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书斋>重生小说>我要做皇帝>第两百二十四节 你行的!
  “殿下,请留步……”

  刘德刚走出别院,就听到身后传来了栾布的声音。

  “将军何事?”刘德回过头,微笑着看着栾布。

  其实,栾布还真跟后世的土地爷没什么相似的地方,他身高差不多将近一米八,身材魁梧壮硕,即使年已六十余,依然如同铁塔一般。

  这很正常,刘德记得,当年栾布微贱时,与彭越两人一起给齐国的酒商做保镖。

  当时和现在,所谓给人做保镖,除了要保护老板的安全之外,还承担着万一某人买了东西不给钱,武力讨债的责任。

  没有一个高大魁梧的身材,健壮的体魄,是吃不了保镖那碗饭的!

  刘德望着栾布,在汉室,名布的臣子,基本都是猛将。

  英布如此,季布如此,栾布也如此。

  “殿下,臣真的可以著述彭越、臧荼用兵之道?”栾布双眼望着刘德,眼神中满是期待与渴望。

  他早年微贱时,是臧荼提拔了他。

  臧荼叛乱,为高皇帝击败,他被俘,是彭越出手,救了他,这两人一个是他的恩主,一个是他的兄弟兼救命恩人。两个人他都很敬重。

  只是,不管臧荼也好,彭越也罢,都是叛贼,特别是彭越,高皇帝刘邦亲自下令看下他的脑袋,传首睢阳。

  给这两个人立书,会不会犯忌讳?

  刘德看着栾布,微微一笑,道:“将军尽管去写吧,小子为你担保,不会有任何人找将军麻烦,更不会有任何人为难将军!”

  “五十年了。尘归尘,土归土,况且。臧荼、彭越,有罪的是他们的行为。不是他们的用兵之道!”刘德走到老将军面前,为其理了理甲胄上的衣带,道:“且,臧荼、彭越用兵之道,就是我皇祖高帝也是赞许的!将军就放心的去写吧!”

  别说是写彭越的用兵之法了,就是给彭越作传,都没有人去管的!

  后世的史记,可不仅仅给彭越立传了。还给英布、陈烯、刘濞这些大叛贼都单**传,也没见刘彻把司马迁怎么着。

  “诺!”栾布闻言,只感觉瞬间整个人都轻松了,浑身上下一下子就充满了力量。

  臧荼、彭越,这两人一直是他的心结,总觉得亏欠了这两人什么。如今,他已至垂暮之年,能在入土前,为这两人留下传承,就算对得起他们了。即使日后九泉相见,也不会惭愧。

  望着栾布兴奋的像个孩子一样,奔跑着回去准备写书的样子。刘德摇摇头笑了一声。

  正欲抬脚,身后又传来了人声:“殿下……”

  刘德回过头,发现是弓高候韩颓当。

  “卿有事?”刘德微笑着问道。韩颓当应该是有些混血,他的外貌中明显有着东西混杂的味道,这不奇怪,匈奴人控制了整个中亚触及延伸到了南亚与西亚,他们甚至逼的月氏人不断西迁,远走上万里。

  而在此时,中亚与南亚地区。密布着亚历山大东征军后裔所建立的无数小国,他老爹娶一个金发碧眼的希腊女人。没什么好奇怪的。

  后来韩颓当的儿子韩嫣,就是以外貌。与女子无异,皮肤白皙,深受刘彻的宠爱,两人几乎形影不离。

  “臣粗鄙,不识典故,也能著书?”韩颓当望着刘德,紧张无比,他是在匈奴长大的,匈奴人能懂的写一二三四就不错了,即使他老爹教了他识字,但,匈奴那地方去哪里找典籍?

  所以,他的文化水平,也就停留在只会基本的读写上,再深奥一点要引经据典,写出优美的文字,那就实在是为难他了!

  “当然可以!”刘德呵呵一笑,觉得韩颓当有些可爱。,刘德问道:“卿著书,给谁看的呢?”

  “武官们!”刘德笑着道:“一般武官,可能还不如卿,卿以为,他们能看得懂太过深奥的东西?”

  “我倒是觉得,卿写出来的兵书,说不定,比其他人的更好呢!”刘德笑着道:“兵书又不是比的谁的文字好看,正如战场上,诗词歌赋做的再好,能敌得过刀枪剑棒?”

  韩颓当听了,顿时大受鼓舞。他揖首道:“既然连殿下都认为臣能写出一本书来,那臣,一定写出来!”

  然后他就高高兴兴的回去了。

  刘德却留在原地回味了一下栾布与韩颓当两人的言行

  让将军们写书,这是第一步。

  等他们的书写好了,刘德就会找个机会要一本过来,然后,刻成雕版,印刷个几百本,将之作为他的太子卫队的基础教材。

  实在是此时的兵法书籍太少了。

  不过《太公兵法》《孙子兵法》《司马骧且兵法》等寥寥数本。

  就这,大多数的带兵将军都可能没机会接触到这些。

  只有彻侯子弟,才能有机会接受这些兵书的教育。【妙】 【书】 【斋】 【妙书斋】

  所以,刘德才要鼓励将军们写书啊,支持他们写书啊,不管写出什么样的书,文笔烂根本不算缺点,反而是优点!

  刘德甚至觉得越详细越好。

  以前,孙武与司马骧且的兵书,那是没办法,限于竹简的条件,只能尽可能的压缩内容。

  但现在有了白纸。

  刘德甚至觉得,将军就算在书里画插图,甚至把一个小事给捏碎了,一条条罗列出来,那就最好不过了。

  有了这样的书,刘德才有机会以他的太子卫队为基础,培养出一支军官教导队伍。

  然后再以此为基础,建立一个军校,专门培养军官,刘德都想好了,以后要是有条件,所有郡国司马以上军官,全部都必须是上过军校的人来出任。

  打仗,靠匹夫之勇,一头热血就嗷嗷叫着向前冲的时代早就结束了。

  将来的战争,是钢铁的战争。各种技术兵器,肯定会层出不穷,一个文盲,不懂兵法的人,肯定玩不转。

  一个很简单的例子。

  现在,汉室弩兵集群,一个文盲带军,最多也就靠着经验指挥部队防御和反击。

  但假如是一个懂的测定风速,位置与远近的有文化的军官,那胆敢攻击他的人,肯定会撞个头破血流。

  这两者,谁能在战场上获胜,几乎是不用想的事情!

  ps:嗯,彭越跟栾布早年确实是给人做保镖的。史记记载是:为酒人保,汉书音义解释:为酒家做保佣也。可保信,故谓之保。

  可见在秦汉之交与之后,是有保镖这个行业的,而且保镖们还兼职讨债。

  所以彭越与栾布的身高体重是能推断出来的,没有足够高大健壮的体魄,怎么吃保镖这碗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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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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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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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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