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山只是做一个尝试,并没有把人当傻子。
也许你现在回头再看,会发现很多线索其实早就藏在情节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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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第一章的引子里,描写道爷带着婴儿出宫,就有一句:“左手持剑,右手抓着一块紫色的玉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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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启第一次出场的时候,也暗示了他不像吴长路生的,贺兰敏之对吴启也是过于亲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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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武承嗣、武三思,还有太平来房州的时候,为什么吴启正好不在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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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第一次见吴启,特别注意地多看了好几眼,也许并不是因为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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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收孟浩然这个干儿子的时候,吴宁送见面礼吗?
李重润拿出紫玉龙佩被太平拦回去了,也第一次指出了紫玉龙佩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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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谌和武承嗣带兵到下山坳的时候,吴长路的第一反应是:让吴启躲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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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宁为什么只让吴启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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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之后,吴宁再临京师,为什么贺兰敏之三番五次地把吴宁推到险地,而从无顾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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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杀李谌之前吗?太平闯到了怀仁坊李宅后院,正撞见吴启换衣服。为什么她盯着吴启的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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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宁到桃云岭的时候,面对“养”父母的墓碑真情流露。并不是因为那仅仅是养父母,而是亲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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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让兰晴给吴启侍寝,之后就告诉兰晴留在吴启身边,而且不用她做任何事,只需要好生服侍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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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闯到吴宁洗澡的那场戏,看过紫玉佩之后,太平说了一句:让吴宁收起来,别让第二个人看到。是因为太平知道,那是假的。
之后出门,那个似有深意的笑容,我保证现在再看一遍,一定有另一番味道。
包括从那天之后,太平与吴宁的几次肢体互动,回头去看,味道是完全不同的,太平心里已经不把吴宁当成是弟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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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还有耐心回头二刷,你会发现,吴老九从始使至终,只和卢嵩之说过一句最重的话,那就是:“臣服于我”。
和狄仁杰说“拿回属于他的一切”,为什么没有直接说皇位。
包括从引出择獒一说开始,所有描写吴宁的片段,用的都是狼,而不是獒。
吴宁是头狼,是群狼之王,从来没有用獒作比过。
他要做的,不是守护绵羊的獒,而是带领狼群征战求存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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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狼是有担当的,从第一章开始,吴宁从来没辜负过一个对他付出过真情的人,甚至是有求必应。
这才是狡猾外表之下,吴老九最真实的性情。
而且,从开始到现在,吴宁一直把“过人能力”当成是一种责任,他永远挡在自己人的最前面,包括大周朝。
太平这次是唯一一个,也是第一次有人替吴宁挡在前面。
这种人格来自前世的设定。
如果看过番外就应该知道,是齐磊、吴宁、唐奕三个人承载着人类文明的火种前行,在宇宙中绝地求生。责任和负担远比穿越之后要沉重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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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还有耐心,你会发现并不突兀或者生硬,线索早就埋在故事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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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武则天派吴宁去桃云岭抓人,吴宁当时为什么不想让吴家人去?之后,贺兰敏之被关在大理寺,为什么从没有吴家人去探望过?
包括肖老道,发了死镖之后去哪儿了?既然贺兰敏之已经抓到了,为什么不把肖老道也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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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吴宁的那些反常举动,太平公主之前为什么和高延福发那通牢骚?为什么心疼?在下一章,我会给你们一个绝对合理的答案。
这里,就不多赘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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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大伙儿理顺剧情,只是想表达一个意思:
作者并没有把人当傻子!如果你真这么认为,那你才是真的傻子。
同时,在网文圈里打混了两年,我比你们更明白问题出在哪儿。
说装逼一点,作者已经失去了创作自由。
一个故事应该怎么写,会是什么结局,过程是什么样的,在你们心里已经是定型的了。
说白了,一本书叫《唐初》,那这本书里就肯定得有程咬金。你不写他都不行,甚至你把程咬金写坏了也不行。
我认为他是这样儿的,那他就一定是这样儿的!
如果主角不幸成了李二的哪个儿子,那这个儿子就一定得登封造极。不当皇帝,你叫什么小说?
再比如,一本书叫《地主的傻儿子》那好了,这本书应该干什么,大伙心里有数儿了吧?
别说《地主的傻儿子》,我这本《獒唐》,也有一大把人在那说,你不发展生产力、不带动时代,你写的是什么玩意儿?
兄弟们,那我凭啥就不能写地主的傻儿子造了宇宙飞船,娶了个外星老婆啊?
凭啥?凭的是商业环境。
商业写作嘛,这不是你表现个性,鹤立独行的地方。
一切,向钱看!
你写的东西不挣钱,读者不爱看,那么万物皆虚妄。
除非你有本事,把新的东西让读者接受,让读者看爽,让读者甘心花钱。
那么问题来了,苍山还没那个本事啊!
我有新的东西,自认虽说读书不多,但是见解绝对还算上乘。
但是,我不知道怎么把这些东西转换成读者喜欢。
所以,趁着我还有资本,趁着还能作,我要学习,要尝试,要探索。
我知道网文作者的地位很低,你们看不爽可以直接就骂,作者为了经营形象,还不能下场对骂。
这特么就是遭着当流量明星的罪,挣着搬砖头的钱。
但是!!
