿他还没去夜晚宴会,手上好像已经早早拿到了个苹果。
这东西比波旬还早一步出现在普贤手上,本就是一件奇事。
但谁让他这个人的脑子,总能让他有本事享受到比其他人更快速接近正确答案的地方。
谁让他是每个人眼中最没用的,最平庸的那个人了。
“……”
也是这么想着,十分寒酸猥琐的普贤才单手把玩着这个苹果,又回想起了他之前从那迦罗手中拿到这个时同时得到的封信。
“回答你上次问我的那个问题,他现在一切都过的很好,我会替你继续维持目前佛魔两国之间的现状,更不会违背我和你之间的那个约定。”
“以及,多谢你多年来一个人写下的这些种植果树和植物的办法,你当初用你的才能把它们无偿地分享给了我,而我的那五座荒芜到寸草不生的王城现在也真的陆续开始有树木按照你给的办法结果了。”
“托你的福,城中那些因为战争受苦患病的老人,女人和孩子们有了水果和食物,疾病都好转了许多。为了表达我的感谢,希望你也喜欢这份经过你自己的手送给众生的礼物。”
“你真正的才能,终有天会为人所知。”
“也希望,来日我们能再见。”
这家伙和他保持某种类似多年友人,又更像是合作关系,但他说话还是充满着魔国贵族才有的弯弯绕绕。
他心中说的那个人到底是谁。
普贤知道,可他没有多问,因为他这个人做事从来不怀疑自己信任的人。
而不可否认,普贤这辈子也只有这个还算能和他的脑子较量一番的对手了。
那个人,尽管和普贤出身,血统,立场全然不同。
两个人更是这场战争中,从一开始就必须要了对方命的两国仇敌。
他们一个是魔王的儿子,个真佛的儿子。
但二人却因为同个目的走到了起。
因为本质上,那个人和普贤样,就像一个时局的冷静观望者。
当对方曾经觉得波旬是每个魔国人的希望,加上他自己也是魔国人,同样的理念自然会产生认同感,所以他才会效忠波旬,走上封魔大战的战场。
但当他开始觉得波旬干的事其实是有问题。
他必须去让波旬把他对魔国来说都百害无利的行为停下,所以他才会作为合作关系帮助了普贤。
因为未来这个人旦想反叛波旬成为魔王的王者,他必须先打败自己的最大竞争者不动,他才可能成为魔国真正的唯一的王。
这个人内心要做的是足以救魔国,给予魔国人将来的君王,而不是一个灭绝人性的屠杀者,或者个变态战争狂。
这样的个人,也使普贤真的主动给了他个能把他那五块破地方变成五年后价值连城宝地的办法。
落后贫穷,固步自封多年连自己为什么输都不知道的佛国,和打仗打的忘却初心,早已经把这场战争当做灭绝人性剥削的魔国。
本质上都需要把烈火来烧个干净。
而早在这个局被普贤亲手设下时,不动的王城,或者说他的寝宫每晚都在发生什么,普贤就已经一清二楚了。
美艳的妖姬只是他投入不动王城的枚毒药,有灵山这个最好最忠实的合作伙伴,定光的命一定可以包下去。
而毗那夜迦那五座偏远王城中即将养活万民,救活无数人的植物和粮食也只是第步。
因为魔境内,这个个因为平等王三个字而汇聚到一起的平常人才是他现在最想要的。
他这么个耗子般的灰扑扑存在,却每天能知道三大王城同时刻究竟在发生,并把这些可有价值的东西进而转手卖出。
这种借他人手,从根本上让自己能成功周旋在魔国三大魔王之间的办法,才是他这种人生存的办法。
世人永远不会知道,普贤这个小人,就是亲手创造平等王这三个字的人。
他救了观音,救了定光。
他救了许许多多还挣扎在生死一线的常人们,拥有世上无人能及,连毗那夜迦那种人都对他保持最大尊重的才能,他也根本不想别人知道。
只是,当普贤偶然间想起他第一次起平等王这三个字时。
那迦罗突然表情有点复杂,小心翼翼亲口问他的问题,他的表情还是突然停顿了。
“菩,菩萨……”
“你让我告诉那些被你帮助的人……平等王是一个面貌俊美,堪比战神,满身耀眼光芒像真佛儿子的传奇人物……平等王高大,勇敢,是每个人的兄长,儿子。”
“那在你眼中,这个真正让你觉得他才是平等王的人到底是谁呢?”
