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自己亲自参战,肯定能将魔族杀的闻风丧胆,四散败退,但是如此一来不但拉长了战线,还会延长作战的时间。
如果自己不参战,魔族一直疯狂猛攻,三族亲兵肯定支撑不住,因为人族依仗的是灵气,一旦灵气耗尽,根本不是这些穷凶极恶魔怪的对手。
急切的沉吟之后,吴中元做出了决定,先不亲自出手,静观其变,待己方众人灵气即将耗尽之时再出手杀退魔族。
此番人族远征的目的是彻底剿灭魔族,不留余孽,最好能将目前汇聚在结界附近的这些魔族怪物全部杀掉,此时不杀,接下来也得杀,先杀,能杀多少是多少,撑不住之后再设法将它们驱走,待补充了灵气之后再寻找剿杀。
身为主帅,他必须为所有勇士和巫师负责,尽最大努力保证他们的安全。
很多人都喜欢充当领导者的角色,喜欢做主,喜欢说了算,实则领导者并不好当,因为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谁做决定,谁就承担后果,如果不能为自己的决定承担后果,那就没有做决定的资格。
反过来也是如此,最终后果由谁承担,这个决定就应该由谁来做,这个道理在现实社会中无处不在,总有一些人喜欢干涉别人的事情,打着为别人好的幌子替别人做决定,这其实是很可怕很自私的行为。
这些魔族怪物都属于肉食性动物,很凶残,很暴戾,移动速度很快,攻击性也很强,进攻时的精神状态近乎癫狂,惨烈程度与人类之间的厮杀完全不在一个层面,没有任何的防守和自保,只有进攻和厮杀,彷如发狂的疯狗。
魔族一方占据了数量,形体,力量三方面的优势,在这三个方面它们有着碾压式的优势,而三族亲兵唯一的优势就是拥有灵气修为,以及由灵气修为所衍生的各种能力,如果失去了灵气修为,不出半柱香这三百名勇士和巫师都会被魔族怪物撕成碎片。
这不是虎入羊群,而是虎入狼群,羊是没有反击能力的,但狼有,它们是可以杀死老虎的,哪怕三族亲兵灵气没有耗尽,这些魔族怪物也能对他们构成严重威胁。
吴中元悬停半空,并未参战,但魔族并不给他从容观察和指挥的机会,片刻过后又有大量长着翅膀的凶禽和长着肉翼的猛兽自四面八方向他冲了过来。
吴中元无奈之下只能故技重施,如法炮制,再度以大量耗损灵气为代价将它们尽数震碎。
惨烈的厮杀是以秒为单位的,敌方的伤亡数字也不是以个十计,而是以百千计,每一秒魔族都有数百乃至上千的伤亡,己方只有三百人,之所以能在一秒钟之内造成魔族如此恐怖的伤亡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魔族的变异禽兽冲扑的速度太快,己方众人被迫快速应对,一秒钟绝不止砍出一刀。第二个原因是金熊巫师的雷霆之怒,雷霆之怒并不是只能召御一道闪电,在全力作法的情况下可以同时召出数道,攻击多名敌人。
用现代的话说,金乌勇士和金牛勇士采用的是物理攻击,而金熊巫师用的是法术攻击,物理攻击的后果是对手身首异处,而法术攻击的后果则是对手血肉横飞。
吴中元自己就是巫师,身为巫师,他很清楚巫师控驭闪电需要耗费多少灵气,巫师超乎勇士的强大攻击力是建立在损耗更多灵气的基础上的,假如说金牛勇士和金乌勇士体内的灵气能够支撑十分钟,金熊巫师体内的灵气连五分钟都撑不到。
十分钟只是个比方,并不是估算和前瞻,如果非要前瞻估算的话,己方勇士剩余的灵气最多只能撑五分钟,而巫师的灵气三分钟之后肯定耗尽。
即便己方的巫师和勇士已经服下了补气丹药,这个时间也不会延长,因为敌人进攻的速度太快了,己方众人服下的补气丹药根本来不及转化为灵气,实则也不是完全没有转化,而是补气丹药转化释放灵气的速度跟不上众人近乎恐怖的灵气消耗,简单说来就是入不敷出。
三族亲兵虽然组建的时间较短,但三位主将在出征之前曾经凑在一起深入探讨过如何协同作战,此时的配合虽然算不上天衣无缝,却也不是非常的生涩,整体而言还是比较默契的,金乌勇士充当的是攻坚和护盾双重角色,强行推进的同时为身后的金熊巫师充当护盾,而金牛勇士主要负责截杀魔族的飞禽,确保金乌勇士和金熊巫师不会遭到魔族的空袭。
在金乌勇士和金牛勇士的护卫下,金熊巫师不用与敌人短兵相接,相对安全,但他们也承受了巨大的压力,一方面需要催发闪电帮助金乌勇士向前推进,与此同时还需要施展天地回生为受伤的友军快速疗伤。
