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书斋>其它小说>吉光灵探>第七章 反转
  其实,在罗兴不慎在我面前露了马脚,透露出他自己在那个梦里的身份——“老胡”的时候,我已经明白过来,为何罗兴要对这条信息隐瞒:在林森死前最后一次做到的那个梦的结尾,正是这个“老胡”,出手杀了代表着林森的“小郭”。

  但同时我也有了另一个疑惑:既然罗兴不想说出自己在那个梦里的身份是“老胡”,那为何不早一些说谎?这非常简单,只需要在复述林森的梦时,删去老胡杀掉小郭那一段就行了。

  想到这里我有些头疼,因为我又想到一个很无奈的事实——我根本无从判断罗兴话语中究竟真假几何。

  从接触这件案子到现在,我所能得到的资料非常有限,而且绝大部分都是由罗兴一个人自说自话,他若是要耍什么花样,我近乎是百分百要被牵着鼻子走。

  这令我有些不爽。

  一个自称有生命危险的人,上门找你求助,但他却还遮遮掩掩,不太想告诉你真相——换做任何一个人,恐怕都会不爽。

  不过,我没有将这种不爽表现的很明显,原因也很简单:老刀在将案子交给我的同时,也给了我一张五位数面值的支票,支票是真的,而我也真的有些日子没开张了。

  这是个因果循环。如果我和钱过不去,我的那些账单,便会和我过不去。

  麻烦总是会有办法解决的,不是吗?毕竟人家付钱的目的,就是请你解决麻烦。

  于是我调整了一下坐姿,“那么,请讲。”我说。

  我原以为,我又将听到一个冗长的故事,但罗兴只是摇摇头,“我……没杀他。”他喃喃道。

  警方出示的“林森被杀案”的证据已经显示,林森的那间屋子,没有任何强行进入的痕迹,门窗都是从内锁闭的,小区和附近道路的摄像监控中,也没有发现别的可疑之处,若不是林森的死状特别,特别到了根本不可能由林森自己办到,恐怕警方就要将这件案子归为“自杀”了。

  当然,疑点还是存在的,比如,林森屋子里竟是干净的出奇,连指纹和毛发之类的东西,都几乎收集不到,一个居住于此的正常人,一般不可能弄得这么‘干净’。

  根据老刀从警局探到的消息,警方对这件案子也是非常头疼,这几乎是一宗完美的密室谋杀案,没有任何证据可供追查——具备成为一件公认“悬案”的一切条件,现在警方已经近乎放弃破案的希望了。而社会上关于这件诡异而恐怖的怪案的说法,林林总总,其中既有一听便是笑谈的说法,也有头头是道、能让你寒毛倒竖的解释。

  但这些都不是关键,关键是,林森的那些密友,包括罗兴在内,都拥有无懈可击的不在场证明:从林森的尸检报告中得出的死亡时间,是在林森他们最后一次聚会散场后的午夜,但与此同时,罗兴、方哲、柳瑶、孟蓉四人,却在那个酒吧喝了一个通宵,可供警方问询的目击证人,多达十数人。更重要的是,因为他们五人是那间酒吧的常客,加之当天晚上他们五人还起了争执,故而酒吧的酒保和几位服务生,都对那天晚上的事情记忆深刻,他们的口供,全都证明,除了林森早早退场外,其余四人都是直到凌晨五点才起身离开的。ωWW.miaoshuzhai.net

  所以,我对罗兴的说法没有怀疑,除非他拥有类似分身术一般的神通,能够一边在酒吧豪饮,一边去林森家里将之杀害——这明显不可能。退一万步,就算罗兴真有分身术,那他恐怕还得再有穿墙术,不然他如何从一间门窗从内闭锁的密室内离开?!

