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颗生命星辰,生活着的大多数还都是普通凡人,他们演绎着他们的悲欢离合。
一座小县城里,有一家医馆,医馆里有一个年轻的大夫,喜欢身着一身道袍,背着一柄长剑,扮作游侠儿,给人治病,这个年轻的大夫自然就是沈平康了!
三年前,沈平康在这座小县城暂时落脚,他不曾寻一处荒山野岭的小道观住下,而是在县城里开了一家医馆,一边给人治病,一边见证普通人的悲欢离合,只为了留住自己的那点随着时间岁月流逝,渐渐要消散麻木的人味儿!
真的!不过三四百年而已,一位天尊大帝高处不胜寒的生活,不仅给他带来了寂寞和孤独,更让他渐渐没了人味儿,越来越高高在上,也活的越来越不高兴!
他想要高兴快乐的生活啊,但他却是不知道怎么才能让自己高兴起来,又有什么可高兴的,直到三年前他进入凡尘之中,随便在街边摊上吃一碗面,跟着很多人起哄蹭一顿喜宴,热热闹闹,欢欢喜喜的,他居然就高兴了起来,原来高兴快乐是这么简单啊!
于是,三年前,沈平康也就不急着走了,留在了这座小县城,开了一家医馆,化作了一名年轻的大夫。
当然,一开始,他这样的年轻大夫自然是很难得到人信任的,没几个来这里看病的,但时间长了,总有几个看不起病的人来他的医馆看病了,因为他的医馆便宜啊,诊费便宜,药费也便宜,他不为靠着一家医馆暴富,只是为了挣个一日三餐养活自己而已,这如何能够不便宜?
然后,开张两三个月,陆陆续续的治好了十几二十个病人,渐渐的也就传出了一点名声,有了那么几十位回头客,这医馆也就慢慢的开了起来。
再后来,他治好的病人越来越多了,名声也就越来越大了,已是有小神医之称,他这家长生医馆也就理所当然的名声大燥起来!
这日,他给一位年高八十正在打瞌睡的老太太诊了诊脉,就摇了摇头,对一旁老太太的儿子道:“回去吧!带你母亲回家去吧,你母亲身体没事,只是年纪大了而已,以后老太太喜欢吃什么就吃什么吧,又没病,没什么好治的!”
听了这话,那位老太太的儿子顿时红了眼睛,眼眶模糊!
那位老太太倒是乐呵呵笑道:“我就说我没病,非要带我来看小神医,哭什么啊?没病还不好?你希望我有病啊?不孝子!走!我们回家去吧!”
“哎!娘,您小心点!”老太太的儿子擦了擦眼泪,搀着老母起身,缓缓走出了医馆。
沈平康看着乐观的老太太,不由默然片刻,随即摇头失笑起来,喃喃自语道:“老了,要死了,那些无敌于世的天尊古皇大帝们未必就有一位凡人老太太这样的好心态!”
这时,忽的外面传来一阵敲锣打鼓声,很多人都站在两边看热闹,沈平康也不由的出去跟着看热闹,听着围观群众的议论声。
“哎呦!王秀才中举了!”
“哪个王秀才啊?”
“就是那个王秀才!那个三年前被刘员外抛绣球招为女婿的王秀才!”
“哦?是他啊!那刘员外可真是好眼光,早看中了这王秀才肯定会有好前程,所以才招为女婿!”
“谁说不是呢?刘员外可是做大生意的人精,他能把自己的女儿随便嫁了?肯定是他能看得上的才能成为他的女婿!”
“说的也是!”
“……”
沈平康听了也是一阵诧异,三年前那位刘小姐抛绣球的时候,他还去凑过热闹,喝过一杯喜酒呢,没想到三年后,那曾经的穷秀才就翻身中举了,衙役们满县城敲锣打鼓欢喜的上门去报喜了!
如此,再想想刚才那位因为老母年高,时日无多而悲伤的孝子,沈平康不由一阵感慨,这世上果然是有悲有喜!
他轻叹了一口气,就离开了人群,又是回到了医馆中,继续他的行医治病。
这一日,他急匆匆去外面出诊,因为有一位产妇大出血了,腹中胎儿不正,稳婆没有办法,那户人家只能来请他这位名声大燥的小神医。
自然,有他这位小神医出手,一切药到病除,就是产妇难产大出血,也不过是一粒药丸的事情,然后就是母子平安,迎接了一个新生命的到来,就是沈平康也不由欢喜的笑了笑。
再之后,得了应得的报酬,就在这家人千恩万谢之下,送出了门,沈平康背着药箱,走在大街上,心情很不错,一路上都哼着小曲儿。
可就在这时,街上却是迎面走来了一支送葬的队伍,那伤心的哭泣声,闻之让人难过。
顿时,本来心情不错的沈平康不由愣了愣,站在那里看着这支送葬的队伍,若有所悟,原来这个世上同一天,不仅有悲有喜,更是有生有死啊!【妙】 【书】 【斋】 【妙书斋】
今日有人悲伤难过,也有人欣喜若狂,今日有人降生于世,也有人魂归于天,这就是人世间的悲欢离合!
沈平康看着那支送葬的队伍远去,许久他忽的失笑了起来,他心里笑道:“人应该就是如此吧,有悲有喜,有生有死,我也是一个人,不是神,也不是仙,我既然活着,也应该是有悲有喜才是,而不是一直高高在上的俯瞰整片天地宇宙,不悲不喜,只有无尽的寂寞孤独和岁月沧桑!”
这一刻,沈平康好似又是捡起了一些什么东西,整个人又好像变得鲜活了起来,一双眼睛大亮。
然后,他回到了他的医馆,继续行医治病,见证普通凡人的悲欢离合,在这些悲欢离合中寻找自己曾经拥有的,后来被岁月磨去的东西。
不过,直到十年后,有一天有一位病人忽的开玩笑道:“小神医,怎么过了十年,你却一点都没变啊,还是这么年轻,像是真的成了神仙一般!”
沈平康忽的一愣,随即有一种明悟,自己该离开了,因为他的名声越来越大了,请他来看病的人越来越多,他已经忙于治病救人,都疏忽了要改变容貌这件事情,让人察觉了端倪,或许没人会怀疑什么,但也或许有人已经在暗中窥探了,因为人怕出名猪怕壮啊!
是啊!也该离开了!在这么个地方待了十年,见证普通人的悲欢离合,他也已是有足够的收获,再留下来也没什么必要了,再留下来,凭空惹来许多麻烦,然后再装逼打脸,也没什么趣味,一位俯瞰整片天地宇宙的天尊大帝去欺负普通凡人,能有什么趣味呢?
于是,又一日,长生医馆那位小神医人去楼空!
沈平康身处域外,看着那颗灵气稀薄的生命星辰,看着里面的芸芸众生,不由喃喃自语道:“是啊!我不是神,也不是仙,我还是人!沈平康,永远记住,你永远是人,不管以后你是成仙还是成神了,那你也依旧是人,依旧活在这有悲有喜,有生有死的人世间!”
自语罢,他就洒然转身离开,一步迈向宇宙星空,消失不见!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爱阅小说app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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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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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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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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