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踏青和据说很好喝的粥
江南初夏总是雨水多,淅淅沥沥,将青灰瓦片与巷子都冲个干净,墙角也生出一蓬一蓬的苔藓来。
祝燕隐撑起一把绘着翠竹的伞,一边在细雨里倒着走,一边颇有经验地说:“那我们明天要早些动身,否则等各家的车队都出来,街上就挤了,这里距离清芙河还是有些距离的。”
清芙河位于城南山中,九曲十八弯地穿过峡谷,在蒙蒙细雨中是最有看头的,据说山岚白雾缭绕,美如仙境,所以吸引了许多文人蜂拥前往。
厉随扶住他的胳膊,免得踩了苔藓滑倒:“只有文人?”
祝燕隐回答,嗯,只有文人。
至于为什么这么美的景色,城中百姓却没有兴趣,那当然是因为嫌麻烦啊,江南胜景何其多,寻常人谁会想在雨季进山,又湿又滑的难走死了,还不如在家看看屋檐上挂着的雨。
不嫌麻烦的只有文人,因为他们全部吃饱了撑的……不是,因为他们书念得多,心思自然细腻,对世间各种美的事物都有天然执着的追求,比如美人和美景,所以就算路很难走,那也是值得的。
厉随答应:“好,那我明早来叫你。”
祝燕隐:“嗯嗯嗯。”
……
第二天早上,祝二公子裹在松软单薄的蚕丝被里,睡得一脸香甜,正做梦呢,突然就被人捏住了鼻子强行叫醒,他连眼睛都懒得睁,直接拉高被子裹住头,试图将美好的梦境重新续上。
厉随靠在他身边:“不是说要早些出门吗?”
“这才什么时候,天都还没亮呢。”祝燕隐哑着嗓子抱怨,“我再睡一会儿。”
厉随手指绕过枕上一缕滑软头发,低头亲他的脸。
祝燕隐躺得雷打不动。
没有谁能叫醒一个装睡的人,就算是超冷酷的江湖大魔头也不能。
当然了,更主要的还是不怎么舍得叫。
于是厉随就陪着他继续睡了一会儿,直到天亮了,外头开始有仆役活动了,祝燕隐才打着呵欠爬起来,一边穿衣服,一边勇于推卸责任,都是你要睡,我们才会迟到的,现在一定会被堵在城外。
厉随用手指戳他的腰。
祝燕隐笑着往床下跑:“别闹了,你也快起来!”
文人出门都是要成群结伴的,可能是为了思想的碰撞,也可能是因为山路实在不好走,人多还能心理平衡一点,总之大家都是一早就约好的日子,各自带着酒与笔,盼着能在雨中河畔变成醉与诗。
祝府人多,少爷们都是各走各的,祝燕隐因为赖床,光荣成为垫底的最后一名。祝忠还特意选了一架最小的马车,结果依然被堵在城门口,半天往前挪不了一步。
祝燕隐单手撑着腮帮子:“唉!”
厉随闲闲靠在柔软的垫子上,翻着手边一本书,随口问他:“着急?”
“倒没什么急事。”祝燕隐趴在车窗上往外看,“早知道这么拥挤,就让忠叔换一辆大点的车了,还能无所事事地躺会儿。”
厉随合上书:“不怕淋雨的话,我带你出去骑马。”
祝燕隐心花怒放:“好的好的!”
于是被堵得七荤八素的各位读书人们,正在各自车里打盹呢,突然就听到外头传来一阵小小的惊呼。
厉随单手抱着祝燕隐,纵身从一列列马车顶上蜻蜓点水般踏过,身姿之轻巧,车里的坐人甚至都感觉不到颠簸,只来得及看到一片雪白衣摆从窗外掠过,带起一股细细回旋的风,再细找时,那一双身影却已经远去了。
啊,这天下第一的武林至尊。
还有武林至尊的马。
踢雪乌骓生于西北,长于西北,地广人稀野跑惯了,从来没有人教过它谦让的礼数。现在一见主人已经去了城外,自然心中躁动,于是昂着脖子长嘶一声,纵身一跃也向前冲去。沿途车队哪里见过这野蛮大马,浑身跟裹着飒飒的风霜雷电一样,所经之处必一片人仰马翻,慌得众人赶忙勒紧自家马缰给它让路。
厉随打了个呼哨。
踢雪乌骓从矮坡一跃而下,落地时,坚硬的四蹄牢牢钉在地上,前腿微微弯曲,整匹马呈现出一种即将生出双翼、踏云而行的完美流线姿态,漆黑皮毛被细雨浸得油光发亮,威风极了。
后头的车队:“哇!”
