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书斋>其它小说>大唐第一公主>二百一十三
  码字不易,谢谢大家的支持!甜净软糯的嗓音忽然在耳边响起,霎时,殿中的歌舞乐曲变得很遥远,很模糊,只剩下小娘子真诚而直接的讨好:“八王,吃点心!”

  李旦一怔,握着鎏金兽首形银杯的右手停在半空中,久久没放下。琥珀色的酒液微微晃荡,险些溢出杯沿。

  裴英娘捧着金银平脱葵口盘,眼巴巴地看着李旦。

  她脸颊丰润,手指头胖乎乎的,身子骨却瘦小,看李旦的时候,只能抬头仰望,眼神看起来格外真挚。

  李旦放下银杯,红绫馅饼里有油腻的猪油,他不爱吃。

  然而他还是缓缓伸出手,接过葵口盘。

  侍女见状,用长筷夹起一枚红绫馅饼,浇一层薄薄的蔗浆,送到李旦面前的小碟子里。

  李旦吃下半枚红绫馅饼,忽然觉得这道茶食似乎并不难吃。

  见李旦吃了自己送的点心,裴英娘轻轻舒口气。

  手臂被轻轻推了一下,李令月挨到她身边,小声说:“小十七,你胆子可真大,我记得八王兄最讨厌吃猪油的。七王兄有次让尚食局的主膳偷偷往八王兄的胡麻粥里加猪油,被八王兄揍得满头包,连阿父、阿娘都惊动了。”

  说完,她咯咯笑,露出一个心照不宣的笑容,“你是不是有意的?八王兄得罪你啦?”

  裴英娘顿时头皮发麻,马屁拍到马腿上,说的就是她吧?

  想也不想,准备扑到李旦的食案前,尽力挽救自己的过失。

  李旦连亲兄弟李显都能下手揍,何况她这个半路蹦出来的妹妹!

  一回头,却呆住了。

  李旦依旧做得笔直端正,筷子起起落落,一口接一口,好像,吃得挺满意的?

  裴英娘把忐忑不安的心放回肚子里,传说也不一定尽实嘛!

  李令月爱热闹,刚老实坐了一会儿就闲不住,拉着裴英娘站起身:“英娘,咱们去看看六王兄他们在做什么诗。”

  裴英娘暗暗叫苦,她只学过西汉人史游编著的启蒙读物《急就篇》,略微认得几百常用字,而六王李贤是出了名的少年早慧,聪敏博学。他平日来往的多是一些学富五车、满腹经纶的才子学者,其中不乏被后世称为“初唐四杰”之一的王勃那样的年轻俊才。

  一帮博古通今、出口成章的大文豪聚在一块儿吟诗作对,她根本听不懂啊!

  两个小娘子提着裙角、蹑手蹑脚靠近李贤时,刚好听到他念完一首吟诵美酒的诗赋,周围的人轰然叫好。

  武皇后的几个儿子中,太子李弘文质彬彬,和李治最像。李贤容貌俊秀,唇红齿白,既不像李治,也不像武皇后,一双狭长的凤眼,眼尾略微上挑,神光内敛。

  “六王大才,请满饮此杯。”

  一个梳高髻、簪花钗,穿孔雀纹锦大袖襦衫的少女端着银杯,越众而出,眼波似水,含情脉脉。

  李贤接过银杯,袍袖轻扬,一口饮尽。

  少女笑语盈盈,眼神直勾勾缠着李贤,大有痴恋之态。

  席上众人交头接耳,目光闪烁。

  少女旁若无人,继续围着李贤打转。

  李令月气得直咬牙:“真扫兴!赵观音怎么也在?”

  冷哼一声,拉着还迷迷糊糊的裴英娘找到李贤的王妃房氏,“阿嫂,你看看那个赵观音,都快黏到六王兄身上去了!你也不管管。”

  房氏温柔敦厚,闻言只是笑了笑,“赵二娘是我们的长辈,怎么能直呼她的名字?”

  李令月撇撇嘴,“什么长辈,我可不认!”

  房氏不欲多说,目光转到裴英娘身上,含笑问:“这是小十七?今年几岁了?”

  李令月的注意力立刻跑偏,拍拍裴英娘肉乎乎的小巴掌,昂起下巴,略带得意之色,“小十七今年八岁,比我小两岁,以后要管我叫阿姊。”

  房氏捂嘴轻笑,“了不得,我们令月也当姐姐了。”

  李令月愈加骄傲,拉着低头做羞涩状的裴英娘,在侧殿的所有女眷席位间转了一个大圈,挨个上前介绍自己的新妹妹。

  太平公主是李治和武皇后的宝贝疙瘩,众人们不敢怠慢,跟着凑趣,把裴英娘夸了又夸。

  一圈转下来,李令月兴奋异常:当姐姐的感觉真好!

