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必然是不记得我的,那个时候,你尚且是高高在上万人追捧的东宫储君,而我一介小小庶女,如何入得了您的眼呢。”玲珑摸了摸废太子的脸,原主记忆中,这张容颜俊秀非常,眼下看起来虽然难看些,可玲珑想,多喂点吃的也就养肥了,养肥了,她才好动口嘛。不然食物太丑,会让进食的她没有心情的。
就当作是对已经吃掉的原主的成全,也让废太子知晓,这个世上曾经有一个人,爱他如天边明月,可望不可及,不敢触碰,亦没有勇气靠近。她漂亮的指头磨娑着废太子瘦骨嶙峋的面庞,轻轻一叹,竟也透出几分忧伤轻愁来:“七年前,太子殿下于皇后娘娘寿贺寿,身着祥云锦衣,远远地走来,所有的女子都不由自主地看过去,惊叹这世间,竟有这般俊秀出尘之人。端的是温和清雅,高不可攀,衬的大殿的翠竹都失了几分颜色。”
“那么多人爱慕殿下,却唯独一人走上前去,而殿下眼中也只看得见她。”玲珑沉浸在原主的记忆里,她很喜欢这些美好的记忆,会让她觉得人类其实也并不是真的一无是处。“那位小姐自然是荆国公府的嫡出女儿,与殿下有婚约的那一位。殿下与她有了婚约,便再看不得其他女子了。因为这世上,唯独她一人,能与您相配。”
所以那个时候的原主,就安安静静又小心翼翼地看过去,她本也是生的颜色美丽,只是和嫡姐比起来又难免逊色几分,事实上当初大殿上美人无数,又有谁能与嫡姐争锋呢?嫡姐走过去,太子迎过来,真真是一对举世无双的璧人,令人艳羡。
而她卑微地掩饰着爱慕之意,将所有情绪藏在重重心思之下,她爱极了那风华无限的太子殿下,却又弱小微贱的不够格同他相提并论。
可是,后来啊。
皇后娘娘病逝,太子被诬陷圈禁,眇了一目,断了一手,就此身陷西祠巷子。曾经仰望的明月坠落人间,所以当嫡姐转而嫁给如日中天的成王,而要将自己送进去给废太子的时候,原主的心中充满了喜悦。
她在荆国公府过得不算好,也不算不好,没有人重视她,没有人在意她,她的生父荆国公妻妾成群,见到她连她的名字都不晓得,只是随意挑了一名不受宠的庶女送进西祠巷子,此后再也不管她的死活。
原主珍而重之的进了西祠巷子,可此后又能如何?太子殿下早已今非昔比,他再不是当年意气风发光风霁月的太子殿下,而是变得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心内成灰,麻木悲观。
可就算是这样,原主也想要留下来。
她从不奢望太子殿下能够看见自己,她只是安静地活在角落里,想方设法给废太子送点吃的,为他浆洗一下衣物,再绞尽脑汁弄块布料给他做新衣。原主的美丽在这样的风吹日晒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逐渐褪去,可废太子却没有撑多久。成王登基,大赦天下,他不会让废太子活着出去,这位皇兄哪怕是成了废人依旧叫他忌惮,因此他登基之日,便是废太子被毒死之时。
毒死废太子的,正是原主想方设法从外头买来的几块劣质的绿豆糕。她满心愧疚,投井而死,死后魂魄飘荡,浮至荒海,为玲珑所吞噬,变作她的养分,也让玲珑对废太子充满了觊觎。
这个人的爱,是很干净很纯洁的。
“只是殿下。”玲珑对他微微一笑。“您还是太子的时候,自然与她相配,现在您不是太子了,与她就不配了。”
这话既诚实,又残酷。
废太子当初是储君之尊,配得上他的自然是最优秀最美丽的女子,在他心中也自然而然地将自己与未婚妻并列,不再去瞧其它人,可后来他成了废太子,未婚妻却还是那个未婚妻,于是即将替代他成为太子的成王,最终也将替代他娶本应与他相配之人。