所以这个赏景日,在许多文人的诗与画里,都出现了一匹黑色无敌的马。
山里的雨很小,比牛毛还要更细几分,倒更像是贴在皮肤上的水雾,路也泥泞。
而像这种泥泞的小路,车马是一定上不去的,只有靠着自己慢慢往上爬。
厉随收住马缰,问怀里的人:“你先前是怎么上去的?”
“嗯?”祝燕隐把自己从厚厚的大氅里扒拉出来,露出一双睡眼朦胧的眼睛,半天没反应过来自己在哪。
厉随:“你睡着了?”
祝燕隐解释:“因为你把我裹得太紧了。”
连脑袋也包在里头,什么都看不见,只觉得又暖和又颠簸,除了睡觉也的确无事可做。他打着呵欠说,先前我也是自己走上去的,虽然累一点,但不是很陡峭,我们走吧。
厉随看着他雪白的衣摆:“你想自己走?”
祝燕隐回答,我当然不想啦,还困着呢,但这不是没有办法吗。
于是厉随就抱着他上了山。
很嚣张的那种上法。别人都还在苦叽叽地攀爬小路,一个比一个气喘吁吁,而祝二公子就完全体会不到这种辛苦了,因为他一步路也不需要走,只需要舒舒服服地搂着大魔头的脖子,就能“嗖”一下上山,抵达清芙河畔时,连鞋底都是干净的。
其余文人:很了不起吗?
对啊对啊,就是这么了不起。
下午。
祝燕隐在清芙河边赏了一阵雨,写了几首诗,觉得没什么意思,于是拉着厉随往人少的地方晃。南山中有许多小农庄,其中一户人家的门正好敞开着,屋檐下坐了几个大婶正在纳鞋底,见到有一个漂亮俊秀的白衣公子站在门口不住张望,于是笑着招呼:“若是觉得雨大了,就进来避一避吧。”
“多谢。”祝燕隐回头叫厉随,“你走快点呀!”
厉宫主从小路过来,手里捧着一大束青绿紫红的花花草草,都是他方才从悬崖处摘来的,因为祝燕隐远远看着喜欢,结果摘来之后又不喜欢了,说哎呀,怎么这么大。
厉随一听,刚想扔掉。
祝燕隐紧接着说:“但颜色还挺别致,我们回去可以找个好看的瓶子养起来。”
厉随冷酷地“嗯”了一声,那就不扔了吧,随手拈起一朵花,插在他发间。
院子里的婶婶们没想到收留一个斯文的小公子,还要附带一个漆黑的大魔头,心里都比较惊慌,说真的,一般人看到厉宫主,十有**都会惊慌,因为他不笑的时候实在太吓人了。
祝燕隐及时从袖中掏出一小块碎银,说是茶水钱。
勤俭持家会过日子的婶婶们:立刻高兴!
一高兴,话就变多。其中一个婶婶看祝燕隐正在摆弄怀中花草,就说:“这叫小云花,加进粥里一起煮,吃完三四天嘴里都带着花香。”
祝燕隐惊讶:“还能做饭啊?”
“能,我们都喜欢用它煮粥。平地上的早就被摘完了,这一束应当在高险处吧,不然也留不到现在。”
祝燕隐低头闻了闻,是挺香。
婶婶又道:“两位公子要是想吃,我这就去煮两碗来。”
祝燕隐虚心请教:“煮粥难吗?”
婶婶答曰,不难,煮粥有什么难的,最简单不过的伙食了,是个人都会做。
一听门槛这么低,祝燕隐顿时有了底气:“我能借厨房用一下吗?”
厉随扯住他的头发,皱眉:“你要做什么?”
