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书斋>重生小说>杂家宗师>第四十二章 风潮
  京城北城泗水街

  一家小酒馆

  这是一家小门脸,店面不大,门外搭了一处棚子,靠墙的地方支了个木板,上面写了两个字——宋记。

  刘葛腰上别着一支铁尺,晃晃悠悠的走进酒馆,在店里随便找了一张桌子坐下,向老板宋喜吆喝了一声。

  “老宋,来碗烂肉面,一盘羊肉,面不放香菜。”

  烂肉面是酒馆老板宋喜的拿手绝活,面条劲道爽滑,骨汤浓而不腻,在配上秘制的大块酱卤肉,佐以酒馆的另一特色—热切羊肉,早上吃上这么一顿,能舒服一天。

  “哎,刘爷来了,稍等,面马上好。”

  刘葛应了一声,从桌子上的筷笼中抽出一双筷子,用手帕擦干净,放在一边。

  又伸手从怀里掏出一本隋唐演义,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呦,刘爷,您来的够早的。”一位客人走进酒馆,看到了刘葛,走过来打了个招呼。

  “嗯嗯!”

  刘葛正看的正起劲,含糊着答应了一声。妙书斋

  “呦,刘爷,您也买到这本书了,怎么样,看完了吗!”

  来人突然瞟到刘葛手里拿的书是隋唐演义,来了兴趣,从桌子下面拉张椅子坐下,开口问道。

  “嗯?”

  刘葛扬起眉头:“李万,听你这么说。你看过这本书?”

  来人叫李万,今年二十二岁,是北城最大的药材铺宝春堂,周老板的独子周参,身边跑腿的帮闲。

  这小子家就住在宋记酒馆旁边,常来酒馆喝酒吃饭,刘葛来这吃饭的时候经常碰见,打了几次招呼,所以也算个熟人。

  李万闻言,脸上不由的露出一丝得意:“也是巧了,前儿,我给周少爷干了一件漂亮事,周少爷高兴,赏了我一本。”

  “你看完了吗!”

  刘葛没兴趣知道李万的书是哪来的,他知道李万看过这书后,问了一句。

  “昨天一口气看到四更(凌晨一到三点),看了两遍,还不过瘾,这本书写的太好看了。”

  想起自己昨天熬夜看的隋唐演义,李万的语气也兴奋起来了。

  “是啊,这本书太精彩了,我最喜欢里面的秦琼,孝母似专诸,交友赛孟尝!黄膘马,马踏黄河两岸;熟铜锏,锏打三州六府,威震山东半边天,真是条好汉,而且还是我们捕快出身呢。”

  刘葛也想起了书中的情节,兴奋的接道,他是顺天府的一个捕快班头,对当过捕快的秦琼很有好感,提起他来,脸上一副如有荣焉的样子。

  “秦叔宝确实厉害,我但更喜欢冷面寒枪罗成,年方一十四岁,眉清目秀,齿白唇红,面如傅粉,智勇双全!七岁打猛虎,十二岁破番兵,用一条家传丈八滚云枪,重二百四十斤,名镇燕山,大隋朝排他为第七条好汉。”

  李万摇头晃脑说出书中关于罗成的描写,心里却暗想着,自己要是有俏罗成一半的容貌,以后去青楼恐怕都不用给钱……

  “罗成只是个小孩,真汉子还得是秦琼。”刘葛对罗成无感,不以为然道。

  “不不不,秦琼只是隋唐第十六条好汉,罗成排第七,按这么说来,秦琼根本不是罗成的对手!”

  李万闻听刘葛此言,有点不太高兴,出声反驳。

  “放屁,你知道个卵子,秦琼那是威震天下绿林的人物,谁人见了也得称一声秦二哥,岂是罗成一个小白脸能比的!”

  刘葛心里将秦琼视为偶像,现在李万说秦琼不如罗成,就是诋毁他心中的偶像,他当即受不了了,右手狠拍了一下桌子,整个人怒气勃发。

  刘葛这一拍桌子,把李万吓了一跳,不是聊的挺好的吗,怎么突然就变了脸。

  不过他心里也拱起火来,我好声好气的和你聊天,你凭什么和老子发脾气,李万心里的气也上来了,也不管刘葛在衙门当差,一拍桌子,手指着刘葛吵了起来。

  这时店铺老板宋喜端着刘葛点的烂肉面从后厨出来了,店小人少,原来还有媳妇帮衬,现在他媳妇怀孕,只能他一个人来了,厨子跑堂他一肩挑。

  宋喜刚出来,就看到刘葛和李万二人面红耳赤的,吵的正凶,不知发生了什么争执,连忙跑过来劝架,刚跑到跟前,就听到二人对喷。

  刘葛手舞足蹈的在那高喊大叫,李万则面无表情的狠戳人心。

  “秦琼武艺超群,一双金装锏天下难寻敌手!”刘葛一脸激动道。

  “罗成排名第七!”

  “秦琼号称神拳太保,拳压山东六府!”刘葛粗着脖子喊道。

  “罗成排名第七!”

  “秦琼义薄云天,在下绿林无人不知小孟尝的名号!”刘葛脸上的青筋都蹦出来了。

  “罗成排名第七!”

  “……”

  “我让你他妈的排名第七,老子今天抽死你!”

  刘葛被李万挤兑急了,抽出腰上别着的铁尺,向李万扑去…

  ……

  隋唐演义的口碑炸裂,接着迅速在京城传播着,看过书的人,开始向身边的亲人、朋友、师长疯狂安利这本书。

  在京城的各大酒楼、客栈、戏院,客人们饭也不吃了,戏也不看了,纷纷聚在一起开始讨论书中的剧情,就连这些酒楼戏院的老板们也纷纷加入其中……

  而其他的娱乐场所也不好受,据内部人员透露,这几天京城青楼的生意直线下降,许多人来这,什么也不干,拉着里面的姑娘讨论秦琼和罗成谁厉害……

  秦琼、罗成、单雄信、靠山王杨林、程咬金、徐茂公、杨广……

  这些人迅速成为了京城百姓耳熟能详的名字,不到十天的功夫,隋唐演义成为了京城的风潮…

  现在新华书店所在梨花巷,天天被前来买书的客人围得水泄不通,顺天府派来的人手已经增加到了五百人,领头的也从一个从九品的淄衣捕头变成了从七品的检事,为此,安逸又掏了一百两银子重新打点。

  安逸又费劲千辛万苦的从别处又淘到三套模具,接着又新招了一批工人,用来轮换老工人,他还和马晋商量过,有意盘下书店旁边的商铺,用以扩大店面,卖书的钱还没捂热,立刻大把撒出去。

  不过这些钱对于马晋来说,不值一提,据有心人的观察,只这几天的功夫,新华书店就豪赚上万两银子,马大东家凭借半本书一举迈入富豪阶层。

  而隋唐演义这么火爆,它的作者晋马就惹起了很多人的注意…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爱阅小说app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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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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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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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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