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冲过你身边时,你满脸是汗,喘气声给破风箱一样呼哧呼哧的,要是我们再慢一点你恐怕都坚持不下去了吧?”裴元庆当时冲出来后看到他似乎抵挡不住,想靠过去。最后虽然新文礼逃跑了,但是他还是留意了他,那可是亲姐夫,不担心才怪。万一他死了,姐姐就要守寡,这才结婚没多久,人家会说他姐姐克夫,再嫁都费劲。原来他还是为他姐姐考虑。
“什么坚持不下去,演戏就要演全套,难道我笑呵呵轻松写意的输给他吗?听我继续说,我正挡不住时,你们冲了出来。不是,我假装正挡不住时,你们冲了出来,我大喝一声,吓的他像兔子一样撒腿就跑。他跑我就追。本来我想活捉他,但是最后看他乱杀无辜,我为了让他少造罪孽,于是‘嗖’的一下把他给扎死了。”说着程咬金拿出标枪。他知道自己没有射箭的福气,当沈厚打造出标枪时,他就爱上了标枪,人家都是标配三支,他愣是拿了十支。如果不是怕他的马累着,一百支他也嫌少。为什么嫌少,他准头太差,不多准备一点怕扎不住人。没想到今天能扎死新文礼,也算开张大吉。
看到新文礼授首,沈厚松了一口气,裴元庆的危机算是解除了,他姐夫为他消除了这个隐患。不过,按原来的历史发展轨迹裴元庆被新文礼烧死,一方面是新文礼诡计多端,另一方面也是他性格释然,年轻气盛,自认英勇无敌。沈厚记得很清楚,新文礼挑战的时候,徐茂功已经发觉有诈。因为昨天他俩刚打过,新文礼根本不是裴元庆的对手,所以睡了一夜后又来挑战必然是准备好了奸计。结果他却没有阻止住裴元庆迎战,最后才被烧死。如果他当时能够听从徐茂功的劝告,新文礼奸计绝不会得逞。也正是因为上面的原因,所以来的时候沈厚要和他约法三章。妙书斋
其实沈厚对裴元庆的约束力远远强于原轨迹的徐茂功。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按照原先的历史轨迹,徐茂功骗了裴翠云嫁给混世魔王程咬金,让裴元庆成了叛匪的亲属,谋反是诛九族的大罪,即使他杀了程咬金估计也难逃诛灭满门的大祸,所以说他投靠瓦岗是逼不得已。这其中,张大斌起的作用并不大,或者说他还没有来得及步步紧逼,结果就被徐茂功给捷足先登了,逼迫裴氏父子投靠了瓦岗山。而这次沈厚利用他是后来人知道更多信息的优势,让张大斌施展出他的小人伎俩,招招逼命。而他顺势而为,让裴元庆主动要求投靠,又先一步接了裴家的家眷上山解除裴氏父子的后顾之忧,最后更是不计较裴元庆放跑杨林的大罪。如此种种,两厢一对比,大家就知道了裴元庆对徐茂功和沈厚的区别了。
这种改变看起来没有什么,其实影响很大。裴元庆这样的人他心底最看不上阴谋诡计,因为他觉得无论什么事,大家堂堂正正的用双手解决,其它的手段都是小伎俩,不上台面,所以从骨子里他看不上徐茂功。虽然他没说出来,但是从徐茂功不能阻止他出战就看了出来。军法上最基本的一条就是服从命令,违者斩,但是裴元庆就是不理睬徐茂功,像出战就出战。其实我觉得裴元庆这种想法错的离谱,因为他抱有这种思想,所以很快就送了命,他用他的命证明了他是错的,非常错!他武功高他选择用拳头解决问题,这就是以己之长克敌之短。而徐茂功的长处是脑子,人家自然也要用自己的长处克敌之短。都是用自己的长处克敌之短,为什么裴元庆的就是堂堂正正,而徐茂功就成了阴谋诡计?
八马将新文礼死了,他的副将齐旭辉和陈东浩也死了,另外死了一千多隋军,俘虏了六千多,其余的逃散了。下面的瓦岗军发震耳欲聋地欢呼声“威武!”“威武!”。他们都认为此战瓦岗军大获全胜,甚至有人喊道:“威武!校长!”接着引起共鸣,响起震天动地的“威武!校长!”声。就连王伯当等人也笑呵呵的,一战全歼新文礼所部,最主要的是瓦岗军伤亡很少,死伤总共才三十二人,伤三十一人,死一人。只有沈厚不满意,因为没有达到既定的目标,下一步还要攻城,所以他高兴不起来。他接受不了死人,尤其死伤的是瓦岗军,这可能也是他穿越过来的后遗症。他清楚知道攻城就是用人命去填,虽然他有先进的八牛弩和抛石机,但是想攀上城墙不死人,不死大批的人是不可能的。
先锋营驻扎到新乡城下后,沈厚让王伯当他们先不要攻城,把攻城器械先准备好,该做的做,该安装的安装。他们先把准备工作做好,等大军到来后围起来从四面一起攻城,争取一鼓作气一次就把新乡城给拿下来。关于攻城,沈厚已经想过好多次了,在这个时代,要想称霸天下,攻城是必不可少的。他最好奇的就是成吉思汗,蒙古兵以骑兵为主,并不擅长攻城,为什么能够横扫欧亚大陆,所向无敌呢?结果发现,他根本没有办法向成吉思汗那样做。人家的方法他根本学不来,成吉思汗每次攻城前先招降,声明如果不投降,城破后要屠城。一开始没有人在意,没想到他是真的屠城,一座城池一座城池的屠城。有多少人不怕死,所以后面就有不少人开始投降。即使投降,他还是继续屠城。因为蒙古人太少,他不想给后方留下隐患,所以继续屠城。金国八成的人被杀,四川八成的人被杀,西夏国被彻底消灭,西夏人口估计几百万。没有人碰到蒙古军不胆战心惊,丧失斗志,这不是和敌人作战,是和猛虎和豺狼作战,根本没有战胜的可能,投降才有一点机会可能免于一死。
成吉思汗除了把蒙古人当人外,其他的人连他的马都不如,每次攻城他都用俘虏去填土,铺出一条骑兵冲锋的路。死再多的俘虏他的眉头都不会皱一下,只会因为俘虏铺路的速度慢而发怒杀人填路。沈厚他不是一个冷血的人,他学不来成吉思汗的招式,他要用自己的智慧去攻城。用远超于这个时代的机械、用火药去攻城。
沈厚一边安排人挖地道,要用火药炸开城墙。一边让人砍伐树木,准备制造大型的的攻城机械,他要用齿轮传动制造出大型的机械。
这时候,新乡城里鸡飞狗跳,乱成一片。有赞成投降的,有想坚守城池的,不过还是愿意投降的人更多。没办法,杨广这些年已经失去看天下民心。当沈厚正紧锣密鼓准备着攻城事宜的时候,吴泽笑呵呵的跑进来说:“校长,校长,新乡城上打起了白旗,他们要投降。”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爱阅小说app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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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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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爱阅小说app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爱阅小说app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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