祝燕隐答,做粥。
厉随松开手:“去吧。”并且同时在心里做好了赔这户人家一处新房的准备。
祝燕隐:怎么能是我一个人去,举案齐眉这种事,难道不该大家一起?
遂强行把大魔头拖进了厨房。
“你会生火吗?”
“会。”
“煮粥呢?”
“也会。”
“那你煮。”
“你呢?”
“我看你煮。”
读书人就是这么理直气壮。
厉随生起灶火,递给他一把扇子。
祝燕隐坐在小板凳上:“我不热。”
厉随:“扇火。”
祝燕隐:“……对不起,我还以为你怕我热。”
他嫌那黑乎乎的扇柄脏,扇面也脏,于是从腰间抽出自己的玉扇,“刷”一下潇洒打开,开始扇火。
玉扇本扇可能也没想到,自己此生居然还能有与柴火近距离接触的时刻,内心比较抵制,送出来的风也有气无力,两人肚子已经咕咕叫了,水还没开。
不得已,祝二公子只好换回竹扇,垫了三四层帕子握在手中,表情喜感。
火苗总算升腾起来,厉随洗好米后,将锅往灶上一放:“好了。”
祝燕隐看着被熏黑的玉扇,比较心疼。
厉随弯腰亲他:“下回买一把新的送你。”
祝燕隐没理他,还想试试沾点水能不能擦掉,厉随却已经把扇子从他手中抽走,又把人拉进自己怀中,开始专心致志地亲。他觉得祝燕隐方才并腿坐在小板凳上,一脸沮丧盯着扇子的样子实在可怜又可爱,像一块又软又白的糖,不咬一口就牙痒。
祝二公子从亲吻的缝隙里,艰难地说:“我们这是在农户家中!”
厉随从他的脸颊一路亲到下巴,再到领口下的锁骨。
祝燕隐:你不要突然就来感觉啊!
厉随看着他笑,话本里最常见的那种邪魅一笑,虽然写出来有点烂梗,但真的好撩人。
祝燕隐后背靠着墙:“……”
不是说好了成亲当天再一起发现新的快乐吗,我觉得我们现在距离成亲还有至少一年啊!
厉随咬着他的耳垂问:“我在你心里有这么信守承诺?”
祝燕隐心想,其实也没有啦,你看起来很疯很不受控的。但他还是机智地选择了顺毛哄,铿锵有力地回答,那当然,君子一诺千金,全武林加起来也不如你!
厉随又开始捏他的屁股。
祝燕隐:救命!
至少让我先把粥喝了啊!
二、到底缺失了哪一部分记忆
在江胜临的悉心照料下,祝燕隐的脑疾好得很快,他已经记起了从前大部分的事情,唯一比较重要的,但又想不起来的,就是失忆当天的情形,不管神医怎么诱导,也诱不出来。
祝燕晖细问:“那天你是几时溜出家门的?”
祝燕隐躺在床上回忆,一早就出去了,天还没亮呢。
至于为什么要摸黑出门,还要甩掉所有的随从和护卫,是因为他那阵正在看快意恩仇的江湖话本,结果书没藏好,被大哥发现了,当着家人的面好一顿训斥,于是祝二公子一怒之下就离家出走了,好有出息的。
祝燕晖又问:“你打算出走到何处?”
祝燕隐答:“王城。”
计划得倒是很周详,不仅细心标注了地图,带了充足的银子,还去街头的铁匠铺子里买了一把锋利的匕首,把自己搞得很像一位真正的大侠。
结果连柳城的管辖范围都没出,刚进山就碰到一伙山贼,轰轰烈烈倒在了闯荡江湖的第一步。
祝燕晖对厉随道:“当时小隐昏迷不醒地躺在山道旁,幸好被往来商队发现,才送回府中,而等他醒来时,就已经完全失忆了。”
大夫一轮一轮地被请进祝府,都只能查出祝燕隐的脑内并无大淤血,也没有受到猛烈撞击的痕迹——可能就真是单纯被吓傻了。
厉随问:“山贼呢?”
