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书斋>热门小说>归一>第四百八十五章 打家劫舍
  吴中元喝酒暖身的同时,黎万紫开口说道,“你现在贵为黄帝,身为下属,我也不能总是忤逆你,但有些话我还是忍不住想跟你说,日后你传旨下令之前一定要三思斟酌,切忌朝令夕改,假以时日会失落君王威严。”

  吴中元点了点头,他知道黎万紫为什么有此一说,此前他让三爷传令五位垣城城主将天蚕谷斩草除根,之后又派吴大烈传令只抢粮不杀人,最后又让十三郎传言只取天蚕白绢,连粮食都不抢了,一日之中连续两次改动旨意,黎万紫说他朝令夕改并不过分。

  见吴中元情绪低落,黎万紫又于心不忍,“你年纪还小,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你已经做的很好了。”

  “我这心慈手软的毛病怕是改不掉了。”吴中元摇头说道。

  黎万紫接口说道,“身为君王理应杀伐果断,令别人对你心存畏惧,你总是仁慈顾虑的确不妥,不过依我看这也不全是坏事,别人固然知道你心性仁善,但与此同时他们也都知道你是个好人。”

  “你就别安慰我了。”吴中元苦笑摇头,又喝了口酒。

  “我没有安慰你,我说的是实情,”黎万紫说道,“人与人之间最难建立的就是信任,只有别人知道你是个好人,他们才敢毫无保留的相信你,义无反顾的跟随你。”

  吴中元点了点头,黎万紫所说确有道理,他的这种性格固然有其弊端,但也有很大的优势。

  “对了,”吴中元突然想起一事,“之前我见到过你派往隗城的人马,根据时间推算这时候他们应该已经去到隗城了,你如果能够抽得开身,最好亲自去一趟,我担心那里会生出变故。”

  “你担心祝千卫出尔反尔?”黎万紫问道。

  吴中元摇了摇头,“那倒不会,早些时候我去过隗城,他们已经开始打造马车准备远行了,但隗城原有两位紫气高手,大长老妘茨已经被城主隗兮给赐死了,还有个名为妘陂的二长老赌气出走,这个人是什么脾性我不了解,我担心他万一回到隗城会阻止祝千卫北迁,我接下来还得去狐族筹集米粮,实在抽不开身,你最好亲自过去一趟,万一那里发生什么意外,你也能予以处理。”

  “好,我回去安排一下,及早赶过去。”黎万紫点头。

  吴中元想了想又说道,“我准备在夷人和九连之间开辟两座垣城,道路我已经划出来了,不过城池位置仍未选定,那里离九连较近,选址建城的重任就交给你了。”

  黎万紫缓缓点头。

  吴中元继续说道,“隗城众人世代居住在南海之滨,精通渔猎制盐,北迁之后我准备将他们安置在新开辟的垣城境内,与他们一座单独的邑城栖身,道路开通之后他们可以前往东海重操旧业,这座邑城要赶在他们迁来之前建造出来,两座垣城的主城可以往后拖一拖,等到明年再说。”

  “隗城离中土很是遥远,他们想要赶过来至少也得来年春天,应该来得及,我先亲自去一趟,看看隗城的情况,也能做到心中有数。”黎万紫说道。

  “那行,我还得接着忙,你早些回去吧。”吴中元站立起身,将喝空的酒罐递还黎万紫。

  黎万紫接过罐子,蹲身整理食盒儿,“狐王十三郎声名狼藉,你不要与它走的太近,我知道你在为米粮愁恼,却也不能病急乱投医。”

  “嗯。”吴中元含混应了,他先前曾经派十三郎过去送信,故此黎万紫知道他跟十三郎走的很近,但包括黎万紫在内的众人并不知道他跟十三郎是什么关系,更不知道他是为了给十三郎出气才去的岷山,这一点连吴大烈都不知道,此事他也不准备让任何人知道,如果让老瞎子等人知晓,免不得又要责怪他不分轻重。

  唯恐黎万紫继续纠结此事,吴中元便送出意念感召青龙甲,待青龙甲飞近,提气拔高凌空穿戴,与黎万紫打过招呼,继续南下岷山。

  哪怕工作再忙,也得吃饭,正所谓人是铁饭是钢,只有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儿,一夜忙碌,日出时分已经将岷山的所有牲畜尽数搬来此处,而此时吴罴和吴犀派出的车队也已经赶了过来。

