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在要被卖进王招宣府中之前,大家都一直叫我潘六姐,后来因为要进府,不能再这样叫了,不然就冲撞着府中的六小姐的本命了,那时节刚好家里有一道人路过,说是我长得一对白里透红的好小脚儿,粉嫩极了,便以佛道中圣物给我赐名,于是才唤作金莲……”
“原来如此。那你为什么要改名叫,肥桃?”
“我还有个小名呢,那时候为了孩子好养,家里人通常还要给孩子另取一个小名用来使唤的,比如男孩子就喜欢叫什么阿猫阿狗之类的,而我们女孩子呢,就喜欢叫一些花花草草的,女孩子大名可以没有,小名却容易,我的小名,就叫桃奴……”
“桃奴?为什么这样叫?”
“你知道什么叫做桃奴吗?就是一种桃树上自动脱落的幼果,通常是因为低温、干旱或者缺肥的时候,就会产生桃奴,我爹因为感叹我命运不济,所以,在他去世前,才给我取了这么个小名,那时候我三岁……”
“你父亲是怎么样……”
“不记得了。我妈说是病死的……”
“为什么你也裹了脚,但是,看上去却并没有什么影响……”武直转移话题。
“你们这些臭男人吧,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我是有裹脚,不过是为了把脚裹得纤直些而已,才不是那种伤筋挫骨的方式,这种缠足叫做‘快上马’,而这种鞋子就叫做‘错到底’,不过,从今天起,裹脚这种事,我不再干了……”
“原来如此。”
武直懂了,原来缠足这种行为虽然从北宋末开始兴起,但这个时候并不像是后世所认为的那样,就只是一种完全畸形的形态,其实是有两极分化的,一部分人赞同,一部分人抵制,就连缠足的妇人当中,也分为两派,一派是做得极端些的,从她三四岁起就被家中人开始强制性裹脚,然后从幼儿时期一直缠到老,就这样完全将双脚给扭曲成一团,就比如赵七的老娘那样的……
另一类则做得比较温和,只是为了让脚裹得纤细些、有形些罢了,因此并不会损害双脚的筋骨,而且随裹随取,就比如像金莲这样……
而且金莲裹脚是去了张大户家之后,在余氏的要求下才开始裹的,时间才不过小半年……
也幸亏如此,才保得金莲的一副天然的好脚板。
要真裹成赵七的老娘那样,武直可受不了。
金莲上了高地,进堂中去了,方琼却立刻蹿过来。
“师父,那个酷酷的小姐姐,真的是你的娘子?”
这小鬼头,“酷酷”的说法,她倒只是在昨天听过了一次就记在了脑子里,今天已经会用了。
“是啊,有什么问题吗?”
“不是,师父,我觉得她比我还霸道,我怕你驾驭不了!”这个方琼,“驾驭”这两字用得实在是……够精准,够妙!
不过——
“方琼,你别瞎闹,她和你的作风不一样,她那个不叫做霸道,叫泼辣!”
“泼辣?”
“是的,就像你们吃过的面里的辣椒一样,会有一种又刺激又爽快的感觉,让人又爱又恨的,却就是离不了……”
“你离不了她?看来也真是,我以为我有时拿着剑砍人家都算是嚣张的了,没想到你居然更嚣张,敢拿火烧人家,莫非,这就叫做冲冠一怒为红颜吧……”
方琼这家伙,简直是什么都懂,心里清楚得不要不要的……
武直却嘴硬:“你别瞎说,谁惹我发火,我当然就要拿火烧他。再说了,我不只是为了金莲,我也是为了李忠。”
这句话也并不假,当姓卜的刚来天王堂,还没有将矛头指向金莲而只是在李忠头上骂骂咧咧口口声声“耳聋”“混账”的时候,武直就已经火了。
要不是李桂姐及时站出来,武直当时就要好好的“伺候”他到舒服了。
武直是那种有事闹到自己的头上并不打紧、觉得可以忍就忍挺嫌麻烦的男人,但是,却见不得身边关爱的亲人与朋友受欺辱。
你打我可以,但别打我的脸面。因为他们就是我的脸面。不能碰。
男人活什么?活的就是一口气。
但这一口气不是为自己,而是为身边人。
自己逞强斗狠算不得本事,那只能叫冲动,因为一味的蛮干害得自己不打紧,但却很有可能害了自己的朋友,害了自己的亲人。
这就要不得。
若只是一条光棍,武直也一样什么都不怕,怎么任性怎么来。但当他自大学毕业之后走进了社会,并开始与女友过起了二人生活的这几个月时间里,就开始越来越懂什么叫做责任,什么叫做担当了……
也更懂父母这二字了!