祝燕晖道:“出事之后,官府去山中清剿过几回,也抓了一些匪徒,但没有一个肯承认是他们伤了小隐,直到现在那些人还在牢狱里关着。”
祝燕隐使劲回忆了一下山贼的长相,结果未遂,嘴里直喊着头疼。
祝燕晖赶紧宽慰,不想了不想了,反正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
厉随在下午独自去了官府大牢。
柳城富庶繁华,官府的管理也很严格,自然不像偏远之地那么匪患丛生,所以山里一共就三拨土匪,还明显是脑子都不怎么好用的。
一伙是两个瘦子,竹竿似的,叫麻一和麻二。
一伙是两个胖子,长成葫芦样,叫宋大虎和宋小虎。
还有一伙是两个麻子,比前四位更加专业一点,人家有行走江湖的诨号,叫五魁首和六六六。
一般这几个名字要是同时出现在江湖话本中,不用继续往下看也能猜出谁才是真正的凶手,毕竟诨号就等于戏份。但厉随还是稍稍审了一下——是真的很“稍稍”,甚至都没有把人犯从监牢里提出来这个过程,只站在外头沉默地扫视一圈。
牢狱里的六个人突然就感觉到了一阵盎然尿意。
他们放下手中的馒头和咸菜,缓慢地抬起头。
厉随目光冰冷,眼底透着阴森杀机。
麻一和麻二当场就昏了过去。
宋大虎和宋小虎稍微慢了一步,没有来得及晕,等他们反应过来,也想倒在地上装死的时候,厉随的目光已经看了过来:“知道我要问什么吗?”妙书斋
宋小虎哆哆嗦嗦地回答,知知知道。
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少说也审了几十次,但我们真的没有伤过祝公子啊,谁有那熊心豹子胆?
于是只能扯着嗓子喊冤:“我们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厉随又看向另外两个人。
五魁首一口咬死:“咱们兄弟两个也不知道。”
厉随道:“那我就剐了你们。”
宋小虎一听也晕了。
宋大虎赶紧在他身旁跟着躺平。
厉随抬手扬起一道掌风。
五魁首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就喷出一口鲜血。
六六六:“大哥!”
厉随道:“说。”
五魁首:“不是,不是我干的!”
“那是谁?”
“不知道。”
厉随又是一掌。
五魁首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红色喷壶。
六六六:“是他干的!是他干的!”
五魁首:“不是我们!”
六六六:“对,是你一个人干的!”
五魁首:“?”
六六六扑向厉随的方向:“我都招!”
躺在地上的四个人勃然大怒,纷纷爬起来,这他娘的,原来真的是你们?
连累我们坐这么久的牢,先打一顿再说!
五魁首和六六六最后是被闻讯赶来的狱卒抢救下来的,已经基本被打成了猪头。
五魁首:“我五某人没有你这忘恩负义的兄弟!”
六六六:“我六某人也没有!”
狱卒:我们是经过专业训练的,一般不会笑,除非真的很好笑。
于是直到将人犯提往公堂的路上,还在时不时地“噗嗤”一下。
六六六将所有事情都推给了五魁首,说他那天出门想干一票大的,结果中午果然满载而归,带了整整一大包银子,还说主人是个白衣公子,这可不就是祝公子?
五魁首怒骂,你放屁,我那天分明在山寨里睡了一整天!
地方官看了眼厉随,见他似乎并不打算开口,才又继续审问:“那一共抢夺了多少银子?”
六六六道:“足足有五十多两碎银,还有厚厚一摞银票,加起来少说也有两百两!”
厉随看着他:“再说一遍,一共抢了多少银子?”
六六六:“……两、两百多两。”
地方官提醒他:“根据祝府报上来的损失,银票足有十数万两之多,还有一些宝石,就更价值连城了。”
六六六倒吸一口冷气,当场就惊得说不出话。
这这这得是啥样的家庭条件啊,出门带十万两银票?