明人不说暗话,为了多搬几块转头,多骗点钱,我是不是也得趁着还能折腾,还敢折腾,多尝试一点,多学习一点啊?
不止一次的说过,《獒唐》就是在学习,在尝试。
尽管我没本事,尽管我也知道很多人不喜欢,可是试过了,学会了,写熟了....
我才能在以后,在拿起你们给我限定好的套路的时候,能够游刃有余,能够揉入一些有深度的东西。
再不济,这本书也让我明白一个道理:
深度这个东西,和爽快,和肤浅,是不冲突的。
我不求你们会喜欢这本,但也没把谁当傻子,更不存在什么卖弄。
兄弟,卖弄肯定是拿最擅长的东西卖弄。
卖弄,那就写吴老九发展生产力,从商到农,改天焕颜了呀,那个我擅长。
卖弄,那就写家国抱负,英雄忠烈了呗,那个我也擅长。
我能用几个章节描绘出一个林羽堂,几场对话漂白一个冯大春,难道一百多万字还造不出来十几、二十个申屠鸣良吗?
那个我会写,那个才叫卖弄。Μ.miaoshuzhai.net
还有,吐槽一句:写大宋的时候,你们说***幼稚,不懂政治,说特么朝堂相公哪能那么简单。
我是怎么解释你们都不听,怎么辩解你们都不接受,甚至都把童话拿出来套用了也没用。
这回好了,我开始写实,开始写点权谋......
又不干了,结果还不如大宋呢。
事实证明,都特么是抖M,嘴上说现实残酷,现实点更好,其实心里还不是期许点现实之外的小美好吗?
骂着白金大神、畅销作者,这个白,那个白,这个套路,那个套路,可是归根结底,这是你们造成的。
还是那句话,你们需要的不是创作,而填空。
......
上本书结束的时候,我一直在想怎么迎合“我的读者群体”。
就是看得进去我的书的读者,爱看什么,是老白,还是小白,是年轻的,还是‘准老头’。
为什么大神的书骂的辣么多,可是挣钱也辣么多。
当时的理解是,传统文学和网络文学还是不一样。
传统文学是有受众群体的,是一部分相对较高的思想人群的游戏。
这是有逼格的,哪怕没到那个深度,很多人也要从中看出点感悟,看出点“误解”来。
对,就是误解!
什么特么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啊,莎翁写的时候,肯定奔着一个哈姆雷特写的。
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可能就是个作丫头。
他更想不到,一本红楼现在成了一个学说了。
总之,传统文学追求的是逼格,是幻灭,是振聋发聩,不惊出一身白毛汗,都不算好的现实倒影。
那网络文学呢?
我认为网络文学追求主要有三点:
第一,要爽!
第二,要爽!
第三,要爽....
网络小说,那都是给劳苦大众看的,普通百老姓有几个闲的没事儿体验什么幻灭,找什么现实倒影啊?
看小说就是为了排解现实的,好不啦?
以前,这种普通人所需要的叫大众文学,一样被高雅文学看不起。
后来有了网文,.然后......
然后大众文学也成了高雅文学,他们合起伙儿来,又瞧不起网文儿了。
咳咳!
有点过了,牢骚而已。
回到正题,反正上本书的时候想了挺多,在网文受众群体之中,我的写作风格又能吸引哪些读者。
还有,我缺什么?需要练什么?包括上一本书的残余收入,还有新书的收入,能不能支撑我学习成长的时间。
于是,熬汤来了。
呵,真特么是熬汤啊!
熬的我骨头渣子泛白,这点滋味儿全特么熬出去了。
现在,和大宋时的理解,又不一样了。
我发现,也许给老白看的深度和小白文儿并不冲突,这两个可以像前面说的,揉到一块儿去。
因为,老白一样喜欢小白,小白也不见得就非得一门儿的爽爽爽。
爽是谁都想要的....
所以,我认怂,向钱低头!
现实也只给我一本书的机会去磨砺,下本书,我当个俗人卖弄所长。
满意了吧?
肯定还有不满意的。
那我也没招儿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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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点题外话。
前几天吧,写了一首词,又刻成了书签。手贱的卖弄一回,发到了群里。
后来,他们说书签不实用,要做成挂件。
然后....
然后苍山就特么抓瞎了。
好多人私聊我和我媳妇,说想要。
“......”
我吧,有点送不起。
那个和之前的匪帮牌子不太一样。
匪帮牌子一人一个,最多两个,一对也就是百十来块钱。
可是,那首词一共五块儿,用料大、字儿还多,手工师傅把价钱卡的死死的,就是讲不下来。
一片儿就将近一百块,一套就是四五百......有点贵。
要说獒唐像大宋的成绩似的,那也就不说什么了。
关键熬汤把我熬进去了,都要我真送不起。
所以,对不住大伙儿了。
看着给,群里混的实在太熟,或者为苍山真的付出太多的,我先送几个。
剩下的也别急,慢慢给。
等下本书挣钱了,一定都给你们送到,谁也不落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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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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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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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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