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书斋>重生小说>舌尖上的大宋>第1434章:试酒(下)
  大和尚道,“那是自然的,你对皇帝来说还有用,他还不舍得你死。”

  杨怀仁惨然一笑,“这说的倒是实话,狡兔还没死,我这只看家大狼狗还没到被烹乐驰狗肉的时候。

  这话我说的实实在在,是心里话。以前不觉得,现在越来越觉得,我也好,那些只喜欢争斗的大佬们也好,其实都是皇帝家养的狗。

  狗能看家的时候,自然要喂好了,但若是狗看不了家或者学会对着主人乱吠了,那就到了该死的时候了。

  我就是那条还会看家,又不会乱吠的狗,主人看着这样的狗就觉得省心,所以只要一条狗链子拴着,狗链子的另一头还牢牢掌握在主人手里边就行。

  我这条狗呢,也不能光养着不做事,不然早晚有一天主人就会觉得我没用了。

  所以这条狗还想着从别人家叼东西回来,还会打猎,主人就会高兴,就会纵容着,主人有斗狗看着,还有狗去给她打猎,正是他春风得意的时候。”

  大和尚问,“这就是你来了江南便开始谋划交趾的原因?”

  杨怀仁点头,“走之前我就想过了,来了江南,我必然要做事的,嘴上说要躲清闲,可却不能真清闲。

  皇家的饭食,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吃的,大宋的闲臣太多了,小的微不足道的管官家可以不在乎,可我这样的,他不能不在乎。

  所以我要来江南,官家主动把两卫禁军让我带出来,一点儿都不觉的忌讳,就是想试探我,看看我能做出什么事情来。

  我原本的计划里,下江南肯定要带兵来保护家眷的,可最多也就想着带千八百人。

  皇帝忽然大大方方给了我两万人,我就开始心慌了,从这件不合理的事情里,慢慢想明白了它的合理之处。

  皇帝起码如今还不相信我会对他有二心,所以放心给我两万兵马,这么点人,也不怕我翻起什么大浪来沾湿了他的龙袍。

  可两万人要做事,也不是很好找的,一开始我觉得咱们大宋的山贼路匪的挺多的,就让大军分开去剿匪。

  本以为那些绿林好汉们不好剿灭,怎么也得一年半载的,可后来就用了个把月的时间,从淮南到江南的绿林好汉就不见了。

  杀的杀,逃的逃,江南忽然就宁静下来。这对百姓是好事,可对我来说就不一定是好事了。www.miaoshuzhai.net

  两万大军没事干了,皇帝本来就对这两卫禁军心有芥蒂,所以要撤卫改藩,其实就是用收紧了粮食口袋的方式,来逐渐削弱这些军队。

  我收到这样旨意的时候,都感到心寒了,就更别说那些将士们了。

  禁军是什么待遇?藩军是什么待遇?不用我多说,每一个人都懂。只是我忧心的是好不容易练出来一支还算强一点的军队,若是就这么消沉了,对大宋来说就太亏了。

  去年年头咱们大宋打了胜仗,而且是破天荒的大胜仗,实际的过程其实非常艰险,最终的结果虽然是好的,但在我看来,也是咱们大宋运气真的好,但也仅此而已。

  可百姓看不懂这里边的道道,甚至不少人以为宋军很强,可以和北边的野蛮人一战了。

  百姓怎么想其实还不重要,我担心的是皇帝和大臣们也这么想。”

  大和尚若有所思地道,“其实大宋的军人没那么弱,起码没有王爷想象的那么弱。

  小僧在军营里住了那么久,也知道一些军队里的情况,他们的弱,并不是若在身体上,而是若在思想上。

  身体虽然也不如北边的游牧民族那么强壮,但差距绝对不算很大,禁军里也是精挑细选出来的汉子。

  只要能有一天练兵的好法子,不消两三年,他们的个人军事能力,还是能有巨大的提升的。

  而弱呢,也是明显的,大宋的军汉们自卑,没有信心,总觉得打不过北方的野蛮人,然后便消极了。

  消极之后就不勤奋训练,心理上的自卑让他们上了战场露怯,散漫的纪律让他们失去了原本的章法,真到了战场上各种压力一来,他们便容易不战自乱。

  这一点呢,其实也不难解决,就像刚才小僧为大官小儿喂酒,男人吃过了一次酒,就会迷恋那个味道,迷恋那种恍恍惚惚又自由自在的感觉。

  对军人来说,就是让他们见血,见了血的军人和没见过血的军人,从根本上就是不同的。

  也许有的人见了血之后就吓坏了,留下心理阴影,变得越来越懦弱胆小,但更多的人则开始壮了胆子,越是不害怕了。”

  杨怀仁点点头,这一点倒是真的,不喝酒的人喝不上酒的味道,但试过了几次之后,总会开始迷恋那个味道和那种感觉。

  “我觉得大师说的对,其实就是一个经验问题,早先西北的边军,生活环境严酷,能经常和西夏人短兵相接。

  尽管规模都很小,但打过仗了之后,胆子便大了,上了战场,也不觉得有什么恐惧之处。

  而养在京畿之地的禁军,看着强壮高大,武器精良,反而因为养尊处优惯了,从来没上过战场,乍一见了死人,反而容易拉稀。

  我个人的想法呢,就觉得兵不是练出来的,是打出来的!

  练兵练兵,通过训练的确能让士兵身体强健,作战技能增强,但只有真正上了战场经历过了拼杀,才能真正成为一名战士。

  那种无畏无惧的意识和勇气,是绝不能通过训练练出来的。

  所以我要建水军,要征伐交趾,就是用战争来练兵,让他们都试过酒的味道,然后迷恋它。

  我们大宋虽然富裕,可国土比起汉唐来,还是太小了,我们华夏民族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强大的民族,可以说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民族。

  但我们拥有的地方,和整个世界比起来还是太小了!国土制约了国家和民族的发展,所以我要为国家和民族开疆拓土。

  交趾根本就不算什么,在我眼中不过是弹丸之地而已,燕云十六州也不算什么,那些本来就是我们的庭院。

  我的梦想里,是真的做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爱阅小说app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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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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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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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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