“……”
当下,他心情没什么好或者不好。
普贤闭着眼睛,微微抬高只手慢条斯理地把玩着那个没舍得吃的苹果,没什么情绪波动地翘着只脏兮兮脚。
这个魔国最没有地位的小人没精神枕着着条胳膊面在地上躺着突然停下了。
平等王这个只存在他虚构中的人到底是谁。
普贤不知道,他也不想去想。
他只是突然想起来,很久很久之前,有三个人起先后出生在了棵树下。
这三个人从小起长大,但其中有两个人却从来没做过天朋友,兄弟。
他们倒数第二次单独说话在三年前,当时这个人和自己碰到,他们俩都不想主动开口,最后各自说了句,师弟师兄就算了。
最后一次说话就在那个人被自己推进狮子坑里之前,他们第次真正的大吵一架。
普贤说,他不想救灵山。可那个人却说,要救。
当时普贤给出的理由很也简单,他认为这世上没有人能一直指望别人去救自己,灵山如果自己不能想办法去救自己,那么别人不可能一辈子去拯救。
依靠别人不如依靠自己,这才是理德之法。
可那个人说,如果这场战争打到这个程度,每一个人之间还抱有这种独善其身的想法,那么和魔也没什么两样。
世上每个人情谊最是无价,情才能让每个愿意帮助他人的人走到一起,否则,战争永远不会停止。
他们俩好像都有自己的道理,更因为这场意见终究不可能得到统治的争执,才有了后来的切。
普贤从来不认为是一个好人,他只是一个正在做他觉得自己正确的事的人。
他知道自己根本没心,他也不在乎这辈子他到最后会是个什么下场。
因为他讲理性,这个人讲情感,他们俩天生不可能达到意见的统,他们就是彼此最大的仇人。
可当时灵山,佛国,魔国走到这步,他已经别无选择了。他没有更多时间,他等不起了。
只是当普贤这个小人亲手让自己做出那个选择时,他才发现自己第一次恍惚间想起了件事。
他直知道自己长得不好看,可他从小聪明又敏感,但他直能感觉到有个人不是那么喜欢他。
但他还挺注意那个人的,觉得是哥哥。
他会给那个人准备诞辰礼物,却不好意思和大家起送,但这唯一次,那个人也根本忘了他送没送这件事。
普贤当时就默默地站了会儿,个人拿了回去。
他少年时,佛国内部有些沙弥也看不起他,觉得他长得平凡,普贤个人蹲着好端端地就被这帮小沙弥奚落地拿东西砸,只眼睛砸红了看不见东西也没人注意他。
他不哭,不闹,因为他直聪明到根本不像孩子,就很冷漠地蹲着,哪怕只眼睛什么都看不清楚。
可此时,他却看到一个人看见他们大家的师弟要摔马上去立马接住,哪怕是自己做垫背都不让对方受伤,还笑地那么开心,普贤又次默默看着。
普贤以前最自得的就是他觉得自己很聪明。
他虽然长得不好看,平凡普通,但这是他最宝贵最引以为傲的才能。
但当他意识到这种东西,他人并不会放在心上。
连他直都最憧憬希望成为兄弟,得到认可的个人也样,普贤终于明白,他觉得最优秀的东西,并不能让这唯一个人在乎他。
有些人,可以生下来什么都不做就得到最好一切。
有些人,哪怕努力做了切也不会有人在乎他的存在。
那后一种人,就是他自己罢了。
所以,那次回去后,普贤就把上次的礼物埋起来了。那个他亲手做的佛将护甲上只有三个字,叫平等王。
平等王是谁,只有普贤自己知道,但他心想,既然不要就算了。
可这么多年了,他有时候个人回想,还是还是觉得自己就是那只他小时候在僧珈蓝摩的城墙上看到的名叫安金的野狐狸。
安金,在古佛国语言中是狗的意思。
只卑鄙又孤独的狐狸从来都没有人要,被人丢在野外,瘦的皮包骨,掉光了毛就会被人当做只抢食的狗。
佛国僧人们叫那只当年的野狐狸安金,魔国人现在也叫他安金。
安金和他样没有亲人,没有朋友,个人永远在这千年前荒凉的佛国大地叼着他的狗骨头孤独而固执地走。
没人能相信安金能依靠他自己活下去,大家都觉得安金永远是一只没用的狗。
可安金他自己不信。
他是安金,那个人是平等王。
他们这辈子旦还共同活在世上,注定不会成为兄弟,不会成为朋友,更不会成为世间任何种关系。
除非,个人活着,个人死亡。
个人永远在另一个人手中……死亡。
作者有话要说:啊啊啊啊啊我错了,本来应该写到洞房的但普子的内心独白一写就停不下来。
他真的是个很心狠手辣又个性反叛的人。
正文剧情里他对太子和东来一直和和气气,只是他心情比较好哈哈哈哈。
他和大师兄之间真的是相杀要你命的关系,但没关系,狐狸安金,下章!你和你的平等王就要夫妻啦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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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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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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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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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爱阅小说app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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