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书斋>热门小说>玩宝大师>第174章 朱三松不够,再加吴昌硕
  所以,这件臂搁不太好估价。

  不过,也不是没有参照,在明清两代,竹雕作品,朱稚征的手笔,不差于任何一位名家!

  而且,朱稚征的传世臂搁,闻所未闻,更是珍罕。

  余耀想了想,一百多万的明代名家的笔筒是出现过的,虽然一般来说,臂搁比笔筒价值要低;但这不一般,毕竟是朱三松罕见的作品,不能这么论价。

  平心而论,如果他现在资金充足,拿下这件臂搁,三百万他都肯出!

  “拍卖会上也能捡漏!”余耀心满意足。虽然这件竹林七贤竹臂搁两端因为长期包银,颜色稍浅,包浆略薄,但他也不准备再套上银边套了。当然,也不能扔了。【妙】 【书】 【斋】 【妙书斋】

  余耀拿起两件银边套,不由得又看了看。

  结果,居然又有新的发现!

  银边套里面,好像也有刻字!

  这两件银边套,就好像两个带弧的没口的扁盒,余耀拿着一件,里侧的凹面上靠口沿的部分,居然也錾刻了四个字。

  余耀拿起强光手电,照射之下,看明白了:

  老缶藏私。

  石鼓篆书,字体古拙,金石味儿十足。

  余耀又拿起另一件银边套,这一件,是在凸面上刻了四个字,同样的字体:

  珍品难觅。

  余耀不由瞪大了眼睛。

  好家伙!

  珍品难觅,老缶藏私!

  一个朱三松不够,再加一个吴昌硕!

  怪不得包上了银边!

  这意思是不想让人看到朱三松的款儿啊!就算有朋友见到这件臂搁,也不知道是谁的作品。这样的珍品,就连吴昌硕也是好不容易才得手,所以才如此藏私。同时,他藏也只能藏一辈子,又留下了线索给后来人。

  老缶,是吴昌硕的别号之一,他的别号很多,老缶算是比较有名的一个。

  吴昌硕生在晚清,生命的最后的十几年活在民国。他的名头就不用说了,书画家,篆刻家,西泠印社首任社长,集诗书画印四位一体,不仅是文人画最后的高峰,也是石鼓篆书第一人!

  这银边套里面的石鼓篆书,功力之深湛,令人叹为观止,想必就是他自己刻的。当然,这应该是平刻之后,才又找人做成了银边套。

  吴昌硕是清末民初书画界旗帜性的人物,而且指点提携过大量后辈,比如:齐白石、潘天寿、陈半丁、赵云壑、沙孟海······

  朱三松“一气成”的竹臂搁,吴昌硕錾刻后制成的“藏私”银边。

  吴昌硕刻过印章,刻过紫砂壶,谁听说过他刻过银?!

  这件臂搁,加上这套银边,那可就不止三百万了,五百万也舍不得出手啊!

  虽然本来余耀也没打算出手。

  余耀打开保险箱,小心翼翼将两件银边套平放,又将竹臂搁担在上面。

  锁上保险箱,余耀点了一支烟,抽了几口,心情还是有点儿激动。

  这真是撞大运了!

  就这么一件东西,也不知道是怎么流出来的,而且后来接盘的人,也一直没有拆过银边;如此一来,既不知道是朱三松的作品,也不知道是吴昌硕的珍藏。

  余耀虽然自叹撞大运,但归根到底,还是实力使然。

  首先是眼力。看出是明末清初的竹臂搁,看出是一件精品,已然需要比较高的眼力,但若只看布局和刻工,就断定是大师作品,难度还是很大的。

  还需要魄力。没有款儿,即便看出来,想拍下,也得考虑行价。这件竹臂搁如果没有余耀后来发现的这些,行价顶多也就是十万八万的。余耀当时一口出了十万,若是有人竞争,其实他还是会加价的。

  余耀正想着,手机铃声响起,一看,是沈歌。

  “听说你拍了一件竹臂搁?”

  “你的同事嘴巴还挺碎。”

  “没办法,就你一个人竞拍,而且六万起拍价儿,你张口就十万,都快成新闻了。”

  余耀口气无奈,“我又不知道保留价,能怎么办?你们要是不说明有保留价,我肯定只加一手,六万五说不定就拿下了。”

  “我听家具部的同事说,这臂搁没有款儿,你怎么这么感兴趣?”

  “就是喜欢而已。再说了,没款儿也说不定是名家的,这就得看眼力了!”

  沈歌忽而有些感慨,“这倒也是。我们以前还拍过清代嘉定竹雕第一高手吴之璠的一件笔筒,好几年前,拍了九十多万呢。一件小小的竹筒,居然到了百万上下,想想有点儿匪夷所思。”

  余耀心想,你打电话到底想说个啥?

  “亏你还是拍卖行的,古玩的价值,能用材质论吗?精髓在于文化艺术,宣纸墨汁能值几个钱?好几个亿的书画作品都有。”

  “书画终究是文人的手笔,但竹雕,说到底还是匠人的东西。”

  “那瓷器呢?瓷土又值几个钱?不也是匠人的东西?”

  “瓷器还有釉料呢,还需要建窑,烧造的工艺要求也很多。竹雕,就是一把刀。”

  余耀摇头,“你呀,你这是掉进一个怪圈里了。艺术的震撼力,不在于复杂,而在于高度;也不在于身份,而在于精妙。匠人术有专攻,肚子里的东西或许不及文人深厚,但艺术性并不低。”

  沈歌沉默,忽而小声道,“那你有空给我指点一下迷津呗?”

  余耀愣了下,嗯?这什么意思?忽如一夜春风来?

  “行啊。谁让你是一个美女呢。”

  “等忙完了拍卖会,我好好请请你啊!”沈歌又抬高了声音。

  “好,随联。”

  挂了电话,余耀心中忽然起了一丝异样的感觉。对于沈歌这样少见的大美女,就算不喜欢,一般男人也是不会拒绝的。

  余耀一直有点儿搞不清,自己是喜欢她呢?还是喜欢她呢?

  第一个她,是她的人;第二个她,是她的美貌。

  还没琢磨太多,濮杰风风火火来了,“出了啊!”

  “什么出了?”

  “宣德骰子碗啊!”

  “谁?”

  “胡占山,听说过吧?”

  “不仅听说过,还见过呢!”

  胡占山他确实见过。就在那次窜货场,胡占山也参加了,还出手了一件乾隆官窑青花鹿头尊,沈重远也对他介绍过,胡占山是江州有名的瓷器藏家,重点是清三代官窑。

  “你怎么找上他的?出了多少?”余耀接着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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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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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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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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