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辽抬头看了看天色。
阴仄仄地...
正如他此时的心情一般。
眼前的景象似曾相识。
让他想起了自己的家乡。
并州,雁门郡。
那是神州西北处的边陲之地,从战国时期的赵武灵王为其命名起,其存在的最大价值便只是为了防备北方的异族。
那里人习戎马,畜牧於野。
那里黄沙滚滚,将天空和太阳都永远掩盖在一片浑浊中。
这是张辽从记事起对家乡的所有印象。
所以当他接到丁原的命令,要其带兵奔赴京城时,张辽几乎是逃一般的当日启程,决然的离开。
那一天,他第一次觉得自己人生有了希望。
张辽发誓,这个家乡,他一辈子都不会再回来了。
后来,丁原被人所杀。
如果换做其他任何一个人,作为其故吏的张辽,便是为了报其带他离开雁门的恩德,也是一定会矢志报仇的。
只是,那个人偏偏是吕布。
张辽无法与吕布为敌。
因为从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时,他便已对吕布心悦诚服,更是与有荣焉。
因为这个强如鬼神的男人,也是并州人。
所以他最终反而成为了其帐下的一员大将。
张辽自己都没有搞懂,为什么事情会变的这样。
或许,真是因为对方所代表的的那种强大吧。
纯粹的强大。
让人不由自主地相信,只要跟着这个男人,便可以永远成为胜利的一方。
只是后来,张辽也明白过来了。
这毕竟还是一个错觉。
哪有什么人能靠一己之力便能所向无敌呢?
西楚霸王项羽尚且不能,何况吕布?
想到这里,张辽自嘲地笑了笑,回忆起了往事。
他追随吕布不久,对方便遇见了人生第一次惨败。
王允身死,李傕郭汜将吕布赶出了长安,拐马而逃。
随后先投袁术,又投袁绍。
只是他们随着吕布在去年刚刚帮袁绍大破黑山贼后,却再一次被无情地驱逐。
便是如今客居之处,河内张杨...
说起来,也已是第二次投奔了。
莫说纵横天下,如今的境况,却是窘迫到了险些无处容身了。
这段仓皇奔顾的经历让他们这支并州军的所有人,都郁郁不平了许久。
所以。
当听说河内郡旁有一处黑山贼蠢蠢欲动时,不等张杨开口,这群人便跑了出来,美其名曰保境安民。
其实是再不让自家兵器痛饮人血,他们都快要被逼疯了。
夹着灰土的风嘲笑似地更猛烈了。
张辽抹了把脸,望向远处,眼神悠远。
其实,最郁闷的,恐怕还是将军自己吧。
“大丈夫生居天地间,岂能郁郁久居人下!”
说出这般豪言壮语的人,却沦落至此。
那份窝火,可想而知。
正胡思乱想,突然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蹄声。
似是有一群人正快速接近这里。
张辽回头一看,面上露出了微笑。
等为首之人凑近了,他便高喊了声,话中带着打趣:
“瞧,这不是我们的高都尉吗?”
“你不是说穷追贼寇这等事情很是无谓嘛,怎么又跑了过来,不窝在在城里练兵了?“
张辽遗憾地双手一摊:“可惜啊,你来晚了,都被儿郎们杀光了。”
来人是高顺。
某种意义来说,他才是目前并州军内与吕布关系最为亲厚者。
张辽这个老乡还只是同州,高顺可是真正的同郡啊(五原郡)。
其为人清白有威严,不饮酒,不受馈遗,可谓既有风骨,又有能力。
张辽对其也颇为敬佩,加上三人都是差不多的时期入丁原帐下,所以两人也算熟识。
关系自然不错。
“将军人呢?”高顺似是颇为兴奋,一阵小跑奔了过来,急匆匆地便嚎道:“快带我去见将军,我有大事禀告。”
说着,扬了扬手中的竹简。
“何等大事,让你急成这样?”张辽纳闷地问了句,随口道:“将军恐怕一时半会回不来。”
指了指远处的山峰,笑道:“他追杀黑山余孽刚刚进山不久。”
“什么!”