“怎么,你以为我要说,你不是太子了,就刚好与我相配了?”玲珑挑眉嘲笑他,“便是世间的九五至尊,所谓的真龙天子,也配不上我。所以想要与我相配,你要变得更加俊俏厉害才行。”
她又拍了拍废太子的脸,长长一叹:“你知道,现在的你有多难看吗?有个词叫辣眼睛,我觉得你可以感受一下。”
废太子从未见过如此古怪之女子,被她噎的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玲珑从他身上翻下去,转身裹住沉重的被子绕了几圈,又是一声长叹,“我这副皮囊,便是走遍万千世界也难寻,多少人为求我回眸贡献灵魂我都不屑一顾,如今却要在这鬼地方陪你过这等日子。”倒也不是没吃过苦,可大部分的苦楚都不与人的快活成正比,在玲珑的记忆中,大部分的人经历的苦难都毫无意义,不过是逼得他们变得更坚强,然后继续受苦。
所以如果能不受苦,自然是不受苦的好。
她说完便睡了,徒留废太子一人睁着眼睛望着破破烂烂的屋顶出神。他也并非全然死了心,只是玲珑说的在理,人皆有爱美之心,遇到格外美好的东西便要忍不住去怜惜,她那样容貌的女子,就如同无价之宝,应该小心收藏束之高阁,断然没有叫美玉蒙尘的道理。
只是他如今,不过是个废人,连日常照料自己都难,又如何来照料这绝世的美人呢。
当然玲珑也就是说说,没觉得废太子一夜之间就能想通。反正她已经揍服了那几个宫人,日后虽然吃的差住的差穿的差什么都差,但总比自己动手舒服多了。曾经有一次,她饿的前胸贴后背,好不容易吞了个灵魂,也只能保存自己的记忆去到一个鬼知道怎么回事的原始丛林。
锦衣玉食?绫罗绸缎?山珍海味玉盘珍馐?不不不不,不存在的。
她凭借自己细弱的小身板,还得自己盖房子抓鱼打猎才能吃上饭,这样苦哈哈的日子过了好几个月,才终于解脱。总之那样的日子对于懒癌晚期患者玲珑来说,是绝不想尝试第二次了!又不是头一回到人类世界,她才不想累着自己呢。
她就想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夜间尚有美男可抱,若是能吃饱就更幸福。可就这么点小小的心愿都要再三努力,活着可真难啊。
真羡慕人类,他们渺小又短暂,区区几十年就眼睛一闭两腿一伸,人世间种种快乐悲伤都忘得一干二净,普通人去投胎转世,不普通的人去往奈何桥,还有一些与水有关的人会来到荒海,总之短暂有短暂的好,永恒有永恒的妙。玲珑是很享受自己的永恒的,除了吃不饱这一点,她觉得自己的龙生没有任何遗憾跟缺陷。
这么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总算是不刮风下雪出了太阳,宫人屈服于玲珑淫威,早早准备了热水跟补墙用的器具,只是西祠巷子虽然是叫巷子,其实是个巨大荒废的宅子,青草长得有一人高,活死人墓似的。生活在这里的人基本上都已经彻底绝望了,玲珑的出现简直就是一池死水里激起的巨大水花,闹的所有人不得安宁,却又不得不动起来。
没有上好的米面做饭?没关系,她可以弄来;
没有精致的布料做衣裳?没关系,她也可以弄来。
玲珑进出戒备森严被死守的西祠巷子跟去茅房一般随意,每次回来都带了一大堆东西,食物自然不必说,衣服她只弄了自己的,穿的舒适豪华躺在破床硬被子上晒太阳,顺便叹了口气,这种顺手牵羊的感觉很不好了,虽然东西都是她在成王府顺的。身上这件珍贵的织锦云绡是嫡姐私藏舍不得用的,听说是成王搜罗天下至宝送去讨嫡姐欢心,结果因为太过珍贵,嫡姐舍不得用,玲珑就拿来随意缝了缝当衫子穿。
她又不惧冷热,外头下着大雪她也能露胳膊腿儿,只要她乐意。
千金难买玲珑高兴。
废太子日渐被喂的丰腴起来,他太过瘦削,简直只剩下皮包着骨头,如今胖了些却仍旧不够,玲珑恨不得给他弄些增肥丸来吃,那张脸跟原主记忆中的所差甚远,还她绝世美郎君来!