  裴英娘悄悄舒口气,她的脸都快笑僵了,两只手腕上摞了不下七八只镶金八宝玉镯子,身后的忍冬怀里还抱着一堆金银宝石串坠子,都是各位公主、夫人送她的。

  累归累,不过收成好啊!随便一只宝石镯子,都是价值不菲的宝贝,今天算是小赚一笔。

  李治身体不好,不能久坐,和众人说笑了几句,便回内殿去了,武皇后也跟着过去照应。

  帝后前后离开,席上众人开始大着胆子奉承太子李弘和太子妃裴氏。

  尤其是东宫的几位属臣,当众说太子宽和大度,有昔日太宗之风。

  太子秉性纯良,没觉出什么。倒是太子妃裴氏吓得脸色苍白,借口不胜酒力,扶着婢女的手去侧殿休息。

  众人各怀心思,宴会不欢而散。

  李令月急着去找六王李贤,想提醒他离赵观音远点,匆匆对裴英娘道:“英娘乖,在这儿等着我啊!”

  不等裴英娘答话,她已经走远了。

  裴英娘怕李令月回来找不到自己,只好站在廊檐底下等她回来。

  左等右等,始终不见李令月的人影。

  来来往往的宫女、宦者行色匆匆,没人停下和裴英娘说话。

  直到晚霞漫天,把廊芜楼阁的飞檐琉瓦映得通红时,才有一道身影缓步踱到裴英娘身边。

  裴英娘抬起头。

  李旦背光而立,眉峰轻蹙,面容看起来有些模糊,“怎么不回去?”

  裴英娘觉得李旦好像有点不高兴,不敢嬉皮笑脸,小声说:“阿姊让我在这里等她。”

  李旦轻声道:“等多久了?”

  裴英娘看一眼天色,“没,没多久。”

  李旦转过身,示意裴英娘跟上,“你阿姊性子散漫,肯定早把你忘了。下次别傻傻等她,留一个宫女守着,也就罢了。”

  裴英娘点点头,“我记住了。”

  看李旦身上的衣袍,和白天宴席上穿的不一样,难道他是特意折返来接她的?

  裴英娘有些受宠若惊,脸上刚浮出一丝笑容,李旦指指宫殿的方向,“阿父过几天要考校你的学问,回去好好温习功课。”

  言罢,转身离去。

  裴英娘垂头丧气,果然不该高兴得太早,李旦只是顺路经过,刚好看到她,才过来的。

  等等,考校学问是什么意思?

  回到殿里,忍冬告诉裴英娘:“不止各位亲王、王孙,太平公主也上学,现在宫里事务繁多,一时顾不上这头,等明年闲下来,圣人多半要贵主和太平公主一起上学读书。”

  裴英娘有些发愁,裴拾遗没有想过要教导她的学问,也没为她延请启蒙老师,还是张氏看不下去,亲自教她背诵《急就篇》,她才不至于沦落成文盲。

  李治根本不需要考校她的学问,因为她肚内空空,没什么墨水,完全不需要考校啊!

  忍冬安慰裴英娘:“公主们读书,只是为了闲来陶冶性情罢了,贵主不必担忧,女先生们很随和。”

  裴英娘唉声叹气,公主上学,肯定不只是研读启蒙课本那么简单,诗、书、礼、乐,样样都要学,她以后恐怕得天天早起!

  那些睡到日上三竿才起身的懒散日子,注定一去不复返。

  “太平公主最擅长什么?”裴英娘问忍冬。

  忍冬面露赞许之色,“回贵主,太平公主不喜欢读书,只爱研习乐理,教授她琵琶技艺的龟兹奴是位鼎鼎有名的琵琶国手。”

  裴英娘点点头,既然李令月爱琵琶,那么她当然不能选琵琶。时下皇亲贵族虽然都欣赏歌舞,但世家贵女们不会自降身份跑去学跳舞,舞蹈属于伶人贱艺,只能歌舞助兴,终究上不了台面,所以跳舞更不可能。

  学古琴?阮咸?箜篌?羌笛?

  裴英娘掰着指头一一数过去,眉头拧成疙瘩一般:她一个都不想学。

  忍冬看裴英娘为难,建议道:“贵主可以学书法。”

  裴英娘眼前一亮:这个好!

