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整个人的思维都是浑浑噩噩的,甚至连自己都不知道在想什么,似乎有万千纷乱思绪,又似乎脑海中一片空白
曹沅就这么眼睁睁的在我眼皮子底下把自己交代出去了?
到现在,我仍旧觉得有些梦幻,和她相处时候的种种就跟放幻灯片似得闪过脑海。
忘不了那夜与她一起看大漠上空的苍月,无关男女之情,只是夜阑人静时一种朋友之间在精神上的无形沟通。
我喜欢和她相处时候的那种感觉,现在这个社会太浮躁了,所谓朋友,不过就是大家一起出去吃吃饭喝喝酒逛个街看个电影,然后就成为了朋友,这两个字也一下子变得不是那么值钱了。可是与曹沅相处不一样,她很安静,我也不是个话多的人,我们的交流无关风月,只谈藏在心底的晦暗和伤疤,或许所谓的知心人说的便是我与她之间了,这种安静而厚重的关系,我特别珍惜。
只是,如今终究还是失去了。
难道在这个狗日了的世界里,好人真的活不下去吗?
前有张博文,后有曹沅
我在这条路上,到底还要失去多少?我努力的想抓住一切,可最终却什么都留不下,一切的一切就像是沙子,我攥的越狠,它们流失的越快,我越用力,心越疼。
我有些疲惫的闭上了眼睛,下坠时候强烈的失重感冲击着我的神经,这条出口也不知道究竟有多深,似乎是垂直一路向地下凿出来的,足足过了有两三分钟的功夫,我整个人“噗通”一下坠入了水中,这通道下面似乎连接着地下水脉,不过我从高处坠落,再加上整个人浑浑噩噩,完全没有做出任何自我保护动作,所以在入水之前整个人完全是横向拍在水面上的,一瞬间产生的冲击力差点没拍死我,顷刻之间我张嘴就黑血出来了,然后整个人都被冷冰冰的地下水包裹了,口鼻之间、肺部,没少呛进去水,我就算是想挣扎都力不从心,而且这条地下水脉也不知道是塔克拉玛干沙漠里的哪条水脉,水流很急、冲劲儿也很大,我一落水就被挟裹着朝前冲,整个人也渐渐的没有知觉了
等我再一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躺在一张不是很柔软的床上了,被褥也不是特别好的料子,但是洗的很干净,能闻到清爽的洗衣粉味道,比现在那些添加了太多香料、价格也贵上很多的洗衣液让人安心的多。
身体仍旧是没有恢复,浑身肉疼。
睁开眼睛四下打量了一眼,发现眼下我所在的地方是一间木屋子,非常简单的那种,倒是有点类似于伐木工在深山老林里搭建的那种工棚。
这里,是哪?
我记得我坠入地下河以后就彻底失去知觉了,后面发生了什么我也不记得了。
吱呀
就在我沉思之际,木屋的门忽然被人推开了,一个身上穿着破皮袄的汉子走了进来,年纪约莫在四十岁上下,面部带着非常浓重的回民特征,眼窝深,鼻梁高,看着特别深邃那种。
“感谢胡大,你终于醒了!”
