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书斋>女生小说>快穿:不服来战>第194章:兆麟本纪1--山与雪(死太监的番外,不喜勿定哦)
  正所谓,

  兴安岭挂白松轮,

  恶雪难掩丧土魂,

  廉颇必能再披甲,

  斩妖降魔定乾坤。

  兆麟也年近半百了。

  他从来不敢说自己是一世战神,但大蒙的每一个人都知道,兆麟的存在,能让边疆的人们安稳的睡觉。

  今天的宁古塔,风格外的烈,雪分外的狂。

  人们都不知道,在两百年后,地球的另一边,荷兰人人类历史上第一次踏进了北极圈。www.miaoshuzhai.net

  那一年冬天,我们种花国儿女所熟悉的农历三九第三天,北极第一所科考站里测得气温是零下三十五度,而那一天的宁古塔,零下三十七度。

  兆麟站在山巅,远处可以依稀看见地平线上飘着薄薄的晕霭,兆麟闭上眼,闻了闻空气中飘来的气味,那晕霭是起码二十万敌军造饭的炊烟。看样子也就两到三天的路程了。

  风雪夹在一起,刮得更猛了,兴安岭的老猎户都知道,这种天,白毛风一起,连山林之王--老虎们都要找个洞躲起来。

  兆麟没有感觉到寒冷,因为他知道,数十万流离失所的大蒙百姓,就在前边那片晕霭下,忍受着饥饿和寒冷。

  “若是姑姑还在,看见人家飘起炊烟,肯定闹着扎寨吃东西了。”

  兆麟挂满寒霜的胡须下,咧开嘴漏出一个微笑,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手中的巨斧。这巨斧本是一对儿,是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人用陨铁为他制成,在那个人死后,兆麟将其中一把斧头,深深的钉在了她的住所外。

  当年六阿哥兆佳刚继承大统,皇上做了太上皇,宫闱之中有把兵器,总是有碍祥和,于是兆佳派了十几个小太监去拔那斧头,可根本拔不出来。

  兆佳心里膈应,又派了一组御前侍卫打算去把斧头挖出来,可还没走到阿巧的故居外面,就被张浪带着太上皇口谕给拦了下来...竟说是陨铁吉祥,镇宅...

  那以后,那斧头还是直勾勾的插在养心殿旁的小屋外,戳着所有人的心。

  北方的雪里夹着冰碴子,打在兆麟的盔甲上叮当作响。

  这套铠甲,除了大蒙皇帝亲征所用的那套,应该是皇朝里最高规格的了。

  从上至下,总共鎏金镶嵌了七条龙,只有位极人臣的皇族子弟,才有资格穿。

  这一身白盔白甲,凝聚着大蒙朝最顶尖的能工巧匠多年的心血,白甲皆为精钢,重量轻,韧度好,寻常兵器砍伤去,也就留个白痕。

  可谁都不知道,打造这幅盔甲最难的却是连接身体各部位关节处,既要保证防护能力,又不能影响灵活性,要穿上盔甲行动起来还和没穿一样,这核心技术,可是一直握在大内造办处几个一品大员手里。

  盔甲边缘镶嵌着纯金边,七条形态各异的巨龙盘踞全身。在雪中散发着柔和而坚定的光芒。

  厚重的披风上,围着两只白色狼王的皮毛,这两只白狼本是一对儿,还是早些年皇帝带着那个人秋田围猎时,亲自射杀赐给兆麟的。

  这些年来,大小上百仗,兆麟一次也没有输过,因为那个人告诉过他,男人打仗,一次都不能输。(其实原话是:骨气能输,命不能输)

  这些年来纵使情况再苦,再难,兆麟都想着这句话,竟然凭着一口气坚持了下来。

  而这累累的战功,也让他平步青云。

  现在的兆麟,不仅仅是大阿哥,更是大蒙和硕怡亲王,一等忠勇公,统领着大蒙八旗中的镶黄、正白两旗,连一直跟着他的老师哈察儿,现在也是镶蓝旗的一把手了。

  正想着炊烟的事儿,哈察儿就从背后上来了,哈察儿也是年近花甲,虽然精神矍铄,老当益壮,可满头的青丝也变成了白发。

  哈察儿从怀里掏出一碗酒递给兆麟,兆麟接过来,发现酒碗上已经飘着一层冰了,但碗底儿竟然还是热乎的。

  哈察儿瞅了一眼酒里的冰碴,叹了口气:“王爷,我去给您再热一碗吧,刚也是热了拿上来,这鬼天气,一会的功夫竟然冻上了。”

  说话的当口,酒碗里飘着的碎冰竟然连成了一片,冻了个结实。

  兆麟笑了笑,用带着厚重手甲的指关节敲碎了碗面儿的冰,用手指和了和,将酒一饮而尽:“姑姑说过,什么都能浪费,吃的喝的,不行。”

  兆麟回过头,看了看背后的山脊之下,一望无际的山坡上,漫山遍野,密密麻麻的皆是牵着马的大蒙勇士。

  铺天盖地,宛如潮水,甚至这漫天的飞雪和密集的林地都遮蔽不住。

  一行一踏,整齐划一,声震林木,这茫茫大山本是猛兽丛生,此时连最庞大狡猾的狼群,都静悄悄的畏缩在洞内,等着这天降神兵过境,而不敢发出一丝声响。

  这数万精兵,是镶黄、正白、镶兰三旗最精锐的骑兵,三种颜色将山坡整齐的分成了三块儿,看着镶黄旗那黄盔红边的战袍,兆麟甚至有一丝梦回深秋的错觉。

  兵贵神速,从他们北出山海关一路狂奔至此,只用了五日,可在他们脸上,却丝毫看不见任何困倦。

  这,才是大蒙的希望啊。

  “哈察儿,山脊边上,找个背风处,安营造饭吧,累了这些日子了,让弟兄们睡个安生觉,这风雪,这距离,他们不会偷袭的。”

  “喳。”

  这可能是大战前最后一顿正餐了,本来骑兵赶路,带的补给就不是很多,运气比较好,周围逮着几只猫冬的野猪,那个岁月,野猪在山里和老虎地位差不多,也是一霸,整日里在松树旁,蹭着身子,浑身松油混上鬃毛,和坦克一样,普通刀剑都伤其不得。真是老虎遇见了,都掂量掂量。

  所以野猪都挺长寿,块头也都格外的大,有些地方,甚至把这些野猪当成山神来祭拜。

  可大军在外,填饱肚子很重要,鬼神之说,有点缥缈,兆麟一直不太信。

  扎了营后,兆麟就派了几股侦察兵出去寻野猪。

  山再大,也经不住大军来探,果然抓了几只回来。

  宰杀之后,掏空下水,去了毛,架在火上烤,一会香气就出来了,香气弥漫在兵营上方,真真让人直吞口水。

  估计山里的老虎都馋哭了。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爱阅小说app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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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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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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