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书斋>重生小说>狠宋>第37节 取字“长缨”
  “这位就蒙岳武穆开窍,得牛皋赐神锏,连杀金军三都尉的孟家麒麟儿?璞玉(孟珙的字)啊,你孟家后续有人哪!”万万没想到史嵩之

  对孟之祥很高的评价,但这样的评价太高过头了,让孟珙为之色变!

  这是捧杀啊!

  孟珙为了胜利,在忠顺军内造神,把孟之祥宣传为他得岳武穆青眼,获得神锏,从而让诸人相信“天命在我忠顺军”,从此无往而不利。

  这招在忠顺军内管用,但不能流传出外,因为犯了朝廷的忌和惹得文官不快。

  在历朝历代,搞迷信活动是做坏事中的有效法事,因此朝廷为什么在高层禁止“厌胜”之术(用法术诅咒他人)和不许民间“银祠”(非朝廷册封正神,比如五通神,黄大仙等)崇拜。

  而文官讲究“子不语怪力乱神”,搞迷信活动他们是不赞成的。

  孟之祥原本鞠躬站立,偷眼望去,见到史嵩之穿着二品高官的官服,端坐椅内,眉眼稍显锐利,随身而来的文翰之气,却是遮掩不住,端得不凡。

  孟之祥心中一动,暗忖这等高官杀伐果断,不用跟他客气,于是孟之祥大着胆子道:“禀太尉,此乃其他人以讹传讹,末将被一个金将追杀,误入山间野庙,得了双锏,搏杀金狗,也打得精疲力尽,民间皆传末将岳武穆开窍,得牛皋赐神锏,实乃大谬,若末将得到神佑,也不致于打得这么艰险!”

  他语言清晰,说话有秩,绘声绘色地把往日过程讲了一通,然后呈上双锏。

  史嵩之摸过双锏,锏不错,但并无神力,他令人交还双锏给孟之祥,望向孟之祥,但见得他眉目顺眼,虎背熊腰,年纪虽稚,气质非常沉稳,仿佛如红日初升,乳虎啸林,非同寻常!

  不由大悦道:“真壮士也!实乃自身努力,传言皆不实,民间谬传,不足为信!”

  听到他的话,孟珙在旁边轻吁了一口气,知道得史嵩之为孟之祥发声,以他的位高权重,别人就不能拿此来攻讦孟之祥了。

  “听说你会唱岳武穆的《满江红》?不妨唱来!”史嵩之问道。

  史嵩之在忠顺军的耳目灵通,孟之祥会唱歌,即使是其侄史志超自重身份不说,自有人将忠顺军情报事无点漏地报到他那里。

  “是!”孟之祥应诺,朗声唱了起来,他被长官指使唱歌,不算失礼。

  穿越小强得小心点,在古代不是想唱歌就能唱的,有点身份的人在公众场合亮嗓唱歌,若被打上“伶人、票友”的标签,那名声就臭了。

  雄壮豪迈的歌声响起来,堂内的人顿时听得津津有味,堂外的人听到里面这么重要的场所有人唱歌,无不惊奇。

  “怒发冲冠,凭阑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孟之祥中气充足,唱得慷慨激昂,感情充沛,感染诸人,无不心绪激动,恨不得追随岳武穆直捣黄龙府,复我河山,迎回二帝!

  一阙唱毕,史嵩之击节赞道:“好!真有岳武穆的风采也!”

  普通人真的唱不出孟之祥的水平,会唱的,没孟之祥的气慨,有气慨的,不会唱。

  “之祥,之祥,大宋之祥!好名字啊!”史嵩之念叨着,看孟之祥一身硬邦邦扎实实的肌肉,气质出众,越看越不错,史嵩之动了爱才之心,询问道:“可有字?”

  回答说无,一般青年要到二十岁行冠礼时才取字,孟之祥还不到这年龄。

  史嵩之拈须道:“老夫为你取上一字,叫‘长缨’,你看可好?”

  其时的史嵩之,年龄不大,才四十五岁,自称“老夫”,不称本官了,这是拉近双方关系,孟珙在旁喜道:“这字不错,小七,还不谢过太尉赐字!”

  孟之祥立即跪下叩谢史嵩之赐字!

  由不得他不大礼参拜史嵩之,古人取字,不是小事,只有长辈才能赐字,史嵩之为孟之祥取字,则自认是孟之祥的长辈了,孟之祥等于是史嵩之的子侄辈,从此攀上关系,他可以打出史嵩之的旗号来,别人要给他面子,孟之祥必须跪下谢过长辈赐字。

  堂上气氛一团春风,众人皆恭喜孟之祥得史嵩之亲自为他取字,实属难得!

  从此孟之祥字“长缨”,这字好在哪里,孟之祥初时还是有点迷糊,只是觉得耳熟,之后他才知道典故不小,史嵩之对他绝对是高看一眼寄予厚望!

  《汉书》卷六十四下《终军传》:“南越与汉和亲,乃遣军使南越,说其王,欲令入朝,比内诸侯。军自请:‘愿受长缨,必羁南越王而致之阙下。’”

  长缨指捕缚敌人的长绳,后遂称自请从军击敌曰请缨,不说杀敌,何等的豪迈气概!妙书斋

  又出自祖咏《望蓟门》:“……少小虽非投笔吏,论功还欲请长缨。”意思是说少年时虽不像班超投笔从戎,论功名我想学终军自愿请缨。

  还有唐代,白居易《元和十二年淮寇未平》诗:“愚计忽思飞短檄,狂心便欲请长缨。”

  最终,孟之祥的脑海深处还翻出了他来世的《清平乐·六盘山》:“天高云淡,望断南飞雁。不到长城非好汉,屈指行程二万。六盘山上高峰,红旗漫卷西风。今日长缨在手,何时缚住苍龙?”

  写此词人,红朝太祖!

  一啄一饮,皆有定数,“长缨”虽是缚敌的绳索,却是高水平的评价,一般后生可受不得此字!

  史嵩之现在赐字,对他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日后孟之祥有了出息,就是他史某人慧眼识才了!

  孟之祥退到一边,轮到最后一人被介绍,正是搏杀金军左副元帅武天锡的壮士张子良是也!

  当时的战斗,实际上是宋将车轮战,先消耗了武天锡的力量,张子良再与之战,打下去力不能胜,是凶多吉少,幸得孟之祥暗箭伤了武天锡的肩关节,最终张子良削中武天锡脖动脉,取得一血。

  战后论功,孟之祥打死都不承认是自己暗箭伤人,他不跳出来争功劳,孟珙不作声,这杀帅的功劳全归张子良了。

  相比于孟之祥,张子良可没得到这么大的彩头,只能说是中规中矩,介绍过后就完了。

  “面试”很重要,个人表现是一览无遗,在史嵩之看来,孟之祥是文武全才,又年轻,只要不殒落,未来有成为“帅”的可能,而张子良顶多就是个“将”,孰轻孰重,张子良就落在下风,他想着表现自己,无奈能力水平不行,被史嵩之勉励几句后,只能遗憾地退下。

  见过面,接下来就是宋人的欢乐时光。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爱阅小说app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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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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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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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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