  虽然我是所谓的“灵探”,也不能用如此不负责任的信口开河来破案,那和街头诈骗的人有什么区别?更何况这还明显侮辱了绝大多数人的智商。

  我要是靠这样的“本事”吃饭,只怕我这间破杂货铺子,分分钟要被人砸店摘招牌,人也得被打个生活不能自理。

  于是我点点头,“我知道你没有杀他,否则,你现在应该在监狱,而不是在我的办公室里。”说完我笑了笑。

  我原意是开个玩笑,缓和一下气氛,因为罗兴的状态不太好,我怕他又犯病。

  但我这个笑话没有引起在场任何人的共鸣,最后还是只有我一个人干笑着,罗兴面色依旧沉沉,而老刀则用一种看待白痴的眼神看着我,我只能干咳一声,略略掩过尴尬。

  “我是说,在我做的那个梦里,我没有杀他。”罗兴对着我一字一句说道,额头上渐渐显出青筋,“是他……杀,了,我!”

  罗兴这么一说,我才反应了过来,原来罗兴说的并非是现实中的事情,而是那个怪梦里面的事:老胡没有杀小郭,而是小郭杀了老胡!

  我不禁怪自己糊涂,居然没有想到这一点。

  “罗先生,你不要激动,慢慢讲。”我说。

  罗兴深吸了一口气,再缓缓吐出,我看的出他是在强自镇定,我耐心等他开口。

  “我开始做那个梦,是在那晚上我们聚会的时候……”

  “等等,聚会的时候?林森死亡当晚的聚会?”我不想打断罗兴,但这个问题我很疑惑,因为所有的目击者都证实,除去林森,剩下的罗兴等四人,是在凌晨五点的时候才离开那间酒吧的。

  “确实,所有人都能证实,那晚我们一直到凌晨五点才走,但除了一个人之外。”罗兴说,“那个人,就是我。”

  我感到不可思议,“你……提前离开了?”

  “不,我没有离开,但我醉倒了。”罗兴说,“所以,实际上,我不知道那晚上究竟有没有人曾经离开——尽管他们全部都可以证实,自己没有离开过。”

  说到这里,罗兴眼睛微微收敛起来,脸上尽是怀疑的神色,然后他问我:“我被送进了精神病医院之后,有很多不好的事情发生,唯一的好处是,我有了从未有过的、多到数不清的时间,可以用于胡思乱想。这些天,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要是所有的人,都在撒谎呢?他们都说自己没有离开过,并且都可以相互证明……但是,我并没有亲眼看见!如果他们串通好了,趁我醉倒的时间,去杀了林森,然后又编出一致的谎言,令大家都以为,他们谁都没有离开过那家酒吧呢?”

  罗兴在向我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语气显得有些咄咄逼人,在他进入我这间办公室之后,他显出这样的态度,还是第一次。

  我一时语塞。

  不过,并非是我被罗兴的话所动摇,进而对整个事件产生了另一种怀疑,我只是一时间竟想不到,该如何说服他放弃这样的无谓揣测。

  事实上,尽管罗兴说的并不是百分百没有可能性,但是……凡事都要讲究证据。至少到现在为止,我手里还没有任何可以支持罗兴的怀疑的证据,只是凭他单纯的空想,是不可能作为推翻十几位目击证人证词的根据的。更何况,罗兴现在的身份,还是一个处于治疗状态的“被迫害妄想症患者”。

  很明显,如果罗兴一直死抱着他那个所谓的“怀疑”不放,他的被迫害妄想症永远都不可能被医院承认痊愈。

  “首先,我承认你提出的问题……有非常、非常细微的可能性。”我尽量谨慎用词,希望不要激起罗兴太强烈的反应,“但是,你要知道,这只是你个人的主观臆想,单凭这个,在没有其他证据支持的情况下,你说服不了我,更别说警察了。”

  “证据?”罗兴忽然冷笑起来,“吉先生,我冒昧地问一句:就你从事的这个职业,所处理的事件,其中有多少,是完全凭借证据来解决的?”

