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书斋>重生小说>狠宋>第12节 行军无诗意
  这顿早餐吃得开怀无比,众人把碗底都给舔干净,连煮粥时烧糊的锅底也不放过。

  接下来分发干粮就有点不够看了,虽说是一日三餐,但中餐没空烧饭的,下发麦饼带着充饥。

  古时候麦子品种不行,口感就就不用说了,而且烹饪方法也极为粗矿,直接麦粒煮熟,压出来的一种即食干粮,压根没有什么碾成粉,和面发酵再烘烤的过程,就是一个粗糙,吃起来刺喉。Μ.miaoshuzhai.net

  大头兵能吃上就不错了,战乱时期,很多人都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至少军队还可以保证供应!

  而发给孟之祥这些军官们的则是芝麻烧饼,放了芝麻香油,松软酥脆可口。

  军中分阶级,待遇不一样,促使军人们奋力杀敌,争先向上爬。

  对于军中吃饭吃粥用大米,干粮用麦粒,这是军供给什么,那就吃什么。

  现在的军供还行,一旦紧张时,那无法保证,比如孟之祥也可能吃不上烧饼了。

  话说回来,忠顺军的伙食一般,朝廷的禁军则吃得好,他们能吃到面粉做的面饼馒头等等,通过大规模普及碾压小麦获取面粉,士兵的军粮不再是那种粗糙的只为填饱的状态了,也终于有了点军粮的意思。

  ……

  各军各营吃过了早餐,即行开拨,数条长长的见不到尾巴的忠顺营队伍在往东北处前进,进入了光化军地界。

  宋乾德二年(964)于襄州阴城镇置光华军,属京西南路,置乾德县为军治,治所在现代湖北老河口市北。

  战斗的背景是金朝有如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去年是绍定五年(1232年),金蒙两军来了个三峰山之战,这一仗打得很激烈,金军大部主力被蒙古军击溃,“将星”殒落如雨,大将张英、樊泽、张惠战死,名将完颜彝阵亡,金军的中流砥柱,著名的完颜陈和尚见到蒙古窝阔台汗后不愿归顺,也死了。

  倒是恒山公武仙逃生之后,又跑到了南阳(属于河南)山中收拢溃兵,竟然数月之间就得众数十万,声势复振。

  而金朝皇帝金哀宗认为汴京残破不堪,于绍定六年(1233年)迁都归德府(河南商丘),又迁到蔡州(河南汝南)。他为做坚守之计,便下诏命武仙勤王。

  武仙则以蔡州难守,就想夺取南宋的四川作为落脚之处;如果夺取不了,就改夺进军路上的宋军粮饷。

  不得不说,武仙的想法不错的,四川是天府之国,当年刘备以区区一川之力,力拒中原大军,武仙很清楚三国历史,就想夺取四川,或可支撑得更长久一些。

  他率大军向着光化军进军,想要夺取进川要道,只要被他攻下光化军,拿下重镇襄樊,度过汉水,再夺取房县、竹山,就可以摸到四川的边境巫山和巫溪了!

  南宋朝廷自然不能容他,但朝廷嫡系禁军不能抵挡武仙的大军,于是忠顺军被派遣上战场。

  忠顺军步兵、马军上万人和同样数目甚至更多的支前民夫大队人马浩浩荡荡,直趋光化军。

  其实他们与金军早几天前就骑兵接战了,比如孟之祥就已经打过了仗,如今两边大军都往光化军的乾德而去,准备把那里变成绞肉机!

  孟之祥也夹杂在忠顺军的大队中,在一个高处,他端详了一下已军,看到了步兵与马军比例为一比十,并且马军中大多数人都暂时变成步兵,下马行军!

  嘿嘿,宋军乏马,南宋战马缺乏更甚于北宋,当年大将刘光世军五万二千余人,才得三千多匹战马,这比例比起忠顺军还差!

  岳军家的“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背后,是岳飞击败了附属金朝的伪齐政权,得马一万五千匹,组成骑兵一出动,岳家军的战斗力冠于其余诸军。

  这也是孟之祥佩服孟珙的一个原因:孟珙经营有术!

  绍定元年(1228年),孟珙于枣阳城西“至军西十八里”创修平虏堰,“由八叠河经渐水侧,水跨九阜,建通天槽八十有三丈”,可溉田十万顷,确立十庄三辖,由忠顺军与民户分屯,当年收获粮食十五万石;同时命忠顺军每家养马,官府供应饲料和粮食,于是粮丰马增。

  可还是乏马,宋军作战都以步兵为主力,马军的作用是侦察敌情、袭扰敌军后方、压制敌军斥侯以及战胜时扩大战果,避免用马军与敌军马军决战,当然在需要的时候,孟珙也会毫不犹豫地投入马军作战。

  不停地作战,忠顺军的人员、马匹死伤不少,但依旧保有骑兵的战斗力,换作其他的宋军部队,早被打残了,马军变步兵了。

  话说回头,忠顺军骑兵大队也只能一人一马,远程行军,怕马乏力,唯有下马走路,让马轻装上阵,当遇到敌人时,再翻身上马作战。

  太阳高高照耀着,军旗招展,长矛尖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行军绝不是充满诗意的,阳光热辣辣地照下来,忠顺军官兵们一个个汗流如雨,衣裤都湿透了,象刚从水里捞出来一样。

  大军行动,尘埃高扬,落在他们的身上头上,汗水流淌,左一道右一道地流成沟,勾勒成大花脸西瓜皮似地。

  长途行军,官兵们又渴又累,但还是保持着严整的队形,只有脚步声踢踏作响,没有人大声说话,不敢开口,避免灰尘入嘴。

  这样的狼狈境地,步兵们看到孟之祥,都羡慕得不得了。

  孟之祥依旧一身光鲜,他没出多少汗,又穿着斗蓬,头顶帽子、脸上蒙布,自然少惹尘埃。

  他骑在马上,他带有两匹马,除了花斑马,还有一匹枣红马,这匹马跑得慢,但持久力强,与花斑马轮换,别人两条腿走路,孟之祥是四条腿行军。

  军中的等级无所不在,象他这种军使以上的骑兵军官,都有二匹马的待遇。

  换作是朝廷正规军也做不到这一点,宋军乏马,现在通过与北边的非正常贸易买马,贵且少,又或者从云贵那边的茶马小道换马,也好不了多少。

  孟之祥这都人马,只有他与孟之璋能骑二匹马,孟之璋活泼,不时在前在后的,扯上两嗓子,给官兵们鼓鼓劲儿。

  比如“小子们,加油啊!”“杀死金狗,人人来吃羊肉!”“我军必胜!”

  但士兵们闷头赶路,呆滞着眼看着这位马上不用流汗的家伙,孟之璋的水平有限,说的话干巴巴的,起不到什么作用。

  这让孟之祥想到了孟家军乃至于南宋诸军的一个缺陷,得有文工团啊!

  文工团来吹拉弹唱,能起到活跃气氛,增进士气的作用。

  不过,古今的思维不同,文工团成员在民间属于“伶人”,名声并不太好,军队里带伶人,是严禁的,若孟之祥敢在队伍中夹带伶人,只怕脑袋有机会搬个家!

  孟之祥想了想,默默地回想了一下,妥了之后,唱起了岳王爷的《满江红》!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爱阅小说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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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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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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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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