就像学校内外完全是两码事,成家前后也一样是两码事,有的时候,人的内心,真的是一夜之间就成长。
原来父母过得谨小与慎微并不是因为他们本身害怕,而是因为他们有个家……
所以,拼命与热血的方式便开始发生了变化……
对自己,可以糙,但对亲友,却不可以。
这是武直的为人处世之正道。【妙】 【书】 【斋】 【妙书斋】
“我觉得你这个人有的时候真的蛮奇怪的,那个于春儿,只是个下三滥,他在你这里又是占场子又是乱来的,都欺负到了你头上,你却嘻嘻哈哈的就过去了,我看得出来,你是一点动怒的意思都没有,而这个姓卜的,他是那什么乱七八糟的兄弟会的人,明明他才不好惹,这谁都看得出来,你呢,火气却一下子就蹭的上来了,脸色也悄然就变了,要不是肥桃姐先跳出来一通骂,我怕你得撕破脸,和他打起来……”
又被方琼给说中了。
武直替李忠出头的时候,的确是一言不合就想动手的,用火烧姓卜的,那是后来冷静之下不气了才有的想法。
为什么不气了,因为金莲说的那些话实在是太过于解气了,就像吃过了一道辣菜一样,爽得很,让人感觉到,畅快极了!
这一冷静,脑袋里面的智商就又重新回来了!
要不然,还真的得和姓卜的抱成一团打起来,到那时候,怕是难免会出现狼狈不堪的模样了,叫人叫己都不好看!
武直笑道:“方琼,这有什么不好理解的,像于春那种人,就像是蟑螂,一是根本踩不完,二是让他蹦达几下他又能怎样?所以有时我都懒得踩,但姓卜的这种人就不一样了……”——注释
“怎么不一样?”
“这种是臭虫,你不踩死它,它就要爬到你身上吸血!”——注释
注释:蟑螂是个比人类远要悠久的生物,以人类目前技术,人没了,蟑螂大概率还在。而且杀蟑螂的方式如果用脚踩则是有问题的,是非常不好用的一种办法。因为这样做的后果就是,是踩死了一只蟑螂,但它体内的卵鞘反而却因为这一踩而爆了出来,倒间接加快了幼卵繁殖的速度。所以,常常会出现这种情况,我们踩死了不知多少只蟑螂,还将它们的尸体冲进了下水道,b,没用的,因为幼卵会顺着下水管道等再次爬上来,一只母体蟑螂体内的卵鞘带出来的一窝小蟑螂至少是几十只,只灭母体,杯水车薪。正确的灭蟑方式是,一定要注意针对它的卵。发现卵,烧之。对付大蟑螂,想踩可以,不踩也行,要是不嫌麻烦也注意和卵一起烧之。
注释:热带臭虫与温带臭虫是吸血的。常见于居室及床榻的各种缝隙中,白天藏匿,夜晚活动吸血,行动敏捷,不易捕捉。发育为渐变态,生活史有卵、若虫和成虫期。若虫和成虫都嗜吸人血。成虫每次饱血需~分钟;若虫需~分钟。被臭虫吸血,会产生贫血(尤其是营养不良者及儿童)、神经过敏、体虚、哮喘、头晕及失眠等多样病症,严重影响健康,还可能会传播病原体,诱发感冒与心脏病。曾经在京沪动车专线上就发现过吸血臭虫,北京疾控中心官方证实此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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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爱阅小说app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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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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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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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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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蟑螂与臭虫说免费阅读.https://www.doucehua.x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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