听到这话,高顺顿时急了,直接吼出了声:“张文远!你怎么能让将军孤身一人进山?”
“高顺你发什么疯啊?区区一群贼寇,还能伤到将军不成?”
张辽被喷了一脸唾沫星子,一脸嫌弃地胡乱抹擦,一边辩解:
“何况是将军要求我们不得跟随,免得扫他的兴致啊。”
却见高顺却已懒得理他,再次上了马,疯一般地朝着前方奔赴。
......
高顺一行人蛇行鼠伏地走过了崎岖而漫长的山道。直到天色渐渐昏黄,他们终于找到了那处密林。
不久之前的一场杀戮,留下了足足两百多具尸体,血腥味极为浓烈,更是远远飘散,引来了不少山林中的猎食者。
此时虎豹豺狼俱至,正在大快朵颐。
见有人打扰了它们的进餐,纷纷咆哮怒吼起来。
高顺一瞥之下,顿时不惊反喜,已知找到了地方。
密林中的尸体大多自然是躺卧,这便衬托出其中一具的怪异显眼。
那是被一支箭死死钉在树上的尸体。
至今还保持着站靠的姿势。
只消看其姿势动作,再端详伤口处,高顺这等行家便大致还原出了当时的一幕。
那分明是一箭从远处袭来,未曾射中要害却也把这人的整个身体直接带飞!
这等恐怖景象,除了那个男人,当世绝无第二人能做到!
高顺确信这一点。
既然找到地方了,便不再耽搁,随着高顺带头,几十个精锐甲士一同冲了上去。【妙】 【书】 【斋】 【妙书斋】
不消片刻功夫,便或杀或驱,将之前进食的牲畜们一扫而空。
随即,众人纷纷呼喊起来。
“将军...”
“将军...”
发出的声音极大,在山谷中不断回荡。却始终不见任何回应。
“都尉,莫非将军已经离开此地了?”一个骑兵有些纳闷,提出建议:
“要不我们散开再去别处找找?”
高顺摇了摇头,他了解将军的脾性。
进山只为杀戮游戏,如今目的完成,要么离开,要么逗留附近回味。
怎么会还去别处呢?
或许...是懒得回应自己等人。
一念至此,他心有所悟,运气提劲,直接一声大喊,道出竹简的关键信息。
“将军!”
“陈宫来信,欲献兖州!”
“嘶!”
短短八个字刚刚出口,却立刻有了动静。
一声清越无比,高而拖长的鸣声从前方乍响!
“是赤兔的叫声!”
“就在那里!”
高顺眼睛一亮,便带人猛冲了过去。
走了不久,眼前天地一阔,更有潺潺流水传来。
却是已到了一处山谷。
谷中奇峰秀出,巧石罗列,森林茂密,时有四蹄生灵出没其间。
更有清流蜿蜒,溪水冲刷石怪,在阳光的照耀下,水动石变,幻景无穷。
这般赏心悦目的景象,高顺等人的视线,却同时被溪边两个身影牢牢吸附。
一人,一马,
人如青龙昂然,身材极为高大,马如赤焰炽烈,四蹄修长劲健。
听到脚步声时,正温柔抚摸着马背的男人转过头来。
乌黑的头发散披在他宽壮的肩膊上,垂在两侧的手比一般人长了少许。
此时对方穿着常服,露出的所有皮肤都是苍白的颜色。
黑发白肤,强烈的对比之下,整个人似是炼狱里的鬼神,忽然破土来到人间。
一张脸鬓如刀裁,面若斧劈,鼻钩如鹰,双目深陷。
予人一种冷酷无情的感觉。
此时,男人两道森冷的目光深邃难测,如利箭般一一扫射众人。
即便隔了几丈的距离,竟让每个人都觉得面皮隐隐刺痛。
他的视线最后落在了高顺的身上。
“兖州?”
这是男人第一次开口发话。
声如金铁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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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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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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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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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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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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