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书斋>重生小说>三国:我被黄巾裹挟了>第五百零五章 发现了猛将他爷爷
  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

  奔驰的马群,吠叫的猎犬,打破了猎场的平静。

  铁蹄翻飞,泥沙四溅,枯草碾作尘埃。獐兔奔逃,豺狼胆颤,鼠雀为之惊惶。

  五六千骑,声势浩大,冲过丘陵、沟壑,在原野上肆意驰聘。

  马儿嘶鸣,人声呼喝,你争我赶,毫不相让。

  刘襄骑在胭脂上,看着那些撒欢的年轻人,高兴的大声赞赏:「勇武之气勃发,好!非常好!大汉就是要如此的朝气蓬勃。」

  汉代是个尚武的王朝,无论世家还是寒门,有条件都会学习骑射和御车,这是正统的君子六艺,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不是这个时代的特色,允文允武才是汉人士子的追求。

  真正缺乏武力的,是底层吃不上饭的黔首和流民。

  这次随驾田猎的年轻人,皆为官吏子弟,教育资源并不少,又经过了急行的挑选,没有特别拉胯的存在。

  说是年轻人,其实绝大多数比刘襄小不了几岁。

  随侍在身边的一众官吏也在大声喝彩,里面有自家的后辈,当然得好好的捧场。

  曹操趁兴进言:「陛下何不调度众人围而猎之,也让这些小儿辈,见识见识圣人统领骑兵的风采?让他们开开眼界,得见高山!」

  此言一出,附和者众。

  「陛下乃世之名将,若能指点一番后辈小儿,那是他们的造化!」

  「陛下趁围猎之机,教导后辈子弟兵法战阵的学问,实乃佳话也!」

  「后辈小儿从未见识过高山绝巅,陛下当教导之,以免生出骄纵之气。」

  刘襄笑着摆摆手:「孟德过誉了,诸位,过誉了!朕哪里称得上高山,以往作战,皆是士卒用命,寡人可不敢贪功。」

  他不想指挥这群散兵游勇围猎,太累。

  此次出猎,只有一千五百羽林骑随他出营,再刨除随行官吏和他们的亲随,有将近三千人是十四五到二十冒头的年轻人,这些人的骑射、武艺还可以,但没有接受过训练,纪律性太差。

  说好听点,叫做有骁锐之姿。

  说不好听点,这就是一群乌合之众。

  统领他们?

  那是自己给自己找罪受。

  他拒绝的意思很明显,一众官吏都觉得特别遗憾。

  为什么遗憾呢?家中子弟少了一个表现的机会,没能趁机跟皇帝拉上关系呗。

  真以为他们是想让那些后辈,跟皇上学兵法呀?

  怎么可能?

  大好的机会,不能浪费在学习上呀!

  这些人拍马屁的话,是不能信的,反正刘襄不信。

  命谒者传令:「上林苑猎场开放三日,可随意狩猎,三日后回营,点检收获,优异者,重赏!」

  命令一下,参与田猎的年轻人欢呼雀跃,或者带领随从,或者呼朋唤友,着急忙慌的四散而去。

  口中叫嚣着要射狼猎虎,拔得头筹,得陛下青睐。

  他们的长辈却哀叹不已,还是年轻啊,分不得轻重,去打猎哪有待在陛下身边重要,混得脸熟,方能简在帝心。

  当然,年轻人嘛,哪有那么多弯弯绕绕?

  崔器和诸葛亮这五个小子,就一副垂头丧气的模样,他们被刘襄带在了身边,不能独自打猎,很是郁闷。

  「启禀陛下,我要去射虎!」孙权第一个发表着不满。

  「等你长大再说吧,你现在只能去喂老虎。」

  刘襄笑呵呵的打量着少年时期的孙大帝,这孩子来到自己身边五年了,这两年窜个子,都到自己的肩膀高了。

  ()「叔父少瞧不起人!」小孙权一着急,往日里的称呼脱口而出,说完之后才意识到不对,找补道:「陛下不要轻视了我,我射术很厉害的。」

  刘襄当然不会在意他的称呼,按着他的脑袋转了半圈:「等你跟伯符一样厉害之后,再说猎虎的事吧。去,把猎犬牵过来。」

  「噢。」孙权撅着嘴回到了小伙伴身边,丧气的说道:「皇上没答应,还让我去牵狗,你们要跟我一起去吗?」妙书斋

  「自然同去,亮可不会抛弃朋友。」诸葛丞相的人品和情商还是很高的。

  「同去,同去,我要牵最大的那一条!」崔器是个讲义气的。

  「我也要牵大的。」典满也喜欢大狗。

  只有卢毓比较细心,叮嘱着诸葛亮:「兄长腿上有伤,等会别牵狗。」

  「我省得,多谢小毓关心。」

  「走走走,去挑猎犬啦,我喜欢那条全黑的。」

  五个小子觉得友谊得到了升华,勾肩搭背的向待在车上的猎犬走去,就是诸葛亮的走路姿势比较滑稽。

  刘襄不准备围猎,也没让人事先带着猎物供自己射杀。

  他每次看到史书上记载皇帝田猎,用车拉着养在动物园里的野兽,到地方之后再放出来射杀,用以彰显皇帝的勇武,都会觉得别扭。

  这种事,有什么好炫耀的?不觉得丢脸吗?

  所以,他是不会做这种脱了裤子放屁的事情的。

  那么问题来了,想吃野物,就得自己打了。

  猎犬放出,兵卒入林驱赶,策马驰射,遇到什么打什么呗。

  如是三天,兔子、野鸡一大堆,麋鹿、獐子也有一些,豺狼、狐狸射了不少,但老虎、豹子一次都没碰着。

  失望是肯定的,打猎嘛,谁不想猎杀勐兽呢?

  可碰不着勐兽,他是有一些心理准备的,毕竟离长安不远,上林苑北区又被划成了御苑养马,羽林军和屯骑营的骑兵多次清理上林苑,勐兽估计都躲到终南山里面去了。

  下次想打猎,只能入山了。

  「回营吧,看看那些年轻人有什么收获。」

  日暮归营,勇士献俘,这是自上古时代就流传下来的传统。

  篝火在寒风中点燃,一件一件猎物呈送御前。

  獐鹿之属不足挂齿,只有勐兽的出现,才会引起喝彩。

  猎物的主人振臂高呼,家中的长辈捻须颔首,赚足了眼球,得足了颜面。

  这就叫做人前显圣!

  可惜,收获满满的人不多。

  最让人注目的,是曹操的小老乡文稷和孙坚的外甥徐琨。

  这两位都有名将之姿,只是正史上名声不显而已,此次田猎,摸上了终南山,一个生生的捶死了黑熊,一个精准的射杀了勐虎。

  可刘襄最喜欢的还是文稷,因为此人有个好孙子。

  他孙子叫文鸯。

  后三国时代最勇勐的勐将。

  《资治通鉴》记载:师使左长史司马班率骁骑八千,翼而追之,鸯以匹马入数千骑中,辄杀伤百余人,乃出,如此者六七,追骑莫敢逼。

  文鸯在乐嘉城外的这一战,才是七进七出的历史真实事件,只是后世的小说家移植到了赵云的身上。

  单骑入阵,直面八千骑兵,杀了一百多之后,安全脱身,如此反复冲阵,持续了六七次。

  「辄杀伤百余人。」意思就是每次都能杀伤百十号人。

  一个人为大军断后,逼得八千骑兵不敢追。

  这是一般人能干出来的事?

  论胆气,论武艺,这是顶级的勐将,就()算放到前三国时代,把他跟赵云、关羽、吕布等人并列,也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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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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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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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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