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功名但从马上取,这也是大唐到了贞观朝以后最快的提升途径了,尤其是如果能够赶得上不久之后的覆灭突厥的那场大战的话,林森真的是有希望能够达成这个目标的。
可那毕竟是上战场,和他对付那些山贼大军肯定是大相径庭,对手都是马背上长大的突厥人,战斗力和战斗方式都会有许多不同,而他也不再是那个只需要守好土楼,就能立于不败之地的林家庄主而已,而是会作为大军的一员。
这其中差别太大了,所以林森必须尽快的适应自己的这种身份的转变,熟悉军队中的一切才行。
相比程怀默他们那种堪称在军营中长大的家伙,他差的东西还是太多了些。
当然这并没有耽误他这个宠妻狂魔随时关心自家老婆的情况,除了时不时就要和程怀玉腻在一起,搞的程咬金好几次都不爽的想要开口撵人以外,他还为自家老婆准备了一份应对冬天的礼物。
皮手套自然少不了程怀玉那一份,但是经常练武的她,冻伤双手的几率反而不高,倒是那逐渐变厚实的衣物让林森有些不爽,为了御寒自然要一层又一层的套衣服。
这时候的衣物都是宽袍大袖的吗,保暖效果就是要差一些,富贵人家用的料子又多半是丝绸,看着很是光鲜亮丽,可其实保暖效果同样没好到哪去,又没冷到可以穿皮裘的日子,提前穿上了也不太符合她们这些贵女们的形象追求啊。
当然了,其实对林森来说,最为直观的一点感受,还是他想要突破层层衣物的阻隔,热心的帮助自家老婆托住那一对未来孩子的大食堂变得很是困难。
这对于他这样一个忠实的球迷来说,不是,是对一个热切的想要帮助老婆减轻负担的人来说,完全不能忍啊。
相对好多层厚重的衣物,显然还是单件轻薄而又保暖良好的衣物更符合这个需求,也会更加的美观些。
没用怎么冥思苦想,林森就拿出了后世常用的冬日里的保暖神器,就是羽绒服了。
当然要是放到后世的话,这时候最合用的自然还是万能的冲锋衣,不过谁让现在没有那些人造纤维可以用呢,想要达到那么好的起毛效果也不太容易。
还是羽绒服这东西最为方便直接,天还没那么冷的时候,做个轻薄款的就是了,等到天气真的冷起来了,再考虑增加一些充绒量也就是了。
而且羽绒方面也有鸭绒和更加保暖的鹅绒可以选择,同样可以把鹅绒留到深冬再用。
至于面料,可以选择的种类其实也不少,因为这时候的布料做出来都是非常细密的,只要针脚做的细密一些,同样不用担心会有钻绒的问题,起码也不会比后世的那些羽绒服来的差了。
再配合后世最为常用的三层穿衣法,一层吸汗排湿的贴身小衣,一层用来作为保温保暖层的轻薄款羽绒服,最后再来上一件挡风用的外衣,御寒的效果简直不要太好。
而最外面的一层,完全可以选择最漂亮的一件作为颜值担当,就可以达到美貌与保暖兼顾的效果了,也不像原来那样一层套一层的,显得臃肿又沉重。
等到以后大家对这羽绒服更好的接受了,完全可以做成外套和羽绒夹层一体的形式,也就是后世的派克大衣那种样式的,只不过需要朝这个时代的审美做一定程度的妥协罢了。
而且相对那样的形式,比较贴身的羽绒夹克加羽绒裤的样式,显然更加节省羽绒材料啊。
得了林森精心准备的这件礼物,程怀玉显然对自家夫君的这份用心非常的认可,难得主动的送上了一个香吻。
不过相对来说,林森显然更加陶醉于由此带来的某些方便,伸手过去总能带来沉甸甸的幸福感,这才是一个忠实球迷最为在意的。
最近经营兰蔻已经做出些心得,对这里也有了许多感情的程怀玉,第一反应和林森如出一辙,她也打算将这羽绒服补充到兰蔻,作为新一季的主打产品之一。
因为她自己的感受是最为直观的,那份轻松和舒畅,那种轻若无物的惬意,肯定要比套上一层层能有个十斤八斤的衣物在身上,像是被捆绑住了一样,来的舒服多了。
虽然这羽绒衣物暂时看着是不太美观,可真个穿出去不是没影响吗,而且以后按照林森提供的思路弄出一些羽绒大衣来这个问题自然也就迎刃而解了。
对老婆的想法,林森自然是唯有大力支持啦。
虽然老婆现在越来越有财迷的趋势,让他有点措手不及的感觉,不过想想这位管家婆也只是喜欢朝咱林家搂钱罢了,倒也不是说就变成抠门的守财奴了,更没有限制他花钱的意思,好像更多的还是在享受这种赚钱的过程,林森也就随她去了。
即便是个财迷,那也是个可爱的财迷,还是为了两人的这个家。
正好这段时间兰蔻这边,由香水和精油带来的收入稍有些下滑,这羽绒服的加入,正好也是一个很好的补充,还是最为应季的那种,也算是接茬把兰蔻这边“改变贵妇们的生活理念”的宗旨继续贯彻下去吧。
之所以收入下降了一些,主要是天冷了花草总是要少一些,能够提炼的精油自然也少了一些。
林森也不想表现的太突出,为此再改造许多花草出来,那也太扎眼了一点,那边反季节蔬菜还没落停呢。
虽然不免也稍微催生了一些出来,增加了一些存货,但还是限定了精油和香水的出货量,销量自然就下降了一些。
不过这也只是针对巅峰时期而言,整体来看兰蔻的盈利能力其实并没有降低,反而随着手套的加入,做到了稳中有升。有了羽绒服的加入以后,相信还能迎来一个突破。
事实也证明林森夫妻俩这想法是没差的,即便价格不算低,但那些贵妇们对此都非常的认可,只要亲自试穿过的,无不对这些羽绒服赞叹不已。
既能保暖,还能减轻负担,同时又不影响美观,她们又怎么会不喜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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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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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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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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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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