而废太子,也终于在日复一日的被玲珑折磨摧残中成长了。他本是性格温柔宽厚之人,经历了此番磨难,变得沉默寡言许多,也心狠许多,玲珑觉得他现在这样挺好的,过去未免太好,才叫人骑在头上撒野。
废太子如今穿的是干干净净的衣裳,房内多了张粗糙却能用的书桌,桌上的文房四宝是玲珑给的,架子上的书是玲珑弄来的,他每日的吃食也都是她的功劳……即使她总抱怨说西祠巷子的日子不是人过的,废太子也感觉得到她对他的好。
那颗已经被彻底伤透,原以为不会复原的七零八落的心,终于开始渐渐愈合。
从此之后,龙女就是他毕生的信仰。
她救他于危难水火之中,他便许她一直念念不忘的锦衣玉食,珍馐华服。
她即便是生气也带着娇嗲的媚态,不像是在发火,倒像在撒娇,永安侯怎么可能生气,他捧着夫人小手连连安慰自责,最后不得不忍辱答应她给自己也染指甲的要求。
堂堂永安侯,身高八尺面如冠玉,多少大姑娘小媳妇惦记着,爱慕着他威风凛凛的姿态,可现在他坐在自己妻子面前,乖巧的如同一只小绵羊,伸出手任由她在自己手上瞎捣鼓。玲珑创意十足,只给永安侯涂了指甲不够,还自个儿在上头画了一只只圆润的猪头。她画的得意洋洋,永安侯哭笑不得。
初芷在一旁,从侯爷进来开始她就满怀期待,可直到现在他也没有注意到她。初芷有些慌了,她不得不抬起头,希望永安侯能看见自己。许久不见了,侯爷定然是没想到自己会回来,只要她抬起头,他就一定看得见她。
玲珑看到了她的小动作,只是不以为意,她喜欢简单粗暴的干脆,也喜欢曲折迂回的委婉,初芷这样的人,就如同死而不僵的百足虫,见了棺材不落泪,撞了南墙不回头,不一点点玩死,永远都不会咽气。永安侯对她能有怎样的深情厚爱呀,她怎么就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觉得永安侯非她不可?
门当户对这四个字可不是随口说说,也就是摊上了原主这么个温柔到愚蠢的女人,才成就了初芷跟永安侯这段孽缘,换作任何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初芷早在养出这番瘦马情态时便被处理了。原主的父母鹣鲽情深,连带着她也不谙世事,还以为嫁到了如父亲般的良人,哪里知道这根本就是她的催命符。妙书斋
永安侯喜欢初芷什么,玲珑不用想都知道。原主娇怯天真近乎懦弱,什么都听初芷这个大丫鬟的,对其十分信任,这样的女人就如同菟丝花一般没有主见又死板无趣,在马背上打天下的永安侯怎么可能看得上。兴许原主的柔弱会勾起他短暂的怜惜,可这种怜惜很快就会消散,气质独特娇弱又不失坚强的初芷便入了他的眼。
初芷自然是美的,她在相府的日子过得可比寻常人家的女儿都滋润,养出了一身细腻雪白的肌肤和知书达礼的气质,再加上不俗的容貌,有了原主的衬托,更显得明珠蒙尘。
可现在玲珑不惯着她了,人要衣装佛要金装这话可不假,除却极品的美人不需要外物点缀清水出芙蓉,大部分的美人都要依赖锦衣华服胭脂首饰,这些东西可以让本来就美丽的人变得更美。然而当这一切被剥夺,美丽就要大打折扣。经过这一个多月,初芷没了上好的牛乳洗面,没了特制的胭脂妆点,失去了精致的首饰和柔软的衣裳,还落了个行走不便的毛病——美人啊最容易迟暮,她拿什么让永安侯对她念念不忘呢?
所以永安侯不是没看见她,而是一时半会竟然没有意识到这就是他心爱的初芷。
他背着妻子与初芷偷情,享受的就是这种刺激而背德的快感。在妻子熟睡的隔间,和她的好姐妹颠鸾倒凤,这样的感觉,对他这样的男人来讲,刺激感兴奋感远远大于幸福感。初芷能让他上心,也是因为这一点。她大胆的勾引与如火的爱慕让永安侯喜爱,对比木头般的妻子,自然是娇俏的美人更让人喜爱。
而现在,他的妻子比初芷更加鲜活——一个在家中被教导三从四德拘谨到在床榻都固执维持一个姿势的女子,突然间变得热情火辣,将这样的一个女人按照自己所希望的那样对待,这种刺激感就又超出了当初跟初芷偷情。
他的妻子是丞相之女,千金之躯,贵女之首,行路走动规矩俨然,教科书般的完美。但这样一个完美的虚假的妻子,有朝一日突然变了样,妖精般的吸人精气,永安侯能不喜欢?他本来就好这一口啊!
