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书斋>重生小说>大流寇>第一百二十二章 打回老家去!
  杀戮不是一次进行,而是分为了若干次。

  最少的一次是65名降兵,最多的一次是350名,前后死于同伴或“友军”刀下的降兵近三千人,占了明军降兵总数的约四成。

  没有激烈的反抗,只有无声的窒息。

  从决策者到执行者,似乎都达成了共识,那就是缄默。

  第一批领着淮军发给武器的降兵从俘虏中带出一队人时,所有人都没有意识到会发生什么。

  而当最后一批被带走的降兵永远消失后,夜色中已经没有了明军,有的只有淮军。

  从第一批到最后一批,中间持续了很多批,出人意外的是除了发现将死时愤怒和绝望的哭泣咒骂声外,降兵竟然没有任何反抗。

  个体的不算。

  一次次杀戮的执行者都是不同的人马——不同的军官,不同的士兵。

  量的变化产生了质的变化。

  降兵人数变少了,淮军的队伍壮大了。

  每一次杀戮都让淮军的力量大了一分,最后,是几千淮军。

  一轮轮的杀戮过后,地里也长满了血麦,一道道沟渠直接被尸体填平,冻得无比僵硬。

  这一切发生时,陆四坐在篝火前烤着徐传超在运河边射中的一只野鸭,但他怎么看都觉得扎在刀尖上的野鸭可能是只鸳鸯。

  个头实在太小。

  烤熟之后,陆四在野鸭上洒了点盐花,小心翼翼的吹了好几口,这才轻轻咬了口。

  或许是烤糊了的原因,不好吃。

  将野鸭递给一边的徐传超后,陆四走到篝火上架着的铁锅边摸出一把豆子扔进去,没有铲子就拿刀在锅里翻来覆去,直至锅中有浓郁的豆香味散出。

  生怕豆子也糊了的陆四赶紧拿了块破布以自己都不敢相信的速度,将锅中的豆子一把兜出,捧在手里“和和”的吹着。然后或一颗,或几颗扔进嘴中,细细的嚼着,咽着。

  投降的史德威部下千总曹元也在篝火边,他能够在“贼首”身边烤火的原因不仅是他手下有支百人马队,更重要的是他刚刚带着马队的部下诛杀了同僚孟庆玉部两百余人。

  曹元带兵残杀同僚的场景被史德威从头到尾目睹,这位援剿都司初时是愤怒,不敢相信的,但随着杀戮的进行,他的表情变得茫然,疑惑,最后是平静。

  当都司被“贼兵”押着从面前走过时,一身鲜血的曹元也是愕然,他想解释什么,最终只是叹了一声,带着刚刚充当行刑队的马队部下回到了他们先前被勒令呆的地方。

  坐下去之后曹元就好像被人灭了三魂六魄般,再也没有动过,直到“贼人”过来将他带到头领面前。

  .......

  陆四将曹元找来是想知道明军的具体情况。

  在短暂的迟疑之后,曹元将自己所知道的情况都说了出来。

  “李棲凤和胡尚友原归凤阳总督马士英节制......”

  据曹元交待,此次扬州明军北上的确是三家人马,除史德威部外是甘肃总兵李棲凤和四川达州副将胡尚友,也正因三家互不统属,所以无法在和淮军遭遇时迅速合力,最终落个大败下场。

  李棲凤和胡尚友是什么人,陆四真没印象。

  他知道有个叫李栖凤的,原来是明朝的秀才,父亲还是明朝的总兵官,结果这家伙跑到关外投降洪太当了汉奸,在满清官做的很大,当过兵部尚书,做过总督,还带兵击败过李定国,是个非常有本事的汉奸。

  “......李棲凤和胡尚友应该都逃脱了,不过他二人逃得狼狈,没能带走多少兵马。”

  曹元的潜台词估计就是淮军这一次是全歼明军。

  “这么说,扬州城内已经没什么兵马了?”

  陆四脱下侄子在淮安给自己买的那双皮靴,这些天他一直穿这双皮靴,根本没有别的靴子可以换,所以靴子刚刚脱脚,便立时有股让曹元实在不敢恭维的味道散发出来。

  正在吃烤鸭的徐传超也是眉头大皱,悄无声息的挪到了上风口。然而让这位箭术高超的猎户子弟万万没想到的是,陆头领竟将他那双臭鞋用刀挑了在火堆上烤。

  徐传超去大解了,坐在火堆对面的程霖几人也都纷纷想起有要事没办,迅速起身转移。

  只有几个旗牌亲兵职责在身,不得不强忍空气中熏人的味道,按刀伺立一侧,并一直死死的盯着和陆头领说话的那个官兵的军官。

  “扬州,”

  曹元迟疑了下,“应该是座空城。”

  “噢,那明天你们随我进扬州吧。”

  陆四用的是“进”,而不是“打”。

  曹元沉默,更加贴切的说,他应该是回扬州,只不过他出城的时候是明军,回城的时候却成了淮军。

  真是做梦都没想到。www.miaoshuzhai.net

  “听你口音是北方人?”陆四突然问了他一句。

  曹元低声道:“回头领,我是辽东人。”

  “辽东人?”

  陆四从身上摸出块腰牌扔了过去,“鲁春,你认识?”

  曹元没有说话,只是捧着鲁春当年的腰牌发呆。

  “你家离松花江远吗?”

  陆四将烤得暖和的左靴套上脚,又将右靴套上刀尖继续烤,味道依旧很大,曹元依旧发呆。

  直到陆四再问了遍,他才反应过来,赶紧说道:“不远,我老家在宋瓦江(松花江)下游。”(作者注:明宣德年间有松花江名(宋瓦江谐音))

  陆四“噢”了一声:“那你离家多少年了?”

  “17年了。”

  曹元的声音有些低沉,不知是因为鲁春腰牌还是因为他离家竟然17年了,又或是因为孟庆元的死。

  “想不想回去?”

  陆四光顾着说话,险些把皮靴掉火堆点着了。

  “回去?”

  曹元一愣,苦笑一声:“头领说笑了,关外如今已是满州鞑子的天下,哪还有我们这些汉人的落脚地。”

  “不管怎么说,那里都是你的老家。咱们汉人讲究个叶落归根,死了都要埋在老家,怎么,你难道想客死异乡不成?...嗯,有首歌你听过吗?”

  “什么?”

  “我唱给你听。”

  深夜,响起了一个男人的歌声。

  “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那里有森林煤矿。还有那满山遍野的大豆高粱,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

  歌声很低沉,虽然歌中有很多让人不理解的地方,但听到歌声的人都会觉得沉痛而伤感。

  “大兄弟唱的不赖啊,比我的《拔根芦柴花》好听。”一边撒尿一边抖的左大柱子满脸的惊讶表情。

  “关外就是东北,松花江是你的老家,也是我们汉人的地方,”

  套上右靴的陆四走到曹元面前,拍了拍他的肩膀,沉声道:“告诉你的人,跟着我,将来我带他们回老家。”

  顿了一顿,“如果鞑子不让你们回家,我们就打回去!”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爱阅小说app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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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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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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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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