金牛勇士全是太玄修为,拥有太玄修为的牛族勇士是可以不完全变身的,所谓不完全变身就是仍然保留人类的躯体,只在身后催生双翅,这种不完全变身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金牛勇士的战斗力,尤其是在迎战形体远超自己兽身的魔族飞禽时,不完全变身显得尤为重要,凭借兽身无法在短时间内杀掉对手,需要借助刀剑,而不完全变身保留了金牛勇士的身体,令他们在拥有飞行能力的同时可以持握刀剑。
吴中元一直在观战,但他的注意力并不全在敌我双方厮杀最激烈的区域,而是分散于敌人汇聚的大片区域,这么做的目的有两个,一是试图找出形体怪异,可能是敌方大将的魔怪。二是记住所有出现在这片区域的魔族怪物,为接下来的追杀提供依据和参照。
很快吴中元就发现第一个目的自己是达不到了,因为这些魔族怪物的体态和样貌与人间的禽兽有着很大的区别,说白了就是没有一个是正常的,想在一群不正常的怪物里找出一个特殊的,这几乎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因为它们都很特殊。
既然第一个目的达不到,就只能专注于第二个,一般人不理解他的这种作法,但观察并记住这群怪物大致的形态是极有必要的,原因很简单,这个星球远远不止出现在这里的这些生物,肯定还有很多其他生物,出现在这里的这些生物都会被魔化了的,它们都被魔族附身并产生了变异,但其他生物并没有被魔族附身,对于没有被魔族附身的生物,他们没有追杀的必要,也没有追杀的精力和时间。
被魔族附身并产生变异的怪物,与它们那些没有被魔族附身的同类形体和样貌上肯定有差别,但是差别也肯定不会变的连它爹都认不出来,彼此之间还是有些相似的,如此一来仔细记住它们的样貌就更有必要了,不能被蛤蟆咬了,遇到一群青蛙也去追着打。
由于魔族怪物的攻击速度太快,且数量众多,对三族亲兵的反应速度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亏得他们都是紫气高手,拥有比普通人更快的反应速度,如果换成低阶勇士和普通士兵,根本无法在敌人杀死自己之前杀死敌人。妙书斋
一场战争好不好打,很大程度取决于跟谁打,这是一场难度极大的战争,因为对手不是人,甚至不是地球上的生物,这种战争是完全没有经验可以借鉴的,比爆发在人类之间的战争难打十倍,一不小心就会全军覆没。
一分钟,两分钟,两分钟之后,吴中元动手了。
目前来看现身于敌人密集处以生死幽冥大范围的灭杀无疑是最佳的进攻手段,但他并没有那么做,而是频施瞬移,自敌群各处频繁闪现,每经过一处都会以本体灵气凝变大量冰锥旋转环射。
虽然此举也能杀伤大量敌人,但是与生死幽冥相比,这种作法的威力还是小了很多,而灵气的耗损却比生死幽冥更加严重。
表面上看此举属事倍功半,但此举却能最大限度的扰乱敌人。
不过扰乱敌人只是吴中元想要达到的两个目的之一,另外一个目的才是他的主要目的,他必须前瞻的足够远,一旦敌人退走,己方只有三百人,不可能在敌人逃走之前将它们全部消灭,为了方便日后寻找,他必须在敌人身上留下自己的气息,如此一来不管敌人逃到哪里,他都能寻到……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爱阅小说app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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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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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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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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