  除了将牲畜的尸体带了回来,吴中元还带回了一条一丈多长的毒蛇,这条毒蛇不是柳金娥作法使用的牲兽,而是他自途中发现并捕捉到的,此处离南关很近,朱雀仍在古树上蹲伏,天气寒冷,无人南下易换,树下亦无牲畜,这条毒蛇是他献给朱雀的礼物,朱雀五行属火,而毒蛇亦是火属,正是它最喜欢的食物。

  吴中元一晚上就跟蚂蚁搬家一般来来回回,多次自近处飞过,朱雀并没有理睬他,更不曾与他交谈。便是他献上毒蛇,朱雀也不曾开口,不过他没走多远,朱雀就吞掉了那条毒蛇,送礼固然可以表达诚意,收礼同样也可以表达诚意,如果对方看不起你,连你的礼物人家都不会要。

  再次南下,吴中元又去了岷山,黄生的尸体还留在原地,断气之后早已现出了土拨鼠的原形,他本不愿做那开膛破肚的血腥之举,但黄生的修为已经超越地格九阶,晋身太虚,这种品阶的内丹甚是罕见,日后可以拿去与牛族交换补气丹药。

  此外,他也想看看黄生的内丹究竟是什么颜色,根据心月岛黑衣老者所说,与地格九阶的红蓝紫三等一样,天格九阶也分为三大等,由低到高分别为黑白黄,不过这一说法只是黑衣老者一面之词,此番只要剖出土拨鼠的内丹就能予以证实。

  犹豫良久,最后还是动手了,不是每个人都能当外科医生的,吴中元明显不是这块料,是硬着头皮,皱着眉头,忍着恶心,憋着气动的手,越是不想直视越是找不准位置,前后折腾了五六分钟方才找到了土拨鼠的内丹。

  土拨鼠虽然身形庞大,内丹却跟其他动物的内丹大小差不多,颜色是淡黑色的,可能是因为晋身太虚修为不久,它的骨骼还没有发生颜色的变化,是呈灰白色的。

  人的思维习惯一旦养成,是很难改的,在寻找内丹的同时吴中元一直在思考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有道行的异类是如何变化形体且改变自身重量的,不过想也是白想,这时候可没有现代那么多先进设备和仪器进行检测和分析。

  此事只能从广义的角度进行解释,那就是跟灵气修为有关,理论上说世间万物都是由气组成的,所谓气并不是呼吸的空气,而是比分子和原子更小的那种尚未被分离和命名的细微物质,练气之人通过对气的修炼,可以控制和改变气的形状和大小。

  将内丹擦拭干净放进腰囊之后,吴中元又顺手取出了那两个卷轴,实际上这东西不是卷轴,只是很像卷轴,各处找不到连接的缝隙,用双手尝试拧转也拧不动,应该是浑然一体的,里面并没有藏着什么东西。

  一手一个进行对比,发现这两个卷轴的大小和形状虽然很是相近,上面的文字却并不相同,连字数都不一样,黑色卷轴上的文字比黄色卷轴要多出四五个。

  这两件东西无疑出自神族和魔族,大胆猜测,应该是神族和魔族送给吴熬和柳金娥的信物,至于具体有什么用就不得而知了。

  柳金娥的这个卷轴无疑是黄生送给她的,这东西对柳金娥肯定有很大的用处,不然柳金娥不会帮助黄生来对付他,要知道他也不是易于之辈,柳金娥很清楚计划失败的后果。妙书斋

  这东西到底有什么用?值得柳金娥冒着生命危险来换?