苍天可鉴,方才的二百两银票加五十两碎银,已经是他所能想象出的,大户人家公子出门最阔绰的行头了。
厉随道:“给你最后一次机会。”
六六六还沉浸在十万两的不真实世界中,哭着招供:“我们真的没有抢过祝公子,刚刚都是我随口瞎编的,我怕自己也被活活打死。”
厉随:“……”
地方官头疼,刚刚在听到消息时,还真以为案情有了新进展,没想到是这么一个二愣子。
他身为朝廷命官,是不怕厉随的,却对祝府心存忌惮。于是趁着这次机会又解释一回,柳城的民风向来严谨,因为来往的商队很多,所以官兵时常会去山里巡逻,方圆几十里连个贼都少有,更何况是山匪?最大也就是牢里这几个了,颠三倒四迷迷糊糊的,估摸从出道到被俘,一票生意都没做成过。
厉随离开府衙,并没有回祝府,而是去了宿云帮——是江南颇大的一个武林门派,最近刚好路过在柳城,他问掌门借了数百人连夜进山搜寻,对外只说江湖事,一搜就是整整三天。
第四天时,祝燕隐实在好奇得不行,于是也想出城凑热闹,结果厉随却回来了,手里还拎着一个黑色的包袱。
“我刚还在让小穗准备马车。”祝燕隐迎上前,“你怎么这么久也不回来,江湖里出了什么事?。”
厉随道:“江湖里没出事,我去山中找了些东西。”
“我听说你把宿云帮的人都借走了。”祝燕隐替他倒茶,“人手够吗,不够的话,我让大哥再给你调拨一些祝府的护卫。”
厉随将手里的东西放到桌上:“这些东西是你的吧?”
祝燕隐将茶杯递给他:“什么?”
包袱打开后,是许多花花绿绿的宝石,有些上头的泥土还没有擦干净,有些已经被车马碾碎了,不过依旧能看得出,晶莹剔透,水头很好。
祝燕隐:“……”
“银票已经找不到了,不过这些宝石滚落山间树丛,倒是留下一些。”厉随捏捏他的下巴,“我怎么觉得,你不像是被土匪抢了?”
祝燕隐冷静地提醒他,你在山里刨泥巴了,回来还没有洗手。
厉随很配合,洗完手之后过来继续捏。
祝燕隐乖乖仰着头,那我可能就没被抢吧。
厉随和他对视。
祝燕隐视线左边飘一下,右边再飘一下。
厉随:“说实话!”
祝燕隐:“嗯。”
厉随问:“嗯什么?”
祝燕隐:“我就是没被抢。”
他一个月前其实已经想起来了,但因为实在太丢人了,就没说,依然装出一副“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失忆呀”的无辜样子。
具体是这样的,祝二公子因为没有什么离家出走的经验,所以当时把所有的私房钱都卷在了身上,除了银票,还有许多宝石。
但宝石真的好重啊,并不适合让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长时间携带,他进山还没走多久,就累得气喘吁吁,腰酸背痛,但总不能又送回去,所以就想挖个坑把宝石埋起来。
祝燕隐道:“我当时分析,应该找个高险处。”
厉随嘴角不自觉地一僵:“嗯。”
“你笑什么,我真的爬上去了,那个地方可隐蔽了。”但就是太高险了,所以没路,脚下一滑,祝二公子“咕噜咕噜”就滚下山,在惊慌失措的“啊我是不是要死了”里,脑袋可能被磕了一下吧,反正醒来就失忆了。
那些有关于土匪的描述,其实完全是祝燕隐在昏迷未醒的时候,听到身边的人在聊天,也不知是家中哪几个亲戚,对话基本是这样的——
“那山里是不是有土匪啊,否则小隐怎么会伤得这么重?”
“八成就是了。”
“唉,真是可怜。”
于是头受伤的祝燕隐也就跟着迷迷糊糊地想,哦,我遇到了土匪,我好可怜。
厉随问:“既然早就想起来了,怎么不说?”
祝燕隐回答:“因为丢人。”
离家出走,腰里卷着一圈沉甸甸的宝石,上山挖坑想埋,结果一脚踩空,听起来完全没有
“离家出走然后遇到土匪被打伤”来得合情合理——虽然后者也没好到哪里去吧,但至少不憨。
厉随又问:“连我也不能说吗?”
祝燕隐嘟囔:“最不能说的就是你。”
谈恋爱就是这样啊,恨不能在对方眼里处处完美,这么蠢的事情怎么可能主动承认?
厉随忍笑:“嗯。”
祝燕隐强调:“那你要帮我保密。”
厉随凑过去亲他:“好。”
于是祝燕晖就被瞒了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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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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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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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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