  太宗李世民是书圣王羲之的脑残粉,为了投其所好,也为了陶冶情操,李唐皇室的公主、王子们大多会写一笔好字。

  长孙皇后生前也以擅长书法闻名。在她逝世后,李世民伤痛不已,亲自抚养少年失恃的李治和晋阳公主兄妹。兄妹俩跟着李世民,都学会一手飞白书,尤其是晋阳公主,笔迹和李世民的几乎一模一样。

  书法风雅高尚,褚遂良当年也是因为擅长书法而被李世民赏识的,裴英娘顶着褚遂良外孙女的名头,效仿外祖父学习书法,既能讨好李治,又不会显得太谄媚,而且和李令月的爱好不冲突。

  一举多得。

  至于怎么学,宫里不是正好有位现成的老师么!

  首先,牛千备身的父亲必须是亲王或者宰相之类的高官。

  然后,千牛备身的母亲只能是正室夫人。

  再者,千牛备身一定得是继承家业的嫡长子,嫡次子不能当选,妾室所生的庶子更不可能。

  拼完爹妈,牛千备身自己也得争气。除了武艺高强、拥有一身娴熟的弓马骑射本领这个必需条件之外,才学也不能马虎。

  文能通读经书,武能上马拉弓,缺一样都不行。

  过五关、斩六将,所有条件都符合了,最后还得拉出来看看相貌。

  侍立天子左右的千牛备身,代表大唐的颜面,当然必须得挑选英武俊朗、相貌堂堂的少年郎,总不能让天子整天对着几个黑如锅底、其貌不扬的近卫吧?

  可以说,每一个千牛备身,必定出身高贵,文武双全,眉目端正,风度翩翩,而且前途远大,假以时日,定然能位极人臣。

  用裴英娘上辈子经常听到的一个词语来概括,就是:高富帅。

  薛绍的母亲是视一品的长公主,但父亲官职不够,不符合千牛备身的标准。不过他在宫中长大,和几位千牛备身关系很好,常常结伴出行。

  李显和李旦宴请相熟的王孙公子,不当班的千牛备身都到了,薛绍肯定也在其中。

  李令月越想越兴奋。

  裴英娘被李令月拽着走,好几次差点踩着她的石榴裙。

  冯德看到太平公主和永安公主联袂而来,立即进去通报。

  不一会儿,李旦亲自迎了出来,拦下兴高采烈的李令月,“薛三不在。”

  李令月不信,“王兄,你又哄我!”

  李旦神色淡淡,“后天是姑父的忌日,薛三这几天待在家中。”

  李令月回想了一下,懊恼顿足:“我怎么把这个忘了!”

  李旦叹口气,颇为无奈。眉峰忽然一皱,目光落在李令月的右手上。

  她走得太急,指尖的护甲忘了取,裴英娘被她攥得紧紧的,滚圆的手腕上被划了几条淡淡的红痕。

  李令月顺着李旦的眼神低下头,哎呀一声,连忙松开手,愧疚道:“小十七,疼不疼?”

  裴英娘摇摇头,朝李旦笑了笑,拉着李令月离开。

  李旦站在门槛前,目送姐妹俩远去。

  冯德察言观色,上前一步,大着胆子道:“大王,尚药局有种绿玉膏,能舒缓止痛,祛除疤痕……”

  李旦转身迈进内殿,“不必了,她们女孩子家,最不缺这些东西。”

  冯德立刻收声。

  内殿的歌舞乐声已经停了,李显让人在院中围起木栏,把两只偷偷带进宫的彩羽公鸡丢进去。

  锣声一响,开始斗鸡。

  八王院和含凉殿离得远,李显借李旦的院子摆宴,就是打着偷偷斗鸡的主意。

  李旦不愿过去凑热闹,转身往内院走。进书房前,对冯德道:“去一趟东阁,永安公主的手受伤了,让她歇一天,字可以慢慢练。”

  冯德躬身应喏。

  他估摸着永安公主这时候应该在太平公主的殿中,决定下午再去东阁。

  冯德猜得不错,裴英娘确实还在李令月的寝殿里。

  她的手腕只是擦破一点油皮而已,抹上药膏,过个两三天就能恢复如初。

  李令月却紧张得不行,不许她回东阁,坚持命人去殿中省传唤尚药局奉御。【妙】 【书】 【斋】 【妙书斋】

  尚药局奉御官阶不低,只为天子看诊,一般后妃女眷轻易请不动。闻听太平公主殿中传召,以为公主得了什么大症候,急忙赶来。

  结果李令月一指裴英娘的手腕,命令道:“千万不能留疤!”