中年汉子看见我以后脸上很明显露出一丝惊喜,笑着说道:“你已经睡了整整三天三夜了,族长好几次都说你已经不行了,没想到你竟然坚持下来了。”
“你是”
我有些愣神,我们深入荒漠戈壁,足迹走过三个西域古国,没想到竟然还能碰到活人?于是我就问起了这男子的身份。
这中年汉子看上去很健谈,往我身边一坐,就和说起了我昏迷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
他的身上有特别浓重的茶香味,一闻到这味道,我对他的身份也就有了一个猜测,对他的戒备也就放下了想来,他应该是个正经人,观其五官面相,不像是那种能干出谋财害命事情的恶人。
根据这个中年汉子的缓缓诉说,我终于知道在自己昏迷以后发生的事情了。
这个中年男子名字叫做拉菲尔,名字取自于古兰经,大概的意思就是有才干、受人尊敬的意思,是个回民,也是个不折不扣的伊斯兰教徒,在这一带做行脚商人。
准确的说,他其实是一个回民行脚部落里的一员。
这种回民部落在古代的时候很多,一直延续到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时候,随着改革开放的浪潮才一点点退出历史潮流,到了今天基本上已经绝迹了,就算有,也非常罕见,他们过着游牧民族一样的生活,一支骆驼队,驼铃声响遍大江南北,基本上常年出没于那些人迹罕至的地方,把富饶地方生产出来的货物卖到那些高山雪原上特原始的部落,然后在把那些特原始部落里面的特产带到大城市,赚取中间高额的差价,但这份钱一般人挣不来,有命挣钱没命花钱的行当现在这社会很少有人做了,毕竟这社会虽然人心比较草蛋,但生活环境却是从前比不得的,是个人有把子力气肯干活就不至于没一口吃的,也犯不上为了那点钱去玩命。
须知,这行脚部落走的路,不是沙漠就是雪原,汽车去不了,飞机落不下,铁路修不上去,只能靠大牲口拉,一个天灾下来人就得把命交代了,危险性不比我们这行低。
拉菲尔所在的部落就是这样一个部落,只不过他们做的是茶叶的买卖,他们夏天走的是茶马古道,把江浙、云滇那边的茶叶往西藏那边运输,穿过海拔高度将近四千米的世界屋脊,然后把南方的茶叶卖到西藏,当然,他们卖的地方不是拉萨这些地方,川藏线通了以后,拉萨这些地方如今其实已经慢慢发展起来了,内地的货物可以轻松送达那边,也没他们这些行脚部落什么事情,他们走的主要是墨脱、阿里这一类的无人区。等夏天过去了,到了冬天的时候,高原那边气候寒冷,行脚跑商难度剧增,于是他们就会转道进入沙漠,因为这个时候沙漠里的黑风暴已经消失了,就算是出现了,也是偶发性的,并不强,遇到了只要骆驼队紧紧依附在一起,一般来说不会被活埋的,所以这个时期的沙漠就成为了他们走脚跑商的地方,他们会把茶叶送进沙漠里,毕竟在塔克拉玛干沙漠以及罗布泊这边还是有不少绿洲的,这些绿洲里有人,有人的地方就可以进行贸易。妙书斋
为什么要送茶叶?
因为茶叶的维生素价值高,而且消耗速度不如蔬菜,在高寒地区或者是干旱缺水地区,维生素的补充一直都是最大的问题,茶叶是必需品,所以行脚商人都喜欢做这个买卖,只要你能送过去,就不怕没有路子卖出去。
而我,就是拉菲尔他们这支部落在经过塔里木河的时候在浅滩上捡到了,不光捡到了我,我的朋友也被他们捡到了。
想来,水晶棺下面那条地下暗河,最终应该也是奔流汇入塔里木河的,所以我才被一路冲到了塔里木河的浅滩上。
我们的运气也不算坏透了,最起码碰到的拉菲尔他们心肠不错,见到我们以后没有放任不管,反而把我们带到了这里一片沙漠里的小绿洲,拉菲尔他们行脚跑商时候在这里建立的一个落脚点。
根据拉斐尔说,我的几个朋友伤的并不重,很快就醒来了,只有我昏迷了整整三天三夜,而且一直在高烧,四十度左右始终不退烧,他们的医疗手段很有限,退烧药压根儿没用,许多人都认为我挺不过来了,结果最后我竟然行了,让拉菲尔非常惊讶,一个劲儿的说我是胡大看重的幸运儿,是他老人家在庇佑我。
这就是我昏迷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了,一直听拉菲尔说完,我才想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们当时被不老尸分别丢进出口,然后落入地下河以后几乎全都是昏迷状态的,在那种状态下我们根本没办法相互照应,在激流的冲刷下会不会走散?
也不知道拉菲尔救了几个,可千万别有人走散,要不然在这荒无人烟的戈壁里,错过了他们这一个行脚部落,未必能碰到下一个,那时候可就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只能眼睁睁等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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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爱阅小说app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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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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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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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61章 行脚部落免费阅读.https://www.doucehua.x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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