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见院子里人声喧喧,想着也睡不成了,便爬了起来,下乡插队就是农村人,要努力向老一辈劳动者学习,保持勤快肯干作风,睡懒觉会被耻笑。
不过如今秋末冬初,生产队基本没什么活干了,只要大队不集中开会,知青们都可以自由活动,砍砍柴割割草,不然就走东村窜西村到处找老乡朋友玩儿。
林曦没朋友没老乡,哪也去不了,起床找到一把缺齿木梳,把长过肩的头发依旧梳成双马尾,然后收拾昨晚换下的脏衣服,又拿了搪瓷口杯和牙刷、毛巾,拎着桶和脸盆出门,昨夜把水都用完,洗脸漱口也一起到河边解决好了。
几个女知青站在院子中间说笑,听见林曦开门,齐齐看过来,都发现了林曦额头上的伤,胡小红惊讶问道:“林曦,你脑壳怎么啦?”
林曦想了一下原主平时的模样,略略低头走过她们身边,轻声回答:“昨天在山上跌倒,受伤了。”
胡小红:“哎呀,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哪?”
张艳芳哼声:“宝里宝气的,瞧她砍的那柴火,小小一捆,咱们一捆能抵得俩,还能把自己给摔了,真是!”
另一女知青抿嘴笑笑:“行了别说了,人家是海市知青,大城市来的,又是娇小姐,从小到大都没干过活,放到这儿来委屈了呢,怪可怜的。”
“可怜什么?万恶的资本家,剥削阶级……”
林曦脚步不停往外走,这样子符合原主性格,不管别人说多难听的话都不会分辨反驳,现在的林曦当然不是那样,但她此刻还没洗脸漱口,没心情搭理她们罢了。
村外一条小河水流潺潺,河底布满鹅卵石,清澈见底,有小鱼小虾游戏其中,林曦在城市生长,十分稀罕这样干净可爱的小河流,蹲河边洗脸洗衣,又捺着水戏弄一会水底小鱼虾,这才上岸回到知青点,院子里静悄悄的,人都不知哪去了。
晾晒好衣裳进了自己的屋子,林曦脱下弄湿的旧鞋,从空间里拿出几双新鞋摆在地上,虽然很想很想穿上轻便舒适的名牌运动鞋,最后还是选了一双比较不显眼的灰色胶底布鞋换上,知青年代,又是“资本家崽子”,讲究享受或赶时髦什么的,那是自取灭亡。
早上起来翻看过,原主棉套里藏了十二块多钱,估计是她所有的钱财了,床底下还有个背包,里面放着些旧东西,若有人问起鞋子来处,林曦可以说这双鞋子是自己从海市带来,一直收着没舍得穿。
肚子饿了,林曦很想吃碗热热的快餐面,又担心其它屋里有人,为防万一还是忍住馋虫,取出一罐八宝粥喝着,再吃了两片炭烤海苔、一个真空包装卤味鸡蛋,这才拿起柴刀锁上门,又上山砍柴去。
砍柴只是借口,吃早餐时她想过了:这具身体本来就单薄羸弱,昨天又流了很多血,动不动头晕目眩还耳鸣,十分需要补充营养,但和知青们同住一个院子,若吃点好的必定会有香味传出去,怎么解释食物来源?一抢不来二又没钱买,那就只能从深山老林里做文章!
下午太阳没落山,林曦回来了,依然扛着一捆脑袋那么大的柴枝,手上还拎个用软藤和茅草、树叶胡乱编成的“网兜”,网兜不大,感觉沉甸甸的,路上遇见的人们十分好奇,特别是大婶大妈们,纷纷问林知青上山捡到什么好东西啦?林曦就亮给她们看,原来是一兜“野鸡蛋”,个头不大,可数量多啊,足有二三十个呢,大婶大妈们啧啧惊叹,羡慕眼红也没办法。
至于是不是野鸡蛋?当然不是啦,是从空间里超市区域弄出来的小母鸡初生蛋,个头只有正常鸡蛋一半大,营养价值高,滋味也更好。
回到知青点,其他知青都回来了,正在做晚饭,对于林曦在山上捡到野鸡蛋,男知青没什么反应,几个女知青也是挺眼馋的,但他们从一开始就将林曦排除在外,不让她共一锅吃饭,此时也没好意思问人家要鸡蛋,胡小红倒是巴结着要替林曦接拿东西,被谢绝了,胡小红嘟了嘟嘴,讪讪地走回他们共同的厨房去了。
放好柴捆,林曦开门进屋,也打算做顿热饭吃,查看一下挂在梁上的米袋子只有两斤左右玉米面,林曦没动它,从空间拿出二两大米煮粥,在粥上架两根筷子,放个白面馒头蒸上,再煎四个香香的荷包蛋,清炒几根嫩嫩的芦笋,虽然没有肉,但这顿晚饭也挺满足。
夜里准备睡觉之际,隔壁胡小红陪着一个叫冯卫东的男知青来敲林曦的门,林曦开门让他们进来,三个人就站着说话。
胡小红:“林曦你今天捡到那么多野鸡蛋,一下子也吃不完,留久会坏掉的,不如卖一些吧?”