玲珑就是清楚地看清了这两人,才勉为其难陪他们玩一回。下个世界她想更加张扬放肆一点,那这个世界就得吃饱一些。永安侯虽然浪荡拙劣,可架不住生的好啊,在玲珑这儿,长得好就能让她原谅。
更何况现在永安侯对她言听计从,她干嘛要这么快吃了他,爱是可以培养的,现在有些腥气,也可以好好提炼嘛,等他爱她爱的死去活来不能自已,她再吃掉他……等待食物入口之前,玲珑总是充满耐心的。
初芷痴痴地抬起脸抬了好一会儿,明明侯爷都朝自己这边看了一眼,为何却不作反应——是了,侯爷肯定是担心夫人察觉,所以才故意对自己视而不见的,待会儿……只要一点点时间,侯爷不会不管她的!
正在初芷绞尽脑汁想办法找机会和永安侯独处的时候,玲珑突然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妾身累了,要去小憩片刻,侯爷这蔻丹妾身看着喜欢,可侯爷方才把妾身的指甲涂成那样,就罚侯爷自个儿洗掉好了,初霜,你们进来伺候着,谁都不许帮忙。”
“是。”初霜初雪抿嘴一笑,跟着进里屋去了,留下永安侯原地苦笑。他坐到之前的位子上,取了玲珑用来洗他涂的凤仙花汁的水,沾了些许白醋慢慢地擦,正在这时,一个人影试探性地接近他,永安侯十分警觉,一抬头,一张放大的女子面容将他吓了一跳!
这人不是初芷又是谁!
她哀哀戚戚地凝视着他,梨花带雨,这本是永安侯最喜爱的姿态,可现在的初芷做来,着实称不上美了。她脸色蜡黄,眉毛因为许久未修变得粗糙而不整齐,嘴唇也有小幅度的干裂,最重要的是整个人的气色非常差,差的让永安侯乍一看没有认出来。
靠近的面容上,不平整的皮肤表面和微微凸起的小疙瘩都是那么显眼,让永安侯不觉想起妻子那张新剥鸡蛋般娇嫩的面容来,那水一般的肌肤,他曾用心膜拜亲吻过,靠得极近时,也瞧不见一丝毛孔,满身的冰肌玉骨,哪里是语言能够形容的。
乍不见初芷那几日,他心中着实惦念,只是妻子看得紧,他又自恃身份,不好纡尊降贵去下人房见她。这时日一长,爱妻美丽更胜以往,他尝了鲜,就更是将初芷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见过龙女之人,是再看不上世间其它女子了。
玲珑便是因为饥饿法力尽失与人类无异,也能凭借己身的手段活得如鱼得水,更何况只要她稍稍得到一些食物,便可呼风唤雨。
“侯爷……”
“你、你是初芷?!”饶是经过大风大浪的永安侯,仅一个月余,一个美娇娘便成了这般模样,也叫他吃惊不已。“你怎地——”
初芷哪里能不懂他语中未竟之意,当下心中一酸,她自然也晓得没了夫人的庇佑信任,自己在这府中过得是什么日子。可叹她并不为此对原主感恩戴德,而是怨恨玲珑这般对她,仿佛原主对她掏心挖肺是理所应当一般。
初芷知晓自己如今美貌怕是大不如前了,恶劣的环境是次要的,她自己的状态就很不对,自打从夫人身边被赶走,她成日忧思过重,怎么都高兴不起来,又怕夫人折磨自己,又怕侯爷忘了自己,想方设法去见侯爷,却又被那群下人挡住去路,这日子她可真是过够了!
扑通一声跪下,本就留下隐疾的双膝更是疼痛不已,可初芷顾不得那么多了,她现在只想求侯爷给个恩典,哪怕是将自己送出府养成外室呢,假以时日自己肚皮争气有了孩子,还不是享福的份,笑到最后的才是赢家,她不会输的!“侯爷,求侯爷救命!”
“怎么了?”毕竟是真心喜爱过的女子,永安侯还是弯腰将初芷扶起,初芷顺势抓住他的手,他才察觉她的双手也苍老了许多,手背上甚至还有一层薄薄的皮屑,应是太过干燥所致。,,大家记得收藏网址或牢记网址,网址m..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报错章.求书找书.和书友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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