  这可真有些把我问住了,我想了一想,只能这么解释:“你不能拿我的职业举例。实际上,我绝大多数时候也是根据证据来办事的,尽管我那些‘证据’,可能和警察们所承认的‘证据’有些不一样。”

  罗兴冷笑中透着狡黠,“正好,我的证据,可能会很符合你的风格。”

  我不得不承认,我在和罗兴之间的交锋中,第一次落入了下风。不过,这也没什么,有时候,让自己的客户感觉自己处于上风,会更容易套出我需要的信息,尤其是,我现在已经将罗兴归入“最麻烦”的那一类客户之中。

  “很好,我洗耳恭听。”我耸了耸肩。

  但我没有等罗兴开口,而是紧接着抛出了一个让其笑容凝固的问题:“可我还有一个疑问——你们四人作为林森死前最后会面的目击者,又和林森关系密切,警察盘问你们,理所应当,但为何单单是你,被列为重点嫌疑人,拘留长达半个月?”

  这是一个我早就备下的问题,现在抛出,具有突袭的性质。

  出乎意料,罗兴竟似乎也早有准备,他脸上的表情只是稍稍一滞,“当时警察怀疑的不止我一个,而且,一开始,方哲的嫌疑比我更大。”

  我点头,“没错,所有人都证明,当天晚上,方哲和林森产生了争执。”

  我嘴巴里这么说,像是同意了罗兴的解释,但视线还是牢牢停留在罗兴的眼睛,我相信罗兴一定明白,我是什么意思。

  “你不用这样看着我。原因很简单——”罗兴说,“我不合作。”

  我等着下文。

  “我对警察说,林森不是死于自杀。”罗兴道。

  我挑了挑眉毛,这个答案倒是稍微让我觉得有点意外。

  “你一定记得,我之前就说过,杀了林森的,是一个叫红缎的人。但你知道红缎是谁吗?”

  “不出意外的话,就是梦中那个被折磨成了人棍、然后装在水缸中的女人吧?”我回答,“你说过,红缎要找你们复仇。”

  “对,但也不对。”

  “哦?”

  “我再问一遍,你知道红缎是谁吗?”

  罗兴这么问,必然不是故意,但我一时间没想到究竟答案是什么,于是我反问:“莫非你知道?”

  “我也不知道。”罗兴说。

  这一瞬间,我真的很想把我面前那杯茶,狠狠泼到这个精神病的脸上——看在那张五位数支票的面上,我才没有这么做。不过我发誓,如果面前这个精神病再敢耍我,我一定会把我手边这杯热茶送给他,顺带那张见鬼的支票一起。

  “我确实还不知道红缎究竟是谁,但林森确实是死了,这就说明红缎已经潜伏在我身边。”罗兴脸色又沉下来,“我说过,我将是下一个死的人,我很快就会知道,红缎究竟是谁、究竟是他们三人中的哪一个!但我不想束手待毙,所以我才找到你!”

  这段话,在我明白了其中意义之后,也觉得寒气森森。

  罗兴一直说自己将是下一个死的人,肯定有他自己的根据,而他话里的意思,似乎是在怀疑他那三个密友,也就是方哲、柳瑶、孟蓉,其中一个人,是“红缎”。更为关键的是,罗兴貌似下了决心,要和这个“红缎”决一生死。

  所谓的“决一生死”,说白了,就是在对方杀死自己之前,干掉对方!

  想到这里,我看了老刀一眼,意思是:不管怎样,我不会介入到一件预谋杀人案中,要是罗兴真要这么干,我一定抽身!而且,不退那笔劳务费!

  老刀吐了个烟圈,那样子似乎是回答:无所谓。

  我顿时明了:老刀这混蛋,肯定是早就知道罗兴的这个想法,甚至一开始罗兴就和老刀说明了,但老刀还是接了这个案子,并且推到了我这里!

  我在心里至少换了不下十种骂人的花样将老刀剐了个遍,最后狠狠瞪了他一眼:他妈的,走着瞧!

  与此同时,罗兴也开始了讲述,我知道这一段将是非常关键的信息,便按下心来。

  不管如何,我都打算先听完罗兴的讲述。

  现在回想起来,我真的很怀疑当初自己的决定是否正确,也许,在罗兴流露出那种疯狂的想法之时,我就该及时收手抽身,因为,接下来这一整个事件,宛如一场地狱旅行,充满了各种使人不适的故事,而且,再没有可供我选择的退出选项。rr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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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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