  苦思良久,想不出所以然,只能作罢,将两个卷轴重新放归腰囊。

  虽然不知道这两件器物的用处,却能通过黄生之前所做的事情推断出神族和魔族是互相敌对的,根据黄生临阵倒戈,吴熬表现出的惊讶来看,他并不知道黄生跟魔族的关系,但黄生却知道吴熬跟神族的关系,黄生临走的时候将吴熬与神族过往密切一事告诉了他,其目的就是为了借他之手杀掉帮助神族做事的吴熬。

  通过此事还能发现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五道封印虽然尚未消失,但五道的触手早已经伸出来了,它们已经在暗中为封印消失之后的事情做准备了。

  随后吴中元又去了黛娘的住处,他先前只是进来拿走了被褥和床单,并没有对这里进行细致的搜查,他一直对打扫战场很感兴趣,自然不会轻易放过这里。

  一通寻找,找的他脸皮发热,心跳加速,黛娘的住处除了大量的驻颜美容事物,还有上百件漂亮的衣服和各种各样的肚兜底裤,五花八门,甚是花哨,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好看的鞋子和一堆精美的饰品。

  吴中元并没有对自己的心跳加速感到羞愧,这太正常不过了,估计只有太监才会对这些东西完全免疫,男人见到这些不可能一点杂念都没有,哪怕明知道这些东西的主人是条毒蛇。

  对于黛娘的这些东西,他也没有站在圣人的高度进行仇视和批判,连他都免不得受到这些东西的影响,普通人更加拒绝不了它们的诱惑,可以鄙视黛娘的人尽可夫,却不能否认黛娘非常聪明,它很清楚作为一个女人应该怎么活才是对的。

  圣人云“食,色,性也。”说的直白一点就是吃饭和繁衍后代是人的天性,这句话并不带贬义,只是很客观的表述,也正因为人有这两种天性,所以人类才能生息存在。

  女人追求漂亮并不是因为虚荣,而是为了愉悦自己喜欢的男人,所以不能因为女人爱漂亮就批评她们不正经。聪明的女人都会对自己好一点儿,除了变.态的整容和虚伪的美颜,任何可以提升自身魅力的方法都可以去做,包括穿戴漂亮的衣服和鞋子,也包括使用高质量的化妆品。

  男人都是以貌取人的,连他都不例外,扪心自问,如果王欣然和姜南等人长的跟丑八怪一样,他也不会喜欢她们,男人只有认可了女人的容貌,才会有兴趣去了解她们的灵魂,如果女人拥有高尚的灵魂,这种关系就会一直持续下去,如果发现这个女人只是徒有其表,这种关系很快就会结束。

  待得回过神来,吴中元开始收拾打包,这可是个缺衣少食的年代,很多人衣不蔽体,这些衣服和鞋子他自然不会送给自己的女人,却可以送给自己的族人。

  那些乱七八糟的肚兜和亵裤就不要了,太超前,太辣眼,带出去可别败坏了社会风气。

  胭脂水粉和各种饰品也全部带走,精美的首饰盒也带走,山洞里还有一面与人等高的奇怪镜子,不是常见的铜镜,而是跟现代镜子非常相似的水银镜,也不知是怎么造出来的,映照的非常清晰,这么稀罕的东西必须带走。

  但凡能用的全部带走,大包小包,又拎又扛,彷如入室盗窃,又似逃难搬家。

  刚准备走,又想起一事,岷山的山顶长着三棵巨大的阴属树木,这应该不是巧合,这里很可能有一处古代的墓葬,也可能只是阴气很重而并无墓葬。

  本想四处探寻一番,想了想还是作罢了,别说这里不一定有古墓,就算有应该也早就被黛娘给发现并挖掘了,退一步说,即便岷山真有古墓且没有被黛娘发现,也没必要去寻找挖掘,眼下的当务之急是筹集米粮而不是寻幽探奇。

  自然不能带着这些东西去狐族,得先回去一趟,北上途中思考该送给谁,斟酌过后决定送给姜大花,相较于熊族和鸟族,牛族人的衣着穿戴更差一点。

  人的第一印象是很重要的,自从当年姜大花没有落井下石围攻吴勤,吴中元就对她的印象很好,二人的交情也比较深,他去到崮山就如同到家了一般,放下东西就回屋睡觉去了。

  吴中元是真的累坏了,自中午睡到太阳下山,醒来的时候干粮早就准备好了,酒席也备下了,牛族的饮食不似熊族那么讲究,酒宴菜品也不多,一道硬菜加几样辅菜,不过硬菜是真的很硬,烤全羊。

  吃饱喝足,又困了,本想自我犒劳再睡一觉,想了想还是走了,不过他没往南荒去,而是带着一条烤羊腿去了大泽境内的鹤岭……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爱阅小说app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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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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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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