冯卫东点点头:“对,我想买,我表妹在前面那个村里插队,刚让人来说她病了,我得去看看,大晚上的又不好跑老乡家去找,你可以卖点给我吗?”
林曦:“我昨天受伤流了很多血,也需要营养,要不你明天上山去找找看,也许能找到呢?”
冯卫东苦笑:“我们也不像村里人那样经常往山上跑,熟悉野鸡习性,这个可遇不可求的,不是人人都有你这样的运气。”
胡小红道:“哎呀林曦,你就卖给他一点吧,他表妹真的生病了。”
林曦想了想说:“那我卖给你十个吧。”
冯卫东很高兴:“行,十个就十个,你也挺不容易的,我按照鸡蛋价钱给你。”
林曦点头,她还不知道眼下鸡蛋什么价格呢。
冯卫东从上衣口袋里掏出几张票子,数出五角钱递过来,林曦接了,心里嘀咕十个鸡蛋就给五毛?这也太便宜了吧。
胡小红在一旁解说:“本来应该是二分钱一个,这不没票嘛,就给你每个五分喽,很合适了,跟黑市价差不多。”
两个人走后,林曦边关门边想着胡小红的话——黑市诶,就是私底下的交易,可以去转一转,从那里弄钱应该比较快。
翌日,林曦还是准备上山砍柴,煮了几个鸡蛋装口袋里,边走边剥着吃,到院门口遇见胡小红,顺手给了她一个,胡小红很高兴,当即决定和林曦一起上山砍柴。妙书斋
林曦没说什么,在这个知青点里,也只有活泼外向的胡小红时不时跟她吱两声,其他人并不愿意跟她接近。
两人结伴而行,胡小红嘴巴不停,总有说不完的话题,她很快发现了林曦脚上的新鞋子,果然追问哪里来的?林曦说离开家时外婆给塞进旅行袋里,一直没舍得穿。
实际上原主下乡插队根本就没告诉外公外婆,怕他们担心,所以外公外婆至今不知道她下乡当知青了。
而她宁愿下乡吃苦,把参军名额让给继母娘家侄女,是因为继母答应她,可以找关系,帮她替外公外婆换一个比较好点的住处,之前外公外婆住的地方实在太差了,四面透风漏雨、低涡潮湿还非常窄小,放一张床之后两个人进去都转不开身,门口也没有空余地方,直接就是一条排水沟,不小心的话一出门就摔沟里去了……原主心里知道继母刻薄,她还是赌了一把,但显然已经赌输了:她走后继母并没有帮助外公外婆换房子,那位继姐特意来信炫耀订婚消息,顺便提一嘴:你外婆扫大街时淋雨成了落汤鸡,现病得快死了!
林曦心里愤愤,耳边听着胡小红夸赞说她脚上的鞋子时髦好看,林曦有些无语,这是后世大妈们穿的款式,时髦吗?
顺着话题和胡小红闲聊起来,聊着聊着就说到黑市,胡小红倒是不藏私,叽哩呱啦说了一大堆,或许她觉得这根本不算什么秘密,林曦从她嘴里了解到不少情况,仔细想想,觉得如果自己行动的话,还是去县城的黑市混比较好,公社圩集万一碰到本村人就说不清楚了——自己的情况本村人谁不知晓?挣工分都不够自己吃,每月得向生产队预支下月粮食,半饿半饱状态,哪里弄来的粮食物资出卖?
所以最保险的,做生意走越远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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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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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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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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