  奉御没敢抬头看公主的尊荣,跪在地上,觑眼细看,发现永安公主的伤口只是几条小擦伤而已。

  堂堂尚药局奉御,天底下医术最高明的医者,竟然被支使着干这种小药童的活计!

  奉御气得半天说不出话,精心护养的花白胡须一颤一颤的,很想一针扎死传话的宫人。

  李令月催促奉御写药方子。

  奉御脾性耿直,只留下一枚卷草纹银盒,盒子里是普通的绿药膏,“每天涂上六次,这几日不要沾荤腥。”

  李令月嫌奉御不尽责,让昭善再去唤两名司医来。

  裴英娘啼笑皆非,拦住昭善,“阿姊,只是几道小擦痕罢了,不必管它也能好的。”

  李令月闷闷不乐,“都怪我不当心,要是留疤了怎么办?”

  “我以前在廊檐玩,不小心摔在檐下的碎石头上面,淌了好多血,伤口有这么大——”裴英娘伸手比划了一下。

  李令月惊呼一声。

  裴英娘一摊手,“那么大的伤口,都没留疤呢!”

  说着撸起袖子,把粉腻洁白的胳膊展示给李令月看。

  那次是裴十郎把她推下回廊的。当时她和婢女们玩游戏,眼睛上蒙着帕子,看不见方向。忽然被推了一把,顿时头重脚轻、天旋地转,等回过神时,才感觉到胳膊上一阵钻心的刺痛。

  张氏心疼了好久,生怕她手臂上会留疤,每天命人煮芦荟膏子为她涂抹伤口。芦荟是从波斯传入中原的稀罕货,价格昂贵。她连抹了一个月,倒是真的没留疤。

  看裴英娘一副完全不在意的模样,李令月心里好过了一点。

  她甩下护甲,“这副护甲我不要了,拿去砸了!”

  裴英娘瞥一眼散落在地上的护甲,目露惋惜之色:李令月的护甲每一片都是鎏金镶嵌宝石的宝贝,就这么砸了,未免可惜。

  李令月托起裴英娘的下巴,把她的脸扭向自己,“几只护甲罢了,你心疼它做什么?”

  宫人把地上的护甲清理干净。

  裴英娘像模像样叹口气,这个时代银子不属于货币,金子、开元通宝和绢布是坊间的硬通货。这三者中,铜钱和绢布适合民间小额买卖,而大宗买卖大多用金子交易,不然随便买一车货物就得抬出数百万钱支付。

  裴英娘喜欢所有形式的钱,尤其喜欢小小一片,就能换几千、几万铜钱的金子!

  李令月看裴英娘皱着眉头,像个大人一样唉声叹气,忍俊不禁,捧起她圆圆的脸颊,“你喜欢,我再让人打几副好的送你,这一副咱们不要了。”

  裴英娘点点头,很不客气地提出要求,“要纯金的!”

  李令月一挥手,豪气干云,“好!”

  裴英娘松口气,装乖卖傻,可算把小姑娘李令月逗笑了。

  李令月也松口气,有求必应,总算让小十七忘记手腕上的伤口啦!

  双方都觉得自己是一个温柔贴心的好姐姐,成功哄好了妹妹。

  一时皆大欢喜。

  开春之后天气转暖,长安的贵族少男、少女们相约外出游玩宴饮,几乎天天都有宴会。

  李令月是众人追捧的对象,自然少不了应酬,有时候甚至一天能收到十七八封请帖。

  她爱热闹,逢宴必至,每天早出晚归,往来于各大世家的宅邸别墅,俨然是蓬莱宫中最忙的人。

  邀请李令月赴宴的人,通常也会给裴英娘送帖子。

  李令月撺掇裴英娘陪她一块出去玩。

  裴英娘去过两次,本来以为可以吃到新鲜的美食,欣赏美妙的歌舞,结果只被迫旁观了几场争风吃醋。

  她懒得再去看贵族少女们的明争暗斗,渐渐对各种赏春宴会失去兴趣。

  这天李治身体大好,把儿女们全部召集至含凉殿偏殿,笑着问太子李弘:“今年的围猎筹备得如何了?”

  李弘放下筷子,恭谨道:“日子选在二月下旬,内侍们已经提前圈出一片林子,诸位王公大臣们蓄势待发,盼着那日能拔得头筹。”

  李治颔首,吩咐宦者:“把朕的那套金马鞍预备好。”

  宦者应喏。

  作者有话要说:解释一下:十七早把和离书忘得一干二净,所以一直锁在箱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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