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匹在大宋的价格已经急剧下降,而耕牛的价格却在不断的增加,所谓的耕牛便是黄牛和水牛,南方以水牛为主,北方以黄牛为主。
毕竟在水田里黄牛的牛蹄子会被泡烂,牛也有南北之分,何况是战马?
大宋在南方根本就没有牧马之地,气候,地形等诸多原因的影响下,只有北方才适合放牧,这也导致了华夏历代政权想要拥有强大武力时,就必须选择北方为基础。
骑兵在这个时代无疑是最强兵种,现在的赵祯并不缺骑兵,马匹甚至用不了开始在民间进行马匹买卖。
这些来自北方牧场的骏马成为和后世一样的奢侈品交通工具,一匹上好的女真马要一千贯,若是一匹大宛马则要整整高出十倍也就是一万贯的价格。
所谓的先天大宛马也就是汗血宝马,大宛马“其先天马子也”,它在高速疾跑后,肩膀位置慢慢鼓起,并流出像鲜血一样的汗水,因此得名“汗血宝马”。
虽然和大宋军方在草原上培育出的混血马在速度和耐力上不相上下,但价格绝对无法和大宛马相提并论,而原因就是大宛马会是曾经的汗血宝马…………
河湟之地也出战马,但赵祯相信这里的战马和大宋的战马没有什么区别,之所以对这块土地的势在必得,原因就在于落在自己手中的土地一定比落在敌人的手中要好得多。
此消彼长,大宋每多一块土地也就意味着吐蕃在失去一块土地,而这块土地所出产的马匹却是吐蕃人最需要的。
吐蕃高原也产马,但高原马是小型马品种。这些马在后世被称为藏马。耐粗饲,抗病力强,持久力好,能在海拔高的高原劳作。
利于在山地骑乘和驮载,步伐敏捷稳健,体质结实,结构紧凑。头中等长,鼻孔大、劲略细。鬐甲较低,前胸宽,胸廓发达。尻稍斜。四肢有力、蹄质坚实,毛色复杂,以骝、栗、青色较多。
但这些马匹最不擅长的就是急速奔跑,高原马的体形大小就决定了他们的奔跑速度和作战条件。
在大宋的混血马面前,这些高原马简直就像是三级残废似得,而这种和驴子大小差不多的战马连川陕四路和云南路的边军都不愿骑乘。
而河湟之地不同,这里出产大名鼎鼎的河曲马,而这种体型高大身型壮硕,速度飞快的战马若是和高原马杂交之后便能得到更为优良的高原马。
一旦宋军夺取河湟之地,势必也断绝了吐蕃高原河曲马的来源,相比之下比得到一片养马地的战略意义要大得多。
后世的中国有三大名马,河湟的河曲马,蒙古草原上的三河马,新疆的伊犁马。
只不过现在的大宋拥数量最大的马匹是混血马,这些战马都是各地名马与来自阿拉伯的纯血马杂交而得的。
阿拉伯的纯血马以中短距离速度快称霸世界,即便到了后世千年,也没有其它一个品种马速力超过它。更重要的是,该品种的遗传稳定,适应性广,种用价值高。
由纯血马杂交而得的战马往往能遗传纯血马的冲刺速度和杂交战马的其他优势,所以赵祯的御马监一匹大宛马也没有,清一色的都是纯血马或是混血马。
赵祯是个实用主义者,他只需要最好的,最合适的,而不是要最贵的卖相最好的。
怕是整个神都城的人都不知道,大宋的皇帝居然连一匹汗血宝马都没有,但怕是整个神都城的人也都不知道,大宋赛马场中速度最快,耐力最持久,协调性最好的赛马就是赵祯御马中的一匹……………
当苏洵看到三才牵着一匹高原马和一匹河曲马出现在眼前的时候,他就知道为何官家要拿下青塘的土地了。
高原马实在是太矮了,骑在高原马上作战的吐蕃人在骑着混血马的宋军面前简直就是一个三寸丁,这样的状况进行交战,宋军拥有全面碾压的气势。
这是一个需要详细辩证的事情,赵祯做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论证和实验自己心中的猜测。
于是更多的马匹被牵了过来,苏洵已经见怪不怪了,高原马,河曲马,混血马,这三种马匹放在一起的时候所有人都明白了宋军的优势。
失去河曲马的吐蕃人只能骑着矮小如同骡子一般的高原马和宋军作战,这项巨大的劣势已经足够左右一场战局的胜败。
苏洵在仔细看了看马匹的牙口和马蹄后对赵祯开口道:“官家的意思是大宋已经占据了所有的优势,只是等待挥师西进?”
赵祯摆了摆手:“在马背上我们已经占据优势,但吐蕃高原却不是一般的难上,朕要一役功成的想法怕是有些失当,何况到时要由旭儿前来指挥作战,朕了解自己的孩子,就像你了解苏轼一样,赵旭做事一板一眼,指挥作战更是稳扎稳打,但如此一来,想要让他出奇兵的可能几乎没有。”
“官家,一场大战的胜负输赢靠的是国力,是堂堂之师,正正之旗,靠的是上下一心,将士用命,主帅稳重,太子最为合适!”
“旭儿当然合适!”赵祯再次强调了这一点之后才开口道:“但角厮罗可不是一个好对付的角色,他的手段你也应该知道,他的眼光和才智你也应该知道。
朕觉得他才是怎么多年来大宋最大的敌人,也是足以和朕抗衡的敌手,余者皆不足虑!”
苏洵没有话说,的确他了解角厮罗,作为大学士兼职鸿胪寺卿,他对外朝的了解超过了朝堂上的大多数臣子,当年也只有他把角厮罗称为心腹大患,而朝臣们这是说他杯弓蛇影。
眼下角厮罗证明了苏洵当初的判断,也是如此才使得赵祯前往兰州的巡幸的时候特意把他给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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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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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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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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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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